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目次
【枠外右横下】
二
【右頁枠内白紙】

【左頁】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

【上段】
明本抄第一

 相違因   局通對
 先陳後說  言陳意許

 ○相違因得名
文軌等古師作_二 二釋_一。疏主取_二依主尺_一。嫌_二持業義_一。故疏云。
相違義者。謂兩宗相返。此之四過。不改他因。能令立
者。宗成相違。與相違法。而爲因故。名相違因。《割書:自存|依主》又
云非因違宗。名爲相違。故無宗亦違因。例而成難《割書:嫌_二文|軌師第》
《割書:一釋_一也。雖_レ有_二兩重問答_一。|猶未_レ脫_二宗因相例_一故。》泗洲義燈。智周處處善殊等師。皆
用_二依主_一《割書:邑師云。兼_二 二釋_一義|方具者。未_レ得_二彼意_一。》
問。因名_二能立_一。宗 ̄ハ其所成 ̄ナリ。因本宗末。若依_レ末得 ̄ハ_レ名。
何 ̄ソ稱_二依主 ̄ト_一。答宗者所_レ崇。名 ̄ルニ_レ主 ̄ト無_レ背。爲_レ宗 ̄カ用_レ
因 ̄ヲ。何不_二相從_一。
問。宗因相望。有_二違義_一否。若許_二互違_一。因自是違 ̄ナリ。何
捨_二自義_一。展轉 ̄シテ得_レ名。若云_レ不_レ違者。生者必滅。生是所

【下段】
作。滅 ̄ハ乖_二常住 ̄ニ_一。定可_二相違_一。設云_レ不_レ違_一【二点無し】。何返能成_二能違
之宗 ̄ヲ_一。旣無常之家 ̄ノ因也。可_レ知於_二常宗_一。自_レ本相反。答。
若論_二其實 ̄ヲ_一。非_レ無_二違義_一。然作_二能違_一之後。違相初 ̄テ顯 ̄ル。直
以_レ因 ̄ヲ違_レ宗 ̄ニ。違相難_レ知。彼聲生論師。計_二聲 ̄ハ從_レ緣生。
生已常住 ̄ナリト。謬 ̄テ謂 ̄ヘリ所作 ̄ノ道理。不_一_レ背_二常 ̄ノ義 ̄ニ_一。敵
者尋_二-見 ̄テ因 ̄ノ相 ̄ノ闕具 ̄ヲ_一。知_二其順違 ̄ヲ_一。卽取_二本因 ̄ヲ_一。還 ̄テ成_二
無常 ̄ヲ_一之時。立者初悟_二宗因不順 ̄ヲ_一。而兩宗相反 ̄ハ。分明 ̄ニ
易_レ知。常與_二無常_一。猶如_二水火_一。於_二 一體 ̄ノ上 ̄ニ_一。不_レ得_二相竝_一。釋
名之時。以_二相違之言_一。可_レ屬_二宗 ̄ノ處_一。豈捨_二顯勝_一。抂隨_二隱 ̄ノ
義 ̄ニ_一哉。
問。疏問云。有_二因返_一_レ宗。不_レ順_二因義_一。因名_二相違_一。宗亦返_レ因。
不_レ順_二宗義_一。立名_二相違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若疏主偏嫌_二卽因 ̄ヲ_一者。何發_二
此問 ̄ヲ_一哉。
若諸德於_レ此。覺惠不同。智周善殊云。且順_二古師_一。以_二卽
因義_一。假敍_二問詰_一。以_二其答_一彌顯_二之因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子島僧都二
明 ̄ニ引_レ例 ̄ヲ扶_二-成此義_一《割書:此義■【?+頁】_レ文。餘說似_レ煩。但例所_レ引。若難離|實等問。左右 ̄ニ徵中之一分也。况亦有_二若》
《割書:言_一。似_二義未_一_レ定。今文 ̄ハ|直牒 ̄ス。豈無_二由來_一哉。》私見_二 上文_一。因得_二果名_一名_二相違_一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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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右横下】
二

【上段】
能成之力太在_二 ̄リ因處 ̄ニ_一。故推_レ功歸_レ本。因得_二果名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義
勢旣 ̄ニ似_二卽因 ̄ニ_一。竊 ̄ニ指_二此文_一至_レ 下起_レ問歟。但疏家存_二之
因_一之旨。上旣 ̄ニ決定 ̄セリ。因得果名 ̄ト者還顯_二其源_一也。不_レ
同_二古師卽因之釋 ̄ニハ_一。是故一往雖_レ設_二例難 ̄ヲ_一。答文之中彌
成_二之因_一。
問。若爾不_レ許_二相違卽因_一者有_二何過_一耶。 答。於_二内明十因_一。
相違因名用_二依主釋_一。處處多同。然而章中。十因皆持業
釋《割書:云云》。是則因得果名之門也。因明相違因。非_レ無_二此
門_一。
問。若爾釋名之時。可_レ兼_二 二釋_一哉。 答不_レ爾。或云_二依主_一
或云_二持業_一。別別釋也。一名之中無_レ兼_二 二釋_一。彼法師名
雖_レ通_二 人法_一。正釋_二品名_一唯限_二 人法師_一。一品之中。雖_二【三点ヵ】現 ̄ニ
兼 ̄テ說_二 二種 ̄ノ法師_一。至_二釋名 ̄ニ_一者。擧_レ 人之時。不_レ能_レ兼_レ法。
自餘皆爾。 問。若爾如_二内明相違因_一。竝有_二 二釋_一。今疏上
下若作_二 二釋_一歟。 答。此亦不爾。文段無_レ殊還結_二 上文_一也。
知云_二因得果名_一者。付_二之因釋_一。令_二宗能違_一之力在_二因處_一
故。得_二其果名_一稱_二相違因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問。眼識等名是依主也。

【下段】
彼亦其力歸_二能依 ̄ノ識 ̄ニ_一哉。
答依主得名可_レ有_二 二類_一。根識相望等。唯以_レ識從_レ根 ̄ニ。所
依能依勢力決定故。若宗因相 對等互爲(スルガゴトキハ )_二主伴_一。或以_レ因
從_レ宗。宗是所尊。宗 ̄カ家 ̄ノ之因故。或以_レ果從_レ因。因卽能
立。因家之果故。若例_二内明相違因 ̄ニ_一。須_レ及_二 二釋_一。然今隨_レ
顯付_レ勝唯用_二 一釋_一。其釋之中。還示_二太由_一義亦具足。
問。宗因相比。互爲_二主伴_一道理難_レ信。
答。法門道理非_レ無_二此例_一。所謂理事二法俱得_二識名_一。互有_二
主屬_一。若發_二 ̄シテ作用_一緣_レ境了別 ̄スルコトハ。正在_レ事 ̄ニ。故爲_二識
自相_一。以_レ理從_レ事 ̄ニ識之實性故 ̄ニ名_二唯識_一。若論_二常恆軌
持_一。是眞如識也。事 ̄カ之爲 ̄ルハ_レ識依_二彼 ̄ノ理性_一也。理自是識
也。不_レ待_レ隨_レ事。攝相歸性推功歸本則此門也。章云攝法
歸有爲之主故。言諸法皆唯識。攝法歸無爲之主故。言
一切法皆如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《割書:如 ̄ト者識如也。自|性淸淨心是也。》二主互望皆實義也。
又本識變_二種子_一。種子生_二本識_一。本末之義隨應可_レ知。
問。依_二何證文_一定知_二之因_一。 答。理門論云。若法能成。相違
所立。是相違過。卽名似因《割書:文》此等其證也。然猶可_レ會_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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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枠外左上】
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三

【上段】
今以相違因之名言_一。爲_二決定證_一。注釋意云因與_二似因_一名
體大異。論旣云_レ因 ̄ト不_レ加_二似言 ̄ヲ_一。爰知 ̄ヌ望_二能違宗_一以
爲_二正因 ̄ト_一也。 問。於_二似 ̄ノ宗因喩 ̄ニ_一。開_二其過相_一。旣似因過
也。專可_レ表_二似義_一。設望_二能違 ̄ニ_一雖_レ爲_二正因_一。是猶傍義。不_レ
如_三正 ̄ク示_二 ̄ニハ似因 ̄ノ體義 ̄ヲ_一。 答【。】於_二 三支過_一論列_二其名 ̄ヲ_一。於_二
宗喩及因中不成不定過_一者。無_二宗喩等言_一。唯至_二 四相違_一。
獨置_二因言_一。可_レ有_二深旨_一。與_二敵者量_一有_二能立力_一。誠是過
中 ̄ノ最重過也。殊稱_二能違之正因 ̄ト_一。還示_二所違之似因_一。譬
如_下將軍 ̄ノ屬_二 ̄シテ于敵國 ̄ニ_一還害_中 ̄カ本主 ̄ヲ_上。過失至甚以_レ何如_レ
之。
問。言辭廣略未_二必定量_一。所謂或於_二相違_一略_二-去因字_一。如_レ云_二
及與相違 ̄ト_一也。或 ̄ハ於_二餘過_一有_二因喩言_一。如_レ云_二不成因言
不定因言_一也。若付_二相違_一不_二必言_一_レ因。因言雖_レ有何有_二所
表_一。設又只似因顯_二因過重_一。全不_レ可_レ背。
答。卅三過輕重分_レ類。所謂似-宗似-喩 ̄ハ對_レ因可_レ輕。因 ̄ニハ
有_二 三相_一。能攝_二宗喩_一。所犯之失重_二於二支 ̄ヨリモ_一。於_二因過_一者
雖_レ有_二 三類_一。不成猶輕。未_レ及_レ助_レ他故。六種不定者。立順

【下段】
因正破乃相違。若望_二不成_一爲_レ重。轉_二異品_一違_二本宗_一故。若
望_二相違_一猶輕。轉_二同品_一順_二自宗_一故。至_二 四種相違_一者。同
無異有 ̄ニシテ成_レ他害_レ自。有_二此重失_一故 ̄ニ獨安_二因 ̄ノ言 ̄ヲ_一。故
論云相違有四。謂法自相相違因。乃至有法差別相違
因等《割書:云云》。下別標_レ名皆牒_二因言_一。自餘 ̄ノ過相闕無_二 三支
之名言_一。故不_レ可_二 一例_一。及與相違等 ̄ノ文不_二正標 ̄ニ_一_レ名 ̄ヲ。不_レ
足_レ爲_レ難。若亂_二譯家之文體_一。輙失_二論主之幽致_一者。恐如_三
俗士呂才之改_二故言_一歟。
 東大寺珍海。於_二之因家_一還立_二卽因_一。依_二智周記_一分_二 二
 門_一。一以_レ因從_レ宗。二約_二能立功_一因得_二果名_一。二義俱持
 業釋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專寺永緣判爲_レ得_レ題《割書:云云》。今義少雖_二相
 似_一。實亦大殊。彼二門俱依_二持業_一立_レ名。雖_レ異_二古師_一正
 是卽因 ̄ノ義也。今釋名偏依主也。雖_レ許_二卽因_一還又顯_二
 之因之源_一也。又因得_二果名_一。十因皆持業釋之科蕳。聊
 異_二本傳_一可_レ知_レ之。
 ○局通對
云何局通對耶。 答。記云。諸法之體局_レ自非_レ他名爲_二自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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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右横下】
四

【上段】
性_一。體上之義通_二自及他_一名爲_二差別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 問。若爾此對
意。自性唯體不_レ通_二義理_一。差別唯義不_レ通_二法體_一歟。 答。
古來諸德雖_レ有_二異說_一。今且可_レ云_下自性者唯限_二法體_一。差別
者唯限_中別義_上。體義決定得名不通也。
問。以_レ何得_レ知_二體義決定_一。 答【。】任_二證文_一故。二明同故。所
成立故。體義對故。
  任證文故
疏云一者局通。對法等言。所成立自性者。謂我自性法
自性。若有若無。所成立故。差別者謂我差別法差別。若
一切遍若非一切遍。若常若無常等《割書:文》。
世間聖敎。若我若法。名爲_二自性_一。以_二有無能別_一。若成若
破。名_二之所成立自性_一。旣諍_二有無_一。定可_二體性_一故。纂要
釋_二不相離性_一云。雖_三但爭_二自性_一。如_下先擧_レ我卽爲_二有法_一。立
爲_二有無_一。卽名爲_上_レ法。亦得_レ說_二和合_一《割書:文》。而見_レ擧_レ我。謂佛
法共相。恐乖_二論旨_一。常無常等。取_レ義易知。聲勝比量
也。
  二明同故

【下段】
義斷之中。内明因明各有_二 四對_一。其第一對。俱名_二體義_一。内
明所說色心等法。及常無常。如_レ次名_二自性差別_一。因明體
義。卽同_二内明_一。故義斷云。卽前第一對。《割書:文》若會云。雖_二同
名言_一其體實殊者。無_レ有_二別因_一。恐先於_二内明_一。諍_二宗義_一已。
入_二因明門_一。能立能破。所諍體義。還同_二内明 ̄ニ_一故。
  所成立故
對法論云。論軌決擇有_二 七種_一 中。論依 ̄ト者。謂依此立論
略有_二 二種_一。一所成立。二能成立《割書:云云》。所成立是内明法
門。立破本爲也。若隨_二量貌_一今所_二施設_一名_二自共相_一。與_二能
成立 ̄ノ立宗自共_一有_二何差異_一哉。
  體義對故
體義 ̄ノ名言所詮旣 ̄ニ顯。何 ̄ソ乖_二能詮_一。體攝_二非體_一。義亙_二非
義_一。問。先陳局_レ自。是體門也。後說通_レ他。卽義門也。若望_二
内明_一。體義雖_レ濫。今分_二 二門_一。體義亦定。何違_二名言_一。
答。敎說_二體義_一有_レ眞有_レ假。何廢_二眞實之道理_一。輙爲_二假說
之義門_一。恐若以_二自性差別_一爲_二局通_一者。三重皆可_二局通_一。
若以_二假說形待_一爲_二體義_一者。四對何 ̄カ非_二體義 ̄ニ_一。別名_二 ̄ケ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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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枠外左上】
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左横下】
五

【上段】
通_一。正稱_二體義_一。豈任_二胸臆_一空 ̄ク失_二 ̄ヤ本旨 ̄ヲ_一。三重四重之中。
必可有_下指體義之門_上。其第一則先 ̄ツ任_二法 ̄ノ本 ̄ニ_一。如_レ實顯示
之義也。名義炳然不_レ可_二異求_一。
問。若爾如_二内明說_一體義煩定者。於_二諸比量_一。若有法或時
通_レ義。能別或時通_レ體耶。 答。不_レ爾。有法 ̄ハ定 ̄テ體。能別
定 ̄テ義也。
問。以_レ何得_レ知。所別能別如_レ次。必相_二-當法爾體義_一。 答。
依_二本疏_一故。依_二義斷_一故。理可_レ爾故。
   依_二本疏_一故
疏上卷云。體之與_レ義。各有_二 三名_一。體 ̄ノ三名 ̄ト者。一名_二自
性_一。𤦎【「瑜」ヵ】伽等中。古師所說自性是也。二名_二有法_一。三名_二所
別_一。義 ̄ノ三名 ̄ト者。一名_二差別_一。瑜伽等中。古師所說差別
是也。二名爲_レ法。三名_二能別_一《割書:已上|略抄》初所明自性差別者。瑜
伽等說。是可_二局通_一。以_二其自性_一。亦名_二所別 ̄ト_一。亦名_二有法
差別_一。三名相當亦爾。明知局通對則所別能別也。
問。若依_二此文_一。局通誠雖_レ當_二所別能別_一。體義還可_レ不_二實體
義_一。故下文難_二初名_一。《割書:初者自性|差別也》若體 ̄ヲ名_二自性_一義名_二差別_一者。

【下段】
何故下云_下如_二數論師_一立_中我是思_上。我爲_二自性_一思爲_二差別_一。
被文便以_レ義爲_二自性_一。體爲_二差別_一。我無我等分_二-別思_一故。《割書:文》
以_二得名不定證_一。難_二體義自共_一也。疏答云。此因明宗。不_レ
同_二諸論_一。此中但以_レ局_二守自體_一名爲_二自性_一。不_レ通_レ他故。義
貫_二於他_一如_二縷貫_一_レ花。卽名_二差別_一。前所陳者。局在_二自體_一。
後所說者。義貫_二於他_一。《割書:乃至》以_二後法_一解_レ前。不_二以_レ前解_一_レ後
等。《割書:云云》見_二文首尾_一。體義局通。前陳後說。皆混_二 一門_一。惣
是因明自共廢立。不_レ同_二諸論内明 ̄ノ體義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今約_二因
明_一徧定_二體義_一。然又欲_レ配_二前陳後說_一。全不_二疏意_一。 答。體
義恒定之旨。如_二 上屢明_一。不_レ可_二疑惑_一。今又以_二其法性體
義_一。定相_二-屬能所別等_一。誠如_二難勢_一。方知二門皆不_レ可_レ捨。
以_二今疏文_一竝證_二 二邊_一。
   理可_レ爾故
凡體義三名不_二只比量_一。直約_二法體_一亦有_二 三名_一。二明雖_レ殊
其相相似。是故若欲_二立_レ量成_一_レ宗者。法體須_二先陳_一。義理
須_二後說_一。以_レ後分_二-別前體_一。引喩證_二-成宗義_一。大疏義斷具
述_二此旨_一。而於_二 二門中_一。若取_レ 一捨_レ 一者。違失旁重。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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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枠外右上】
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右横下】
六

【上段】
問。立量作法種種不同。何無_二有法擧_レ義之量。能別成_レ體
之量_一。依_二前後對得名不定_一者是也。若許_レ有_レ之者乖_二 上義_一
哉。
答。先陳後說對。本來辨_二宗依_一故。僅擧_二其言_一。則與_二其名_一。
至_二局通對_一者。不相離性所成立故。依_レ實分_レ類。不_レ亂_二體
義_一。是以設有法中。雖_二寄_レ義成_一。若遂歸_レ體。猶可_レ名_レ體 ̄ト。
設能別處雖_レ爭_二其體_一。是所所上之義故。猶與_二義名_一。粗尋_二
衆量_一。不_レ超_二     四類_一。所謂能別別處或成_レ義或成_レ體。有法
 之下或諍_レ體或諍_レ義。則是如_レ次四相違本作法也。今爲_二
四句_一以分_二體義_一。所謂義門之義。義門之體。體門之體。
體門之義也。但依_レ實言_レ之。有法差別 ̄ノ作大有緣性 ̄ハ。大
有體上作有緣性故。且雖_レ名_二體門之義_一。實歸_二大有性之
體 ̄ニ_一。有性之下 ̄ニ帶_二其意許_一故。《割書:設雖_二能別意許傳_一。遂|成_二有法_一故不_レ違_レ之》唯識比
量樂爲之色。卽留_二有法色體_一故。又法差別眞他用。顯_二神
我體_一。雖_レ名_二義門之體_一。比量能別正所_二成立_一猶未_レ及_二正
神我體性_一故。可_レ云_レ成_レ義也。 問。數論立_二神我諦_一。對_二無
我宗_一。欲_レ成_二其體_一。若無_二 ̄クハ我 ̄ノ體_一。豈有_下用_二眼等_一功能_上哉。

【下段】
若於_二眞他用_一不 ̄ハ_レ能_レ付_レ過。敵者必可_レ信_二神我體性_一。何云_レ
不_レ成_レ體哉。設云_下不_二直成_一_レ體故_上者。作大有緣性亦可_レ同。
何云_下作大有緣性歸_二有性體_一。眞他用勝不_上_レ及_二我體_一哉。
答。比量能別必待_二有法_一成_二於有法之上_一。分_二-別其義_一。所_レ諍
不_レ留_二于能別_一。所謂雖_三眞他體用_二眼等_一猶顯_三眼等有法 ̄ニ
有_二 ̄ルコトヲ他 ̄ノ能用_一等也。不_レ同_下有法 ̄ノ本居_レ先故。無 ̄シテ_レ所_二
分別_一自留_中 ̄ニハ其處 ̄ニ_上。
問。若爾數論量諍歸_二于有法_一歟。 答。不_レ爾。眼等體不_二今
所_一_レ諍故。重意云。有性非實能別方便能成_二有法 ̄ノ有性_一。眼
等必爲他用量。共許眼等實不_レ諍。寄_二眼等_一顯_二能用_一故。
諍雖_レ留_二能別_一。能別之中 ̄ニハ留_二于爲他用 ̄ノ義_一。不_レ及_二眞他
體_一。望_二有法_一太有_二資益 ̄ノ義_一。許_二兩重_一故。有_下成_二所別_一之量_上
能別處無_二留重_一故。不_レ能_二展轉資益_一也。
問。若爾山處有_レ火量 ̄ハ。不_レ成_二火體_一耶【「。」脱ヵ】否。若不_レ成_二火體_一
者。何纂要云_二成得火有有法_一哉。若許_レ成_レ體者違_二 上義_一。
又必爲他用 ̄ノ量。可_レ成_二神我體_一。
答。於_二山處有火 ̄ノ量_一。成_レ體或不_レ成_レ體有_二 二門_一。若依_二立量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七

【上段】
門_一。不_二正成_一_レ體。如_二 上廣述_一。故纂要云。取_二【一点無し】有火義爲_レ法。
不_三卽取_二所有火_一也《割書:云云》卽此義也。若約_二眞實體義門_一者。
亦可_レ云_レ成_二火體_一。故纂要云。如是資益成得火有有法《割書:云云》。
此門以_二内明體義_一爲_レ本。不_レ顧_二比量先陳後說 ̄ヲハ_一。故纂下
云。問【。】法及有法不定。如何定說_レ火爲_二有法_一。答【。】此文且約_二
體義一門_一。爲_二難及釋_一《割書:文》。體義一門者。不_レ帶_二比量所能
別_一之體義門也。不_レ似_二常局通對_一。故云_二且約一門_一也。眼
識所緣離識實色量。如_レ名_二有法自相相違_一之類也。《割書:比量|門體》
《割書:義者。體義兼_二前後_一。内明門|體義者。唯體義不_レ顧_二先後_一》纂又云。若望_二比量成立_一。卽名爲_レ
法。瑜伽談_二其法體_一。名_二自性差別_一《割書:文》。二門可_レ知。
問。縱雖_二法體義_一。若所_レ成不_レ及_二火體_一者。可_レ云_レ諍_レ義。設
雖_三比量門體義。所_レ諍遂歸_二火體_一者。何不_レ云_レ成_二有法_一。二
義何失。
答。立量門 ̄ハ別 ̄ニ有_二先陳 ̄ノ法體_一故。其上 ̄ノ能別 ̄ハ。其諍_レ無
歸_二能別 ̄ノ體_一。《割書:法自相限_レ義。有法自|相遂至_レ體。不_二此例_一》於_二立量門_一見_二實所成_一。旣
令_レ知_レ有_二火體_一。令_レ知_レ有_二神我體_一。以_レ之名_レ成_レ體無乖《割書:爲言》。
重意云。二門所_レ成雖_レ無_二增減_一。或不_レ得_二體名_一有_二所別_一。言

【下段】
上義故。或得_二體名_一。立元所_レ成不_二火體我體_一故也。
 尋云。法體在_二前陳_一義在_二後說_一者。前後對又成_二得名決
 定_一。若彼通_二邪正比量_一故。體義在_二前後_一不定 ̄ナリト者。局
 通何不_レ爾。設雖_二邪比量 ̄ナリト_一。豈無_二所成立_一哉。 答。前
 後對者辨_二宗依 ̄ヲ_一故。不_レ顧_二成立不成立 ̄モ_一。擧爲_二宗
 支 ̄ト_一者。皆是前陳後說也。故得名不定也。局通對 ̄ハ依_二
 法 ̄ノ實 ̄ノ體義 ̄ニ_一。論_二局與_一_レ通故。其義決定 ̄セリ。此門 ̄ハ遍_二 一
 切 ̄ノ比量 ̄ニ_一所成立 ̄ノ宗者。不_レ過_二若 ̄ハ體若 ̄ハ義_一故。但
 寄_二 ̄セテ比量 ̄ノ宗依 ̄ニ_一有法擧_レ體能別 ̄ニ成_レ義之量 ̄ハ。通途 ̄ノ
 軌則得名決定其義易_レ知。有法直擧_レ義能別 ̄ニ正成_レ體
 之量 ̄ハ有無難_レ定。設雖_レ有_二此作法_一又非_二眞比量 ̄ニ_一。如_レ
 然之量。偏約_二法體義 ̄ニ_一。論_二局通_一不_レ寄_二宗依 ̄ノ前後 ̄ニ_一。仍
 非_二得名不定_一也。纂有_二此意_一。如_二 上已 ̄ニ成_一。
 古傳_二此對_一粗有_二 二趣_一。一云諸法體義如_レ次爲_二局通 ̄ト_一。
 不_レ依_二比量 ̄ノ先陳後說 ̄ニ_一。設雖_下能別 ̄ニ擧_二色心等 ̄ノ體 ̄ヲ_一
 名_中自性_上。設雖_下有法 ̄ニ擧_二常無常 ̄ノ義 ̄ヲ_一名_中差別_上。局通 ̄ノ
 自性差別 ̄ハ卽内明體義也。《割書:已上得名決定義》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八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右横下】
八

【上段】
 二云局通對自共。不_レ同_二内明 ̄ノ體義 ̄ニハ_一。比量門 ̄ノ體義。
 所別所_レ擧不_レ簡_二體義 ̄ヲ_一。局_レ自故名_二自性_一。能別所_レ說。
 貫_二通他 ̄ノ同喩 ̄ニ_一。故名_二共相 ̄ト_一也。所別能別如_レ次爲_二
 自共_一者。雖_レ同_二前後對_一。初對 ̄ハ通_二他喩_一爲_レ共。第二對 ̄ハ
 以_レ後分_二-別前 ̄ヲ_一故 ̄ニ爲_二差別_一。法有法相對 ̄シテ立_レ之 ̄ヲ。不_レ
 望_二餘法 ̄ニ_一。故子島釋_二 二對差別 ̄ヲ_一云。局通對 ̄ノ差別 ̄ハ流_レ
 下。前後對 ̄ノ差別 ̄ハ向_レ 上 ̄ニ。《割書:云云》以_二能別_一分_二-別有法 ̄ヲ_一
 云_二向上 ̄ハ_一。貫_二後 ̄ノ同喩 ̄ニ_一流下 ̄ト云也。《割書:已上得名|不定傳。》初義違_二疏
 斷_一。疏上卷體義三名 ̄ノ文。幷義斷上下體義相_二-配所別
 能別 ̄ニ_一故。後義不_レ顧_二比量實所諍_一。恐大過也。又違_二諸
 文_一。竝如_二前記_一。
 ○前陳後說對證文
論有_二 二段_一。上明_二散心_一。《割書:自_二彼說一切_一。|至_二是比量境【一点。脱ヵ】》下明_二定心_一。《割書:一切定心|次下也》就_二
上文_一。初 ̄ニハ明_二前陳 ̄ノ自相_一。《割書:不共他|故以前》次 ̄ニハ明_二後說 ̄ノ共相_一。《割書:若|分》
《割書:別心|已下》
問。論文不_二兩重_一。彼說一切法上實義等者。說_二定心 ̄ノ所緣_一。
若分別心已下始 ̄テ說_二比量 ̄ノ境 ̄ヲ_一也。此要散心等者。近 ̄ク

【下段】
結_二 ̄シ比量所緣 ̄ノ共相_一。一切定心等者。還結_二 上 ̄ノ定心 ̄ヲ_一也。
上雖_レ云_二各附己體 ̄ト_一未_レ詳_二其相_一。此文對_二分別 ̄ノ散心 ̄ニ_一。以_二
離此分別之相_一。顯_二各附己體之義_一也。況上段自共二相俱
比量 ̄ノ境 ̄ナラハ者。何說_二共相_一之文。始 ̄テ云_二若分別心 ̄ト_一哉。
答。上段若明_二定散境 ̄ノ自共二相_一者。先標_二定心_一。說_二其所
縁 ̄ノ自相_一。次 ̄ニ明_二 ̄ニシテ分別心 ̄ヲ_一。可_レ明_二彼境 ̄ノ共相 ̄ナルコトヲ_一。
若爾一切定心 ̄ノ文。可_レ在_二于彼說一切法上實義之上 ̄ニ_一。
又此要散心等者 ̄ハ狹 ̄ク結_二共相 ̄ヲ_一者。上 ̄ニ旣 ̄ニ云_二若分別心
等_一。豈 ̄ニ不_二重言 ̄ニ_一哉。爰知 ̄ヌ此要散心分別假立是比量
境 ̄ト者。上 ̄ニ明_二 ̄トモ自相 ̄ヲ_一不_二分明_一。云_二何心境 ̄トモ_一。故惣 ̄シテ
結_二 上 ̄ノ自共 ̄ヲ_一。顯_二是散心 ̄ノ境 ̄ナリト_一也。況一切定心離此分
別皆名現量 ̄ト者。竊 ̄ニ嫌_三散心竝通_二 二相_一也。但說_二後陳_一。始
云_二若分別心 ̄ト_一者有_二深 ̄キ由_一。前陳者任_二 ̄マニ法 ̄ノ在 ̄リノ_一先擧_レ
之無_二別 ̄ノ委曲_一。以_二能別_一正詮_二 ̄シテ宗義_一生_二屈曲 ̄ノ解 ̄ヲ_一。以_レ
之云_二立一種類能詮所詮等 ̄ト_一也。然而依_二 ̄テ三相 ̄ニ_一比_二-知 ̄スル
宗 ̄ヲ_一時。必知_下 ̄カ於_二所別 ̄ノ自相 ̄ノ_一有 ̄ト_中此 ̄ノ能別 ̄ノ法_上故。前
陳 ̄ノ有法 ̄モ比量心 ̄ノ境 ̄ナルカ故。惣結 ̄シテ云_二此要散心分別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左横下】
九

【上段】
假立 ̄ト_一也。○
問。疏下卷明_二 二量所緣 ̄ノ二相_一。專同_二佛地論_一。一切諸法各
附_二己體_一。《割書:乃至》卽名_二自相_一者彼說_二 一切法上實義_一等六之意
也。以分別心假立一切法等 ̄ハ者。若分別心立_二 一種類_一等
意也。而旣以_レ之爲_二 二量之所緣 ̄ノ二相_一。何云彼說一切法
上實義等者。明_二比量心 ̄ノ前 ̄ノ自相 ̄ト_一哉。 答。此釋甚難。可_レ
思_レ之。
 今云疏文先引_二陳那 ̄ノ二量 ̄ノ二相_一。同_二今論_一了。次云_二
 一切諸法。【。衍ヵ】等_一者。正付_二因明門 ̄ノ二相_一。明_二共相 ̄ノ中 ̄ノ二
 相 ̄ヲ_一也。
 問。疏云是故陳那依_二此二相_一唯立_二 二量_一。其二相體今略
 明_レ之_一【一点衍ヵ】《割書:文》。今略明之 ̄ト者指_二今將 ̄ル_レ明 ̄ト之義 ̄ヲ_一也。下文
 豈 ̄ニ別事哉。 答。今略明之。且 ̄ク對 ̄シテ_二陳那 ̄ノ大論_一。指_二 天
 主 ̄ノ小論 ̄ヲ_一也。非_レ指_二- ̄シ置下 ̄ノ所明事 ̄ヲ_一也。可知一切諸
 法以下 ̄ハ。且付_二今論 ̄ノ所說 ̄ノ比量 ̄ノ中 ̄ニ_一。竊 ̄ニ依_二佛地
 論 ̄ニ_一。釋_二彼所緣 ̄ノ自共 ̄ヲ_一也。
 問。佛地論 ̄ニ所_レ指因明論者何文耶。

【下段】
 答。有_二先德異說_一如_二本抄_一。子島云指_二 天主小論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此
 意者小論明_二現比二量 ̄ノ所緣 ̄ノ自共 ̄ヲ_一。中 ̄ニ說_二比量 ̄ヲ_一
 云。謂籍衆相。而觀於義。相有三種。如前已說。由彼
 爲因。於所比義。有正智生。了知有火。或無常等。
 《割書:文》佛地論師依_二此文_一。安_二-立兩重 ̄ノ自共 ̄ヲ_一。以_二現比所緣_一
 爲_二 二相_一者。小論 ̄ノ文分明也。比量 ̄ノ中立_二自共_一者。是
 依_二謂籍衆相而觀於義之文_一。佛地論師之所_二安立_一也。
 旣依_二 三相具足 ̄ノ所作 ̄ノ因 ̄ニ_一。比_三-知聲 ̄カ上 ̄ニ有_二無常義_一。其
 知_二宗義_一必依_二後說能別 ̄ニ_一。能別能分_二-別前 ̄ノ有法 ̄ヲ_一。生_二
 屈曲 ̄ノ解 ̄ヲ_一故也。佛地論能詮所詮通在諸法 ̄ト者。顯_二
 此義_一也。能別 ̄ノ言能詮_二-顯無常 ̄ノ所詮 ̄ノ義理 ̄ヲ_一。令_三通
 在_二有法 ̄ノ聲 ̄カ上 ̄ニ_一爲言。有法聲言雖_三亦詮_二聲 ̄ノ義_一。不_レ
 生_二屈曲_一故 ̄ニ。不_レ云_二能詮所詮 ̄ト_一也。能別旣 ̄ニ分_二-別有法_一。
 詮_二-顯聲無常_一故 ̄ニ。殊云_二能詮所詮 ̄ト_一也。佛地論師如_レ此
 探_二- ̄リ尋 ̄テ因明論意 ̄ヲ_一。述_二前陳後說 ̄ノ義_一。故不_三直引_二小
 論 ̄ヲ_一。引_二佛地_一傳 ̄テ證_二其義_一也。
 以上依_二相承義_一加_二潤色_一。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〇

【上段】
 又案因明所說 ̄ノ二相其義多重也。所謂於_二宗因喩 ̄ノ三
 支_一。有法及同喩。是法體故名爲_二自相 ̄ト_一。因通_二 二支 ̄ノ
 上 ̄ニ_一名爲_二共相_一。《割書:是一重》又於_二宗喩 ̄ノ二支 ̄ニ【一点。脱ヵ】有法 ̄ニ所_レ成體
 也。局_レ自名_二自相_一。能別所_レ成義也。通_二他同喩 ̄ニ_一。故名_二
 共相 ̄ト_一。是局通對二相也。《割書:是二重》又於_二宗 ̄ノ二分 ̄ニ_一。先陳
 唯局_レ自。無_レ所_二分別_一故名_二自相_一。後說通_レ他。分_二-別有
 法_一故名_二共相_一。是先陳後說自共也。《割書:是三重》於_二彼隨一 ̄ノ
 宗 ̄ニ_一。言陳局_レ自。意許通_レ之。是言陳意許對二相也。《割書:是》
 《割書:四重》凡因明論所說 ̄ノ二相者。廣可_レ通_二此諸 ̄ノ二相_一。立
 者自悟 ̄ノ門 ̄ノ時。先觀_二因 ̄ノ三相_一。由_レ此於_二所比 ̄ノ宗義_一
 生_二決定 ̄ノ智 ̄ヲ_一。次 ̄ニ依_二悟他門_一。施_二-設三支 ̄ノ言_一。引_二敵證
 了宗 ̄ノ智_一。彼皆比量 ̄ノ分別心境也。此諸 ̄ノ自共二相。
 皆不_レ卽_二法體 ̄ニ_一。可_レ貫_二-通他 ̄ニ_一故。惣名_二共相 ̄ト_一。定心離_二
 此分別_一故。若緣_レ體若緣_レ義。皆名_二自相 ̄ト_一也。佛地惣說_二
 此二重_一。彼比量 ̄ノ境 ̄ノ二相 ̄ノ中 ̄ニ。立_二 一種類_一者是因也。
 以_二 一言_一令_レ貫_二宗喩 ̄ノ二支 ̄ニ_一故。能詮所詮者宗也。若
 以_二能別 ̄ノ言_一。詮_三顯有法 ̄ノ上 ̄ニ有_二 ̄ハ此義_一。是先陳後說對

【下段】
 也。若如_レ此詮 ̄スレハ則不相假性也。其所_二顯得_一。或法 ̄ノ上
 體義。是局通對也。若其局通 ̄ノ體義 ̄ヲハ。或諍_二言陳 ̄ニ_一。或
 諍_二意許 ̄ニ_一。是言許對也。是以能詮所詮 ̄ノ三重 ̄ノ中。以_二
 前陳後說 ̄ヲ_一爲_二比量 ̄ノ初門_一若無_レ此者。餘二對又不_レ可_レ
 成。先後 ̄ノ宗依也。依_二宗依_一更顯_二宗體 ̄ヲ_一故也。疏主卽
 依_二此文 ̄ニ_一證_二前後對 ̄ヲ_一。尤可_レ然歟。
 問。佛地論比量 ̄ノ共相 ̄ノ中 ̄ニ。兼說_二餘對及因 ̄ノ義_一云事。背_二
 疏意_一。又子島等唯證_二第二對_一。 答。親光菩薩因經所_レ
 說。欲_レ顯_二因明 ̄ノ委曲 ̄ヲ_一。豈限_二先後對 ̄ニ_一哉。文言旣無_レ
 所_レ簡。豈輙削_二餘 ̄ノ義_一哉。若以_レ依_二言支_一比_二-知宗義_一。必
 有_二先後對_一。以_レ何爲_二宗義_一。則局通對也。何處成_レ之。定
 可_レ有_二言許對_一。而於_二第一對_一者。瑜伽對法是明 ̄ナル證
 也。彼正證_二所成立 ̄ノ相 ̄ヲ_一故。言陳意許對者。先後 ̄ノ對
 上 ̄ノ義也。仍引_二此文_一爲_二第二對證據_一。況第三對 ̄ニハ不_レ
 引_二別證文 ̄ヲ_一。卽以_二 一文_一。遂可_二兼證_一歟。 或立_二 一種類
 能詮所詮_一者。共相_二宗明 ̄ヲ_一也。能詮所詮義專相_二-當宗_一。
 次 ̄ニ以_二能別 ̄ノ言 ̄ヲ_一分_二-別有法_一者。能詮_三 ̄スル聲 ̄カ上 ̄ニ有_二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一

【上段】
 無常_一也。立一種類者一具 ̄ノ事也。非_レ說_レ因 ̄ヲ也。但後
 說 ̄ノ能別 ̄ニ名_二 一種類_一者。聲與_二瓶等_一同一種類無常義
 也。先分_二-別有法 ̄ノ聲 ̄ヲ_一。是正先後對 ̄ノ意也。是宗依也。
 若詮_二-顯 ̄シ先陳 ̄ヲ_一了 ̄ヌレハ。成 ̄ス_二不相離性_一。此宗 ̄ハ必
 通_二他同喩 ̄ノ上 ̄ノ義 ̄ニ_一。今正 ̄ニ雖_レ明_二前後對_一。以_二其下 ̄ノ
 義 ̄ヲ_一。兼說加_二局通對 ̄ヲ_一。有_二何失_一。若偏 ̄ニ分_二-別有法 ̄ヲ_一
 義 ̄ノミナヲバ【注】者。一種類 ̄ノ詞猶似_レ難_レ消。以_二 一無常 ̄ノ言 ̄ヲ_一
 先令_レ有_二聲 ̄ノ上 ̄ニ_一。是不極成 ̄ノ義也。令_レ有了通_二同喩_一。是
 共許義也。意 ̄ハ貫_二-通上下 ̄ニ_一。譬如_下以_二所作性因一言 ̄ヲ_一。
 令_上_レ通_二所別及同喩 ̄ノ二有法 ̄ニ_一。立敵共許之故。因 ̄ヲハ不 ̄メ_レ
 置_二于宗 ̄ノ處 ̄ニ_一。中間 ̄ニ置_レ之也。分_二-別有法_一之時。其能
 分別 ̄ノ言 ̄ハ。是後說 ̄ノ宗依也。然而正欲_レ云_二共相_一。必及_二
 所詮義 ̄ニ_一也。若至_二于義 ̄ニ_一了 ̄レハ。自有_二局通對 ̄ノ分_一。其
 時必通_二同喩_一故。但不_三今正兼說_二 ̄ニハ局通對_一。彼於_二所
 成立物 ̄ニ_一有_二【一点無し】二類之處 ̄ヲ令_レ知爲_二第一對 ̄ト_一。與_二今文_一意聊
 異也。若所成立自性 ̄ノ所成法體 ̄ヲ之分。是立_二第一對_一
 之意也。其體在_二先陳 ̄ニ_一。與_二同喩 ̄ノ法體_一對望 ̄シテ。以_二能

【下段】
 別無常 ̄ノ言 ̄ヲ_一。貫_二-通之_一方 ̄ハ。自共皆非_二第一對 ̄ノ門 ̄ニハ_一也。
 明_二【一点無し】先後對 ̄ヲ之日。局通 ̄モ本備 ̄ハレル事 ̄ナレハ者。自被_レ知許
 也。
  已上二義共異_二本義趣_一。可_レ知_レ之。
今云佛地論所_レ明。因明論所說自共二相 ̄ハ。如_レ次現比二
量境也。其自共二相者。又如_レ次先陳自相後說共相也。
是以比量 ̄ノ所別 ̄ニハ先擧_二法 ̄カ上 ̄ノ實義_一。是名_二自相_一。先未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未|恐來》
有法 ̄トシテ所_二分別_一。各附_二己 ̄カ體 ̄ニ_一。故名_二自相 ̄ト_一。其法體 ̄ハ
卽現量心 ̄ノ所緣也。若依_二分別心 ̄ニ_一說_二能別 ̄ノ言 ̄ヲ_一。分_二-
別先陳 ̄ヲ_一。有_二屈曲_一。能生_二物解 ̄ヲ_一貫_二-通 ̄ス有法 ̄ノ上 ̄ニ_一。是共
相 ̄ノ義也。今共相 ̄ハ卽比量 ̄ノ境也。以_二因 ̄ノ三相 ̄ヲ_一比_二-知 ̄スルハ
宗 ̄ノ義 ̄ヲ_一。正 ̄ク比量 ̄ノ安立 ̄ナル故也。是以理門論云。由比
能了。自共相故。非離此二。別有所量。爲了知彼。更立餘
量。故依二相。唯立二量《割書:文》因明論所說自共二相者。專
現比二量 ̄ノ境也。故大疏下卷述_二彼意_一云。是故陳那。依_二
此二相_一。唯立_二 二量_一。其二相體。今略明_レ之。一切諸法。各
附_二己體_一。卽名_二自相_一。不_レ同_二經中所說自相_一。以_二分別心_一假

【注 「ノミナヲバ」は「ノミナラバ」の誤か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二

【上段】
立。一法貫_二-通諸法_一。如_二縷貫_一_レ花。此名_二共相_一。亦與_二經中共
相_一體別。《割書:文》所明自共二相 ̄ノ義。悉同_二佛地論所說_一。而疏
主旣 ̄ニ依_二陳那 ̄ノ說_一。依_二此二相_一。唯立_二 二量_一。其二相體。今
略明_レ之《割書:文》。先標 ̄シ下述 ̄ル。其旨誠分明。
問。先陳後說旣是比量 ̄ノ宗依也。以_二此量智 ̄ヲ_一。先自悟門 ̄ニ
安立 ̄シ後悟他門 ̄ニ施設 ̄ス定知 ̄ヌ所別能別。俱可_二比量智 ̄ノ
境 ̄ナル_一。何以_二先陳 ̄ヲ_一爲_二現量智 ̄ノ境 ̄ト_一耶。現量智 ̄ハ無分
別 ̄ニシテ。越_二 ̄タリ假智 ̄ノ言詮 ̄ヲ_一。言支 ̄ヲ所_レ陳 ̄スル豈現量 ̄ノ境 ̄ナラム
耶。設聲等 ̄ノ法體 ̄ハ。現量智能證 ̄カ故。指_レ體 ̄ヲ名_二現量境 ̄ト_一
者。無常等義亦附_レ ̄シテ體 ̄ニ不_レ通_レ他之邊。猶現量 ̄ノ境也定
心 ̄ノ現量能觀_二無常等義_一等也。若爾 ̄ハ本眞 ̄ノ體義。共 ̄ニ
現量智 ̄ノ境也。施設門 ̄ノ體義。俱比量智所緣也。何愛_レ體 ̄ヲ
定 ̄テ爲_二現量 ̄ノ境 ̄ト_一捨 ̄テ_レ義定屬_二比量邊_一哉。
答。疑難尤可_レ然。但善殊明詮守朝源信等 ̄ノ諸德。多分以_二
先陳後說 ̄ヲ_上【一点ヵ】。如_レ次相_二-配現比二量 ̄ノ境 ̄ニ_一。子島上綱 ̄ノ御
意亦似_レ在_二此義 ̄ヲ_一。私記上下深示_二 ̄セリ其趣 ̄ヲ_一。是則大小因
明論。依_二 二相 ̄ニ_一立_二 二量 ̄ヲ_一。因明 ̄ノ二相 ̄ト者。專先陳後說

【下段】
也。下卷 ̄ノ文不_レ可_二異求_一。付_レ之案_レ之。比量所別 ̄ニ。先
任_レ ̄マヽニ法擧_レ之。卽當_二現量智所證_一。至_二 ̄テ後說 ̄ノ屈曲_一。始 ̄テ
先陳 ̄ノ體 ̄ノ上 ̄ニ。顯 ̄シ_二-得別義 ̄ヲ_一。其別義是立敵證者 ̄ノ比量
智 ̄ノ境也。據_レ實 ̄ニ論_レ之。誠前陳後說同 ̄ク比量 ̄ノ境也。又
若 ̄ハ體若 ̄ハ義俱現量 ̄ノ境也。今隨_レ時 ̄ニ相_二-配 ̄ツ之_一。文理皆
有_二所依_一輙不_レ可_二詰難_一。
問。此義猶不_レ可_レ爾。現比二量 ̄ノ前 ̄ノ自共二相 ̄ト與_二 ̄トハ比
量門中 ̄ノ先陳後說_一。自_レ本大差也。二量之二相者詮非詮
對也。先後 ̄ノ二相者詮門 ̄ノ中 ̄ノ惣別也。何以_二別別 ̄ノ義 ̄ヲ_一
强相_二-配之 ̄ヲ_一哉。
答。此理非_レ不_レ存。今且比量門詮言中 ̄ノ二相 ̄ニ寄_二現比
二量二相_一擬宜 ̄シテ相配也。其配屬 ̄ノ義。又非_レ無_二道理_一。具
如_二 上 ̄ニ成_一。先陳 ̄ノ所明 ̄ハ只任_二 ̄マヽニ法體 ̄ノ_一表_レ之。《割書:設雖_二無常|等義_一猶名_二》
《割書:法體_一。》不_レ同_二後說_一。分別假立 ̄ト者但後說能別也。敵者 ̄ノ了
宗智 ̄モ雖_下從_二因喩_一起_上。行解正所 ̄ハ_レ轉留_二法宗 ̄ノ上 ̄ニ_一。故唯
以_二後說_一名_二比量 ̄ノ境_一。先陳 ̄ハ無_レ所_二分別 ̄スル_一。亦非_二分明 ̄ガ
境_一。故異_二 ̄シテ後說 ̄ニ_一屬_二現量 ̄ノ境 ̄ニ_一也。其法體 ̄ハ不_レ越_二諸法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三

【上段】
本眞 ̄ニハ_一。附_レ自 ̄ニ無_レ通_レ ̄コト他。豈非_二現量 ̄ノ境_一哉。但依_二詮非
詮對 ̄ニ_一者。詮言 ̄ニ擧 ̄ル故 ̄ニハ。先陳 ̄モ誠比量 ̄ノ境也。法 ̄ノ義離
言 ̄ノ故 ̄ニハ。後說 ̄モ亦現量 ̄ノ境也。然而此 ̄ハ非_二今所 ̄ニハ_一_レ論。
今 ̄ハ只擬宜 ̄ノ說 ̄ナル故 ̄ニ。一往之所_二相當 ̄スル_一也。重意云。正
理論等 ̄ニ說_二 ̄コト現比二量 ̄ヲ_一者。源眞能立 ̄ノ量 ̄ノ之所須 ̄トシテ
所_二出來_一也。仍以_二彼二量 ̄ノ前 ̄ノ二相 ̄ヲ_一。引_二-入 ̄シテ因明門 ̄ノ二
相 ̄ニ_一。巧 ̄ニ次對當 ̄シテ能 ̄ク令_レ知_二 二門 ̄ヲ_一許也。末學例_二 ̄メ常
途 ̄ニ_一疑_レ之 ̄ヲ者。返 ̄テ非_二論主疏主 ̄ノ本意 ̄ニ_一歟。
問。設雖_二擬宜_一。先陳猶通_二所立 ̄ニ_一。諍亙_二 四宗 ̄ニ_一故 ̄ニ。若爾 ̄ハ
何以_二先陳_一不_レ爲_二比量 ̄ノ境 ̄ト_一哉。 答。先陳後說對是所成
非成對也。先陳 ̄ハ全非_二比量 ̄ノ所立 ̄ニ_一。設諍_二有法_一者。猶寄_二
不加言量能別 ̄ニ_一立_二法 ̄ノ名 ̄ヲ_一。法故所成也。又雖_レ在_二有
法 ̄ノ意許 ̄ニ_一。差別義 ̄ハ是法故爲_二所成 ̄ト_一。見 ̄テ_二于加言 ̄ノ量 ̄ニ_一
遂 ̄ニ可_レ爲_二後說 ̄ノ能別_一。故乍_レ在_二意許_一猶得_二法 ̄ノ名 ̄ヲ_一。此 ̄モ
又不_レ失_下後說名_二所立 ̄ト_一之義 ̄ヲ_上。故 ̄ニ就_二先陳後說對_一。直
以_二先陳_一爲_二所立 ̄ト_一可_二比量智 ̄ノ境 ̄ナル_一云疑不_レ當_二道理 ̄ニ_一。
設又就_二體義門 ̄ニ_一有_下以_二法體 ̄ヲ_一爲_中所成立_上者。局通對意

【下段】
也。仍無_二相違_一。
 ○言陳意許對
問。言陳意許對。唯約_二局通對自性差別 ̄ニ_一論 ̄スル歟。爲當
可_レ通_二前後對自性差別_一耶。若言_レ通者。疏云言中所
陳。前局及通。俱名自性。《割書:云云》。准_二此文 ̄ニ_一限_二局通對_一
見 ̄タリ。況前記云。以_二局通作法定_一故 ̄ニ取。先後不定故
不_レ取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若不_レ通者。後三相違約_二局通對_一論_レ之時。前
陳有法局故名_二自性 ̄ト_一。後說 ̄ノ能別 ̄ハ通故名_二差別【一点脱ヵ】。於_二此
有法及法_一。皆有_二意許差別_一。豈非_二言許對_一耶。 答。子島記
云。前局及通者。惣含_二 ̄セリ前二對 ̄ヲ_一。第二 ̄ノ前陳後說對。亦
有_二局通 ̄ノ義_一故《割書:云云》。又會_二前記_一云。此不_二盡理_一故。同後記
云。此 ̄ノ第三對 ̄ハ。言陳之中。隨_二其所應 ̄ニ_一。前二門也。若
約_二義顯_一。但攝【二点脱ヵ】第二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。不_レ如_二惣攝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故知此記前後
不同也《割書:已上》【。脱ヵ】問。意所許宗可_レ有_二共他之義_一耶。若言_レ有者。
意許離實 ̄ノ有性。作大有有緣性。神我用勝 ̄ノ宗。可_レ共_二
何物 ̄ニカ_一耶。若云_レ無者。自性差別 ̄ヲハ亦名_二自性二相_一。
旣云_二共相 ̄ト_一。豈無_二共_レ他之義_一耶。況疏上卷云。意所許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四

【上段】
義。名爲_二差別_一。以_レ通_レ他故《割書:文》。
本云。言陳他用 ̄ハ不_レ通_二自用 ̄ニ_一故名_二自相 ̄ト_一。意許二差別
眞假雖_レ不_レ通。他用 ̄ハ彼此 ̄ノ意許互 ̄ニ通故名_二共相 ̄ト_一也。
《割書:頴記意也。》
一義云。言陳 ̄ハ限_二言陳 ̄ニ【一点脱ヵ】不_レ通_レ他。意許 ̄ハ還 ̄テ通_二言陳_一 ̄ニ
故 ̄ニ。名_二自共二相_一 ̄ト也。重意云。以_二意許_一 ̄ヲ名_二差別 ̄ヲ_一者。
前 ̄ノ言陳 ̄ヲ差_一【二点】-別此也非 ̄ト_一_レ彼 ̄ニハ也。故 ̄ニ差別 ̄ト者差_二-別言
陳 ̄ヲ_一也。共相義亦爾也。共_二言陳 ̄ニ_一故名_二共相 ̄ト_一也。彼先
陳後說對。以_レ差_二-別 ̄スルヲ先陳 ̄ヲ_一名_二差別 ̄ト_一。共_二先陳 ̄ニ_一故名_二
共相_一。此准可_レ知。
問。意許通_レ言 ̄ニ故名_二共相_一者。言陳通_二意許 ̄ニ_一故 ̄ニ。又名_二
共相 ̄ト_一哉。
答。不_レ爾。言陳《振り仮名:任_二言|マヽニシテ》陳_一無_レ所_二分別 ̄スル_一。以_レ何名 ̄ン共 ̄ト。意
許 ̄ハ還 ̄テ分_二-別 ̄スル先言陳 ̄ヲ_一故 ̄ニ名_レ通 ̄ト也。彼先陳後說
對 ̄ハ雖_二先後互差別 ̄スト_一。從_レ勝 ̄ニ唯以_二後說 ̄ヲ_一名_二差別_一初
陳_二有法_一時無_三法可_二分別_一。唯名_二自相 ̄ト_一此意也。分_二-別 ̄スル
言陳 ̄ヲ_一之時 ̄ニコソ有_二意許 ̄ト《割書:云》物_一。只擧_二言陳_一言陳 ̄ノミニシテ
無_二可_レ通物_一。故 ̄ニ唯名_二自相 ̄ト_一也。況 ̄ヤ意 ̄ハ有_二分別 ̄ノ義_一故

【下段】
名_二差別 ̄ト_一。言 ̄ハ無_二分別 ̄ノ義_一何 ̄ソ得_二其名 ̄ヲ_一哉。
問。付_二言陳意許對_一。可_レ有_三正比量帶_二意許 ̄ヲ_一耶。若無_二其
作法_一者。比量 ̄ノ諍 ̄ヒ區分。或諍_二所別能別 ̄ヲ_一。或成_二言陳意
許 ̄ヲ_一。何無_下 ̄ン帶_二意許 ̄ヲ_一正比量_上耶。 依_レ之疏明_二正因 ̄ノ
相 ̄ヲ_一。因法成宗。可成四義。有法及法。此二各有。言陳
自相。意許差別。隨宗所諍。成一或多《割書:文》。若由_レ之爾者。
矯立 ̄ノ比量 ̄ハ望_二意許 ̄ノ宗_一必無_二同品_一。何 ̄ノ意許 ̄ノ量 ̄カ不 ̄ル_レ
犯_二後三相違 ̄ノ隨一 ̄ノ過 ̄ヲ_一耶。依_レ之義斷明_二言陳意許
對_一。卽四相違因所違者是《割書:文》。答。成_二意許 ̄ヲ_一正比量有_レ證無_レ
諍。彼三藏所立唯識比量有法差別。立者自 ̄ヲ許_レ之。爲_三
能違勘_二共不定_一。遮關_二自許 ̄ノ他方佛色_一。四分建立量法差
別。又樞要自所_レ擧也。此豈非_三正比量帶_二意許_一耶。夫正因
相者。《割書:乃至》因法成宗。可成四義之釋如_二問中被_一_レ出。但
矯立 ̄ノ比量無_二同喩_一云事。疑難尤可_レ然。凡一切意許量一
往必犯_二相違因過_一。卽四相違因所違者是之釋此意也。然
而因能立之時。能違必犯_二過相_一。唯識比量 ̄ノ因 ̄ニ置_二自許
言_一。關_二自許他方佛色_一故。以_二此因_一作_二能違_一之時。能違卽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五

【上段】
犯_二共不定_一等是也。若爾相違因是立量破也。若能違犯_レ
過何能斥_二他非_一。凡顯他過必自無過之文。成眞能立必無
自過之釋。是 ̄レ因明之軌徹者歟。重案_二其義_一。成_二不共許 ̄ノ
法體_一量。擧_レ之爲_二所別能別言陳_一之時。可_レ有_二不極成過_一。
故多意許矯_二-立之_一。望_二彼意許所立法_一必無_二同喩 ̄ノ之等_一_レ
之 ̄ニ。故必勘_二差別相違 ̄ヲ_一。故理門論云。或於一相。同作
事故。成不遍因《割書:文》。定賓律師釋云。若一量之中。立_二兩類
宗_一。隨_レ應亦墮_二 三相違中_一《割書:文》。然而相違因因過故。因能立
時能違犯_レ過。不_レ成_二眞能破_一也。彼有無二性隨一攝故之
因。許無性之因故。能違立_二無性應_一_レ非_二無性_一之時。不_二眞
能破_一。餘因可_レ准_レ之。由_レ之一往必犯_レ過。故義斷釋無_レ過。
遂成_二正因_一故。疏文不_レ違。
問。就_二言陳意許對_一。可_レ有_下差別相違量不帶_二言陳_一之差別_上
耶。若云_レ有者。樂爲不樂爲差別俱言陳下之別義也。何
有_下不_レ帶_二自相_一之差別_上耶。 設許_レ爾者。意許有_レ 一之量
難_レ有。如_二有法自相_一豈不_レ云_二差別相違_一哉。 若云_レ無者
疏云自意所許別義。所可成立。名爲差別。《割書:文》唯以_二樂爲_一

【下段】
名_二差別_一。明知不樂爲差別非_三必帶_二言陳自相_一云事。況
聲論師於_二聲無常量_一。勘_二有法差別_一云。作聲有緣性非
作聲有緣性《割書:云云》。非作聲有緣性片差別。豈帶_二聲言
陳_一耶。又薩婆多對_二大乘師_一立_レ量云。如_下我 ̄カ所說極微
無 ̄ヘシ_レ分無_二方分_一故如_中 ̄ト《割書:云》 ̄ガ心心所_上。敵者大乘師勘_二有法
差別 ̄ヲ_一云。作實微緣性不作實微緣性《割書:云云》。又聲顯論師
一分 ̄ノ設立_レ量云。能詮 ̄ハ常 ̄ナリ勤勇發故如_二聲性_一。敵者
勝論師勘_二法差別_一。爲_二内常外無常差別_一。外無常片差別
何帶_二常言陳_一哉。 答。夫差別相違者。法有法言陳之下。
彼此二法其體各存。敵者非_二彼樂爲_一成_二不樂爲_一。名_二之差
別相違_一。若無_下 二法 ̄トシテ而帶_レ言之義_上者。更 ̄ニ非_二差別_一又
非_二意許_一。立敵之前有_三共許法之帶_二此言_一。借_二彼名義_一寄_レ之
擧_二不極成法體_一。言陳遁_レ過之源。只依_二不樂爲差別帶_一_レ言。
是以疏云。意中所許名差別。言中所申之別義故《割書:文》。況
言許對共相意許通_レ言故立_二共相名_一。不樂爲差別若不_レ
帶_二言陳_一者。更通_二何物_一得_二共相稱_一耶。 況能違作_二表詮_一
成_二不樂爲_一之時。豈不_レ失_二言顯自相_一哉。但聲無常量。作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六

【上段】
聲非作聲意許者。一往准_二本作法有法差別_一勘_レ之非_二眞
過相_一歟。作實微緣性量過又可_レ准_レ之。次能詮常量法差
別作法出_二于淸幹師注抄_一。彼作法旁難_二信用_一。本量云能
詮常無間所發故如_二聲性_一。能違云常非_二内常_一無間所發故
如_二外聲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凡相違因必牒_二本量有法_一爲_二能違有法_一。能
別方非_二樂爲四宗_一。今量本量有法旣云_二能詮_一。能違何牒_レ
常爲_二有法_一。若可_レ云_三能詮非_二 ̄ヘシト内常_一者不_レ可_レ然。同喩若
是外常者能違可_レ作_二非内常_一。外聲旣是非_二外常_一。只可_レ作_二
非常_一也。内外非_二所諍_一。常無常正諍故。若爾旣是法自相
相違也。何煩爲_二法差別過_一哉。依_レ之楞嚴源信云。淸■【龺+夸?】師
十五因作法取捨任取《割書:云云》。次自意所許別義所可成立名
爲差別等者。不_レ云_下樂爲不樂爲相對唯以_二樂爲_一名_中意許
差別_上。自相上一切別義不_二皆是差別_一。立者樂所_レ欲_二成立_一
名_二差別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故下文云。非法自相。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非法自相四字別行|疏作_二非法有法上_一。》除
言所陳。餘一切義。皆是差別。要是兩宗。各各隨應。因
所成立。意之所許。所諍別義。方名差別《割書:文》。但二等皆
雖_レ在_二言陳之下_一。隨_レ勝擧_二樂爲之一片_一有_二何失_一耶。 問。

【下段】
此對意差別相違 ̄ノ量 ̄ニ。可_レ有_下以_二同喩_一爲_二片差別_一之
義_上耶。若言_レ有者。法及有法 ̄ノ下 ̄ニ勘_二 ̄テ二 ̄ノ差別 ̄ヲ_一。以_二同
喩 ̄ノ力 ̄ヲ_一違 ̄シ_レ 一 ̄ニ立 ̄ツ_レ 一。若同喩 ̄ノ外 ̄ニ無_二其體_一者。以_レ何
成_レ何哉。如_二神我他用勝假我他用劣。作大有有緣性作
非大有有緣性等_一。皆離_二同喩_一有_二別體_一也。若云_レ無者。如_二
四分建立 ̄ノ量 ̄ノ法差別 ̄ノ不緣慮自顯 ̄ノ差別_一。則同喩 ̄ノ燈
日等也。故疏下文。聲論師與_二聲無常 ̄ノ量_一。勘_二縁息無常
打破無常_一。作_二法差別_一云。聲應_二非緣息 ̄ノ無常_一所作性故
如_二瓶等_一。敵者於_二比量_一雖_レ付_二兩俱不成 ̄ノ過_一。不_レ言_下同喩
非_二片差別_一故非_中 ̄スト法差別相違_上。故知 ̄ヌ同喩 ̄ヲ爲_二片差別 ̄ト_一
也。覺惠非思 ̄ノ量 ̄ノ法差別相違准而可_レ知。
本云。差別相違之種 ̄ニハ。亦有_下以_二同喩_一爲_二片差別_一之量_上。
卽四分建立量等也。定能自顯法自相 ̄ノ下 ̄ニ。緣慮自顯 ̄マレ
不緣慮自顯 ̄マレ。諸 ̄ノ自顯之物 ̄ハ皆來 ̄テ爲_二 ̄タリ差別_一。而取 ̄リ
下 ̄テ爲_二 ̄ツル同喩 ̄ト_一之時 ̄ニハ。能別之下 ̄ニ無_二片差別_一。如_下烟能
有_レ火以_レ烟故云量 ̄ノ取_二-下 ̄テ有法 ̄ヲ_一爲_レ因 ̄ト已 ̄スレハ無_中所依 ̄ノ
有法_上也。以_レ此而言 ̄ハ。如_レ是之量 ̄ニハ。或 ̄ハ有_二 二 ̄ノ差別_一或無_二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七

【上段】
片差別_一。未 ̄ト_レ立_二同喩 ̄ヲ_一已 ̄ニ立_二 ̄ルハ同喩 ̄ヲ_一義不定 ̄ナルカ故。猶
是差別相違之種也。
  法差別幷違三等下可_レ記_レ之
問。差別相違 ̄ノ量 ̄ニ。可_レ有_下以_二唯敵者所許法_一爲_二不樂爲差
別 ̄ト_一之作法_上耶。若有者。立敵相望 ̄シテ勘_二 二等 ̄ノ差別 ̄ヲ_一付_二
此過_一者。一切比量 ̄ニ皆可_レ有_二差別相違 ̄ノ過_一。若言_レ無者。
如_下大乘師對_二數論_一立_レ量云_上。識 ̄ハ能變_二 ̄ヘシト《割書:云》色等 ̄ヲ_一之有
法 ̄ノ識 ̄ノ下 ̄ニ。有_二阿賴耶識心平等根識 ̄ノ差別_一。能變_二 ̄スト《割書:云》色
等_一之法 ̄ノ自相 ̄ノ下 ̄ニ。有_二生起轉變常住轉變 ̄ノ差別_一。其心
平等根識及常住轉變唯在_二敵者 ̄ノ邊_一哉。
本云。道詮云《割書:破乘|草》凡有法 ̄ト及以法 ̄トノ處 ̄ノ。意許差別不_レ出_二
二種_一。謂一立一敵。今此二種爲_二差別 ̄ト_一也。中卷 ̄ノ作法
示_二此義門 ̄ヲ_一。又立者雙_二-置自 ̄ノ二 ̄ノ意許 ̄ノ_一。下卷 ̄ノ作法亦
示_二此義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依_二此意_一者。差別相違或有_下立敵相望爲_二 二
等差別_一之量_上。如_二難中 ̄ニ出_一。
問。三松難云。若立敵相望求_二能差別 ̄ト所差所 ̄トヲ_一。而付_二差
別相違_一者。一切比量 ̄ニ非_下 ̄シ無_二此 ̄ノ差別 ̄ノ過_一之比量 ̄ハ_上《割書:云云》。

【下段】
答。此難不_レ然。若言陳 ̄ノ宗 ̄ニ立_二- ̄テ顯樂爲 ̄ノ宗 ̄ヲ_一。聲無常量
等 ̄ハ設法 ̄マレ有法 ̄マレ全無_二意許_一。旣非_二矯立_一雖_レ望_二立敵_一豈
勘_二差別相違 ̄ヲ_一哉。若樂爲宗不_レ顯_二言陳 ̄ニ_一。諍留_二意許 ̄ニ_一之
量 ̄ハ隨_レ應可_レ有_二差別相違_一也。於_レ 中復二。一者二等意許
俱帶_二言陳_一。如_二必爲他用 ̄ノ量 ̄ノ神我他用勝假我他用劣 ̄ノ
差別等_一也。二者不樂爲片差別不_レ帶_二言陳_一。能詮常
量 ̄ノ内常外無常差別等也。前 ̄カ中 ̄ニ復三。或同喩外有_二 二
差別_一。如_下必爲他用量等離_二臥具等_一有_中勝劣 ̄ノ差別_上也。或
以_二同喩_一爲_二片差別_一。四分建立量等也。或以_二敵前 ̄ノ法_一爲_二
不樂爲 ̄ト_一。識能變色 ̄ノ量 ̄ノ心平等根識等也。雖_下有如_レ是差
別相違_上。皆約_下有_二意許_一之量_上勘_二差別相違_一。自相 ̄ノ量 ̄ニハ無_二
此失_一。豈一切量皆有_二差別相違之失_一耶。
問若爾有性非實 ̄ノ量 ̄ニ。望_二立敵 ̄ノ邊_一勘_二離實卽實 ̄ノ二差
別_一。可_レ爲_二差別相違 ̄ノ量 ̄ト_一耶。
答以_二非實 ̄ノ言_一立_二-顯 ̄セリ離實 ̄ノ有性 ̄ヲ_一。故 ̄ニ自相 ̄ノ過 ̄ニシテ非_二
差別 ̄ニ_一也。
 斷云。前量云_二非實_一故。言_レ有時卽言_二顯實上之有_一。云_二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八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八

【上段】
 非實_一除_二大有_一外 ̄ニ更 ̄ニ有_二 ̄ニ何 ̄レノ有 ̄カ_一《割書:文》。
問此對意。所別差別不極成等過 ̄ハ。眞似 ̄ノ中 ̄ニハ何 ̄ソ。若
言_レ眞者。如_二聲無常之量_一。聲 ̄ノ有法 ̄ノ下 ̄ニ有_二德句攝非德
句攝差別_一。德句攝聲 ̄ヲハ聲論不_レ許。豈非_二所別差別他不
極成 ̄ノ過 ̄ニ_一耶。又唯識比量極成 ̄ノ色 ̄ハト《割書:云》下。非定離眼識
色 ̄ヲハ。小乘不_レ許。亦可_レ有_二此過_一。加之若此 ̄ヲ爲_二眞 ̄ノ過_一者。
三十三過所 ̄ヤ_レ攝以否 ̄ヤ。若言_二 三十三過攝_一者。所別不成
等是自相 ̄ノ過 ̄ナリ。何以_二意許 ̄ノ過 ̄ヲ_一攝_レ之耶。四相違 ̄ハ因 ̄ノ
過。豈以_二宗所別差別等 ̄ヲ_一攝_レ之耶。若言_二 三十三過不_一_レ攝
者。天主意似宗因喩 ̄ノ過相。不_レ超_二 三十三過 ̄ニハ_一。何此 ̄カ
外 ̄ニ立_二別 ̄ノ過_一耶。若言_二似過_一者。如何疏主煩 ̄ク立_二此等 ̄ノ
過_一耶。依_レ之三松眞惠。富貴道詮等。以爲_二眞過_一。如何
修學房大僧都云。所別差別他不極成等 ̄ノ三過 ̄ハ。眞似
不_レ定。謂此三過 ̄ハ與_二相違因_一被_レ帶出來故。若相違因 ̄ノ過
是眞過者。所別能別 ̄ノ差別不極成 ̄ヲ爲_二眞過_一。如_二法差別
相違不積聚他用差別等_一也。若相違因是似 ̄ノ過者。所別
差別等 ̄ヲ不_レ爲_二眞過 ̄ト_一。如_二非定離眼識色差別等_一也。不_レ可_二

【下段】
偏 ̄ニ爲_一_レ眞。不_レ可_二偏 ̄ニ爲_一_レ似 ̄トモ。隨_二比量 ̄ノ勢 ̄ニ_一眞似不定
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
 諸德私記雖_二文喧喧_一未_レ傳_二此旨_一。先師獨立_二此義_一。誠因
 明仙哉。《割書:以上本抄》
今云所別差別他不極成等 ̄ノ過 ̄ハ。於_二意許比量 ̄ニ_一有無不
定 ̄ナリ。設雖_レ有_二意許_一無_二差別相違_一之量 ̄ニハ不_レ犯_二此過_一。如_二
唯識比量等_一。凡向_二比量 ̄ニ_一勘_二意許 ̄ノ差別_一者。相違 ̄ノ過 ̄ヲ
爲_レ本 ̄ト。自餘意許 ̄ノ過 ̄ハ。多以_レ之爲_レ本 ̄ト。被_レ帶所_二出來_一也。
是故相違因若似過者。差別不成 ̄モ亦非_二眞過_一。若犯_二相
違_一量 ̄ハ比量不_二成立_一故。其 ̄ノ下 ̄ノ意許 ̄モ又不_レ成也。《割書:已上成_二|上義意_一》
設有_二相違_一量 ̄ニモ。又此過有無不定也。若以_二不共許 ̄ノ言 ̄ヲ_一
置_二意許_一時 ̄ニハ犯_二此過_一。不積聚他用差別等是也。若以_二共
許 ̄スル詞_一意許 ̄スル時無_二此過_一。有性非實 ̄ヲ量作有緣性 ̄ノ差
別 ̄ノ量是也。是以疏能別差別他不極成 ̄ノ作法 ̄ニハ。出_二必爲
他 ̄ノ用 ̄ノ量 ̄ヲ_一。所別差別他不極成 ̄ノ作法 ̄ニハ。不_レ出_二有法差
別 ̄ノ本作法 ̄ヲハ_一。別出_二 四大種 ̄ハ常 ̄ナレト云量 ̄ヲ_一。知犯_二差別相
違_一之量 ̄ニモ。不_三必有_二此過_一歟。此 ̄ニ有_二深意_一。凡於_二意許_一勘_レ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九

【上段】
過者。見_二 ̄ル于言顯《振り仮名:應立 ̄ニ|タテマシニ》_一也。是以若以_二不共許 ̄ノ言 ̄ヲ_一意
許 ̄セル差別者。言陳 ̄ニ顯_レ之立時。所別能別 ̄ニ可_レ有_二不極
成 ̄ノ過_一故 ̄ニ。設置_二意許_一之時 ̄モ。勘 ̄テ_レ之付_レ過 ̄ヲ也。若以_二共
許 ̄ノ詞 ̄ヲ_一意許之時 ̄ニハ。無_レ可_レ成_レ過故。全不_レ付_二此過 ̄ヲ_一也。
彼 ̄ノ此言有者。有無之有。非作境因。有能緣性。故非大
有也。若作大有有緣性。能別不成。闕無同喩 ̄ト。者見_下 ̄テ
顯_二 ̄ノ意許 ̄ヲ_一立_二 ̄マシ言陳 ̄ニ_一之時 ̄ニ_上。設置_二有法 ̄ノ下 ̄ノ意許 ̄ニ_一之
時 ̄ニモ。猶是共許 ̄ノ有也《割書:爲言》。准_レ之可_レ知。
   已上私所_二潤色_一也。
   付_二修學房御傳_一先年聊述_二其意_一。今書_二-加之_一。
福貴私記一云。○有人云。約_二差別_一有_二 二種_一。謂所別差別
與_二所立差別_一也。唯識比量宗有法上差別。是所立之差
別。但是因 ̄ノ過 ̄ニシテ而非_二宗 ̄ノ過 ̄ニ_一。如_三 四大種上之意實攝_二
差別_一。此是所別之差別故。名爲_二宗過_一也。問何等名_二所別
差別等 ̄ト_一耶。 答於_二宗有法上_一所有 ̄ノ意許 ̄ノ差別。正
所 ̄トシテ_レ諍而與_レ因所_二成立_一名_二所立差別 ̄ト_一。此是因過所攝。
宗過不_レ所_レ攝也。如_二唯識比量宗有法上 ̄ノ有。意許 ̄ノ卽識

【下段】
色等_一是也。有法上 ̄ノ意許 ̄ノ差別 ̄ノ宗。是雖_二正所許_一。而以_二
立者因_一望_二其差別宗_一。若闕_二初相_一。《割書:謂以_二有一實因_一。望_二作大有|緣性意許宗_一時。他隨一所依》
《割書:不成等|是也》若闕_二後二相_一。《割書:四種相違所|違量等是也》故與_レ因不_二成立_一。但名_二所
別差別_一。卽是宗 ̄ノ過非_二是因過_一。如_二 四大種上 ̄ノ意許差別_一
是也。問此過不_レ成。何者義纂旣云。相違因者望_二其意許_一。
亦有_二所別不成_一。所立之差別。豈唯因過非_二宗過_一耶。唯識
比量極成之色。何無_二所別差別他不極成過_一耶【。】 答小乘
有法差別是眞過者。可_レ謂_レ有_二所別差別他不極成_一。彼而
非_レ眞。是故宗亦無_二所別不成_一○《割書:文》。
  修學房御傳當_二此記意_一。尤可_レ翫_レ之。
本云。諸意許差別。皆以_二共許 ̄ノ詞 ̄ヲ_一而意_二-許之_一。若不_レ爾者。
皆有_二意許 ̄ノ不極成 ̄ノ過_一。如_二實句攝四大種等_一。若以_二共許
詞_一意_二-許之_一者。無_二意許 ̄ノ不極成 ̄ノ過_一。如_二非定離眼識色
差別等_一也。
問若爾不積聚他用意許 ̄ノ宗。不_レ可_レ有_二此過_一。共許之詞故
也。
答意許差別有_二 二種_一。所別差別所立差別也。不積聚他用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二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一
【枠外右横下】
二〇

【上段】
等 ̄ノ差別 ̄ハ。是所別差別也。不_二與_レ因所_一_レ成故也。其所別
差別 ̄ハ。直 ̄ニ留_二 ̄テ宗 ̄ノ中 ̄ニ_一。爲_二不極成_一。詞雖_二共許_一尋_レ體不_二共
許_一也。故爲_二宗 ̄ノ不極成 ̄ノ過 ̄ト_一也。
 以_二共許詞_一置_二 ̄ケハ意許 ̄ヲ_一者非_二 ̄スト差別不成 ̄ニ_一者。東大寺
 長載大德 ̄ノ傳也。餘德記中 ̄ニ又有_二此義_一。所立差別所
 別差別者。福基記所_レ載之有人說也。破乘章亦用_二此
 義_一。合_二兩德 ̄ノ傳_一以爲_二 一義 ̄ト_一歟。但道詮 ̄ノ傳猶可_レ案_レ之。
 若異_二 三量撮之趣_一歟。《割書:如_二 上抄_一_レ之》
 又不積聚他差別。共許 ̄ノ詞 ̄ト云事不_レ明。佛法宗 ̄ニハ都
 無_二不積聚他之物_一。由_レ何名_二共許 ̄ト_一。不_レ同_二唯識比量 ̄ノ
 非定離眼識色 ̄ニハ_一。彼小乘 ̄モ許_二【一点無し】定屬不離 ̄ノ故所緣 ̄ノ色
 屬_二 ̄スト能緣 ̄ノ識 ̄ニ_一。故得_二非實離眼識色 ̄ノ名 ̄ヲ_一也。不積聚
 他異_レ彼。何云_二共許 ̄ノ詞_一耶。 依_レ之疏釋_二數論矯立 ̄ノ本
 意_一。若不積他能別不成《割書:文》。
 又云。彼立_レ因意。成_二非積聚他用勝 ̄ノ宗_一。無_二同喩_一。佛法
 都無_二不積他_一故。《割書:文》凡諸能所別不成於_二宗依不極成_一付
 之。若依_レ體付_レ過者。仙人所立 ̄ノ有性非實 ̄ノ量。弟子豈

【下段】
 許_二離實性 ̄ノ體_一有哉。彼旣依_レ許_二有性 ̄ノ名 ̄ヲ_一所別極成 ̄セリ。
 若不積聚他 ̄ノ名共許 ̄セハ者。雖_レ擧_二之 ̄ヲ能別 ̄ニ_一。何犯_二不
 極成 ̄ノ過_一哉。若在_二言陳_一不_二極成_一者。設在_二意許 ̄ニ_一時 ̄ニモ
 可_二不共許 ̄ナル_一。可_レ思_レ之。

【下段枠内左上】
明本抄第一《割書:終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二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二
【枠外左横下】
二一

【上段】
明本抄第二[内題云。法自相]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此卷原本全無_レ點》

 ○法自相敵者
粗勘古德略有_二 三說_一。一云以_二勝論_一爲_二敵者_一。二云佛弟子。
三兼_二-取二家_一俱爲_二敵者_一
  勝論傳
今云。可_レ存_二勝論傳_一。唐和諸德多分說故。就_レ 中子嶋上綱
存_二此義_一故。
問此義有_二何所依_一。 答以_二疏文_一爲_レ證。所謂明_二 九句_一。四
六句以_二聲論_一爲_二立者_一。二八句以_二勝論_一爲_二立者_一了。引_二足
目仙人頌_一。言是因者。此之二因。皆是正因。於九句中。
第二第八。兩句所攝。翻此名相違者。○。卽九句中。第
四第六。兩句所攝。皆相違因。是法自相。相違因故。《割書:文。》
今疏云_二 上已數論_一者。卽指_二 九句 ̄ノ廣釋_一也。《割書:子島|記意》疏主定
可_レ有_二相承_一。所謂印度古來之說。受_二 三藏之指誨_一故也。
《割書:准_二光法師對|面三藏記等_一》
問勝論比量犯_二相違決定_一。聲論以_二所聞因聲性 ̄ノ喩_一作_二能

【下段】
違 ̄ヲ_一故。若 ̄シ爾 ̄ハ旣是疑因也。難_レ爲_二前邪後正之法自相
相違 ̄ト_一。是故 ̄ニ可_レ云_下以_二佛弟子_一爲_中法自相 ̄ノ敵者 ̄ト_上。佛子 ̄ハ
不_レ許_二聲性_一。所聞性因 ̄ハ不共不定 ̄ニシテ不_レ成_二違決_一故。何捨_二
無_レ過之佛弟子_一。取_二有_レ違之勝論_一 ̄ヲ哉。
答勝論 ̄ノ能違誠雖_レ有_二相違決定_一。見_二聲論比量_一。以_二無常
家 ̄ノ所作因_一。謬 ̄テ成_二常宗_一。其因闕後二相。違_二-害自宗_一。勝論
爲 ̄ニ作_二 ̄ル能違無常 ̄ノ宗_一。能相_二-返本宗_一。所違能違相。旣 ̄ニ當_二
初相違_一。由_レ此劫初立論以來。外道諸師以_レ之用_二于法自
相相違 ̄ノ作法_一。陳那天主亦順_レ古。不_レ能_二改易_一歟。於_二佛弟
子量_一者。都無_二過失_一。雖_二眞軌轍_一。作法旣 ̄ニ同_二勝論所立_一。設
雖_二弃_レ古用_一_レ新。差異難_レ顯。仍只擧_二勝論 ̄ノ名 ̄ヲ_一歟。
問法自相敵者之爲_二難義_一。在_二相違決定之有無_一。而乍_レ
存_二勝論傳 ̄ヲ_一。偏許_レ犯_二違決_一。不_レ及_二會釋_一。豈諸德指南哉。
況違決 ̄ノ所違定疑因也。何能斥_二他非_一。大背_二相違因相_一。誰
稱_二前邪後正_一。非_三只能違之不_二後正_一。又所違非_二前邪_一者
哉。 答義家解釋志趣隨_レ事。若有 ̄テ_レ 人問_二勝論所作因
眞正都無_レ過哉_一者。答可_レ云_二 一往似_レ正實是疑因也_一。而今

【左頁 上段一行目の[ ]は亀甲括弧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二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二
【枠外右横下】
二二

【上段】
標_二 三支過相_一。各示_二其作法_一之時。何物是法自相相違因
哉 ̄ト。爲_レ遣_二此疑_一顯_二-示其軌則_一也。爰聲論比量因。望_二法
自相宗_一。闕後二相之相貌。勝論能作_二能違_一示_レ過之義勢。
一一爲_二初相違之軌轍_一。論主擧_レ之以示_二後學_一。本志旣足。
但立者更以_二別因喩_一。勘_二第六不定_一者。別門也別時也。云_レ
然不_レ能_レ失_二先相違因義相_一。何況以_二所作性_一建_二-立無常宗_一。
誠是能立正因也。何不_レ云_二後正_一。本宗旣破。豈非_二前邪_一
哉。加之勝論謬立_二聲性_一故。横蒙_二其過_一。可_レ云_二聲性過_一也。
非_二所作因過_一。又宗計惣過也。非_二比量別過_一。由_レ之劫初以
後。自他諸師以爲_二正比量規摸_一。陳那天主能悟_二法義_一。心
無_二偏黨_一。何捨_レ此更求_二他作法_一哉。
問此等會釋皆似_二劬勞_一。不_レ如_レ取_二佛弟子量都無疵_一。是以
處々多以_二佛弟子_一爲_二 二八句立者_一。或爲_二法自相 ̄ノ敵者_一。
彼皆有_二所依_一有_二所以_一。何偏以_二 九句疏文_一《割書:爲_二定量_一|哉。》
答勝宗釋家俱許_二聲無常_一。聲論若對_レ彼立_二其量_一者。犯_レ過
之相無_レ替。須_三俱爲_二此作法_一。仍設有處而取_二佛弟子_一。全
不_レ可_レ遮。不_レ可_レ驚。今先就_二論所說作法_一。正誰對_レ誰立_二此

【下段】
量_一。誰 ̄カ破_レ誰付_二其違_一云事。就_二長途_一就_二本緒_一須_レ定_二-量之_一。
而尋_二濫觴_一。起_二於劫初之立論_一。勘_二本說_一。當_二足目之偈頌_一。
百本疏主之解釋。三藏大師之嚴訓。吉今傳來仰而可_レ信。
而以_レ恐_二違決_一粗及_二異端_一。於_二其會釋_一者如_二 上已述_一。問心
入_二 一門_一眼無_レ所_レ顧。返覆再思邪正自顯。今二家各有_レ順
有_レ違。比_二其輕重_一宜_レ致_二取捨_一。而於_二聲無常量_一。佛弟子爲_二
立者_一。處々解釋非_レ 一。勝論爲_二立者_一僅九句義疏也。多少
旣異。何弃_レ多就_レ少。《割書:是一》 況對_二佛弟子_一之釋。文相分明
義理覈研。所謂演祕域龍何乃。斷爲正因。文等也。九句
疏僅二八句立者指_二勝論_一許也。非_三正明_二法自相立者_一。又
若非_二勝論_一者可_レ有_二重難_一之旨。其文未_レ示。明隱旣殊。豈
顯_レ明取_レ隱哉。《割書:是二》 又勝論外敎也。佛法自宗也。爭嫌_レ自
翫_レ他哉。《割書:是三》又其因若正者。且可_レ許_レ之。疑因而不_レ生_二決
智_一。不_レ如_三佛弟子因能具_二智三相_一。誰 ̄カ下_レ正貴_レ邪哉。《割書:是四》
又勝論所作因。一往雖_レ似_レ正遂不_レ遁_レ過。佛法所立始終
是正。彼數論神我宗。通力催_レ信。鵂鶹有性量。五頂歸_レ他。
當_二于時_一無_レ斥_レ過。雖_二世久流布_一。至_二于陳那難_一故。始知_二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二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二
【枠外左横下】
二三

【上段】
意許過失_一。此又可_レ爾。勝論所作因。一往似_レ正。遂可_レ墮_二
疑因_一。全不_レ同_二佛法所立_一。今示_二作法_一之時。寧妄_レ永依_レ暫
哉。《割書:是五》 答佛弟子傳嫌_二勝論_一故。勝論之文須_下爲_二相違_一
會_上_レ之。勝論傳不_レ遮_二佛弟子_一。若無_下唯取_二佛弟子_一或嫌_二勝
論_一之詞_上者。不_レ可_レ爲_二相違_一。但所_レ擧五難隨_レ宜可_レ會。先初
證據多小難者。今義旣不_レ嫌_二佛弟子_一。無_レ違_レ文之旨如_レ 上。
指_二勝論_一者雖_二 一文_一。此義證也。彼傳違也。 次文理明隱
難者。此傳意者。自_レ本二八句。佛弟子及勝論所立共收_レ
之。其中勝論量一往正因也。外人所立故。遂雖_レ犯_二其過_一
不_レ可_レ傷_レ之。於_二佛弟子量_一者。始終可_レ爲_二正因_一之義必然
也。而若共比他不定爲_二眞過_一者。陳那豈判爲_二正因_一哉《割書:爲言》
所述本自實義也。明成之爲此傳有_二何相違_一。 次外敎内
宗難者。毁謗外道讚歎内敎。是依_二讚毁_一可_レ有_二利益_一之時
事也。今又還以_二内外通用_一可_レ爲_二其由_一。因明九十六道廿
八師同用共許。欲_レ示_二其作法_一。若有_二外人所立_一者。先須_レ
出_レ之故也。 次疑正相望難者。勝論因者有_二正邪二門_一。
今所_レ用者爲_二正門_一也。何强爲_レ難。 次永暫不同難者設

【下段】
雖_二暫時_一。堪_レ示_二軌則_一者。何不_レ爲_二作法_一。自_レ元對_二佛弟子_一
不_レ令_二均等_一自_二劫初_一所_二用來_一。於_二佛法_一不_二强背_一者。不_レ改
之事。不_レ及_二詰問_一。
問佛弟子量且置不_レ論。今以_二勝論_一爲_二敵者_一。有_二何大德_一。設
不_レ用_レ之有_二何大失_一。 答用不得失粗示_二其大綱_一者。一者
前代立論故。聲勝二師同出_二劫初_一諍_二聲常無常_一。所作一
因前邪後正。能違所違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原本以_二良算|御本_一校云專字》 量當_二法自相々違_一。
足目仙人標_二 九句眞似_一。旣取_二此因_一爲_二 二四六八句_一。天主
製_二正理_一之時。指_二彼上代立_一故。誠有_二由來_一。二者同時敵
者故。聲勝二師同時出世。《割書:設雖師資相|遇不違今義》相向起_レ論。佛弟子
遙在_二劫末_一。何置_二同時敵者_一對_二末世佛法_一乎。三者作法
難_レ得故。内外諸師互達_二因明宗義_一。設雖_レ有_二邪正_一。善_二因
明_一之者。欲_レ立_二比量_一預顧_二過失_一。多可_レ立_二意許矯立量_一。設
雖_レ就_二言陳_一。爭不_レ察_二顯過_一。而犯_二法自相々違_一量。過相至
極顯而可_レ辨。是故前代立論中此作法甚可_レ難_レ有。聲論
聲常量所作勤勇二因適當_二此作法_一。古來擧_レ之誠有_二其
由_一。四者内外通用故。五明中内明諸家自宗也。所立義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二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二
【枠外右横下】
二四

【上段】
道各異不_レ通。因明諸宗對論決_二是非_一之道故。定_二其軌則_一
彼此共許。是以設雖_二佛法者_一。示_二過相作法_一之日。須_レ擧_二
自他共許事_一。若爾佛法所作因。設勝_レ餘雖_レ遁_二過相_一。若佛
法獨雄稱餘不_二必許_一_レ之者。用_二此作法_一猶非_二本意_一。不_レ如_下只
用_中内外諸師共許所違能違爲_中【中点重複】其作法_上。而末學剩嫌_二外所
立_一。以_二内比量_一專可_レ爲_二軌則_一者。恐非_レ違_二因明論之本志_一
哉。五者明_二他正理_一故。外道宗旨其義多僻。而 ̄ルニ勝論無
常之義。適同_二佛法正理_一。今明_二其德_一故標_二彼名_一。誠是砂
中金也。何不_二稱歎_一。卽爲_レ顯_二依法不依人義_一也。六者因
體實正故。以_二所作義_一成_二無常宗_一者。生滅緣起之道理也。
勝論比量能叶_二其正理_一。而立_二聲性_一爲_二所聞常住法_一。此義
深背_二法相_一。若爾所作因其體實雖_レ正。横 ̄ニ蒙_二聲性過_一。暫
墮_二疑因_一。天主或爲_二正因_一以標_二因德_一。或爲_二疑因_一以示_二聲
性過_一。學者不_レ辨_二此旨_一。偏謂_二勝論所作因是疑因_一。元曉師
釋云。彼勝論師六句義内有_二同異性_一。《割書:乃至。》由_二是邪義_一故
令_二聲無常宗壞_一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
  纂要料簡

【下段】
九句義私記《割書:子島》云。問第二句作法如何。答勝論師對_二聲
生論師_一立_レ量云。聲無常所作性故同喩如_二瓶等_一異喩如_二
虛空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○問約_二此聲無常正量_一。聲論師作_二相違決定_一云。
聲常所聞性故如_二聲性_一。旣有_二此失_一何云_一【二点】正因_一。答約_二聲論_一
更有_二 二類_一。謂或立_二聲性_一或不_レ立_二聲性_一也。今此第二正
因。對_下不_レ立_二聲性_一聲論_上所_レ立也。故不_レ能_下以_二聲性_一作_中相
違決定_上。○《割書:是古德一說|可_レ隨_レ宜也》一云。此第二句正因不_レ作_二相違決
定_一者。依_地此第二句之所違量第四句云_三聲常所作性故
如_二虛空_一之量。不_レ對_下許_二聲性_一之勝論_上。對_下不_レ許_二聲性_一之佛
弟子_上立_天。約_二其能違第二句。聲論不_一_レ能_下以_二聲性_一作_中相
違決定_上也。問何以知_レ爾。答纂云。理門頌中據_レ別而說。
不_人對_下許_レ有_二聲性_一論者_上立_地所作因_天。故九中無。《割書:云云》以_レ
之知_人【レ点ヵ】爾也。問如何以_二此文_一知_レ爾哉。 答此文意云。理門
頌中據別而說者。長途所_レ定。勝論與_二聲論_一相對爲_二立敵_一
諍_二聲常無常_一。而理門論頌中所作性故因。不_レ爾別對_二佛
弟子_一。故云_二據別而說_一。次云不_レ對_下許_レ有_二聲性_一論者_上等者。
說_二其義_一也。不_人對_下許_レ有_二聲性_一之勝論_上立_地所作性故因_天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二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二
【枠外左横下】
二五

【上段】
故。爲_二其能違_一第二句正因。《割書:ニ於》不_レ能_三聲論返_二-作相違決
定_一。故九句中無_二相違決定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問四相違初法自相々違
所違量是聲論所立。能違量是勝論所立。卽所違第四句
攝。能違第二句攝。是決定道理也。而何今云_二第四句所違
量非_一_レ對_二勝論_一耶。 答決定道理爾也。仍聲無常量有_二相
違決定_一也。而今此九句中第四句不_レ爾。據_レ別說也。故無_二
相違決定_一也。 問何以知_レ爾耶。 答纂次文云。故彼中
難_二所聞性因_一。若對_レ許_下有_二聲性_一是常_上。此應_レ成_レ因。此難_二不
共不定_一。准_レ此故知不_レ約_レ對_レ 二。彼論長行及此論中。據_二 二
宗對_一故。有_二相違決定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意云。彼理門頌中。據_レ別而說。
不_レ對_二勝論_一故。故彼頌中難_二所聞性故因_一云_レ有_二不共
不定【一点脱ヵ】。若對_レ許_下有_二聲性_一是常_上之勝論_天【地点無し】者。此所聞性因應_レ
成_二正因_一。然不_レ爾。對_二佛弟子_一立_二所聞性因_一故。九句中第
五句有_二不共不定_一。准_レ此故知。此第四句所作性因不_レ對_二
勝論_一。別對_二佛弟子_一故無_二相違決定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不約對二者。不_レ
約_下所違對_二勝論_一能違對_中聲論_上。《割書:爲言》次彼論長行等者。彼
理問頌中旣無_二相違決定_一。但長行及此入正理論中。據_二勝

【下段】
論聲論二宗對_一故有_二相違決定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
  此說先德之志也。然甚疎遠也。更加_二今案_一耳。尤好
  也。可祕可祕。
 今案。上綱御意。纂就_レ疏起_レ問也。疏二四兩句以_二聲勝_一
 爲_二立敵_一。就_レ之第二句可_二疑因_一。何故九句無_二相違決定_一
 哉《割書:爲言》。答_レ之。理門頌中據別而說者。陳那以_二第二句_一
 爲_二正因_一者。據_下第四句對_二第二句中佛弟子_一之別立敵_上
 而說《割書:爲言》。不_レ對_下許_レ有_二聲性_一論者_上等者。於_二第二句立
 者_一有_二 二類_一 中。不_レ對_下許_レ有_二聲性_一勝論_上《割書:爲言》。疏依_下長途
 以_二聲勝_一爲_中立敵_上。遂不_レ遁_二相違決定_一。陳那定_二眞實正
 因_一之時。據_下聲論對_二佛弟子_一別立敵_上說。故無_二相違決
 定_一云也。
 問先九句私記存_二佛弟子義_一。何依_二勝論傳_一用_二此義_一耶。
 答子島存_二勝論_一。二卷傳幷九句因記。初標_二第二句立
 敵_一之文分明也。又法自相立敵聲勝二師者。決定道理
 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不_レ可_二異求_一。此義大意。論所說法自相敵者勝論
 師也。如_二 上成了_一。第二句有_二 二類立者_一。勝論及佛弟子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二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二
【枠外右横下】
二六

【上段】
 也。法自相擧_二古來長途立敵_一。第二正因以_二勝論_一爲_二 一
 往正因_一。以_二佛弟子_一爲_二眞實正因_一也。纂就_レ疏問_レ可_レ有_二
 違決_一。答中探_二陳那本意_一。定_二眞實正因佛弟子量_一也。不_レ
 對_下許_レ有_二聲性_一之勝論師_上《割書:爲言》。問此義不_レ叶_レ文。若付_二
 第二句_一起_レ問者。答中立所作因者。指_二第二句所作因_一
 可_レ得_レ心。何指_二第四句所作因_一。廻顯_下第二句無_二違決_一之
 義_上耶。答今明_二法自相過_一故。以_二第四句_一爲_レ本。其能違
 上談_二違決有無_一也。而勝論若作_二能違_一者。聲論還可_レ
 作_二違決_一。今以_二佛弟子因_一爲_二第二句_一。故遂遁_二違決_一正
 因也《割書:爲言》。重案_二此義_一。能叶_二纂文_一。不_レ對_下許_レ有_二聲性_一論
 者_上立_二所作因_一者。聲論 ̄ガ敵者有_二 二類_一。勝論及佛弟子也。
 其中欲_レ簡_レ【下点ヵ】不_レ許_二聲性_一佛弟子_上【下点無し】。殊云_下許_レ有_二聲性_一之論
 者_上也。是則第二句中有_二 二類_一。取_レ 一捨_レ 一之意也。若惣
 指_二第二句立者_一者。何云_二聲性論者_一耶。旣無_下不_レ許_二聲
 性_一之人_上。爲_レ簡_二誰人_一云_下許_二聲性_一論者_上耶。《割書:一》又若對_下許_レ
 有_二聲性_一論者_上者指_二勝論_一。上云不_レ對_下許_レ有_二聲性_一論
 者_上。豈聲論哉。《割書:二》纂聲論者者依_二理門_一說。若指_二聲論者_一

【下段】
 似_レ無_二由來_一。《割書:三》又今二四兩句相對明_二法自相立敵_一。不
 對之下所_レ指聲性論者。須_レ指_二所對敵者_一。尤當_二勝論_一。立_二
 所作因_一者可_二立者所立因_一。豈非_二第四句_一哉。《割書:四》
別推云。纂理門頌中據別而說者。意云據_レ不_レ對_二 二量_一別
見_レ門說《割書:爲言》故下文云。准_レ此故知不_レ約_レ對_レ 二。《割書:乃至》。故二宗
對故有_二相違決定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二者二師所立各別量不對者不_レ
作_二-向能違所違_一之門也《割書:爲言》。問以_レ何知。理門頌不_レ對_二 二
量_一云事。答先此問見_二第二第五句作法_一。是誠犯_二違決_一之
量_一【一点衍ヵ】也。以_レ之乍_レ爲_二作法_一。何云_三 九句無_二相違決定_一哉《割書:爲言》。卽
答_レ之。理門頌中等《割書:云云》。意者凡九句云物。且於_二 一因_一尋_二
其三相具不_一。或量同有異有。乃至。俱分也。其因已隨_二己
分_一。三相具不種種差別也。不_三敢待_二他量_一。具_レ相自是正也。
闕是邪也疑也。而相違決定見_二于此因_一雖_レ具_二 三相_一。見_二于
他三相具足因_一。還始成_二疑因_一。二量相向得_レ成_二過不_一。因處
自有_二其過_一。若爾約_二 九句_一顯_二因相_一之門。以_二何句_一可_レ顯_二-示
違決_一耶。所作因上設有_二違決_一者。是九句外別義《割書:爲言》【。】問若
爾二四六八相對。名_二能違所違_一哉不。不_レ名者背_二 四六相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二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二
【枠外左横下】
二七

【上段】
違攝之習_一。若名者九句只論_二 一量_一。能所違不_二相對_一。相違
因必立量破也。豈攝_レ之哉。爰知今釋不_レ如_二所成_一哉。答
設雖_二 二四六八九句正門_一。不_レ云_二相對_一。四六句因闕_二後二
相_一時。此因上必可 ̄シト_レ有_二能違正量_一被_レ知。四六句處不_三
直顯_二能違_一也。二八爲正因四六相違攝等者。以_二此相_一顯_二
其過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問等爾諸相違決定量。各各見_三正具_二 三相_一。定
可_レ攝_二 二八句_一哉。若爾同_二淨眼玄應等義_一。疏主何不_レ許_レ
之哉。 答不_レ爾。於_二相違決定量_一。所作因等攝_レ之。所聞等
因全不_レ攝_レ之。闕_二智三相_一故也。於_二所作勤發因_一者。勝論
横被_二聲性過_一。且雖_レ似_二疑因_一。或依_二現敎力勝_一遂判爲_二正
因_一。或依_下不_レ立_二-向能違_一之方_上且判爲_二正因_一。後義雖_二暫時_一
此因可_レ爲_レ正之方實義也。疑因爲_二假事_一。足目佛法借_二此
量_一。以爲_二正因作法_一也。《割書:如_二此義_一者。違決量九句門暫爲_二 二|八句_一无_レ過。 然不_レ爲_二軌式_一也》 問不
對許有聲性論者立_二所作因_一者。如何可_レ讀_レ之哉。
答只如_レ常訓。以_二不對字_一爲_二正答_一也。 纂問於_二 二八句_一
忽不_レ定。何句惣指_レ 二爲_レ問歟。 答付_二 二五句_一 二傳爲。此
義共雖_レ無_二相違_一。且付_二第二句_一釋_レ之歟。其心如_レ常。凡答_下

【下段】
九句無_二相違決定_一之義_上可_レ有_二 二重事_一也。一先大九句悉
不_二對立_一故。全不_レ可_レ顯_二-示第六不定_一。二設付_二其一邊_一。猶
於_二 二八句_一有_二攝不攝二類義_一也。
 已上先年案也。此義似_レ叶_二纂問答_一。
本云。若依_二 三松傳_一者。何故九句無_二相違決定_一者。問_二第
二句所作性因_一也。勝論所作因。是相違決定本量也。何
故九句因。無_二相違決定_一哉。《割書:爲言》
答中。理門頌中據別而說。不_人對_下許_レ有_二聲性_一論者_上立_地所
作因_天故。九中無者。意云理門頌中。聲論愚暗。以_二所作
因_一成_二聲常宗_一時。勝論師以_二此因_一返_二-作相違過_一。據_下立_二此
別義_一之時_上。以_二第二句_一方爲_二正因_一。若聲論師利根許_レ有_二
聲性_一時。所作因成_二相違決定_一。不_人對_下其許_レ有_二聲性_一之
時論者_上立_地所作因_天故。九句中無_二相違決定_一也。《割書:爲言》具
成_レ之《割書:如_二本|問答_一。》
尋云。纂問_二第二句_一傳有_二多難_一。纂問詞源自_二理門_一起。理
門旣難_二第五句_一。此問豈不_レ爾哉。《割書:是一》若問_二第二句_一者。疑_レ
不_レ疑也。第二對_二第四_一故。若不_レ問_二第五句_一者。不_レ難_レ【レ点は「可」の下ヵ】可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二□【八】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二
【枠外右横下】
二八

【上段】
難。第五句若對【二点脱ヵ】勝論_一必可_レ爲_二違決_一故。《割書:二》又對_二聲論_一者。
何惣云_レ不_レ對_下許_レ有_二聲性_一論者_上哉。雖_レ不_下以_二聲性_一作_中違
決_上。以_三自宗義而許_二聲性_一故。可_レ云_レ不_レ對_下以_二聲性_一作_中能
違_上哉。《割書:三》《割書:此難甚|難遮》 又聲勝相對者。長行偈頌可_レ同。何頌云_二
不約對二_一。長行云_二據二宗對_一哉。《割書:四》又上文云_二不對許有
聲性論者_一。下文云_二若對許有聲性是常_一。其聲性論者應_二
是一人_一。如何上文爲_二聲論_一。下文爲_二勝論_一哉。《割書:五》今云問_二第
二句_一傳能順_二文理_一。先第二句所作因具_二 三相_一。而對_二聲性_一
因體疑因也。立敵相叶。尤付_二此句_一可_レ儲_レ問。第五句對_二
佛弟子_一非_二勝論_一。問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恐|闕字》 第二相不_レ具_二 三相_一。何假_レ發_レ問
哉。《割書:一》准此故知者。非_下直說_二此事_一之文_上。以_二他文_一准例成
意也。若爾還知。依_二理門文_一第二句上問起也。《割書:二》又云故
彼中難所聞性因者。今所_レ問者所作非_二所聞_一。故表_二其名_一
也。不_レ爾只可_レ云_レ難_二此因_一。又云此難不共不定者。今所_レ
成第二句也。所_レ引難第五句文也。其義聊似_レ背。傷_レ之
故云_二此難不共不定_一也。不_レ爾今問同_二理門_一何更爲_二別
事_一表_二不共名_一哉。以准此言見者。彌引_二第五句文_一。成_二第

【下段】
二句義_一也。《割書:三》但初難旣會了。第二難不_レ可_レ依_二 二四相
對_一因體實可_レ爲_二疑因_一可_レ難_レ之。況第五句獨擧_二 一因_一無_二
相對因_一。敵者又非_二勝論_一。旁付_レ之不_レ可_レ爲_レ問。如_二 上成
了_一。第三難付_二纂要文_一。此難不_レ可_二出來_一。本是勝論傳惣相
難也。以_二聲性_一不_レ付_レ過之時。不_レ云_下許_二聲性_一論者_上也。欲_レ
顯_二聲論之愚鈍_一故也。如_レ此事聖敎常習也。第四難者。長
行者以_二所作_一爲_二違決_一。偈頌二師二因不_二對立_一時也。此
有_二何過_一哉。第五難者。自_レ本所_レ引明_二別事_一之文也。引_レ之
准證_二 上下聲性論者_一。何可_レ齊哉。
 今勘三松都無_二愚智沙汰_一。此事只出_二道詮傳_一。而先師
 成_二 三松傳_一。立_下聲論有_二愚智二時_一之旨_上。未_レ探_二其意_一。若
 以_下福基料_二-簡九句疏等_一之趣_上助_二-成三松_一歟。然而兩德
 傳。義勢大殊。不_レ可_二混難_一歟。
 今案_二 三松傳_一。纂據別而說者。別義之意也。不_レ云_レ對_二別
 師_一也。意者第二句且對_下聲論以_二所作因_一成_二常宗_一之別
 義_上以爲_二正因_一。若對_二所聞因_一是可_二疑因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問何以_レ
 對_二第四句_一故云_二別義_一耶。 答此德意。聲論成_二常宗_一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二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二
【枠外左横下】
二九

【上段】
 時。專可_レ用_二所聞因聲性喩_一也。而爲_レ示_二法自相能所
 違_一。且令_三聲論立_二所作因虛空喩_一也。此非_二實義_一。故名_二
 別義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故隆光引_二 三松_一云。問聲論師成_二聲常宗_一。
 必用_三所聞性因與_二聲性同喩_一。如何今立_二第四句_一。用_三
 所作因與_二虛空之同喩_一哉。 答九句此作法門也。故
 爲_レ顯_二法自相相違作法_一。出_二此第四句作法_一耳。《割書:已上》問
 答意彼論者以_二所聞因_一雖_レ爲_二正法法_一。傍人爲_レ令_レ知_二相
 違因_一。假設述_二此意_一云也。 問此記意。不對許有等文。
 如何可_二破文_一哉。答未_レ訓_レ之難_レ知。但釋_二不約對二文_一。
 云此亦對_レ立_二所作性別義_一。不_レ對_レ立_二所聞性因聲性之
 同喩_一言也。《割書:已上》准_レ之不_レ可_レ有_二別委曲_一。只可_レ讀_レ不 ̄ト_人
 對_下許_レ有_二聲性_一論者_上立_地所作因_天歟。但記上文云。實雖_レ
 對_下立_二聲性_一論者_上。對_下不_レ用_三所聞之因與_二聲性同喩_一之
 日_上故。云_二不對許有聲性論者_一。《割書:已上》准_レ之於_二許字_一可_レ加_二
 時 ̄ト云訓_一歟。二義共不_二相違_一。《割書:可思|之》問聲論以_二所作因虛
 空喩_一成_二聲常宗_一者。理門正理正所_レ談。源出_二足目說_一
 歟。知劫初立論之時。聲論立_二此量_一。彼過墮負歟。其事

【下段】
 有_レ跡。猶同_二鵂鶹劫比羅立量事_一。而今恣遣_二作法門_一。誰
 信_レ之哉。 答九十六道皆雖_二外宗邪義_一。於_二自宗_一各成_二
 我義_一。隨_レ分可_レ有_二其理_一。邪義者是對_二佛法等_一之日事
 也。於_二己宗_一豈忘_二可_レ用之正因_一。謬用_二闕後二相量_一哉。
 設一部中雖_レ有_二邪義_一。更有_三 一師多談_二至極實義_一。彼二
 十部中末宗異許雖_二無邊_一。自部中立破摧邪立_レ正。所以
 唯識論中多破_二 一部正義_一。以_レ之案_レ之。聲勝相對立_二聲
 常義_一之時。不_レ知_二所聞因聲性喩_一。横立_二闕後二相量_一
 者。甚以難_レ信。可_レ知彼假設顯_二-示作法_一也。三卷疏上下
 其例實多。九句中三七句等。皆是假作法也。 問聲論
 案_二-立聲常住義_一。大以_二諸行无常宗及世間愚人等_一。皆
 可_レ爲_二敵者_一。若爾惣以_二共比量_一。對_下諸不_レ知_二常宗_一之人_上
 可_二成立_一。而聲性勝論雖_レ許_レ之餘宗不_二必許_一。若對_下其不_レ
 許_二聲性_一之論者_上。方以_二何量_一可_レ成_レ之哉。爰知所作因
 常途所_レ許故。於可_レ用_二此量_一哉。 答不_二必可_一_レ爾。比量
 皆對_二敵者_一有_二用意_一。何況無常宗其類雖_二衆多_一。外道中
 以_二勝論等_一爲_二規模_一故。以_レ之爲_二敵者_一首_二 一會_一。立論勝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三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二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三〇

【上段】
 畢。世間信_二其宗義_一歟。彼戒日王十八日無遮會。不_レ嫌_二
 小乘外道_一大令_レ會_レ之。而三藏所立唯識比量依_二 六三
 廢立_一。是偏佛法家所_レ許宗因喩也。若對_二外道_一豈共比
 量哉。旣對_二 六千餘人外道小乘_一立_レ之。寧無_二 三支過相_一
 哉。然而以_二小乘_一爲_レ首故。此量共比量被_レ攝歟。 
  已上往日就_二 三松傳_一得_二此推_一。可_レ思_レ之。
本云。依_二道詮傳_一者先何故九句無_二相違決定_一者。問_二第
五句所聞性因_一。謂所聞性因若對_二第二句所作因_一。應_二相
違決定_一。何故九句因無_二相違決定_一哉。答中。理門頌中
據_レ別而說不_地【人点】對_下許_レ有_二聲性_一論者_上立_地所作因_天故九句中
無《割書:云云》。意云。理門論於同有及二等頌中。第五句所聞性
因。對_二佛弟子別師_一立。不_地對_下許_レ有_二聲性_一勝論師_上所_レ立
所作性因_天故。九句中無_二相違決定_一也。謂勝論第二句所
作性因。以_二聲論愚鈍無智_一以_二所作因_一成_二聲常宗_一。第四句
立者聲論師爲_二敵者_一故。彼師不_レ能_下還以_二所聞性因及
聲性同喩_一成_中聲常宗_上。聲論聰明利根以_二所聞性因聲性同
喩_一成_二聲常宗_一之時。對_二佛弟子別師_一故。爲_二不共不定_一也。
 
【下段】
尋云。此義違_二文理_一。所聞所作因爲_二相違決定_一者。必由_三敵
者第二句勝論對_二聲論_一故。可_レ有_二違決_一。此旣成_レ疑。何不_レ
釋哉。第五句。聲論對_二佛弟子_一故成_二不共不定_一。永無_二其
疑_一。何起_レ問哉。《割書:是一》又若此非_二第二句_一者。更有_二何失_一。文釋_下
第二句無_二相違決定_一之由_上哉。其所聞因對_二佛弟子_一。不共
不定不_レ言自顯。無_レ疑尚疑_レ之。有_レ難何不_レ難哉。《割書:是二》又答
中擧_二所作因_一。尤可_レ云_二第二句_一。不_レ言_二所聞因_一。豈第五句
哉。《割書:是三》又引_二若對許有聲性是常文_一畢。准_レ此故知不約
對二《割書:云云》。明知准_二第五句_一答_二第二句對別之義_一也。《割書:其四》
今云。纂問者起_二於理門說_一。彼論所聞因對_二勝論_一時。如_二所
作因_一可_二正因_一哉 ̄ト問畢 ̄テ答云。若於_二爾時_一無_レ有_二顯示_一等
者。設對_二勝論_一時。猶相違決定也。《割書:爲言》纂主竊付_二此文_一。若
對_二勝論【一点脱ヵ】所作因時。九句中可_レ有_二相違決定_一哉 ̄ト問也。據_レ
別而說不_レ對_下許_レ有_二聲性_一論者_上等者。九句廢立 ̄ノ日。所
聞因對_二佛弟子別師_一不_レ對_二勝論_一。故所聞因不共不定也。
故無_二相違決定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重云。故彼中難《割書:乃至》此應成因者。依_二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三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二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三一

【上段】
理門問詞_一重成_二 上義_一也。意者以若對_二勝論【一点脱ヵ】者。可_レ成_二正
因_一耶 ̄ト云問 ̄ヲ返思_レ之。九句廢立所聞所作不_二相對_一被_レ知
也。《割書:爲言》此難不共不定等者。還結_二 上義_一也。以_二理門 ̄ノ難
不共不定云文_一。准知_下 九句中所聞所作二因不_二相對_一之
義_上《割書:爲言》以_二此料簡趣_一遮_二會第一第四難_一畢。會_二第二難_一云。
若纂問_二第二句_一者。第五所聞因無_二違決_一之由。更有_二何
文_一釋_レ之哉。若第五句不共不定之作法。無_二相違決定_一之
旨不_レ言自顯者。第二句又正因而非_二疑因_一云事不_レ言顯
也。許雖_レ問_二何句_一皆有_二此疑_一。但纂意依_二理門論_一。本欲_レ問_二-
答第五句_一。故不_下及_二第二句_一委_上_レ義也。以_レ何知者。纂僅
引_二理門論問難詞_一不_レ及_二答文_一。以_レ之可_レ知。則福基記中
成_二愚鈍事_一。別引_二大疏及測賓_一。不_レ出_二纂答文_一。卽存_二此旨_一
歟。又會_二第三難_一云。答中立所作因者。是所聞因之所對
因也。如_二 上訓_一。
 見_二道詮釋_一勝論家有_二 二類學者_一若鈍根勝論者不_レ勘_レ
 過所聞因可_レ爲_レ正若利根人顯_二示其過_一卽成_二疑因_一以_レ
 之准聲論又有_二愚智二類_一隨_レ之所作因有_二正因疑因二

【下段】
 類_一《割書:爲言》而上所成者愚智是前後二時也不_レ同_二記文_一
 歟
  理門論爲證事
本云。理門論付_二第五不共不定_一作_レ問云。若對許有聲性
是常此應成因《割書:云云》。意云今對_下不_レ立_二聲性_一之佛法者_上。所
聞因雖_レ成_二不共不定_一。若對_下許_レ有_二聲性_一之勝論師_上者。可_レ
有_下成_二正因_一之義_上哉。《割書:爲言》答_二此問_一云。若於_二爾時_一無_レ有_レ顯_二-
示所作性等是無常因_一容_レ有_二此義_一。然俱可_レ得一義相違
不_レ容_レ有故是猶預因。《割書:云云》意者如_二問意趣_一。若對_二勝論_一之
時勝論愚鈍以_二所作因_一不_レ作_二相違決定_一者。可_レ有_一【下点】成_二正
因_一之義_上若立對_二所作因_一之時。違決而非_二正因_一云也。故
疏引_二此文_一釋云。若勝論師於_二立論時_一愚鈍無智。不_下與_二
聲論_一立_二所作因_一成_中聲無常_上。彼可_二正因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旣於_二聲論
所聞因_一。勝論愚鈍之時。不_レ能_レ作_二相違決定_一。聲論所聞
因有_レ成_二正因_一。准知於_二勝論所所因_一。聲論愚鈍不_レ作_二違
決_一之時。彼因可_レ正云事。准此故知者顯_二此意_一也。
 尋云。理門問答全不_レ證。問意易知。答中有_二縦奪_一。初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三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二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三二

【上段】
 若於爾時乃至容有此義者。假設答也。設若勝論愚鈍
 以_二所作因_一不_レ作_二違決_一者。應_レ有_下成_二正因_一之義_上。 《割書:爲》
 《割書:言》然俱可得等以下實理答也。謂勝論已聰明。對_二彼因_一
 必立_二所作因_一故。猶預因全無_下成_二正因_一之義_上云也。上
 文云_二容有此義_一。下置_二然字_一此意也。若爾准_二此文_一。勝
 論所作因偏疑因。不_レ可_レ有_下成_二正因_一之義_上所謂勝論
 立_二所作因_一之時。聲論若愚鈍者應_レ不_レ犯_レ過。而聲論
 利根。以_二所聞性因_一必作_二違決_一故。偏疑因全應_レ無_下可_レ
 爲_二正因_一之義_上。
 今付_二 上義_一潤色云。理門第五句中。若對_レ許_下有_二聲性_一
 是常_上此應_レ成_レ因者。見_二第二句所作因_一。遂雖_レ可_レ爲_二疑
 因_一。於_下未_レ作_二能違_一之一時_上判爲_二正因_一。今所聞因若對_下
 許_二聲性_一之勝論_上。又可_レ爲_二正因_一哉 ̄ト問也。答中若於爾
 時等者。勝論設愚鈍不_レ能_レ作_二能違_一者須_レ爲_二正因_一。彼師
 旣能顯_二-示其過_一。故雖_レ對_二勝論_一猶必疑因。無_下攝正_二【二点は攝の下ヵ】因_一
 之時_上。《割書:爲言》以_レ之見_レ之。所作因旣攝_二第二句_一。聲論愚鈍
 實有_二不_レ顯_レ過之時分_一歟。重意云。聲論以_二無常家所

【下段】
 作因_一。謬成_二常宗_一之人也。知初是愚鈍云事。勝論旣能
 知_二無常宗所作因_一。寧於_二所聞性因_一不_レ得_レ勘_二違決_一哉。
 故於_二勝論量_一有_二正似二時_一。敵者有_二愚智二時_一故也。
 於_二聲論所聞因_一。但疑因全無_下成_二正比量_一之時_上。勝論前
 後同利根故。《割書:爲言》問若爾纂要何不_レ引_二答文_一哉。答誠
 可_レ恠。但以【二点脱ヵ】問詞_一足_レ顯_二其意_一。仍不_レ及_レ引_二答文_一歟。
     佛弟子傳別記_レ之。

【下段枠内左上】
明本抄第二《割書:終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三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三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三三

【上段】
明本抄第三       [内題云法差別]

 ○法差別意許
古來有_二 三傳_一。《割書:勝劣 ̄ト勝々 ̄ト|二他用 ̄ト也》今存_二勝劣傳_一。略有_二 五故_一。一者
順_二立量本意_一故。二者順_二差別道理_一故。三者叶_二本疏上下_一
故。四者叶_二斷纂本意_一故。五者諸德多分說故。
  順立量本意故
主恩云。數論立_二此量_一本意。不_レ爲_レ ̄メナラ諍_二眞假勝劣_一。爲_レ
令_三佛弟子信_二神我_一也。而佛弟子顯_二數論意許_一。他用之下
有_二實我_一有_二假我_一。神我 ̄ハ樂爲也。積聚 ̄ハ不樂爲也。樂爲 ̄ハ
勝 ̄レ不樂爲 ̄ハ劣也《割書:云云》今案_二此意_一。數論所立。眼等必爲他
用量者。於_二 二十五諦_一。成_二-立第二十五神我諦_一。言陳避_二諸
過_一。方便矯_二立意許量_一時。能別言_二他用_一者。立敵共許 ̄ノ自
他 ̄ノ他也。他言總含。自亙_二眞假二他_一。本宗自許_三他有_二 二
種_一。言陳無_レ簡故。二他倶來。爲_二言下別義_一。立者樂爲。本
是雖_二神我不積聚他_一。爲_レ避_二言顯失_一。不_レ嫌_二積聚假我_一。是
其二差別也。爰敵者探_二矯立_一。勘_二過相_一之時。先任_二 ̄マヽニ立

【下段】
者本宗_一。勘_二意許_一爲_二神我他用假我他用_一。欲_レ ̄シテ作_二能違_一。
立_二眼等必爲他用_一。可_レ有_二相符過_一。不_二只一往相符_一。不_レ能_三
敢破_二樂爲神我_一。仍敵者進 ̄テ。彼眞他用上加_二勝言_一。假他用
處置_二劣字_一。彼數論宗計。於_二眼等能用_一。神我用勝。假我
用劣之故也。而勝勝傳。以_二假我用劣_一。屬_二樂爲邊_一。《割書:注釋等》
恐大乖_二立量之本意_一。假我者學非學者皆同許_レ之。非_二比
量所成_一。定可_レ名_二不樂爲_一。故疏云若數論外道。對佛弟子。
意欲成立。我爲受者。受用眼等。《割書:文》定_二比量實意_一。不_レ如_二
此文_一。金七十論。以_二 五因_一成_二-立神我諦_一。聚集爲他故 ̄トハ
者。卽今量 ̄ノ積聚性故因也。寄_二所用眼等_一。顯_二能用神我_一。
言陳設雖_レ亙_二假我_一。假我豈爲_二所成立樂爲宗_一耶。問設勘_二
勝劣意許_一者。立者自_レ本可_レ存_レ之。何初只爲_二眞他用假假
用_一。敵者後更加_二勝劣言_一哉。意許者立者意中所_二案立_一也。
豈敵者進上耶。
答數論立_レ量次第。如_二 上已出_一。立者有_二何益_一意中故 ̄ラニ表_二
勝劣_一哉。是以疏上下文。多只擧_二 二用_一。無_二勝劣等言_一。是
先任_二立者本旨_一。不_レ及_二委細_一也。是則守_二論文_一。論無_二勝字_一

【左頁 上段一行目の[ ]は亀甲括弧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三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三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三四

【上段】
故也。而疏釋_二-成違義_一之段。述_二勝劣不同_一。所_レ謂敵者所_二
案立_一也。但意許可_レ爲_二立者案立_一云事。大都雖_レ可_レ然。對
論之庭。立者只立_二 三支言_一。令_二敵聞_一_レ之。於_二言陳意許_一。不_レ
及_二訓釋_一。敵者勘_レ過之時。雖_レ不_レ失_二立家宗旨_一。而又顧_二能
違過有無_一。以_二便宜之言_一。安_二-立意許及能違等_一也。先德傳
之中有_二此趣_一耳。
  順差別道理故《割書:於_レ 中復|有_二 七段_一》
  必立者邊勘_二 二差別_一故。 言陳共許由_二不樂爲_一故。
  正比量中多犯_二過相_一故。 自相量皆可_レ成_二差別_一故。
  自他所許法不_二相濫_一故。 差別與_二相違_一其義異故。
  意許差別亦名_二共相_一故。
主恩云。凡差別者。唯在_二立者之邊_一。不_レ關_二敵者之義_一《割書:云云》
今推_二此意_一。意許者是言中所_レ申之別義也。立者所立宗
中。帶法有法之言之二義也。而假我用勝。非_二立者所許義_一。
何與_二樂爲_一相幷。帶_二他用言_一哉。《割書:是一》又諸矯立量。欲_三言陳_二
所樂宗_一之時。可_レ犯_レ過故。以_二共許言_一。方便成_二樂爲宗_一。其
共許言。自宗所_レ指。雖_二樂爲宗_一。令_二敵者見_一之當 ̄リハ。是共許

【下段】
不樂爲宗也。其不樂爲宗。若非_二立者所許_一者。敵者知_三 ̄テカ
其言詮_二 ̄スト立家何義_一。言陳共許哉。《割書:是二》若言通故。以_二他許
法_一。爲_二不樂爲_一者。正比量中。多可_レ犯_二差別過_一。如_二聲無常
量 ̄ノ非識變无常_一也。《割書:是三》又可_レ無_二自相量_一。有性非實量以_二
他所許卽實有_一。可_レ爲_二不樂爲差別_一故。《割書:是四》又立者邊有_二
二差別_一。於_レ此可_レ差_二-別此 ̄ナリ也非_一_レ彼。是則自宗有_二相濫
法_一故也。而數論立_二必爲他用_一之時。敵證豈起_下擧_二敵之家
假勝_一歟 ̄ト云濫_上哉。若不_二相濫_一者。何及_二取捨差別_一哉。《割書:是五》
又差別 ̄ト相違 ̄トハ異也。以_二 二等意許_一名_二差別_一。屬_二之所違_一。敵
者宗名_二相違_一。是則能違也。可_レ知二差別。必立者邊勘_レ之。
敵者與_レ此作_二相違_一云事。《割書:差別與_二相違_一異云事。|可_レ見_二灯第三卷_一。》至_レ 下猶可_二
問答_一。《割書:是六》又意許差別者。自相上別義也。自共二相。二
明廢立雖_二多重_一。共相不_レ離_二自相_一。不樂爲若非_二立者所許
義_一者。豈自相上 ̄ノ共相哉。立者前唯有_二眞勝_一。無_二假勝_一者。
如_二勝勝義_一者。旣闕_二差別_一。何名_二共相_一。無_二貫通義_一故也。若
亙_二立敵_一故。名_二共相_一者。旣異_二汎爾自共相_一。一宗中無_下可_レ
名_二共相_一之義_上故。若云_二共前陳共同喩_一者。應_レ不_二差別義_一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三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三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三五

【上段】
不_レ差_二-別樂爲不樂爲_一故。又非_二能違所違_一故。《割書:是七》
  叶本疏上下故
疏云若數論外道。對_二佛弟子_一。意欲_レ成_下-立我爲_二受者_一受_中-
用眼等_上。《割書:卽立量|本意》○若言_二眼等必爲_レ我用_一。能別不成。○若成_下
眼等爲_二假他_一用_上。相符極成。《割書:顯_二【一点無し】二等意許 ̄ヲ設 ̄トシテ|言顯_二應立過_一也》○意立_下必爲_二
法之差別_一。不積聚他實我受用_上。《割書:云_二樂爲意|許宗_一也》其數論師。眼等
五法。卽五知根。《割書:有法|也》臥具床座。卽五唯量。所_二集成_一。法
《割書:同喩也》不積聚他。謂實神我。體常本有。《割書:樂爲差|別也》其積聚他。卽
依_二眼等_一所立假我。無常轉變。《割書:不樂|爲也》然眼等根。不積聚他實
我用勝。親用_二於此_一受_二 五唯量_一故。《割書:樂爲名|爲用勝》由_下依_二眼等_一方立_中
假我_上。故積聚我用_二眼等_一劣。《割書:不樂爲名|爲用劣》其臥具等。故於_二臥具_一。
假我用勝。實我用劣。《割書:勘_二同喩_一爲_二假勝眞|劣_一。將_レ作_二能違_一也。》今者陳那。卽以_二彼
因_一。與_二所立法勝劣差別_一。而作_二相違_一。非_二法自相_一。亦非_三法上
一切差別 ̄ニ皆作_二相違_一。故論但言_二與所立法差別相違_一《割書:文》。
  已上依_二勝劣傳_一私註_レ之。二家料簡。互雖_レ有_二長短_一。一
  段文勢猶叶_二勝劣義_一。可_レ思_レ之。
勝々家料簡云。汎爾云_二積他不積他_一。皆是眞假二勝 ̄ノ差別

【下段】
也。然眼等根。不積聚他實我用勝等者。出_二正眞他用勝樂
爲_一也。故積聚我用眼等劣者。以_二眞他用勝_一爲_二正樂爲_一。假
劣相順屬_二樂爲_一故。顯_三眞勝必帶_二假劣_一也。非_レ明_二不樂爲
片差別_一也。故於臥具假我用勝實我用劣者。爲_レ作_二相違_一。
成_二臥具假勝眞劣義_一也。今者陳那等者。與_二眞勝假劣樂
爲宗_一作_二能違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總意云。上先出_二眼等上 ̄ノ眞假勝劣義_一。
次明_二臥具上假勝眞劣義_一了。勝劣差別而作相違者。與_二
眼等上眞勝假劣樂爲差別_一。以_二同喩力_一。成_二不樂爲假我
用勝差別_一。而作相違。《割書:爲言》若不爾者。與所立法勝劣差別
文。甚難_レ會。至_二 下文_一。但可難言假他用勝不得難言實我
用劣違自宗故者。不樂爲有_二假勝眞劣二義_一 中。但立_二假
勝能違_一。不_レ成_二眞劣_一釋_二其故_一也。若成_二眞劣_一者。違_二自宗_一
故。《割書:爲言》若以_二眞他用勝假他用劣_一。爲_二 二差別_一者。都無_下眞
他用劣可爲_二能違_一之義_上。何勞及_二會通_一哉。
今云。一往見文非_レ無_二此意_一。深探_二本旨_一猶順_二勝劣_一。先上
文云。不積聚他謂實神我其積聚他卽依眼等所立假我者
明_二 二等意許_一哉否。若云_レ非_二 二等_一者。尤非也。定_二有法同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三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三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三六

【上段】
喩樂爲不樂爲體_一文故也。若明_二 二差別_一者。下文云_二不積
聚他故積聚我_一乘_レ 上來故。明_二 二差別_一云事顯然也。況下
文云。此自相上意之所許積聚他用不積聚他用是法差別。
《割書:文》以_レ之見 ̄レハ上 ̄ノ積他不積他者。定可_二 二 ̄ノ差別_一。依_レ之註釋
等立_二勝々義_一之人。於_二勝劣義_一付_二文義不順難_一之中。未_レ
出_二此文_一。本爲_二違文_一會_レ之。知順_二勝劣_一云事。
 與所立法勝劣差別而作相違文《割書:依_二勝劣傳_一雖_レ爲_二證據_一。|少有_レ難。今會有_二多義_一》
一云。於_二勝劣門差別_一而作_二相違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與者於也。意者竊
遮_二文軌玄應等_一也。《割書:本抄》
二云與_二所立《割書:宗》法《割書:能別|言陳》 勝劣《割書:意許|二等》差別_一《割書:樂爲片|差別》而作_二相違_一。
《割書:文》訓云《振り仮名:與_二|タメニ》所立 ̄ノ法勝劣 ̄トセル差別_一。而作_二相違_一。勝劣者爲_二
眞勝假劣_一之門也。差別者正樂爲眞勝也。此義論疏俱有_二
證文_一【。脱ヵ】《割書:左府殿|下御義》
疏釋_二成立所立法差別相違文_一了。成立所立宗法自相意
許差別相違之義積聚他用《割書:文》。論所_レ云法差別者。樂爲片
差別也。疏云_二意許差別_一者是也。以_レ之見者。今文總雖_レ云_二
差別_一。且偏指_二樂爲片差別_一也【。脱ヵ】《割書:私加_二此|潤色_一》

【下段】
子島釋_二此文_一云。此因亦能。成_二立彼法自相下意許差別
不積聚他用 ̄ト相違 ̄セル積聚他用之宗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
三云勝劣差別者。言總意別也。總雖_レ擧_二勝劣二等_一。意別
與_二樂爲眞勝差別_一作_二相違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若不_三總云_二勝劣_一者。難_レ
知_二何門_一 ̄ト《割書:云》 ̄フ故。言總亦有_レ由也。《割書:往日|愚推》
四云與_二勝劣二差別_一。有_下作_二相違_一義_上。意云相違者。所違能
違相違之義也。與_下令_二所違違_一令_中能違成_上。立_二敵者能違
量_一也。故與字令_レ被_二 二差別_一無_レ過。而常謂_下偏與_二所違_一作_中
能違_上爲_レ疑。而相違作法通_二能所_一。二差別則彼 ̄ノ所違能
違宗故。此文无_レ違。《割書:今案|也》
五云與_二所立法_一勝劣差別而作_二相違_一。《割書:文》意者從_二所立字_一
返_二于與字_一。先表_二所違樂爲宗_一也。
尋云。勝劣差別者。擧_二 二差別_一。所立法者。是何法哉。能
別 ̄ノ言陳歟。將意許 ̄ノ宗歟。若言陳法者。理門正理本疏斷
纂處々中。皆以_二樂爲_一。名_二所立法_一。今量不_レ諍_二言顯_一。何以_二
言陳_一。爲_二所立法_一哉。若以_二意許_一。名_二所立法_一者。勝劣差別
者則可_二樂爲_一。不_レ爾豈以_二 二等差別_一。皆名_二所立_一哉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三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三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三七

【上段】
答上左相府御義。宗能別言也。對_二能立因喩_一。宗云_二所立_一
也。何必樂爲宗哉。自餘義大都同_レ之。若依_二 一義_一者。所立
者。樂爲神我用勝宗也。先立_二-表意許樂爲宗_一也。法者能
別言陳也。勝劣者眞勝假劣也。差別者勝劣二差別也。或
限_二樂爲_一《割書:如上》上所立體。二差別之中。神我用勝樂爲也。令_二
此所立相違_一。故名_二法差別相違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今者非_二有法自相有
法差別法自相_一。是法差別量也。非_二自餘差別_一。神我假我
差別也。非_二汎爾二他用_一。爲_二勝劣_一作_レ之。《割書:爲言》《割書:此義不_レ叶_レ文。|不_レ如_二前義_一。》
子島云。次文云。今者陳那○差別相違《割書:云云》。此明_下陳那菩
薩。案_二立彼數論意許勝劣差別_一。作_中相違失_上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。
 本義幷往日愚推。順_二此記_一歟。可_レ思_レ之。
但可_二難云_一。假我用勝等文【。脱ヵ】《割書:勝超擬講以_二此文【一点脱ヵ】|難_二勝劣義_一云云》
會云【。脱ヵ】
 叶_二斷纂本意_一故
纂云。如成他用。二共許有假他替處不失言顯。言無常
者。無共許有非是識變無常。替處亦失言顯。何名差別。《割書:文》
斷云。眞他々雖不成。假他々自同許。《割書:文》纂上文《割書:九句|義》云。如

【下段】
法差別。言陳他用。他有眞假。二各有體。違眞成假。仍不
違他。但名差別。《割書:文》又云。夫論差別。要有二等。方名差別。
如立他用。意許他中。有其眞假。名法差別。《割書:文》旣云_二 二共
許有假他替處_一。云_二假他々自同許_一。知以_二共許假用_一。爲_二片
差別_一也。又云_二 二各有體_一。云_二要有二等_一。知立者邊。必有_二
二差別體_一也。
  諸德多分義故
善殊平備明詮《割書:或人云。音石二他用傳云云。|不_レ然。可_レ勘_二見彼私記_一。》道詮空晴仲算守
朝眞興等諸德。皆立_二勝劣義_一。旣是義家多分之說也。尤
可_レ爲_二指南_一《割書:矣》。平㝡眞惠淸水《割書:未定|歟》源信等。雖_レ存_二勝勝_一。猶
不 ̄ル_レ如_二 ̄カ勝劣家 ̄ニ_一歟。
  林懷僧都暫立_二勝々義_一。主恩難_レ之令_レ歸_二勝劣本義_一
  《割書:云云》。
 ○楞嚴註釋付_二 三難_一
一差別不_レ成難 二文義不_レ順難 三衆量相違難
 法務權僧正付_二 四失_一《割書:闕后二相勘文》
違_二-背本疏_一失 言顯有_レ失々 二等相順失 諸量相違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三八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三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三八

【上段】
失
 違背本疏失《割書:註釋文義不|順難》
疏云。此自相上。意之所許。積聚他用。不積聚他用。是法
差別。《割書:文》
 註釋云。此二差別文。皆但云_二他用_一。文言旣同。不_レ應_下
 於_レ 中以_二勝劣字_一强分_中 二處_上。
又云。彼積聚因。今更不改。還卽以彼。成立意許。法之
差別。積聚他用。《割書:文》
 註釋云。知假用勝爲_二彼差別_一。陳那以_レ之卽爲_二自宗_一。若
 不_レ爾者。此文難_レ消。或爲_三陳那立_二假用劣_一。
 會云。註釋所_レ擧。皆非_二違文_一。諸不_レ加_二勝劣言_一之文。皆
 取爲_レ證。恐自由之甚也。但立者自意許之時。不_レ及_レ加_二
 勝劣言_一故。此難皆無用也。《割書:如上|成畢》
又云。彼立_レ因意。成_二非積聚他用勝_一。其積聚他用勝。卽
是異品。《割書:文》
 勘文云。旣勘_二意許_一付_レ失之文。云_下立_レ因本意。成_二非積
 聚他用勝_一。其積聚他用勝卽是異品_上。不_レ言_二積聚他用

【下段】
 劣異品_一。明知數論意許。神我他用勝。假我他用劣云
 事。
 會云。其積聚他用勝卽是異品文。以_二臥具等_一雖_レ爲_二異
 品_一。尚未_レ明_二能違宗_一。況本量不樂爲差別勝言有無。文
 全所_レ未_レ言也。何爲_レ證。
 問不樂爲片差別。後必成_二能違宗_一。又本量同喩勘_二-成
 異品_一。爲_二能違同喩_一。差別相違之習。此義必然。卽是異
 品釋。豈非_二違文_一耶。 答理雖_レ可_レ然。爲_二違文_一甚未定
 也。若會_二其難_一云者。文還同_二勝劣義_一。所謂假他用勝能
 違。成_二不樂爲 ̄ノ假劣_一。非_二樂爲眞勝_一故。此諸難皆唐捐。
 本云。樂爲之異品。不_三必爲_二不樂爲之同品_一。彼唯識比
 量同喩眼識。望_二非定離眼識色樂爲宗_一。雖_二是異品_一。不_二
 定離眼識色之同品_一。是其例也。
  言顯有_レ失々《割書:註釋差別不成|難中在_レ之》
註釋云。又陳那立_二假他用勝_一。則爲_三兼破_二彼二差別_一。《割書:文》勘
文云。夫差別相違量。唯違_二意許_一。不_レ失_二言顯_一。○而必爲
他用法自相下。意_二-許神我他用勝假我他用劣_一者。敵者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三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三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三九

【上段】
立_二眼等假他用勝云宗_一之時。豈不_レ失_二言顯他用_一哉。立_二假
他用勝_一者。眞他用勝宗被_レ非了云_二假他用勝_一。假他用劣
之宗。亦被_レ非了。有_二何片差別_一有_二替處_一哉。故有_下失_二言
顯_一之失_上《割書:云云》。
 會云假我受用義。立者前雖_二是用劣_一。望_二敵證_一又用勝
 也。勝劣 ̄ノ詞雖_レ不_レ定。假用體更无_レ替。故無_下 二差別俱
 被_レ非之失_上。又能違宗不_レ出_二 二等之外_一也。《割書:修學房|大僧都》
 問假用勝劣同故。不_レ非_二 二差別_一者。能違設雖_レ加_二勝言_一。
 猶可_レ有_二相符_一。若勝劣異故。无_二相符_一者。遂成_レ非_二 二等_一。
 答不樂爲假劣。能違宗假勝。能用 ̄ノ分齊是同。然而非_二
 樂爲眞勝_一之時假我能用獨立得_二勝名_一。故無_二相符過_一
 也。今云作_二假用勝能違_一。非_二假劣差別_一哉否云事。深細
 難辨。但付_レ言見_レ之者。實勝劣雖_レ異。於_レ義尋_レ之者。彼
 此齊等。不_二只假他體是一_一。其受用分量。二家所_レ指
 不_レ殊。其故者。眼等和合名_二假我_一。見_レ色聞_レ聲總我用_二
 別根_一名_二之受用_一。此義内外二宗所_レ許。全無_二增減_一。不
 樂爲差別立敵共許者是也。而數論立_二神我諦_一。爲_二能

【下段】
 受用法_一。廿三諦爲_二神我所用_一。自_二冥性_一所_レ起也。本宗
 稱_レ之爲_二㝡勝受用_一。假我受用降爲_二用劣_一。爰陳那菩薩。
 於_二彼二等差別_一。爲_レ非_二樂爲眞他_一。狹成_二不樂假他_一。於_二
 假他_一始立_二勝言_一。顯_レ無_二所對神我_一。二勝不_二相竝_一故也。
 不_下貴_二假他_一之勝_上。只降_二眞他_一之詞也。而勝々家。雖_レ得_二
 一分理_一。多似_レ失_二大綱_一。勝劣傳雖_レ有_レ所_レ拘。比_二勝々失_一。
 輕重懸隔也。
  已上重成_二 上義_一畢
 一義云。作_二假我用勝能違_一之時。假劣々言失也。然而
 勝劣非_二言陳_一。故無_下失_二言顯_一之失_上。不失言顯者。爲他用
 言顯不_レ失云事也。
 佐府御難云。假用劣之劣者。用劣之劣也。劣被_レ非者。
 他用之用亦被_レ非。豈言顯不_レ亡哉。《割書:是一》假用猶有劣字
 被_レ非者。眞用猶在勝字 許(バカリ)被_レ非歟。然者眞我用不_レ被
 非哉。
 自會_二初難_一云。用字雖_レ爲_二用劣之用_一。用言通_二勝劣_一故。
 作_二假用能違_一之時。用字不_レ被_レ非也。又會_二後難_一云。敵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四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三
【枠外右横下】
四〇

【上段】
 者作眼等假用勝能違_一【二点無し】之時。眞我已成_二用劣_一。眞我用
 劣者。非_二立者樂爲_一故。眞我用總亡了。
  二等相順失《割書:差別不|成難》
勘文云。謂本立者。欲_二成不成二等相返_一。謂_二之差別_一。彼所_レ
欲_レ成。敵者破_レ之。所_レ不_レ欲_レ成。敵者立_レ之。二等相返。差
別相違作法也。而眞他用勝假他用劣者。是相順義。全
不_二乖返_一。俱是劫比羅宗。所_二樂爲_一也。於_レ 中豈存違各別別
哉《割書:文》。註釋同_レ之。
 重成_二此難意_一云。於_二 二義_一差_二-別此也非_一_レ彼。是云_二差別_一。
 所_レ謂於_二立敵所許二義_一。愛_レ自憎_レ他之趣也。若以_二自家
 所_レ許之相順 ̄ノ二義_一。爲_二 二差別_一者。何存與_レ違各別
 哉《割書:爲言》。會云。有_二縦奪二答_一。先汎爾差別者。義衆多故
 名_二差別_一。不_レ同_二體一_一故也。未_二必取捨義勢_一。《割書:已上|奪答》設縦會_レ
 之者。他用言下。有_二眞勝假劣之二義_一。立者欲_二取_レ眞捨_一_レ
 假。彼宗本雖_レ許_二 二義_一。立_二今量_一之本意。欲_三唯取_二眞勝_一。
 言所帶故。雖_二假劣自來_一。意中遮_レ彼思_レ非_レ立_レ彼。是取捨
 之義也。就_レ 中。若如_二勝勝 ̄ノ義_一者。嫌_二敵宗_一事。恐不_レ足_レ

【下段】
 詞。一切量皆成_レ自違_レ他。豈皆名_二差別_一哉。勝劣義言
 下本帶_二 二義_一。可_レ有_二相濫_一之中許_二置之_一。是取捨之本意
 也以_レ之返見可_レ爲_二勝劣義證_一。
  差別義二家意趣大異也。勝勝家以_二取捨_一爲_レ本。實
  相返差別爲_二 二等_一。勘_二意許_一已相返。爲_二之二等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
  劣勝傳 ̄ハ差別 ̄ヲハ立者邊安_二-立之_一。作_二能違_一時方成_二
  相違_一也《割書:如_二 上|已記_一》勝勝義云。不樂爲差別有_二多意_一歟。其
  中註家以_二同喩上假我用勝義_一爲_レ體《割書:至_レ 下可|_レ出_レ之》
  諸量相違失《割書:衆量相|違難》
四分建立量法差別《割書:緣慮自顯非|緣慮自顯》
唯識比量有法差別《割書:定離眼識色|非定離眼識色》
一因違三法差別《割書:能有四大非四大種|不能有四大非四大種》
一因違四法差別《割書:能有實德業離實等有性|不能有實德業離實等有性》
大作法有法差別《割書:作有緣性作|非有緣性》
註釋云。是等差別。皆互返違。立敵亦欲_二立_レ 一破_一_レ 一。准今意
許。亦必乖返。會云衆量意許。未_三必如_二水火相返_一。唯識比
量定離眼識色且本質色。或 ̄ハ離識色 ̄ナリ。不_レ指_二其體_一。《割書:餘傳|之略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四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三
【枠外左横下】
四一

【上段】
大作法有法差別。作非有緣性體。共許有性或實等也。《割書:且|依》
《割書:此二|傳》此等皆是。一宗同許。一時相幷。何爲_二相反差別_一哉。
今量眞假二他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原本有_二|此校合_一》也。又非_レ無_二相返義_一。眞假二他其
體異。勝劣 ̄ノ用相違故也。 問離識不離識。作有作非等。
名體實相違。今量 ̄ノ眞勝假劣。猶異_二衆量_一。眞假雖_レ殊。勝
劣相順。假劣相_二-順眞勝_一故也。 答眞假勝劣設雖_二相順_一。
立者取_二眞勝_一爲_二樂爲宗_一了 ̄レハ。假他卽爲_二不樂爲_一。雖_二立者
所許義_一。非_二今所立_一故。《割書:如前|記》
 ○福貴付_二 七失_一《割書:破乘章引_二大疏_一爲_二|勝劣義_一付_二多難_一》
案_二疏意_一。能違量爲_二積聚他_一用勝之宗。似_三雙遣_二立者二意
許_一。何者旣言_下若不_レ言_二積聚他用勝_一者宗有_中相符_上。明知
違_二於數論意許假他用劣_一也。○
若佛法者。許_二眼等根假他用劣_一。亦立_二相違宗_一時。言_二假他
用劣_一。可_レ言_下 二共許有_二假他_一替處不_レ失_中言顯_上。旣佛法不_レ
許_二假他用劣義_一。又旣立_二假他用勝宗_一。何名_二共許_一。○未_レ知
法差別是何。爲當_下以_二立者意許眞他用勝假他用劣_一爲_中
差別_上乎。爲當_下以立者 ̄ノ二意許與_二 ̄ヲ《割書:以》敵者 ̄ノ假他用勝_一爲_中

【下段】
差別_上乎。若言_レ如_レ先者。卽違_二因明道理_一。因明道理。敵者能
違宗。必是有法與_レ法處。意許之法故。此法差別能違量宗
非_二能別處二意許_一故。若云_レ如_レ後者。若爾可_レ云_三能別處
有_二 三意許_一也。若言_三法 ̄ノ處 ̄ニ有_二 三 ̄ノ意許_一者。未_レ知是何因
明論作法耶。○今者敵論。立_二相違宗_一云。眼等必爲_二假他_一
用勝。則同喩他所立成 ̄アリ。何者數論。約_二思量受用_一。計_二實
我用勝_一。故有_二此過_一也。○又立_二假他用勝宗_一時。無_二共同
喩_一。何者佛法。不_レ許_二臥具假我用勝_一。謂勝必對_レ劣。佛法
不_レ許_二實我用劣_一。何許_二用勝_一。 相違之宗亦有_二此類_一。何者
勝劣必相對法。若於_二自許及共許法_一。而謂_二勝劣_一。今佛法
者旣不_レ許_二神我_一。於_二何物上_一論_二勝劣義_一乎。若言_下今所_レ言
勝劣。此相奪辭。謂奪_二數論假我用劣_一。而以爲_中假我用勝_上
者此亦不_レ然。奪必對_レ縦。佛法縦計_二眼等諸根實我用劣_一。
假我用勝可_レ謂_下奪_二於數論所計假我用劣_一。而縦計爲_中假
我用勝_上。佛法不_レ許_二實我用劣_一。何得_三縦許_二假我用勝_一。若
奪_二假我用劣_一而縦_二假我用勝_一。必亦奪_二實我用勝_一而應_レ縦_二
實我用劣_一故。縦奪之法。必奪_二 一法_一而縦_レ 一故。若言_下奪_二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四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三
【枠外右横下】
四二

【上段】
數論意許假我用劣實我用勝二_一。而爲_中假我用勝_上者。可_レ
云_下唯爲_二假我_一用_上不_レ可_レ加_二勝字_一。非_二唯奪_一_レ劣。亦奪_二於勝_一。何
許_レ勝哉。若言_二眞假別_一者。若奪_二眞勝_一必可_レ縦_二眞劣_一。又若
立者二意許俱奪者。敵論相違宗是何處法乎。不_レ可_レ言_二
能別處意許差別_一。除_二於立者二意許_一之外。旣無_二意許法_一
故○《割書:文》
  此章難_二勝劣意許_一總有_二 七難_一
一者二差別俱被_レ非過     二者不樂爲不共許過
三者意許二三俱不成過
  已上三難同_二言顯有_レ失失_一 上會畢
四者所立不成過 此難不_レ依_二勝勝勝劣諍_一。設雖_二何義_一。
 同喩臥具等上。若有_二實我用勝義_一者。可_レ有_二所立不成
 過_一。是故可云取_二假用勝共許義_一爲_二同喩_一。不_レ取_二實我用
 義_一不共許故也。故明燈抄云。喩須_二同許_一故。不_レ得_下取_二
 所樂眞他_一以爲_中同喩_上。唯有_二假他受用臥具_一。一相同喩
 是同性相。《割書:文》
五者无共同喩過       六者勝劣不相形過

【下段】
 今云假我用勝勝者。堪能 ̄ノ義也。假我能用_二眼等_一義也。
 未_三必對_二實我劣_一。是只降_二眞用_一之勝也。和合假我。假
 有_二見聞等事業_一。總爲_二別依_一。似_レ用_二眼等_一。是功能堪能
 相依云_二用勝_一。非_下對_二他實法_一云_中用勝_上。若破_二神我用勝妄
 執_一了。還尋_二佛法宗_一。先所_レ呼勝言。唯是假施設方便也
 非_三自許有_二勝義_一。譬如_下渡_レ水了 ̄レハ卽捨_中船筏_上耳。
七者縦奪不得過 今云。奪_二數論假我用劣_一。而以爲_二假
 我用勝_一者。以_二同喩力_一。正押_二眞勝假劣_一。以成_二眞劣假
 勝_一。何必對_レ縦哉。
主恩云。他用之下。有_二實我_一有_二假我_一。神我樂爲也。積聚
不樂爲也。樂爲勝不樂爲劣也。不樂之劣。還以爲_レ勝。樂
爲之勝。還以爲_レ劣。以_二同喩力_一作_二能違量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
 尋云。神我敵者不_レ許_レ之。何云_二樂爲勝還以爲_一_レ劣耶。
 答同喩力。正所_二推成_一。當_二眞劣假勝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然而正取_二假
 勝_一作_二能違_一也。
 問何能違以前有_二此詞_一乎。 答此事往日有_二 二推_一。一
 云。依_二因喩力_一。作_二能違_一了後。遂可_レ爲_二劣勝_一。敵者先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四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三
【枠外左横下】
四三

【上段】
 知_レ可_二如_レ此之意_一也。正 ̄ハ能違後。如_レ此可_レ改也。二云。
 能違以前可_レ有_二此詞_一。敵者先推_二-尋比量 ̄ノ過相_一。出_レ詞
 徴_二責之_一也。臥具等是假勝眞劣物也。以_レ之推者。眼等
 假勝眞劣歟可_レ問也。此時立者。不_レ能_レ出_レ詞。只相_下-待
 能違若有_二過相_一哉_上許也。若聞_二意許_一者我過忽可_レ顯。若
 如_二敵者責_一云者。可_レ背_二自宗_一故。閉_レ口不_レ能_レ答也。然
 間敵者得_二自在_一。喩力 ̄ノ所 ̄ヲ_レ行 ̄ク推 ̄シテ。先如_レ此定置歟。
 以_二此事_一云。還以爲_二劣等_一歟。此卽爲_レ顯_下敵者欲_レ作_二能
 違_一之意_上也。問若爾。立者旣信伏歟。能違量可_レ有_二相符_一。
 若未_レ信者。不樂爲猶假劣。未_レ成_二假勝_一。責_レ立有_二何益_一
 耶。答立者雖_レ不_レ出_レ詞。心未_レ信故。能違不_レ付_二相符_一。然
 而爲_レ作_二能違_一。敵者預 ̄ジメ推_二不樂爲 ̄ノ體_一。令_レ成_二假勝_一也
 《割書:敵者過相以前。出 ̄シテ_レ之問 ̄ヒ定 ̄ル|事。以_二審察 ̄ノ事 ̄ヲ_一可爲例。》
 敵者恣進止事 以_三意許加_二勝劣言_一。又以_二共許言_一。作_二
 定立意許_一等事。可_レ知也。又爲_レ成_二 一宗_一成_二多量_一時。敵
 者於_二前量_一不_レ勘_レ過。前量時敵者旣起_二了宗智_一了 ̄シカバ
 後量雖_レ須_レ付_二相符_一。全不_レ付_レ之。猶存_二本宗義_一故也。今

【下段】
 事又此例也。
主恩云。始立_レ量之時。敵旣不_二同時_一。豈以_二敵者假我用
勝之義_一。爲_二片差別_一耶。《割書:文》
 今云此事不審也。設雖_レ無_二同時敵者_一。數論安_二-立此量_一
 之時。必擬_二宜敵者_一。可_レ對_下其不_レ信_二神我_一之人_上。卽後代
 佛弟子等也。不_レ信_二神我勝用_一之人。必可_レ立_二眼等假他
 用勝_一故也。若不_レ爾者。數論所立量。豈非_二悟他門_一哉
 ○勝勝傳
勝超擬講云。貞松房先德難_二勝劣義_一云。意許差別者。
此 ̄ニシテ非 ̄スト_レ彼 ̄ニハ云事也。立_二必爲他用_一。是立_三此神我用勝
非_二假我用勝_一。何云_二假我用劣_一耶。《割書:五卷私記|第二文也》以_レ之可_レ成_二 二
勝義_一。夫差別者。《振り仮名:差_二-別|サシワクル》此也非_一_レ ̄スト彼 ̄ニ也。立_二必爲他用_一之
時。意中《振り仮名:差_三別|サシワタル》【注】是神我用勝非_二假我用劣_一故。成_二差別_一也。
以_レ之案。諸不樂爲宗。非_二立者之所許_一。遮_レ非_レ彼故。成_二片
差別_一也。若爾數論師。雖_レ不_レ許_二假用勝之義_一。差_三-別眼等
是神我用勝非_二假我用勝_一故。二勝差別義。尤被_二成立_一者
也。

【注 「差別」は「-脱」、「サシワタル」は「サシワククル」の誤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四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三
【枠外右横下】
四四

【上段】
問。若爾有性量。可_二是差別相違_一。勝論意。有性者意許離
實有性也。雖_レ不_レ許_二卽實 ̄ノ有性片差別_一。《振り仮名:差_三-別|サシワケテ》此離實有性
也非_二 ̄ト卽實有性_一。可_レ爲_二 二差別_一故。 答此例不_レ齊。師主
宗無_二卽實有_一故。不_レ可_レ云_レ非_二卽實有_一。數論宗有_二假我用
勝物_一。故對望非_レ彼云也。
  能違宗必與不樂爲同事
論釋_二能違量_一。如是亦能。成立所立。法差別相違。積聚他
用。《割書:文》疏釋_二此積聚他用言_一。論雖_レ無_二勝字_一。量義意必
然。《割書:云云》知積聚他用者。卽是積聚他用勝也。而論旣云_二法
差別相違積聚他用_一。以知積聚他用勝。是法差別云事。故
疏云。彼積聚因。今更不改。還卽以彼。成立意許。法之差
別。積聚他用《割書:文》。旣云_下以_二積聚性故因_一成_中立法差別積聚
他用_上。此卽指_下能違量所_二成立_一假他用勝_上也。
  假劣攝_二屬樂爲_一事
註釋云。 ○問若二用勝爲_二 二意許_一。假用劣義在_二何處_一
耶。
答攝_二屬眞勝所樂宗中_一。是故文中不_二別學_一_レ之。《割書:文》

【下段】
 難云。二勝互帶_二 二劣_一者。二差別各可_レ有_二眞假二_一。若
 爾一自相下。可_レ有_二 四意許_一。豈要_レ有_二 二等義_一哉。又立者
 宗。成_二樂爲_一時。可_レ犯_二 一分相符_一。有_二假我劣用_一故。敵
 者能違 ̄ニ成_二不樂爲_一時。可_レ有_二違宗失_一。帶_二實我用劣_一故。
 若云_三眞假劣用不_二正意許_一者。四宗中何。若傍義準宗
 者。二勝差別。旣非_二言顯_一。何以_二彼所_レ帶二 ̄ノ劣用_一。爲_二
 義準宗_一。義準宗必言陳傍成故。況假他用劣。眞他用
 劣。旣帶_二他用言_一。何云_二傍義準宗_一。義準不_レ帶_レ言故。又此
 義意。與所立法者。可_二是樂爲所立_一。豈以_二義準_一爲_二所立
 宗_一哉。若又不顧論宗者。可_二正所立_一。何云_レ非_二正意許_一
 哉。乍_レ爲_二樂爲差別_一。非_二正意許_一云事尤不_レ然。
勝超云。疏釋_二能違量_一。但可_三難言_二假他用勝_一。不_レ得_三難言_二
實我用劣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今案_二此意_一。不樂爲片差別。有_二假勝眞劣二
義_一見タリ。不樂爲片差別。有_二 二物_一 中。若立_二實我用劣_一
者。可_レ有_二違宗過_一故。但可_レ立_二假我用勝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以知以 ̄テ_二眞
他用劣_一。攝_二屬不樂爲假我用勝_一云事。又若以_二假用劣_一。爲_二
片差別_一者。如何不_レ云_二不得難言假我用劣_一。知假用劣。攝_二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四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三
【枠外左横下】
四五

【上段】
屬樂爲神我用勝邊_一云事。《割書:是私案也|可_レ秘_レ之》
  立者前無_二假我用勝片差別_一事
註釋云。問有如大乘對_レ他立_二聲無常_一。意許是識變無常。
以_レ之爲_二差別_一。纂破_レ之云。今謂不_レ爾。如_レ成_二他用_一。共許
有_二假他_一。替處不_レ失_二言顯_一。言_二無常_一者。無_三共許有_二非是識
變无常_一。替處亦失_二言顯_一。何名差別。《割書:已上》若數論不_レ許_二眼
等假用勝_一。然卽以_レ彼爲_二差別_一者。卽違_下纂云_中 二共許有_二
假他_一。替處不_上_レ失_二言顯_一。○答大乘全不_レ許_二非識變无常_一。故
遮_二識變_一時。亦失_二言顯相_一。數論雖_レ不_レ許_二眼等假用勝_一。然
同喩臥具。共_二-許假用勝_一。由_レ此替處不_レ失_二言顯_一○《割書:文》
 今云。此義意者。雖_レ不_二有法之上義_一。以_二同喩臥具之力_一。
 言陳之下 ̄ニ。令_レ有_二假用勝義_一。不_三是正取_二同喩_一。其體雖_二
 同喩_一。其義通_二宗下_一。能違宗眼等上假我用勝義。卽是
 敵者宗也。
主恩云。往年一_二-見註釋所難及會釋等_一。○信有法差別作
非大有緣性。是弟子五頂之卽實有之義。還削法差別假
我用劣之立論意許。謬爲_二假我用勝敵論之差別_一也【。】《割書:云云》

【下段】
 現行註釋。以_二同喩上義_一。爲_二片差別_一。主恩何云_レ取_二敵論
 差別_一耶。可思之。

【下段枠内左上】
明本抄第三《割書:終》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四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四
【枠外右横下】
四六

【上段】
明本抄第四          [内題云有法自相]

 ○有法自相所立法
問今量者以_レ何爲_二所立法_一。 答離實有性。是其所立法
也。仙人本意。欲_レ令_三弟子知_二大有句體_一故。問離實有性者。
法有法言陳意許中。正在_二何處_一。 答古有_二 二說_一。或在_二
能別_一。或在_二有法_一。今依_二後說_一。 問若在_二有法_一者。望_レ此何
判_二同異二品_一哉。 答此則疏問也。自答云。今若但以_三
有性與_二同異_一。爲_二同品_一。可_三如_レ所_レ責。違_二前論文_一。旣以_二離實
有性_一。而爲_二同品_一。亦是宗中。所立法均等有故。卽此過無_二
違_レ論理_一。《割書:文》大意可_レ知。
問此答恐未_レ窮。設望_二離實有性_一。雖_レ判_二同品_一。返是望_二有
法_一也。會_二兩論_一趣。如何豈以_レ云_二離實有性_一。顯_下法而非_二有
法_一之義_上哉。
答此難可_レ爾。諸德記猶未_二分明_一。但離實有性。是有性言
陳下。意許別義也。意許別義。卽是法也。故以_レ顯_二意許_一。能
示_二法名義_一也。此事炳然故。諸德不_二勞釋_一歟。

【下段】
問有法及法。三重對中。先陳後說對之旨也。其法有法下
各有_二言陳意許_一。先陳言許。皆得_二有法名_一。後說言許 ̄ハ俱亦
是法也。豈以_レ爲_二有法意許_一。得_二法名_一哉。
答言陳意許。如_レ次自性差別也。自性差別。卽亦有法及
法也。體能有_レ義。以_レ義生_二屈曲 ̄ノ解_一。故意許別義者。能
有_二屈曲_一。生_二物解_一故。得_二法名_一可_レ知。凡三重對自共。皆如_レ
次有法及法也。始不_レ可_レ疑_レ之。
問若爾唯以_二此一義_一。名_二所立法_一歟。 答又有_二 一門_一。所謂
彼離實有性 ̄ヲハ。非實能別處 ̄ニ。諍_レ之成_レ之。故寄_二後說能
別_一。亦得_二法名_一。故義斷云。言_二非實等_一者。是離實等有義
爲法。望此卽爲所立。《割書:乃至》。不_下望_二有法_一。名_中同異品_上。《割書:云云》
問意許旣在_二有法_一。帶_二言陳_一故也。若爾有法處諍_レ之成_レ之。
何爲_二能別所別_一哉。設展轉所_レ成。雖_レ不_レ離_二能別_一。猶非_二正
諍_一。何寄_二後說_一。勞求_二法義_一。 答一切比量。必能別爲_レ諍。
文理如_レ常。今比量者。卽非實言處。顯_下離_レ實有_レ體之義_上。是
以_二方便_一。爲_レ義寄_二能別_一。重意云。離實有性。正是體也。體
而置_二有法處_一。離實有體者義也。義而顯_二于能別_一。其有體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四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四
【枠外左横下】
四七

【上段】
義。與_二同異性_一均等也。彼大有體。異_二同異_一也。同喩力。雖_レ
及_二于義_一。不_レ至_レ體。立者矯自_レ義傳欲_レ成_レ體。敵者探_レ之。
遂爲_二異品_一。彼體及義。共得_二法名_一。疏及斷互顯_レ之。 問
義斷意者。不_レ論_二體名_レ法之義_一歟。 答亦有_レ之。故下文
問云。若爾何名_二有法自相々違因_一哉。《割書:文》答文云。望_二不加
言_一。名_二有法自相_一。若加言已。則名爲_レ法。《割書:文》有性言陳略。
若顯_二意許_一。加言立量者。可_レ云_二有性離實有性_一。爰知
未_レ顯_二意許_一之前。自具_二法義_一。故纂要云。理門望爲量成
立。必須加言。如立大有。云有離實等有性。《割書:文》 《割書:古義約_二意|許量_一。後說》
《割書:能別。名_二所立法_一。云云今義者不_レ名_二別量_一。只乍_二意|許別義_一有_二法義_一。若加言者。卽可_レ當_二彼後說_一。》 問義斷顯_二本
疏意_一。其義全可_レ同。何初別義出_レ之。後文似_二疏意狹斷意
寬_一哉。 答今所_二料簡_一。依_二貞松房傳_一。可_レ勘_二彼記_一。《割書:或人勘_二|本疏義斷》
《割書:由來_一深知_二其|趣_一如_二別記_一》 問義斷有義爲法者。其有 ̄ト者有體之有歟。
有性 ̄ノ之有歟。 答子島御意。離實有體之有義也。有法
所_レ擧。雖_二大有性 ̄ノ體_一。非實 ̄ノ能別處 ̄ニハ。義成_レ之故欲_レ爲
法。《割書:爲言》
問若爾疏旣以離實有性文。又是述_二有體義_一歟。設云_レ爾

【下段】
者。旣云_二離實有性_一。定可_レ呼_レ體。 答誠依_二文相_一者。旣以
離實有性者。意許大有性體也。疏第三卷答文。彼說離實
有體有性。《割書:文》今有性言。當_二 上有性言_一。有_二別體_一者。彼有
體義也。記文疏離實有體有性三重中。下疏唯有_二離實有
性二義_一。有體義不_レ詳。故加_二-繼之_一。非_下以_二疏有性_一爲_中有體_上
歟。《割書:私記古點本。從_二性字_一返_二有字_一。|若上綱 ̄ノ正御訓者。上義可_レ思。》若不_レ如_レ此者。上綱得_二何深
旨_一。失_レ理背_レ文哉。
問義斷云_二加言_一者。何處加_二何言_一哉。 答約_二所違量_一。若
具顯_二本意_一者。須_レ云_二離實有性_一。是其 ̄ノ加言也。此有_二 二
趣_一。先有性 ̄ノ言陳 ̄ノ上 ̄ニ。加_二意許 ̄ノ離實有性 ̄ノ言_一。《割書:是一》又能別
非實言上。加_下非_レ實有_レ體有性 ̄ナレト云言_上。彼此似_レ異。實只
是一 ̄ケ量後說能別也。以_二具立詞_一。見_二前不盡量_一。後盡理量。
皆前量上加_レ言也。
問如_二 上成_一者。本量能別 ̄ハ雖_レ含_二離實有體義_一。未_レ及_二有性
體_一。如何對_レ彼。以_二同異性_一。勘爲_二異品 ̄ト_一哉。若又實望_二有
法有性體_一者。遂違_二兩論_一。若其諍二重。展轉成者。非_二子
島御本意_一哉。 答有法云_二有性_一之時。意 ̄ニ擧_二-置離實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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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四八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四
【枠外右横下】
四八

【上段】
性體_一。能別下離實有體義。返顯_二前有性_一故。能別之所詮
分。雖_レ非_二正體性_一。其所_レ諍決定。可_レ及_二有法體_一重意云。有
法擧_レ體。能別成_レ義。義返是體也。何不_レ爲_二異品_一。
問若爾上綱御意。諸比量諍。能別顯盡以否。若盡_レ之者。
非實處直可_レ帶_二體性_一。若不_二必帶_一者。背【二点脱ヵ】彼御本志_一。何以_二所
諍_一爲_レ故。殊成_二別作法_一哉。 答上綱本意。比量樂爲。必以_二
能別言_一。必尋知_レ之《割書:爲言》。其樂爲一々事。未_二必能別下盡_一
歟。但作有緣性量。以_二能別_一定可_レ知_二作大有緣性_一。若非實
能別者。只如_二有法自相_一。可_レ尋_二有性體_一。由_レ何知_二非實言
欲_一_レ成_二作大有緣性_一耶《割書:爲言》
問若爾尋_二非實言_一。可_レ知_二有法意許_一。何非實下。更兼_二有
體義_一哉。表裏二重似_二无用_一。 答擧_二有性_一立_二非實_一。依_二顯
相_一者。須_レ云_二諍_レ義之量_一。而仙人本意。必可_レ諍_レ體。知_二此
旨_一見_二量作法_一。能別非實言。言_二汎爾卽離體_一。顯_二有體義_一
也。凡兩宗諍_二法體_一時。能別多立_二有無言_一。如_レ云_二謂我自
性法自性若有若無_一也。今量尤當_二其作法_一。可_レ知非實言
有_二表裏_一《割書:爲|言》 問若爾諸能別立_二有無_一量。皆望_二彼有法_一勘_二

【下段】
同異品_一歟。設云_レ爾者。成_レ體正比量難_レ有。觸別有體量。
無性比量等。豈皆墮_二似比_一哉。 答此事未_レ聞_二先德詳記_一。
愚推非_レ 一。其一義云。如(イマ )内外道爲_二立敵_一諍_二神我等
體_一。立_二有無能別_一量。諍可_レ至_二有法 ̄ニ_一。多可_レ犯_二有法自相
過_一。若共禀_二 一師_一。擧_二本師所說法門名_一。諍_二其別體_一者。實是
諍_レ義也。成觸生觸等卽其類也。 問今量所立法者。持
業依主二義中。依_レ何立_レ名。 答略纂有_二 二釋_一。俱有_二其
理_一。然宗家處々。似_レ存_二依主_一。今量所立法。又以可_レ爾。 問
有性與_二非實_一。互相差別不相離性。不_レ離_二有性_一之非實也。
是其所立法也。離實有性。旣在_二前陳處_一。收_レ雖_二所立_一。非_二所
立之法_一。設非實下。雖_レ顯_二有體義_一。猶非_二有性體_一。若又就_二有
法下 ̄ノ意許_一。直論_レ之者。離實有性只是體也。對_レ何云_二之
法_一哉。 答以_二離實有性_一名_レ法。上旣辨_二 二所由_一。隨_二其二
義_一。俱可_レ成_二依主義_一。先言陳意許相對。言陳爲_レ體。意許爲_レ
義意許是所立之一分也。正得_二法名_一。在_二意許_一別義。何非_二
所立之法_一。次就_二前後對_一。非實 ̄ノ能別 ̄ハ當_レ法。其下 ̄ノ離實
有體義。卽所立之法也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 
四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四
【枠外左横下】
四九

【上段】
問就_二前義_一。若言陳爲_二自性_一者。是宗依非_二所立_一。所立 ̄ハ旣
總宗也。何加_二有性 ̄ノ言_一。爲_二所立體_一哉。 答此難一往可_レ
爾。但加言已可_レ見_レ之。彼總有性。卽當_二先陳_一。別義離實
有性。又當_二後說_一。常 ̄ノ不相離性易_レ知。
問就_二後義_一。有體而非_二有性_一。所立不_レ窮。何爲_二所立之法_一
哉。 答非實言上。加言云_二離實有性_一。宗義能極返見_二不
加言_一。離實有體之體。卽當_二大有性_一。以上二義。不加言時。
雖_レ非_二分明_一。准_二加言_一能知_レ之。有_二何疑惑_一。
 此義先年粗所_二案得_一也。然而未_レ及_二委細_一。今度重潤_二-
 色之_一。
 ○所立法異說
有法自相所立法之所在。大有_二 二義_一。一云在_二能別_一。二云
在_二有法_一_一【一点重複】。於_二先義_一又有_二 二義_一。一云所立者不相離性也。
法者極成 ̄ノ能別也。所立法望_レ之判_二同異二品_一。其故者。若
對_二總宗_一。論_二同異_一者。瓶无常異_二聲无常_一。一切量可_レ無_二同
品_一故。不_レ離_レ聲之無常者。所立也。法者彼總宗之所依。
汎爾无常也。故疏云。所立謂宗。法謂能別。《割書:文》此義意。

【下段】
所立旣屬_二于極成能別之處_一。知設雖_二有法自相差別量_一。所
立必在_二能別_一。但能別 ̄ノ非實下言。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下言二| 字恐倒》雖_レ成_二離實大
有性_一。離實有性。是有性體故。還含_二著有法_一。一切量諍在_二
能別_一者。前門也。謂所立法均等義品。此意也。四宗 ̄ノ差
別依_二後門_一。如是成立於有法。者此門也。 二云。所立
法者。以_二不相離性_一名_レ法。已望_二所立法_一。取_二同異二品_一。若
極成能別云_レ法者。豈有_二同異二品_一哉。所以何者。同品
者。非_二與_レ宗一物_一。他法上義。與_レ宗相似品類也。瓶 ̄ノ无常
與_二聲无常_一相似是也。極成宗依云_二无常_一者。不_レ分_二何物
無常_一。汎爾无常云事也。此中敢不_レ分_二差別_一。何望_レ之云_二相
似品類_一哉。故疏云。謂若一物。有與所立。總宗中法。齊
均相似。義理體類。說名同品。《割書:文》總宗中法者。以_レ法猶
攝_二總宗_一之旨分明也。又齊均相似者。彼此无常。體異義
似云意也。此義意。猶離實大有。在_二能別處_一。以_レ何知者。
一切量必以_二能別_一爲_レ諍。爲_二所成非成對_一此意也。理門正
理。所_レ定性相也。所以非實者。極成能別。不_レ離_二有性_一之
非實。是總宗 ̄ノ法也。《割書:言陳一類|所立法也》非實者離_レ實有_レ體《割書:爲言》故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五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四
【枠外右横下】
五〇

【上段】
疏云旣以離實有性。而爲同品。亦是宗中。所立法均等
有。《割書:云云》有性者。有_二體性_一之義也。同喩同異性。離_レ實而
有_レ體故。一重猶成_二此意許_一。所立法均等有者。此義也。而
依_レ實尋_二其意_一。離實有性者。爲_二大有離實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尋_二此實意_一。
遠成_二異品_一。所以成_二有法自相相違_一也。《割書:或人云。離實有者是言|陳分也非實義也。意許》
《割書: ̄ハ實不_二均|等_一爲言》重意云。說_二有法有性言_一之時。立者意 ̄ハ雖_レ謂_二 ̄ヒキト
離實大有性_一。此不_レ云_二有法意許_一。其意未_レ顯故。以_二能別
非實_一見_レ之時。始知_二實有性 ̄ナリト_一故。云_二非實能別之意許_一
也。此義不_レ云_三能別意許。後■【注】_二【-脱ヵ】著有性_一。有法 ̄ノ離實有。直
能別處成_レ之也。故斷云言非實等者。是離實等有義爲
法。望此卽爲所立。不望有法。名同異品。《割書:文》牒_二非實言_一。
釋_二所立法_一了。不望有法名同異品之故。會_二謂所立法均
等義品文_一。知寄_二能別_一成_二-立名_レ法之意_一也《割書:已上子|島意歟》
子島存_二有法差別 ̄ノ別作法 ̄ヲ_一之人也。彼義大旨。一切
量樂爲。以_二能別_一可_レ知。《割書:云云》但法差別量。與_レ餘有_レ異。言
陳下。等帶_二 二差別_一。無_下別顯_二樂爲_一之言_上故。追可_レ記_レ之。
付_下有法帶_二意許_一之義_上。又有_二多義_一歟。一云有性有法下。

【下段】
有_二 一意許量_一。所謂有性離實有性云量也。加言是法自
相量也。置_二之意許_一。卽有法自相也。此意許量有_二言陳_一。又
有_二不相離性總宗_一。對_二彼總宗中離實有性之法_一。判_二同異
二品_一也。以_二非實_一爲_二 一重所立_一。《割書:宗依宗體兩|重准_レ常可_レ知》以_二非實義_一。欲_三
傳成_二有法處離實有性法_一。喩力正及_二初重非實法_一。成_レ之
畢 ̄ヌレハ有法下第二類所立法自成立。故理門云。但由法
故成_二其法_一者。正以_二因喩_一成分齊也。如是成立於有
法者。如是一重成畢。第二類宗自立《割書:爲言》。《割書:與_二子島_一殊其意|可_レ知。彼成_レ法卽》
《割書:成_二有法_一|也爲言》此義總宗之中法也。《割書:子島不_レ然。无_二|別意許量_一故。》此義意宗分_二 四
類_一者。意許自_レ本。在_二有法_一故也。所成非成日。雖_二有法下
意許_一。猶爲_レ法成_レ之。意許量總宗法故。《割書:子島以_二法義_一爲_レ本會_二|有法_一仍與_レ今異可知之。》
言非實等者文。以非_二實言_一。傳尋_二有法 ̄ノ有性_一之意也。凡
此義云_二意許_一云_二差別_一。是同義趣也。而差別者。體上別義。
卽有性 ̄ノ言陳爲_二自相_一。離實大有爲_二別義_一。故疏言。離實
有性是其差別。《割書:等文》意許者又帶_二言陳【一点脱ヵ】。而不_二言盡_一義也。
離實有性者。其名留_二于有性_一。豈非_二有性 ̄カ下意許_一哉。以_二
法差別_一可_レ知_レ之。差別者。言陳兼_二 二意許_一。雖_二等呼_一_レ之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五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四
【枠外左横下】
五一

【上段】
意《振り仮名:差_二-別|サシワクル》此也非_一_レ ̄ト彼 ̄ニ也。二等若不_レ帶_レ言者。豈有_二此義_一
哉。
 尋云。有_二 二重所立_一云事。甚似_レ煩。不_レ如_三非實能別處
 直成_二大有_一。況二類宗。皆是因喩之所成歟。將因喩只
 成_二非實能別_一歟。若如_レ後者。有法有性。恐非_二此量所
 成_一。若兼成_二 二種_一者。同時幷成_レ之歟。將先成_二非實一
 重_一。後成_二有法_一歟。若一時成者。成_二有法_一邊。猶背_二兩
 論_一。若展轉前後成者。又有法別量所立哉。況以_二非
 實宗_一。方便成者。豈以_レ宗爲_二能立_一哉。次意許有_二別量_一
 者。證據有_二何處_一哉。答諸矯立量。樂爲 ̄イヽ言陳 ̄ニ不_レ顯。
 若唯成_二言陳一重所立_一者。立量本意不_レ顯而止哉。故
 心成_二-立二重 ̄ノ所立 ̄ノ法_一也。但一時成_レ之意者。有法擧_二
 有性 ̄ハト_一之時。意中許 ̄シ_二-置 ̄ク此有性離實有性_一。是正所
 立也。爲_レ顯_二此樂爲宗_一。能別云_二非實_一。示_二方便宗_一。若成_二
 此非實宗_一者。有法下意許所立。自可_二成立_一安立 ̄シテ
 以_二因喩_一引_二- ̄キ對非(ムケテ)實能別言陳_一。成_二方便一重所立_一。
 卽有法下離實大有性意許宗自立。意許樂爲。方

【下段】
 便所立。二重相 鏁(クサリテ)。方便宗立了。意許宗 ̄モ卽成立也。
 以_二非實宗_一。今一重又非_レ成_二意許宗_一。故無_下宗為_二能立_一
 難_上也。理門云但由法故成其法者。正以_二因喩_一成分
 齊也。如是成立於有法者。如是一重成了。第二類宗
 自立《割書:爲言》。次有_二意許量_一云事。以_二理門望爲量等釋_一可_レ
 爲_レ證。又以_二加言量_一推_二-知之_一。以_三母胎内子具_二 四支五
 體_一。可_レ爲_レ譬也。
一義云。意許量云事難_レ信。文理共不_二分明_一故。此量所
別能別處。更有_二別量法有法_一旨誰信_レ之。又何處有_二此證_一
哉。所以可_レ云。不加言時。有法下只有_二離實有性法宗 ̄ノミ_一。
若加言時。正具_二宗支_一也。以_レ何知者。且法差別 ̄ノ必爲他
用能別下。有_二眼等神我他用 ̄ナレト云之意許量_一哉否。若
具法有法有_レ之者。必爲他用能別言。不_レ帶_二眼等言陳_一。豈
有_二意許量有法_一哉。若雖_レ不_レ帶_二言陳_一有_二意許_一者。不_下所
成之木【本ヵ】意_上。若彼無_二意許有法_一者。離實有性又准可_レ知。依_レ
之可_レ云。總宗者只離實有性 ̄ハ卽有性上義故云_二不相離
宗_一也。彼聲無常量。總宗无常。能別處無_二別聲有法_一。不_レ

【注 「行」の間に「ム?」+■+「口」 続く二点の後の「-」については27コマ八十六行目の割書に同様の文有り。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五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四
【枠外右横下】
五二

【上段】
離_二有法聲_一故云_二總宗_一也。若强具_二有法_一者。所立分猶成_レ
兼_二有准_一。准知有性下總宗。不_レ同_二別宗_一。屬有性義許也。
不_三必言下具有_二所別能別_一歟。
又一義云。總宗時有法。是極成所別也。且付_二聲无常量_一。
擧_二有法_一時。無_二別委曲_一。至_二能別_一分_二-別聲无常聲_一之時。始
立_二不_レ離_レ聲之無常_一。與_二汎爾无常_一異也。以_レ之云_二總宗 ̄ト_一也。
有法意許總宗。以_レ之可_レ推。有性只言陳有性也。不_レ離_二此
有性_一之離實有性 ̄ト《割書:云》 ̄ヘハ。總宗有法自成_二極成有法_一也。
彼相違者。兩宗相對云_レ相。違者是常違_二無常_一義也。如_レ此
總者。有法能別相對之名也。宗者其中能別 ̄イヽ是正所立
也。正所立必極成能別之下。不_レ離_二有法_一之法也。
 付_二此義_一。互相差別時。以_二有法_一別_二能別_一者。只義之所_レ
 之(ユク)也。實以_二後說_一。分_二【-脱ヵ】別前陳_一。是正量宗義也。仍有
 法 ̄ハ只極成所別 ̄ニシテ法有_二總別兩重_一也。
 建久六年二月廿六日。於安養院記_レ之。以上重重差別。
 只任_二愚意_一記_レ之。可_レ問_二先達嚴訓_一。有_二意許量_一者。先師
 正說也。付_レ彼猶有_二不審_一歟。

【下段】
子島記云。文云。問前論說云。○相違因耶《割書:云云》。此問意
何。答此問乘_二次上問之答_一來也。意云上答中。彼說_二離_レ實
有_レ體有性_一爲_二宗有法_一。同異旣非_二離實有性_一。故成_二異品_一
《割書:云云》。今就_二此答_一。發_二此問_一也。謂若言_三離實有性。爲_二宗有
法_一。同異性非_二離實有性_一。故爲_二異品_一者。此論上說_二同品_一
云。謂所立法。均等義品。說名同品。《割書:云云》。異品翻_レ之。但
望_二所立法_一。說_二同品異品_一。非_レ望_二有法_一。而何今望_二有法_一。
定_二同品異品_一。以_二同異性_一。勘_二成異品_一。云_レ有_二有法自相
相違_一耶《割書:爲言》。次文云。答今若但。以_三有性與_二同異_一。爲_二同
品_一。可_三如_レ所_レ責違_二前論文_一。旣以_二離實有性_一。而爲_二同品_一。
亦是宗中。所立法均等有。故有_二此過_一。無_二違_レ論理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。此
答也。意云【二点脱ヵ】若但有法有性_一與_二同異性_一。相對定_二-判同品_一。以_二
同異性_一。望_二有法有性_一。非_二同品_一故。勘_二-成異品_一。可_三如_レ所_レ
責違_二前論文_一。而旣云_二有性非實_一。其非實言。顯_二有性 ̄ニ離_レ
實有_一_レ體。爲_二此離實有體_一。以_二同異性_一。爲_二同品_一故。亦是
宗中。所立法均等而有。然顯_レ失之時。還成_二異喩_一。故有_二此
失_一。不_レ違_二論文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。文雖_二頗隱_一。義意必然也。《割書:此答中諸人就_二|文相_一 致_レ疑會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五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四
【枠外左横下】
五三

【上段】
《割書:不_レ可被_レ|欺之》邑記云○斷云○《割書:云云》。
今依_二此記_一。料_二-簡疏問答_一云。問意爲_レ顯_下成_二有法_一量。猶有_中
得_二法名_一之義_上。以_二所立法_一。對_二有法自相名_一問_レ之。答意
云。有法有性者。言陳 ̄ノ有性也。未_レ及_下云_二離實有性_一之意
許_上若以_二同異_一望_レ彼者。誠可_レ違_二論文_一。《割書:但字對加離實|字大有性也》而非實
言處。所_レ成之離實有體之義。望_二同異性_一。論_二同品異品_一故。
不_レ違_二論文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重意雖_二有法有性_一。旣能別成_レ之時。猶名_二
所立_一名_レ法。對_二之同喩_一。何違_二論文_一哉《割書:爲言》。於_レ此有_下與_レ喩
均等與_二不均_一之二分_上。若欲_レ假_二同喩力_一之故。未_レ及_二大有
性 ̄ノ體_一。先以_二離_レ實有_レ體之處_一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處恐|義字》欲_レ令_レ見_二所立_一。此
分與_二同異_一均等也。但立者本意。欲_レ立_二離實有體之
大有性_一。以_レ之望_二同異性_一。不_二均等_一。令_レ缼_二後二相_一此義也。
問疏旣以離實有性者。表_二離實大有性體_一也。何云_二有性
者有體義_一哉。所立法均等有者。顯_下立者欲_レ令_二均等_一之
意_上也。而不_二均等_一故。爲_二相違因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子島料簡似_レ不_レ叶_レ
文。答遂所_レ爲_レ過。同_二疑難趣_一。而疏文云_二均等有_一。直得_二其
意_一。須_レ令_二均等_一。二義中。順_二文章_一。旣爲_レ釋_二均等義_一。云_二離

【下段】
實有性_一。以知有性者。有體義也。又斷云。是離實等有義
爲法《割書:文》。有義者不_レ表_二大有性 ̄ノ體_一。顯_二有體之義_一。見疏文
同_レ彼。《割書:記引_二-合斷文_一。|其志在之。》
問於_二均不均二邊_一。何不_レ釋_二不_レ均義_一耶。 答今問意。偏
謂_下與_二有法_一不均等_上。爲_レ奪_二問意_一。故表(コトサラニ)_二均等邊_一歟。問子
島御意。以_二離實有性及作大有緣性等_一。名_二有法意許_一
歟。將名_二能別意許_一歟。 答可_レ名_二有法意許_一也。凡於_二
前陳後說_一。分_二言陳意許_一。是因明大綱也。又意許差別者。
言陳下別義也。如_レ云_下意中所許名_二差別_一。言中所申之別
義故_上也。如_レ此文釋。諸處旣分明也。尤可_レ云_二有法差別。
有法意許_一也。《割書:先德中有_下實名_二能別意許_一義_上彼遂■【注】_二-|著有法_一故會_二諸文_一。子島專異_二彼義_一也。》問子島意
者。作有緣性量。能別勘_二意許_一。而名_二有法差別_一。豈不_二能
別意許_一哉 答彼別事也。凡於_二 上綱御意_一。成_二有法_一量中。
或有【下点脱ヵ】偏帶_二有法言陳_一之意許_上。有法自相本作法。及唯識
比量等也。或有_下帶_二能別言陳_一之量_上。如_二有法差別 ̄ノ別作
法_一也。能別言下有法意許有量。猶不_二常 ̄ノ義_一。不_レ可_二以_レ
彼推_一_レ餘。何況作大有緣性等差別。帶_二有法能別二言陳_一

【注 二十六コマ右頁(五〇頁)上段の本文九行目の■と同じ文字と思われる。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五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四
【枠外右横下】
五四

【上段】
也。作有緣性者。卽有性義故。是以雖_レ似_二能別下意許_一。
實猶可_レ名_二有法 ̄ノ意許 ̄ト_一也。故子島斷噵云。其作有緣性。
則有性故 ̄タリ。作_二有性上差別_一。名_二有法差別 ̄ト_一。今正所_レ諍。
雖_二是宗法_一。爲_レ成_二有法_一所_レ諍故。名_二有法差別_一《割書:云云》故知。
有性 ̄ト與_二作有緣性_一。是一義也。作有緣性者。委顯_二其意_一也。
問若爾如何。有法意許。能別處成_レ之哉。 答有法云_二有
性_一之時。立者雖_レ呼_二大有性_一。其言中未_レ顯_二何有性_一。能別
云_二非實_一時。顯_下離_二實等_一別有_レ體之有性 ̄ソト_上。爰始知。欲_レ成_二
大有 ̄ノ體 ̄ヲ_一也。能別直攝_二大有性_一者。雖須_レ云_二能別意
許 ̄トモ_一。非實言陳。不_レ帶_二有性體_一故。付_二言所帶_一。可_レ名_二有
法意許_一。而深令_レ知_二立者本意_一故。名_二能別 ̄ノ所成 ̄ト_一也。
問若爾因喩。先成_二能別 ̄ノ言陳_一。能別更成_二有法 ̄ノ意許_一歟。
若爾猶成_二兩重_一。此義有_二何德_一哉。 答此義樂爲 ̄ヲハ能別
處 ̄ニ諍 ̄フト可_レ云也。帶_二言陳_一雖_レ有_二有法處_一。於_二後說處_一被_二
成立_一。不_レ爾不_レ可_レ名_二比量所立 ̄ト_一。此被_レ成之分。因喩所成
也。正成_二其言陳_一。々々本所_レ志之。有法 ̄ノ義自成立。然者
直於_二能別處_一成 ̄ズト《割書:云》 ̄モ無_レ過。又以_二能別_一成_レ之無_レ背。不_レ

【下段】
同_下有法有_二意許_一兩重而成義_上。彼一向在_二有法下_一故。非_二
比量 ̄ノ所立_一若非_二比量所立_一者。豈云_レ法哉。今義異_レ彼。能
別處 ̄ニシテモ所_レ成云故也。 問以_レ何知_レ之哉。 答義斷云。
言_二非實等_一者。是離實等有義爲_レ法。望此卽爲_二所立_一。不_下
望_二有法_一名_中同異品_上。《割書:云云》先牒_二非實 ̄ノ言_一。爲_レ令_レ知_二法義_一
也。有義爲法者。顯_二同喩 ̄カ所_一_レ及也。卽爲所立者。以_二能別
義_一得_二所立名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不望有法者。遮_レ不_レ對_二有法_一也。彼兩
重置義。遂必對_二有法_一也。 問子島猶遂成_レ望_二有法_一。本
在_二所別_一故。 答自_レ本云_二差別_一云_二所立_一。之二門異也。今
於_二所立門_一。遮_二有法_一也。 問若爾何云_二如是成立於有法_一
云_二如是資益有法義成_一哉。如_レ文者二重不_レ同。先成_レ法了。
後有法義成 ̄ズト《割書:見》 ̄ヘタリ。答能別處諍畢 ̄ヌレト。有法成 ̄ズト
云也。不_レ同_三 二重有_二淺深_一【。脱】
問一切意許。以_二能別_一顯者。取_二樂爲_一簡_二不樂爲_一之意歟。
若爾法差別量。此義難_レ有。言陳等帶_二 二差別_一故。若又
不_レ限_二樂爲_一。豈以_二非實 ̄ノ言不離眼識言_一。兼顯_二不樂爲_一哉。
答法差別量。意許直在_二能別處_一。爲_二因喩_一所_レ成无_レ疑。二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五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四
【枠外左横下】
五五

【上段】
等雖_二同呼_一。以_二立者本意_一可_レ知。於_二有法量_一者。有法本非_二
所立_一。能別 ̄ノ處又無_二顯示旨_一。以_レ何爲_二此量所成_一哉《割書:爲言》。以_レ
取_二樂爲_一。簡_二不樂爲_一。不_レ云_二能別爲_一_レ諍也。子島於_二有法差
別_一。猶能別 ̄ノ作有緣性。等 ̄ク帶_二 二差別_一。知非_下嫌_二不樂爲_一
之意_上也。只令_レ知_レ欲_レ諍_二其門_一許也。
 建久七年五月十九日。於_二笠置_一記_レ之。子島意有法
 下有_二意許_一者。相傳義也。其後又推云。存_二別作法義_一
 故。能別意許歟。而猶有_二疑惑_一。今遂決_レ之了。不_レ同_二相
 傳義_一。又非_二能別意許_一也。
 有法自相所立法案立。及_二【一点無し】十餘箇度。皆得一韻。今略
 載_二 七義_一。初後二推叶_二子島御意_一歟。餘義如_二別記_一。
 ○唯識比量所諍宗事
問唯識比量。以_レ何爲_二樂爲宗_一耶。 答依_二大疏等_一。以_二有
法色下 ̄ノ非定離眼識色_一。爲_二樂爲_一歟。 問今量爲_レ破_三外
人離_レ心有_二實境_一。有法擧_レ色。立_二不離於眼識_一。不離言顯遮_二
別體_一。何剩成_レ有_二色體_一哉。離不離二門之中。離者彼此相
望。顯_レ有_二別體_一。不離者翻_レ之。旣相從門也。豈順_二彼意許_一

【下段】
哉。爰知此量。不_レ諍_二色體_一。極成眼所行色故也。於_二其色_一。
成_下不_レ離_二能緣心_一之義_上。破_二外人離識實境_一也。
答非定離眼識色者。心中色也。四分殊故不_レ卽。一心用
故不_レ離。非卽非離是中道理也。幷遮_二增益損減_一。若專成_二
色體_一者。何云_二不離於眼識_一。若偏破_二色體_一者。何有法言
陳帶而成_レ之。當_レ知此樂爲不_レ同_二汎爾成_レ體之量_一。又不_三
偏破_二色體_一。重意云。外人以爲_レ色 對(ムカフヲ)_レ心。執_三心外有_二別
體_一。大乘唯識宗。遮_二其增益執_一。外人聞_レ之。亦謬謂_下大乘
宗。唯有_二 一心_一之外無_上_レ物。眼識所緣。卽眼識體。非_レ色非_レ
境。今量破_二 二邊 ̄ノ執_一也。是故有法意許。爲_二非定離眼識
色 ̄ト_一。色故不_二无體_一。不離故不_レ有_二別體_一。能別言陳云_二不離
於眼識_一。雖_レ破_二相離_一。不_三 一向廢_二色處_一。不離之言。自_レ本不_レ
捨_二 二門_一之義也。但如_二疑難_一者。偏諍_二能別_一歟。若爾何三
藏大師。恐_二有法差別_一。因上豫置_二自許簡別_一哉。疏主解釋
擧_レ 人所_レ知也。況外人執_レ境爲_レ實。其所執 ̄ノ實境者。當
情現 ̄ノ相。遍計所執無法也。未_レ知_二心中現依他相分_一。大
乘破_レ之。何不_レ兼_二 二門_一。眼所行色雖_二極成_一。其色中本質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五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四
【枠外右横下】
五六

【上段】
影像等。亦有_二種類_一也。閑可_レ思_レ之。
 有_二別愚推_一。如_二餘處記_一。今記不同學者偏成體。
 ○但由法故成其法事
尋云。就_二有法自相量_一。成_二其法_一者。不加言量能別歟。
有法下意許歟。加言量能別歟。 答此事前後所案異
也。若依_二先案_一者。法者不加言量能別也。有性下離實
大有性。能別所成故得_二法名_一。依_二子島意_一者。旣以離實有
性而爲同品等文。寄_二能別_一得_二法名_一也。
問疏下文云。實唯成法。如難有性。而非有性。難彼意許。
離實等有。而非有性。故唯成法。《割書:文》此文指_二有法 ̄ノ下 ̄ノ意許。
離實有性_一名 ̄ト_レ法《割書:見ヘタリ》【。脱】
答以_二非實言_一。所_レ成意許離實有。名_レ法云也。
問若爾。何纂云_二理門望爲量成立必須加言等_一耶。
答疏直就_二不加言量_一。能別所成故顯_二法義_一。然而其義猶
隱故。爲_レ知_二其法義_一。纂以_二加言量_一釋_レ之也。有性非實量
時。雖_レ無_二別量_一。見_レ須_二加言立_一。他量能別故名法《割書:爲言》重意
云。法者生_二敵者解_一之義也。意許 ̄トシテ而在_二有法處_一之時。

【下段】
法義難_レ知。仍釋_二其法義_一有_二 二筋_一。一者不加言量。能別
處成故。二者遂可_レ爲_二別量 ̄ノ能別_一故。疏纂各出_二 一義_一。
答依_二今度案_一者。但由法故成其法 ̄ト者。直指_二有法下意
許離實有性_一也。成其法者。法者離實有性意計也。成
者能別諍_レ之也。故疏云。理門望_レ諍_二有法之上。意許別
義_一。故云_三但以_レ法成_二其法_一。《割書:文》明燈抄釋_二此文_一云。若望_二法
上意許。不積聚他用。有法之意許。離實有性。作大有緣
性差別義_一。唯成_二其法_一。故云_二但以法成其法_一。《割書:文》子島引_二-用
此釋_一。明知乍_レ置_二意許_一。直得_二法名_一云事。但不_レ遮_二能別之
所成故。名_レ法之門_一。如_二義斷等_一。仍可_レ兼_二 二門_一。如_二端委(本ノマヽ)問
答_一。纂要釋如_二前義_一。
 九句相攝事。准可_レ知_レ之。故菩提院權別當僧都。探題
 初年。有法自相。專精九句相攝。至_レ 下別可_レ記_レ之。
 ○非_二離實大有_一言陳不無有隨亡事
纂云。今此不無。無卽離二。彼意許者。卽此言陳。不無
之有。不別有彼。意許大有。故違所諍。正違言顯。故但
名爲。有法自相。《割書:文》言陳不無之有之下。唯有_二 一離實大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五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四
【枠外左横下】
五七

【上段】
有_一。此外更無_二他法_一。而以_二非實言_一。見_二有法有性_一。知_二卽是
大有 ̄ナリケリト_一意許旣卽_二言陳_一了。尋_二意許_一不_レ加_レ言。非_二言
陳_一之時。表裏俱破。自相卽亡也。
問勝宗意。三種有性。其體各別也。故斷云。誰言五頂有
性含卽離。《割書:云云》故知共許有。非_二卽大有性_一。若二有旣別
體物也。何擧_二不無有_一。呼_二大有_一哉。況不無有性。有卽性
也。大有性。實等不無之性也。持業依主。得_レ名不同也。
何有卽性名之下。擧_二有之性 ̄ノ大有_一耶。
答共許有。諸德意異也。且依_二子島御相傳_一者。共許有者。
乍見有_二別體_一。終尋_レ之卽離 ̄ガ外無_二其體_一。蹔有者。師主對_二
弟子_一。說_二-敎有_レ實有_レ德等_一之時。實等上不無也。今此不
無有。師弟共許。擧_レ之爲_二所別_一。師主立_二非實能別_一了。還
見_二有法有性_一。其體卽離實有性也。有法擧_二共許有_一故。所
別極成 ̄スレトモ。能別立_二非實_一。意許大有卽_二言陳_一。故斷云。
離實等有。雖是意許。言有之時。卽言顯離。言所顯有外。
更無別有。《割書:文》又云。旣言非實。非德業宗。明卽大有。若

【下段】
非大有。更有何有。非實等也。《割書:文》
 共許有事別記_レ之。

【下段枠内左上】
明本抄第四《割書:終》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五八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五
【枠外右横下】
五八
【上段】
明本抄第五

有法差別
子島記云。問先有法差別相違作法如何。答四相違中都
無_二若_レ斯之難義_一。何輙知_レ之。一云以_二前有法自相作法_一。
卽爲_二有法差別作法_一也。一云必有_二別量_一。謂先量改_二能
別_一。云_二作有緣性_一也。 《割書:已上兩義。後義殊勝。雖_レ然未熟之人者。可_レ|案_二前義_一。廣學之後。可_レ用_二後義_一。努努不_レ可》
《割書:忽_二-諸之_一。|云云。》
 ○本作法家難_二別作法_一有_二 四失_一
一違論失《割書:論中不_二別出_一故》
 記會云。論文略故。更不_二別出_一。如_二周記會_一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
尋云別作法義意。論作有緣性文。是擧_二後量能別_一也。有
法及因喩同_二前量_一。隨論自云_二如卽此因卽於前宗_一。明示_二
宗因_一了。何不_三云論擧_二作法_一。伏_レ難答_レ略哉。況如_二今會_一者。
似_レ無_二深故_一。本作法義。尤可_二雄構_一哉。次周記影略擧耳者。
論 ̄ヲハ偏爲_二本作法_一。論外雖_レ可_レ有_下以_二作有緣性量_一爲_中有法
差別_上。論略不_レ擧。以_下法差別與_二法自相_一別違_上。例顯_二後二

【下段】
相違可_一_レ有_二別違作法_一歟。若爾旁不_レ順_二別作法義_一。何讓_二周
記_一哉。
今云子島御意。論竝顯_二本別二作法_一。前量有法差別。作
大有緣性。別成立爲_二今作法_一故也。其義旣決定。意無_レ
所_レ畏所以 ̄ニ不_下擧_二正三支作法_一。如_中前三相違_上。略故爾也
《割書:爲言》。略有_二大故_一。前後是一量故。周記旣以_二作有緣性量_一。
名_二有法差別_一。設雖_二論外_一。豈同_二本作法義_一哉。彼義偏名_二
有法差別_一故。是故論略者。不_三具擧_二 三支_一義也。
 《割書:已上別作法》
本家云。付_レ論詳_二 二義_一。一不_レ擧_二作法_一。二云_二卽於前宗_一。三
云_二亦能成立與此相違_一。四云_二如遮實等_一。大順_二本作法_一。
別宗付_レ論所_レ爲_レ證者。卽於前宗文可_レ有_二成立言_一《割書:云云》僅
此一事也。而設雖_レ有_二成立字_一。猶是立者。欲_レ成_二作大有
緣性樂爲_一之本意也。不_レ成_二言陳作有緣性_一。不_レ足_レ爲_レ證。
爰知論不_レ擧者。定是讓_二前作法_一也。
二亦違_レ論失《割書:論說_二此有法差別_一。未_レ云_二如遮實|等俱決定故_一。何有_二別量_一哉云云》
 記會云。○爲_レ成_二遮義_一。以_二遮言_一可_レ爲_レ證故。○卽云(疏イ本 )旣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五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五
【枠外左横下】
五九

【上段】
 成_二有性遮非實等。而作有緣性_一。明知能成_二作有緣性_一
 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
別家意。仙人本意。有性離_レ實有_レ體故。能作_二有緣之性_一。
非實與_二作有緣性_一。是表裏二邊也。非實順_レ顯_レ體。有緣 ̄ハ
順_レ成_レ義。其義還是一。是以前量非實。隱卽顯_二作有緣
性_一。後量能別。又卽顯_二離實體_一。疏文卽存_二此義_一。依_レ之知
前後量。有_二異不異二門_一。故後量俱決定義。擧_二作有緣性
裏 ̄ノ非實_一《割書:爲言》堪_レ成_二非實有緣性二義_一。知能別表裏也。
            《割書:子島作有緣性在有法云事未定可思之》
 此義意者。二量相望見_レ之。或後量法有法。共在_二前量
 有法處_一。以_二非實言_一。方便顯_二前意許_一。作有緣性下二等
 意許。共含_二于有性處_一。或前後量有法等_二有法_一。能別同_二
 能別_一。作有緣性下二等。本在_二有法下_一。以_二前量_一可_レ知_レ
 之故也。雖_レ然非實能別難_レ堪_二意許 ̄スルニ_一也。
本家云。二能別設雖_二相似_一。遮非實等正可_レ屬_二前量能別_一。
若爾引_二他量_一爲_二俱決定_一猶違_二餘例_一。設若二義全無_レ異者。
何强用_二別作法_一哉。若又付_二後量_一擧_レ裏者疏文言顚倒。以_二
非實_一爲_レ表故。知此文出_二不加言量_一也。

【下段】
 依之可_レ云。設付_二別作法_一猶擧_二非實量能別_一。釋_二俱決
 定_一也。前後二量自_レ本非_二 一向別異物_一。仍無_下取_二他量_一
 失_上【。脱】
三違疏失《割書:爲一因違二作法》
 記會云。有性言量所_二成立_一者。離實大有。言顯諍_二自
 相_一。意許諍_二別義_一。前後量能別雖_レ改。三支是同。所詮不_レ
 殊。豈非_二 一因違二_一哉。《割書:云云》
 《割書:所詮不殊者如_二 上記_一。|二量意還是同 爲言》
別家許_二本作法_一。何寄_レ彼不_レ會_二違二義_一哉。今云論兼_二 二
量_一。違二義若嫌_二別量_一者。似_レ失_二本意_一。故强以_レ別付_レ前。同
共爲_二違二因_一也。
本家云。如卽此因者表_二 一因_一。有法差別者示_二違二_一也。旣
以_二前自相量_一爲_二今作法_一。似_二 二過無_一_レ異。爲_レ遮_二此伏難_一豫
示_二所望二宗_一。是誠有_二大志_一。若汎爾擧_二宗因_一者。何勞云_二
卽於前宗有法差別_一哉。互所_レ蒙過輕重實異。尤可_レ存_二本
 作法_一。
四亦違疏失《割書:文云。有性言陳。有法自相。作有緣性。作非有緣性。|是自相上。意許差別等云云。何云_レ有_二別量_一哉。》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六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五
【枠外右横下】
六〇

【上段】
 記會云。有性之上有_二此差別_一。故 任(マヽニ)_二道理_一。案_下立前量
 所_レ有意許差別_上也。但成_レ此之時。必可_三別立_二意許之量_一
 若乍_二前量_一如何得_レ成_二其意許_一哉。不_レ妨_三有性之上有_二
 此差別_一。《割書:等云云》
              《割書:此事可_レ思。可_レ有_二別義_一。》
二家共有_二 一重兩重二義_一歟。准_二子島_一者。以_二作有緣性 ̄ノ
差別量_一。已安_二前量有法_一。依_二大旨_一雖_レ似_二兩重_一。至_三于安_二前
有法_一直置_レ之亦無_レ失。本作法二義。准_レ之可_レ知。
問有性下有_二 二差別_一者。不樂爲是實等五句也。斷噵五句
旣非_二有性_一。豈在_二有法下_一哉。 答斷噵取_二實等上義_一也。疏
記正取_二不無有_一。無_二別體_一故雖_レ爲_二片差別_一。斷噵取_二實等
體_一。但寄_下帶_二不無義_一邊_上屬_二有法處_一也。《割書:是一|義》或離_二實等_一有_レ
體邊是得_二有名_一。今作有緣性者。彼有義屬_二有法_一有_二何失_一。
《割書:是二|義》追可_レ審_二-定之_一。
 斷噵云_二實等_一。不_三指云_二 五句_一。若是實等三句歟。實等上
 不無名_二有性_一故。三句體寄_二不無義_一以爲_二有性下差別_一
 也。同異和合不無不_レ名_二有性_一故不_レ取_レ之。如_二別記_一。
今見_二疏文_一。於_二有性非實等量_一。直勘_二 二差別_一。若但別作

【下段】
法不_レ許_三前量爲_二有法差別_一者。似_レ違_二此文_一。若如_二子島意_一
者。兼取_二 二量_一雖_レ無_二相違_一。彼義本意。本量雖_レ勘_二此差別_一。
而疏中無_下於_二作有緣性量_一勘_二 二等_一文_上。只有_二此釋_一。本家
以可_レ爲_レ證《割書:矣》。
 ○別作法義於_二本作法_一付_二 七失_一
一違_レ論失
 記云。論云如卽之因。卽於前宗。有法差別。作有緣
 性。《割書:云云》。此文明_三有一實等因能成_二作有緣性之言陳_一
 也。 ○如之言者。是其略也。其下必可_レ有_二成立之言_一。
 《割書:如_二疏說_一_レ之。》
 裏書云。今案不_レ然。設許_二言之_一者。論文不_三必改_二能別_一。
 卽不_レ改_二前宗_一此因成_二有法有性作有緣性義_一言也。若
 改_二能別_一者。是豈云_二卽於前宗_一哉。又奪而言_レ之者。今
 言_二作有緣性_一者可_二大有_一也。何者論次文云。亦能成立。
 與此相違。作非有緣法。《割書:文》。意云。任_二立者之意許_一此
 因成_二大有_一。如_レ此與_レ此相違 ̄セル作非大有緣性 ̄ヲハ此因能
 成 ̄スト言也。若共許有者。何論次文云_二與此相違_一也。豈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六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五
【枠外左横下】
六一

【上段】
 作非有緣性與_二共許有_一相違哉。但爲_レ成_二俱決定義_一。次
 文云_二如遮實等_一也。意云。若於_二大有_一無_二俱定義_一闕無_二
 同喩_一故。今約_二非實宗_一可_レ有_二俱決定_一云也。事之委曲
 見_二斷文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
 縦奪二意共有_二其謂_一
疏釋_二此文_一云。標_レ名擧_二宗因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准_二前三作法_一者。必先
可_レ出_二所違量所立_一也。子嶋深存_二此理_一給也。
本家本合違因也。讓_二宗於前量_一故。無_下示_二正能別_一之文_上。
標_レ宗者指_二卽於前宗_一。不_レ云_二今更出_一【。脱ヵ】
二違_レ疏失
 記云。文云此言有者。有無之有。《割書:乃至》。若作大有緣性。
 能別不成等《割書:云云》。定知有_下以_二有作緣性_一爲_二能別_一之量_上
 也。《割書:有云。此文明_下設顯_二意許_一立_レ量之詞_上。非_レ謂_レ|有_二別量_一云云。今謂不_レ爾會無_二所見_一故。》
今云。本作法家難_レ會只此文也。但付_二論文_一旁推_二其意_一。
作有緣性者。定是意許作大有緣性也。論省_二大字_一必可_レ
有_レ由。疏主豈不_レ釋_二其意_一哉。今文卽會_レ之也。若論偏_二指
言陳能別_一者。與此相違文甚難_二會通_一故。問意許先避_レ過

【下段】
何處有_二其例_一耶。有法自相離實大有性等。以_二何詞_一避_二能
別不成_一耶。 答立量之習。可_レ開之處隨_二因喩 ̄ノ及_一開_二-立
之_一。可_レ避之過隨_二詞至_一避_レ之也。唯識比量以_二影像色_一名_二
非定離眼識色_一。違三違四作有性有緣性等是也。大作法
有法差別二等意許。猶寄_二共詞言_一。不_レ爾何不_レ爲_二所別差
別他不極成_一。離實大有性等無_二他方便_一。不_レ同_二彼等_一。是以
顯_二大有有體義_一。作有緣性言旣共許。同異性亦有_二有緣性
義_一。宗喩相稱。尤可_レ設_二共許法差別量_一。論疏深顯_二此義_一《割書:矣》。
三亦違_レ疏失
 記云。文釋_二闕後二相_一云。有性有緣性 ̄ト《割書:云》因 ̄ノ本所成 ̄ハ
 有法差別等《割書:云云》。此若非_二彼量_一更云_二何 ̄ノ量 ̄トカ_一哉《割書:云云》
 裏書云。是尤不_レ爾。有性之上顯_二作有緣性_一故。又可_レ
 云_二是大有_一也。望_二立者意許_一故。次云_下宗無_二同品_一其宗
 作大有緣性之宗_上也。
  此第二會釋尤可_レ然。可_レ見_二疏上下文_一。
四違斷失
 記云。文云以_レ有爲_二有法_一。作有緣性爲_レ法故《割書:等云云。有云|此爲_レ破_二璧》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六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五
【枠外右横下】
六二

【上段】
 《割書:公_一非_二自義_一云云。今謂|不_レ爾。專無_レ所_レ據故【。脱ヵ】》
今云。別家云。璧公設以_二別量_一雖_レ爲_二此作法_一。斷主不_レ許_レ
之者。何無_二能破文_一哉。會云。璧公有_二 二誤_一。一者不_レ知_二言
陳意許義_一誤。二以_二法差別_一爲_二有法差別_一誤。前其過重。
大失_二因明自性差別_一故。後其過輕。雖_レ亂_二法有法_一猶是
成_二有法_一量故。所以先付_レ重設_レ難已歸_二意許_一。《割書:是一》。遂顯_二自
義_一處云_二卽名法_一故。竊嫌_二他義_一。故字有_二深意_一。以_二差別性_一
故。故字不_レ爲_レ例。《割書:是二》。問且雖_レ名_レ法遂成_二有法義_一。不_レ違_二
別作法義_一【。脱ヵ】
答自若存_二有法差別_一者。答_二卽是法差別 ̄ノ問_一。何先不_レ成_下
此量爲_二有法差別_一之義_上哉。《割書:是一》。下云。然成此法等者。
無_下正名_二有法差別_一之詞_上。《割書:是二》【。脱ヵ】故大順_二本作法_一。意成有法
者。體義門法有法也。理門本有_二其二種法有法_一故。或可_レ
云設於_二先陳後說門_一名_下成_二有法_一之量_上。然是非_二本義_一也。
可_レ知_レ之。
 重難云。若以_レ成_レ體或資_二-益有法_一。不_レ同_二聲量_一。名_二有法_一
 者。有法自相加言量。又不_レ同_二聲量_一。何於_レ彼無_二此詞_一

【下段】
 哉。知自相量諍留_二能別_一。意許雖_レ成_レ法遂成_二有法_一故。
 實名_二有法差別_一也。仍斷文深順_二別作法_一歟。
 相傳義若云言有意含等文。顯_二兩重意許_一者。恐不_レ順_二
 文相_一。上徴_二有法及能別不成_一了。今述_二轉救_一。豈忽爲_二
 有性兩重義_一哉。今據_二意許_一難令_レ成_レ過者。於_二作有緣
 性量_一已令_レ有_二意許_一了。以爲_二差別相違_一之意也。若據_二
 意許_一立者。卽牒_レ之也。
 若依_二別作法_一者。若許意許者。尤可_レ相_二-當前量意許_一
 歟。而不_レ可_レ叶_二次上文_一。可_レ見_二斷記_一。
五違_二周記_一失
 記云。彼文作_二問答_一有_二 二釋_一。以_二別作法_一爲_レ勝《割書:云云》。
  本院私記等具釋_レ之。可_レ見。
六違_二明燈鈔_一失
 記云。其文云言陳作有緣性《割書:云云》。
 本義會云。蹔取_二-出作有緣性意許_一。於_レ此勘_二差別_一故云_二
 言陳_一也。會_二此言有者 ̄ノ文_一。
燈鈔云。○何妨大有雖_下非_二 ̄シテ實等_一與_二其實等法門_一是別_上。
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六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五
【枠外左横下】
六三

【上段】
亦容_二 ̄シ無體 ̄ニモアル_一。不_レ能_三定立_二大有是有_一故。前立量慮_二恐
未_一_レ了。勝論意云。今應_三成立令_二義盡_レ理究竟顯了_一故。寄_二
前門言顯比量_一。以_二未了_一故是不樂宗於_レ 中前立。意内所_レ
許差別法門大有。是有非_二是同異_一。以爲_二所樂_一。則是寄_二於
言顯比量一類宗中_一。矯_二-立意許第三類宗_一。於_二 一量中_一雙
成_二如_レ是兩類宗_一故。故犯_二相違_一。《割書:文》
 記裏書云。可_三以爲_二後義證_一也。第三類者以_二非實_一爲_二
 第一_一。以_二作有緣性_一爲_二第二_一。以_二作大有緣性_一爲_二第三_一
 也。
本家云。於_二有性非實量_一。若以_二非實_一爲_二所樂_一者。勝論宗
義未_二究竟_一。爰知勝論師意内。可_レ謂我寄_二此量言顯_一竊矯
成_二-立作大有緣性義_一。今應成立者。卽談_二立者意趣_一也。前
量實成_二此義_一故。不_三別立_二作有緣性量_一。是不樂宗者。非實
言所詮義也。差別法門者。明_二非實量有法帶意許_一也。【二点は「於」の下】_二於
一量中_一雙成_二兩類宗_一者。有_二 二意_一。指_二有法兩重意許_一爲_二
兩類字_一。第三類宗者。對_二非實能別_一爲_二第三類_一。若第二類
本付_二有法宗_一爲_二第二重_一。

【下段】
別作法云。慮恐未了者。以_二非實能別_一難_レ知_レ立_二作大有緣
性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今應成言者。欲_二別立_一_レ量意也。是不樂宗者。於_二非
實量_一作大有緣性是不樂爲也。《割書:爲言》。故寄前門者。寄_二前
有法自相_一未了故《割書:爲言》則是寄_二於言顯比量_一者。作有緣性
別量也。於_二 一量中_一。以_二前後二宗_一歸爲_二 一量_一也。兩類宗
者。作有緣性及作大有緣性也。後量在_二前量中_一。故凡鈔上
下。或云_二前立量_一。或云_二故寄前門_一。若無_二別量_一者。豈云_二前
量_一哉。慮恐未了義甚順_二此傳_一。子島深依_二淄洲善珠_一案_二-立
此義_一歟。
七違_レ理失
 記云。雖_レ云_下成_二有法_一之量_上。正所_レ諍者。是能別法。若留_二
 有法_一。卽諍_二差別_一。如何得_レ言_二如是成立於有法_一。甚無
 用故。
子島御意。專以_二此文_一可_レ知。正所諍者。以_二理門正理_一爲_レ
證。疏答_二何故初說問_一。云_二正所諍故_一。又此意也。何量 ̄モ必
以_二能別法_一爲_レ諍故也。《割書:雖_レ諍_二能別意許_一。卽於_二能別言陳處_一諍_レ之|故。猶以_二法自相_一名_二正所諍_一。後二意許必》
《割書:於_二能別_一|諍_レ之也。》是能別故者。一切量所_レ爲_レ諍義。必是法也。以_二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六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五
【枠外右横下】
六四

【上段】
疏旣以離實有性而爲同品 ̄ノ文。實唯成法 ̄ノ文。義斷言
非實等者等 ̄ノ諸文_一。皆爲_二此義證_一。若成_二有法_一自相差別
量。意許任_二本意_一名_二有法差別_一。名_二有法意許_一。諍猶爲_二能別
義_一歟。《割書:子嶋偏爲_下諍_二有法_一之義_上。大背_二此等意_一。又偏爲_二能別意許_一。|大違_二因明大綱_一也。可_レ知差別在_二有法_一諍在_二能別_一也。》
問如何有法差別。能別處諍_レ之哉【。脱】 答有法所_レ帶所樂若
體若別義。若 任(マヽ)_二 ̄ニシテハ其有 ̄ノ_一無_二同喩_一故。以_二 一分相似同
品_一。欲_レ助_二-成所樂全體義_一。作 ̄クリ成 ̄シテ爲_二能別法_一也。所_レ謂
大有性體離_レ實有_レ體大有性也。同異性雖_レ有_下離實與_二有
體_一 二重 ̄ノ義_上。非_二大有性體_一。體旣不同。知_レ非_二實喩_一方便置_二
非實言_一。引_二-向有性離實有體邊_一也。以_レ之名_レ成_レ法也。其
所_レ成之法具勘見。是離實大有性也。敵者見_レ之以爲_二異
品_一。若夫勘_二此失_一之時。立者我只以_二離實有體_一爲_レ宗。同
異性能同品也者。敵者須_レ許_二此詞_一。其上責_二立者_一可_レ云。
汝所_レ成是其體何物。我以_二喩力_一見_レ之未_レ悟_二其體_一。此時
立論意樂可_レ未_二究意_一。故前時雖_レ聞_下勘_二矯立本意_一之敵者
詞_上。立論者不_二能敢糺_一_レ之。立者不_レ諍故。闕後二相義任_二
敵者進止_一能決定 ̄シヌ。此時只求_二能違過_一之外敢無_二他計_一

【下段】
者也。所以雖_二有法下意許大有體_一。立者所_二方便_一猶爲_二能
別所成義_一且得_二法名_一也。有法差別准_レ之可_レ知。以_二作有
緣性能別_一。僅顯_二有緣性義_一。未_レ及_三能立_二大有有緣性_一也。其
性者是大有體性有_二能緣_一之義也。言顯雖_レ顯猶有_レ所_レ挾。
以_レ之爲_二所立法_一。若於_二非實量_一者。若偏任_二言顯_一只有性
之非實也。若勘_二意許_一卽有法大有性也。付_二 二邊_一共見_レ之。
敵者頗雖_レ入_下知_レ立_二作大有緣性_一之門_上。而非_三 一向無_二此
義_一。作有緣性量後。能知_二前意許_一故。必有_二別量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
問諍必在_二能別_一者。何云_二或諍有法或諍於法_一耶。
答彼指_二所諍_一也。能別處能諍_二彼法有法_一云事也。法差別
直諍_二言下意取許義_一。爲他用言正帶_二神我他用_一故。離實
有性以_二有法_一爲_二所諍_一。有性非_二能別言之所顯_一故。離實有
體 ̄ヲ令_レ見_二能別_一者。非_二眞實所樂_一。所樂一分義故。付_二僅
所_一_レ顯名_二之法_一。探_二實所_一_レ成體而留_二有法_一也。所_レ立是有法
而非_レ法也。敵者知_二彼方便_一故。未_三 ̄シテ顯爲_二有法_一。任(ママニ)_二立
者矯立_一。乍_レ名_レ法對_二同品_一勘令_レ成_二異品_一也。立者成_レ之了
後。不_レ言_三自成_二有法_一。敵者能破_レ之了。所破法卽爲_二有法_一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六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五
【枠外左横下】
六五

【上段】
也。如是成立於有法者卽此意也。若見_二能別 ̄ニ諍_一_レ之一
重 ̄ニシテ成_二有法_一。若依_レ實尋_レ之。先成_二 一重法_一。後遂成_二第二
重有法_一也。子嶋云。若留_二能別_一卽諍_二差別_一。如何得_レ言_二如
是成立於有法_一者。卽是爲_二 二重_一之意也。若如_二本作法_一
者。本在_二有法_一。望_レ之判_二 二品_一。非_三只違_二理門正理之成其
法文_一。又能違_二如是成立於有法意_一也。若以_二非實_一爲_二 一
重_一者。在_二 ̄ト《割書:云》有法_一傳 ̄ハ。能別全非_二實諍_一。豈云_レ成_二其法_一哉。
深可_レ思_レ之。
 重意云。立者正作法之次第者。大有性正在_二有法處_一。爲_レ
 法之分。離實有體義 ̄ニシテ不_レ及_二有性_一故也。敵者押_レ之
 法處 ̄ニ令_レ有_下至_二 ̄マテノ有性_一之義_上。勘爲_二異品_一。立者尤可_レ
 𠍴_レ之。而不_レ糺_レ之故者。敵者若不_二 ̄マシカハ如_レ此勘_一。立者
 卽以_レ立_二彼能別_一。押_三我成_二-立大有性_一了可_レ云故。敵者
 又知_下其意之可_二過言_一之處_上。豫 ̄メ有_二法體_一令_レ豫_二法處_一。如_レ
 此勘也。立敵之前共有_二矯處_一。能可_レ悉_レ之。
 見_二子島處處釋_一。有法作_二-成法_一之義雖_レ釋_レ之。望_レ之卽
 勘_二-成異品_一之處。未_二必分明釋_一_レ之。若爾相違因義未_二究

【下段】
 竟_一。倩案_レ之如_二 上義_一歟。
  建久七年五月廿六日。於_二般若臺_一記_レ之。此事若自
  叶_二 上綱御本意_一者。於_二彌勒御前_一必蒙_二引接_一矣。
  兩重意許
觀理僧都別傳云。斷下文。以有爲有法。○故非言顯《割書:云云》。
問此文意何。答此文意。有性者有法自相。卽共許不無
之有。此有法自相處。意_二-許作有緣性_一惣意許。卽亦共許
不無有。今斷師此惣意許爲_レ法。此下別_二作大有緣性 ̄ノ作
有緣性。作非大有緣性 ̄ノ作有緣性_一。重 ̄テ意許 ̄セルヲ爲_二法差
別_一。○問論幷疏作有緣性作非有緣性共爲_二有法差別_一。而
何今違_二論疏_一。斷師云_下以_二作有緣性_一爲_上_レ法。答夫不_レ違_二論
疏意_一。何者隨_二立者意許處_一。有法處 ̄ニ取擧意許時。名_二有法
差別_一。法處 ̄ニ取-下意許時。名_二法差別_一。雖_レ有_二 上下不同_一。本
意都不_レ違。○斷云。准_二前釋_一。望_二不加言_一。名_二有法差別_一。
若加言已。卽名_レ法故《割書:云云》。虔記釋_二此文_一云。如_レ言_二有性
非_一_レ實。其作有緣性。卽有性中含 ̄セルヲ《割書:以》名_二有法差別_一。此卽
不_二 ̄ヌソ加言_一。若言_二有性離實有性_一。此加言已。卽名_二法自相_一。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六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五
【枠外右横下】
六六

【上段】
其作大有緣性作非大有緣性。卽差別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《割書:有斷私記|全同之》
 本云。今案師主勝論。欲_レ成_二大有性_一。要可_三雙成_二體義_一。
 設雖_下成_二離實有性體_一《割書:已|上》若不_レ成_二其義_一。何知_下離_二實等_一
 別有_二有性_一。是有之由_上。是故須_下立_二 ̄テテ有性非實之量_一。作_二
 有性離實有性之意許量_一。立_二有性作有緣性之量_一。作_中
 有性作大有緣性之意許量_上。其有性非實之量。偏諍_レ體
 不_レ見_二諍_レ義之由_一。要由_二作有緣性能別_一。可_レ勘_二作有作
 非之差別_一也。而論中明_二此作法_一。出_二有性非實之量_一。深
 案_二其意_一。必可_レ有_二兩重意許_一。謂有性有法之上 ̄ニ。有_二有
 性離實有性 ̄ナレト《割書:云》法自相之意許量_一。此諍_二有性之體_一也。
 亦有_二有性作有緣性 ̄ナレト《割書:云》法差別之意許量_一。此諍_二有性
 之義_一也。其有性作有緣性之意許量。作有緣能別下。
 可_レ有_二作有作非之差別_一。今此有性作有緣性爭_レ義之
 量。而不_二別立_一。置_二有性有法之上_一。示_二合違作法_一。不_レ爾
 如何爲_二有法差別相違作法_一哉。有性非實之量。是自相
 過非_二差別因_一故。《割書:已|上》
 今重成云。有性非定量。有_二作有緣性意許_一云事。決然

【下段】
 理也。若不_レ然者。設有_二有性作有緣性別量_一。彼可_レ非_二
 前量有法下意許_一。何云_二卽於前宗有法差別作有緣性_一
 哉。付_二別作法義之所_一_レ許見_レ之。本作法義決然也。依_レ之
 子島傳以_二前量_一亦名_二有法差別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若爾道理及論文
 分明也。不_レ可_二疑難_一【。脱ヵ】
 問兩重意許猶難_レ信。依_レ之松室及楞嚴源信等。深難_二
 此義_一不_レ許_レ之。意許下又帶_二意許_一之旨。誰信_レ之哉。
 答付_二作有緣性量_一有_二 二等意許_一之義。兩家極成之事
 也。而其帶_二 二等_一作有緣性義。有法上可_レ帶之義又必
 然也。別作法許_三前量有_二此意許_一之故也。有性有_二作有
 緣性意許_一之義不_レ可_レ疑_レ之。若爾自_二別量_一傳見_レ之者。
 攝_二有法_一全無_レ過也。依_レ之論云有法差別作有緣性《割書:文》。
 又潤色云。言 ̄ノ顯 ̄ナル外不_レ可_レ帶_二別義_一者此難可_レ然。而
 意許量云物 ̄ハ。居_二言陳下_一之義。見_二于纂要等_一。若爾言
 陳不_レ盡之別義。一重狹爲_二意許_一成畢 ̄ナハ。其上猶有_レ所_二
 不窮_一者。意下又可_レ含_レ之。何不_レ及_二多重_一哉。《割書:凡意許三重四|重可_レ有_レ之》
 《割書:故。上綱|口說。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六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五
【枠外左横下】
六七

【上段】
 問作有緣性爲_二言陳_一之日。設雖_レ爲_二其意許_一。入_二之 ̄ヲ有法
 有性_一之時 ̄ハ。煩其下不 ̄トモ_レ居。直勘_レ之有_二何失_一哉。 答
 設雖_二 一重_一。可_レ成_二若兩重無過_一者。何不_レ許_レ之哉。作非
 有緣性意許 ̄ノコトキハ等。有性直難_レ帶。作有緣性言出 ̄テ
 來 ̄リ了 ̄ヌル上 ̄ハ。其言下帶_レ之。自可_レ爲_二彼有性下意許_一。直
 頗難_レ有歟。設直可 ̄トモ_レ有兩重其義無 ̄シテ_レ隔勝 ̄ルル也。
 問違三違四直勘_レ之。今量何不_レ爾哉。 答准言彼二
 量無_二 ̄ト兩重意許_一。 問有方如何。 答違三量等實句 ̄ノ
 廣 ̄ヲ今且狹取_二 四大種_一。對_レ之立_レ量許也。與_二有性非實
 量_一全無_レ異_一。因雖_レ殊。宗 ̄ノ一重兩重 ̄ハ。全不_レ可_レ依_レ因。
 仍如_二 ̄ナランニ本作法_一無_レ過也。
 問彼二量無_二委曲_一直勘_レ之。有_二兩重意許_一云事。疏所_レ
 不_レ見也。若爾准_レ彼可_レ知_二此量意_一哉。 答此量論云_二卽
 於前宗有法差別作有緣性_一。有法有_二惣作有緣性意許_一
 之義分明也。疏釋_レ之此言有者。有無之有。《割書:文》。此量分
 明以_レ之可_レ准_二-知彼_一也。況義斷。文無_レ疑。先於_二作有緣
 性量_一。成_二法差別義_一了。此意許卽在_二有法_一故。望_二不加

【下段】
 言_一名_二有法差別_一釋也。此旨可_レ知。 問以_二非實能別_一。何
 知_レ有_二作有作非意許_一哉。 答有性與_二非實_一不相離性。
 是一重所立也。而汎爾有性 ̄ナラハ。離實義未_レ顯。汎爾非
 實 ̄ナラハ。有義難_レ知。旣有性而非實也。豈非_二作有緣性_一
 哉。以_レ之可_レ知此量帶_二作有緣性意許_一也。何況若不_レ許_二
 此義_一者。別作法家。前量有_二作有緣性意許_一者。若是不
 顧論宗歟。將如_二聲上無我等_一義准宗歟。若如_レ前者。比
 量不顧論宗。豈非_二能別所成_一哉。若如_レ後者。別作法家。
 何以_二前量_一名_二有法差別_一哉。可_レ知今差別者非_二義准_一。
 實言陳之所_レ帶意許差別故也。《割書:委可_レ|成_レ之。》子島難還 ̄テ負_二別
 作法義_一。非_二本作法之所_一_レ痛也。
  已上就_二相傳義_一粗加_二潤色_一。但違三違四量有_二兩重
  意許_一云事。雖_レ無_二殊難_一猶可_レ思_レ之。論疏義斷料簡
  如_レ 上。又本院存_二兩重意許_一云事相承義也。而彼記
  未定。可_レ見_レ之。
注釋中云。然言_二作有緣性_一者。但是文略。理實應_レ言。大
有緣性。○是故疏文。但是料_二-簡有法自相宗及一重意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六八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五
【枠外右横下】
六八

【上段】
許_一。非_三是料_二-簡兩重意許_一。若約_二別解_一。假云_二兩重_一亦所_レ不_レ
遮。固執者非。問斷云。以有爲有法。○是其差別《割書:已|上》此豈
非_二兩重意許_一。 答斷主乘_二他義_一出_二自別解_一。據_二設 ̄トシテ言
顯立 ̄ムニ_一。作_二如_レ此釋_一。非_レ言_二意許兩重差別_一《割書:文》。
松室私記四云。問若云_二作有緣性_一之言下。意_二-許大有性_一
者。云_二作有緣性_一宗尚成_二言顯_一。若非_二言顯_一是意許者。意
許 ̄ノ中 ̄ニ更有_二意許_一故。成_二兩重意許_一。答其論略_二大之字_一。
云_二有法差別作有緣性_一時。此云_二作有緣性_一之言通_二同異
性_一。故且共許之詞無_レ過云事 ̄コソアレ。非_レ謂_三作有緣性意許
中更有_二作大有緣性意許_一。作有緣性便是作大有緣性
故《割書:云云》。
 一重意許義
  今云

  子島傳
斷噵云。然論據_下立者雖_レ存_二有性上意許差別_一。未_二別立_一_レ
量。而敵者進撿_二立者之意許_一付_上_レ過也。若依_レ此者。唯前有

【下段】
性非實之量也。疏斷據_下立者爲_レ成_二本意_一立_中意許量_上也。若
依_レ此者。卽有_二有性作有緣性量_一也。論存_レ略疏約_レ實說。
不_レ爾相違。此解優也。《割書:文》
 今云。子島御意以_二別作法_一爲_レ本。兼許_二本作法_一。其中
 依_二斷噵_一者。論猶以_二非實量_一爲_二有法差別作法_一。至_二疏
 斷_一正以_二作有緣性量_一爲_二此過作法_一。實論疏義斷竝存_二
 二門_一。 問依_レ論作_レ釋。論若以_二非實量_一爲_二正作法_一者。
 疏斷何輙用_二別作法_一。爰知別作法家專以_レ論爲_レ證立_二
 此義_一也。今何會_レ論開_二本作法_一哉。 答見_二論前後_一。以_二
 有性非實量_一爲_二作法_一。若强會_二顯文_一抂歸_二 一義_一者。可_レ
 成_二巨害_一。不如順違隨_レ宜。但論意猶許_二別量_一故。對_二單
 本作法_一有_二勝處_一。
問疏斷盛許_二本作法_一。所_レ謂本疏云。有性言陳。有法自相。
作有緣性。作非有緣性。是自相上。意許差別。《割書:文》。
義斷云。望_二不加言_一。名_二有法差別_一。若加言已。卽名_レ法故。
《割書:文》。其意不_レ越_二于論文_一。何云_三疏斷用_二別作法_一哉。縦者俱
可_レ爲_二本作法_一。奪者同可_二別作法_一。 答疏上下有_二 二趣_一。此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六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五
【枠外左横下】
六九

【上段】
言有者。有無之有。《割書:乃至》若作大有緣性。能別不成。等文。
許_二別作法_一之旨分明也。單本作法傳。雖_レ會_二此文_一。不_レ如_二
別作法之義_一。義斷始終併用_二作有緣性量_一。聊有_二疑殆_一者。
卽是法差別之一文歟。彼又此義之所_レ許也。至_二然成此
法。意成有法。文_一。正歸_二有法差別_一。何況以_レ有爲_二有法_一。作
有緣性爲_レ法故。之文。正示_二立量作法_一故。慈恩淄洲。正
以_二別量_一爲_二此作法_一。 問二義互得_二論意_一。以_レ何論爲_二本作
法_一哉。 答如卽此因。卽於前宗。者。宗因讓_レ前。《割書:是一》有法
差別作有緣性。者。爲_二意許差別_一出_二作有緣性_一。《割書:是二》與此
相違。作非有緣性。者。對_二前作有緣性_一。以_二作非有緣性_一
名_二相違_一。以知作有緣性者。意許作大有緣性也。若共許
作有緣性者。何有_二相違義_一。《割書:是三》如遮實等。俱決定故。者。
以_二自所違量。非實能別_一爲_レ例。《割書:是四》一一文言皆順_二本
作法_一。 問論存_二本作法_一。疏斷用_二別作法_一。有_二何故_一哉。
答非實能別。顯_二離實有體義_一。成_二有性體_一故。爲_二之自相
量_一。作有緣性義。以_二非實言_一。雖_三幽尋_二-知之_一。其義尤隱故。
必立_二加言量_一。成_二作有緣性義_一之時。其能別言陳爲_レ先。能

【下段】
知_二有法下樂爲作大有緣性意許_一也。是故以_二作大有緣
性量_一。爲_二此作法_一也。
問若爾。論主自_レ本可_レ用_二別作法_一。何乍_レ置_二分明作法_一。取_二
隱本作法_一哉。 答論主示_二合違作法_一故擧_二有性非實量【一点脱ヵ】
爲_二自相差別二作法_一也。非實是惣能別也。此下有_二 二門_一。
若成_二 ̄シテハ離實有體義_一直諍_二大有體_一。若顯_二 ̄シテハ作有緣性
義_一成_二有法下作大有緣性別義_一。一能別下含_二 二類宗_一。以
爲_二合違作法_一。疏主探_二此意_一。有法自相之時。云_二旣以離實
有性而爲同品_一直成_二有性體_一。釋_二有法差別_一云_二勝論此因。
旣成有性。遮非實等。而作有緣性_一。顯_三非實言裏帶_二 ̄セリト
作有緣性義_一。疏主以_二其作有緣性義_一。直爲_二能別_一。詳立_二-顯
意許量_一。爲_二有法差別作法_一也。故疏云。卽以前因。成立
前宗。言陳有性。有法自相。意許差別。爲有緣性。《割書:乃至》此言
有者。有無之有。《割書:等云云》。是則開_二意許_一。立_二作有緣性量_一
之時。避_二言陳能別不成_一也。義斷以_レ有爲_二有法_一。作有緣
性爲_レ法故。俱是不無之有。者。釋_二-開此言有者有無之有
意_一也。若爾論擧_二不加言之量_一。影令_レ知_二別作法_一。疏主依_二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七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五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七〇

【上段】
作有緣性之詞_一。已開_二其意_一。斷主詳擧_二作法_一也。論疏義斷。
從_レ隱至_レ顯。漸示_二其作法_一。依_二此義_一者斷云望_二不加言_一名_二
有法差別_一者。論望_二不加言_一名_二有法差別_一《割書:爲言》然成此法。
意成有法。者。論外加言量爲_二有法差別_一之義 ̄ヲ。釋 ̄スル也。
周記二釋中。後釋爲_レ正。亦別立量者。論外亦可_レ立_二作有
緣性別量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論不_レ擧者影略故。爾者論不_レ擧_二別作法_一云
也。誰向_二此釋_一。云_三論擧_二作有緣性量_一哉。明燈抄先牒_二有
法差別_一還用_二門前_一。所立比量。等者。顯_レ用_二本作法_一也。次
有_二 一重問答_一。故前立量。慮恐未了。者。論以_二非實量_一
雖_レ爲_二作法_一。其義未_二顯了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次文今應成立。令義盡
理。究竟顯了。者。立_二作有緣性別量_一。可_二令義究竟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
見_二 上下文_一。論所說 ̄ヲハ爲_二非實量_一。別可 ̄ト_レ立_二顯了盡理量_一
釋也。
 子島依_二別作法_一。釋_二論作有緣性文_一有_二 二意_一。疏記《割書:幷》斷
 噵初文。作有緣性者。後量能別言陳也。論擧_二別作法_一
 《割書:爲言》。斷噵終文者。論存_二本作法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依_二此義_一者。論作
 有緣性者。意許作大有緣性也。今依_二噵奧文_一立_二此義_一

【下段】
 耳。
 意許所在大旨同_二前義_一。仍別不_レ記_レ之。

【下段枠内左上】
明本抄第五《割書:終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 
七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六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七一

【上段】
明本抄第六

 一因違三  一因違四

 ○一因違三比量
問今量有法二箇過可_レ爾。准_二大作法_一故。法差別相違 ̄ハ不_レ
可_レ然。非四大種能別。言陳意許俱非_二太諍_一故_レ若爾者可_レ
爲_二違二因_一。何加_二法差別相違_一哉。 答以_二有性_一望_二 四大
種_一。雖_三直非_二其體_一。返 ̄テ又有_二彼法_一。是其師主宗義也。是以
非四大種 ̄トハ者。非_二汎爾遮_一_レ非_二 四大_一。體是能有 ̄トシテ而
離_二 ̄タリト《割書:云》大種_一。以_レ之爲_二樂爲宗_一。豈非_二深旨_一哉。所以諍亙_二
三宗_一。非_三唯違_二有法_一也。
問若爾有性非實 ̄ノ量。亦可_レ有_二法差別相違_一。非實能別下
有_二能有實非實不能有實非實二等意許_一故也。凡今量宗。
頗同_二有性非實量_一。彼廣亙_二 九實_一。此狹限_二實句四大_一。寬狹
雖_レ異言勢誠同。若此量違三者。彼量又可_レ加_二法差別 ̄ヲ_一。
彼若限_二違二_一者此又可_レ同。 答平備延義源信等古德。

【下段】
泥_二于此事_一。可_レ云_二難義 ̄ト_一也。俱辨_二差別_一者。有法有性言顯
共許。意_二許 ̄セルヲ難實有性_一。爲_二正所_一_レ諍。以_二非實能別_一成_レ
之。諍偏在_二有法_一。不_レ通_二能別_一。故非實法自相下無_二意許_一
也。一因違三量所_レ諍不_レ定。依_二所說簡別_一有法 ̄ヲ直令_二 ̄メテハ
離實大有性 ̄ナラ_一。意許 ̄ヲ取下 ̄テ置_二能別之所_一。有_二所說簡別_一。慥
不_レ云_二離實大有性 ̄ト_一故。意許 ̄ヲ取 ̄リ上 ̄テ置_二有法所_一。能別無_二
矯立差別_一。不_レ同_二有性非實量【一点脱ヵ】諍 ̄ノ所決定也。《割書:已上|本鈔》重案_二其
理_一。有性非實量。有性言陳共許。足_レ含_二意許_一。能別立_二非
實_一者。以_二方便_一欲_レ成_二有法有性_一。所以能別非_三諍之所_二■【注】
著_一。何有_二意許_一。凡兩宗諍_二法體_一量。若有法擧_レ體了 ̄ヌレハ能
別多可_レ非_二實所_一_レ諍。雖_レ犯_二後二相違_一。難_レ付_二初二相違_一。但
於_二今違三作法_一者。本是自比量也。有法置_二所說言_一。彼有
性卽任_二自宗所說_一。擧_二離實有性_一故。且以_二有法_一不_レ爲_レ諍。
能別立_二非四大種_一時。不_レ諍_二言顯自相_一。不_レ應_二樂爲_一故。爰
知實所諍可_レ有_二能別意許_一。若不_レ由_二此故_一者。違二違三二
作法甚以難_レ分。如_二疑難趣_一。此量宗似_二有性非實宗_一。僅
所_レ異者。只所說 ̄ノ言 ̄ノ有無也。爰知以_二 上道理_一可_レ爲_二違

【注 ■は26コマ、27コマの■と同じ文字ヵ。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七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六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七二

【上段】
二違三源_一《割書:矣》。
  此量因喩事
問以_二此量_一對_二有性非實量_一。二宗寬狹且易_レ知。今不_レ言_二
有一實_一云_二許除四大體非無故_一。不_レ取_二同異性_一云_二如色聲
等_一。各定可_レ有_レ由。其所由如何。 答有性非實量用_二有一
實故因_一故。唯須_下以_二同異性_一爲_中同喩_上能有義不_レ亙_二餘法_一
故。今量以_二體非無_一爲_レ因。非無義廣故有性及四大種外
諸法皆同喩也。如_レ此義三支關預 ̄セリ。不_レ同_二非無量_一。但違
三時加_二法差別_一。因喩若應_二其相_一者。尤可_レ爲_二本意_一。而云_二
體非無故_一。云_二如色聲等_一之故。別犯_二法差別相違 ̄ヲ_一云事。
未_レ探_二-得決定由_一。
  能違因共不定事
問師主宗許_三同異性能有_二 一一實_一。故有_二能有義_一。故能違
量因有_二不定失_一。作法云。爲(モシ)如_二 ̄クヤ色聲等_一許_下除_二 四大_一體
非無_上故。所說有性非_二能有四大非四大種_一哉。爲(モシ)如_二 ̄クヤ
同異性_一許_下除_二 四大_一體非無_上故。所說有性是能有四大非
四大種 ̄ナラム哉。

【下段】
答凡約_二勝論六句_一。有性猶得_二能有名_一。餘五句非_二有性_一故。
不_レ得_二能有名_一。就_二意許宗_一差 ̄シ_二-別 ̄クル能有四大非四大種不
能有四大非四大種_一之時。同異性本非_二有性_一故。非_二能有
物_一。故與_二能違量_一爲_二宗同品 ̄ト_一。非_二不定敵_一也。況同異性若
能有 ̄ナラハ者。有法自相能違量。立_三有性非_二有性_一同異性爲_二
同喩_一之時。可_レ有_二所立不成失_一。一因違四量能違又可_レ犯_二
不定 ̄ノ過_一。
問勘_二疏前後_一。以_二同異性_一名_二能有_一之文非_レ 一。云_二大有同
異名有一實俱能有於一一實故 ̄ト_一。云_二同異能有於一實等
同異非有性 ̄ト_一。云_二其同異性雖離實等有體能有_一。云_二大有
同異能有諸實 ̄ト_一等也(ゴトキナリ)。若爾同異性旣名_二能有_一。豈非_二善不
定_一哉。 答同異性。實等之性 ̄トシテ令_二實等三句能有 ̄シメ_レ同
能有_一_レ異。能同異 ̄ノ性 ̄トシテ其體非無 ̄ナリ。今以_二非無義_一爲_レ有。
以_二能同異_一爲_レ能。惣名_二能有_一。是卽能同異對_二所同異_一立_二
能有名_一。然實非_二有性_一故非_二善不定_一也。《割書:已上本抄|問答也。》
 今云。此義盡_レ理。尤可_二依學_一。但能與_レ有分_二兩字_一訓釋
 事。雖_レ不_レ違_二義道_一。又似_二强分別_一歟。凡大有同異多可_二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七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六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七三

【上段】
 相濫_一。能分_レ之甚不_レ輙。所_レ詮者只以_二 二句名言_一可_レ知_レ
 之。同異者表_下爲_二各各性_一之義_上。有者顯_下惣有_二 ̄スル實等_一
 之義_上。是故或時以_二同異_一雖_レ名_レ有。僅是不無之義也。
 遂 ̄ニハ非_レ有。然者令_二 ̄ムトハ實等有 ̄シメ_レ同有 ̄ラ_一_レ異者。以_レ在_二
 名 ̄ノ有 ̄ニ_一故者。本有體 ̄ナル法 ̄ノ在_二彼此處 ̄ニ_一之義也。在_二彼
 此處_一之法必雖_レ不_レ無。勝宗意其不無之本大有非_二同
 異_一。是故纂要實等雖_レ名_二不無_一不_レ名_レ有《割書:云云》。仍彼宗有
 名有_二通局_一。其能有又一往似_レ通_二同異_一。眞實限_二大有_一。
 歟。
問略纂云。有一實者有性同異含常散極微空等五實《割書:文》。
明燈抄同_レ之。依_二此等釋_一者。有一實者以_レ含_レ義名_レ有 ̄ト
歟。若爾如何義斷破_二璧公_一 中。不_レ許_下同異性含_二實等_一故
名_レ有_二實等_一之義 ̄ヲ_上哉。則義斷云。以同異性。含於實等。
名有實等。是彼性故。名有實等。《割書:已上璧公》。出何典據。據
勝論但云。同異是實等性。不云有故。《割書:已上|能破。》 答先義斷
能破旁未_二審定_一。若是於_二璧公義_一。同異性雖_二實等性_一。能有_二
實等_一云事無_二典據_一云歟。又依_二不無有_一者。同異亦雖_レ名_二

【下段】
能有_一。只是性義也。不_レ名_レ含_二 ̄トハ實等 ̄ヲ_一云歟。但依_二子島 ̄ノ
斷 ̄ノ私記_一者似_二 ̄リ後義_一。若爾璧公同異性爲_二能含法_一 ̄ト無_二
典據_一。含者且子微 ̄ノ有_二父母_一等也。俱有體此中含_二-入彼_一
之義也。而同異性旣實等之實性也。性有_レ相非_二含義_一。
麻有_レ繩之類也。仍不_レ許_二璧公_一。但大有同異有_二實等_一。所
有 ̄ハ不_レ離_二能有_一。此 ̄モ又非_レ無_二含義_一。處處名_レ含卽此意
歟。
  不能有四大非四大種體
子島記云。不能有四大非四大種者古德云云不同也。或
云卽實有性也。或云卽義相違也。或云同喩色聲等也。
《割書:云云》。今謂可_レ云_二同異性和合性_一也。此二句不_レ能_レ有_二 四
大 ̄ヲ_一。非_二 四大種_一。是立敵所_二共許_一故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。
  尋云如色聲等 ̄ノ等言。定可_レ攝_二同異和合 ̄ヲ_一。若爾者
  以_二同喩_一爲_二片差別_一歟。『今云。子島御意。隨_二諸量 ̄ノ形_一
  種種 ̄ニ求_二不樂爲 ̄ト體_一。可_レ有_二深意_一。若輙取_二同喩一分 ̄ヲ_一
  者。四分建立量可_レ有_二不樂爲體_一。何子島云_下無_二不
  樂爲體_一故非_中眞 ̄ノ法差別_上哉。【』脱ヵ】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『 』間原本傍書云』【『の誤ヵ】今|云。子島御意。隨_二諸量形_一》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七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六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七四

【上段】
  《割書:種種求_二不樂爲 ̄ノ體_一。可_レ有_二深意_一。不_下輙取_二同喩一分_一以爲_中片差|別_上。若許_下以_二同喩_一爲_中不樂爲差別_上者。四分建立量可_レ有_二不樂爲》
  《割書:體_一。何子島云_下彼量法|差別無_中不樂爲體_上。』》 《割書:定性比量|私記等》依_レ之可云。同喩有_二多
  法_一 中。別類與_二有法_一其義殊相似法。取 ̄リ分 ̄テ爲_二片差
  別_一故云_二有別體_一也。凡於_二勝論宗六句義_一。實等三句
  是法體也。大有同異和合 ̄ノ三句是實等之能有能同
  異能和合性也。同異和合旣似_二大有功能 ̄ニ_一。故取 ̄テ爲_二
  片差別 ̄ト_一也。
問取_二同異和合_一爲_二片差別 ̄ト_一者。直取_二法體 ̄ヲ_一歟。 答不_レ
爾。非四大種者是有法有性上別義也。其言貫通亙_二 ̄ルカ同
異性上非四大種義_一故。以_二彼義_一爲_二不樂爲差別_一也。若取_二
同異和合法體_一爲_二片差別_一者。豈以_二他法體_一直置_二能別下_一
哉。
問若爾何必求_二不樂爲體_一哉。卽義相違有_二何過 ̄カ_一。
答義 ̄ニハ必有_二所依 ̄ノ體_一。若無_下具_二 ̄ル不能有四大非四大種 ̄ノ
義_一之法體_上者。以_レ何爲_二所依_一哉。故必有_二其體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
問其義旣通_二同喩色聲等上_一。何云_レ無_二所依_一哉。設同喩外
無_二 ̄トモ片差別體_一。其義非_レ無_レ依。 答立量之習。有法同喩

【下段】
其體必別 ̄ナリ。若以_二同喩_一爲_二片差別_一者。宗依喩依成_二 一
物_一。故同喩外必求_二其體_一。
問違三違四量不樂爲所依 ̄ノ法體旣非_二有法_一。設用_二同喩 ̄ヲ_一
爲_二片差別體_一。宗喩所依何成_二 一物_一哉。 答不樂爲差別
所依法體。猶擬宜爲_二有法_一故。不_レ取_二喩依_一也。
問不樂爲差別。成_二敵者能違量宗_一歟。 答不樂爲與_二能
違宗_一其義必同。其體不_二必同_一。所_レ謂大作法法差別卽取_二
有法上假我用義_一故是同也。《割書:勝劣雖_レ異。體是|同也。如_二別記_一。》如_二定離眼識
色_一者。立者前雖_二本質色_一。敵者成_レ之時卽成_二心外實色_一。是
遍計所執色也。有法 ̄ノ上 ̄ニ令_レ有_二彼不樂爲名義_一了卽成_レ
立_二 ̄ルニ其宗 ̄ヲ_一也。
問若爾違三量不樂爲。豈成_二 ̄スル敵者宗 ̄ニ_一哉。敵者許_二卽實
有性_一。無_二非四大種 ̄ノ之有性_一故。 答此量不_レ然。本立_二自
比_一故。能違不_三必成_二-立敵者自宗_一。只以_レ遮可_レ足。共比量
中無_二此義_一《割書:矣》。
問若爾四分建立量如何。雖_二共比_一能違宗 ̄ノ非緣慮自顯
不_二敵者所樂_一 ̄ニ哉。 答爾也。彼量非_二差別相違眞軌轍_一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七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六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七五

【上段】
只是大師爲_レ誡_二末學 ̄ヲ_一假出_二此作法_一也。以_レ何知者。一切
相違因 ̄ハ前邪後正也。後正者所謂成_二敵者宗_一也。其中於_二
差別相違_一。或作_レ遮或作_レ表。隨_二量形_一雖_二不定_一。必非_二立者
樂爲_一成_二不樂爲_一也。設雖_レ作_レ遮。其因必與_二不樂爲宗_一可_レ
成_レ因也。不_レ爾豈云_二與相違法而爲因故_一哉。而非緣慮自
顯旣敵者前非_二心心所上義_一。若成_二此宗_一者。可_レ有_二違宗過_一
故。可_レ知非_二實相違因_一也。惣論_レ之。法差別二等意許有_二
三類_一。一者有法上義 ̄トシテ帶_二 二差別 ̄ヲ_一。如_二大作法法差別_一
也。眞假二他 ̄ノ所用之義。共是眼上義故。能用眞假非_二正
能別義_一。彼所受用義爲_二今差別_一也。二者以_二他法上義_一爲_二
不樂爲_一。違三違四法差別等也。不能有四大非四大種片
差別。立者前雖_レ非_二有法上義_一。非四大種 ̄ノ能別言陳。通_レ彼
故爲_二言下意許_一。假差置時雖_二他法上義_一。遂爲_二敵宗_一時
成_二有法 ̄ノ義_一也。三者同喩之外無_二其體_一。四分建立量等也。
又非緣慮自顯 ̄ノ差別。立敵前俱非_二有法上義_一也。 不樂
爲差別沙汰不_レ盡。猶可_レ有_二口傳_一。
 ○一因違四比量

【下段】
勝論師立_二自比量_一云。所說有性離_二實等_一外有_二別自性_一許_二
非無_一故如_二同異性_一。
  法自相相違
疏云。法自相相違者。所說有性離_二實等_一外無_二 ̄ヘシ別自性_一。
許_二非無_一故如_二實德等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《割書:闕后二相|作法可_レ知》
 尋云。所違量立_下有性離_二實德業_一有_中別自性_上。以_二同異性_一
 爲_二同品_一。許非無故因轉_レ彼不_レ闕_二第二相_一。何爲_二相違因_一。
 又能違量因。亦轉_二同異二品_一有_二共不定過_一。何爲_二前邪
 後正 ̄ト_一耶。
  所違量共不定事
疏云乍 ̄ク觀_二此因_一是共不定也。二皆有故。然彼五頂諍_三 五
句 ̄カ外 ̄ニ無_二別自性_一。故立有性離_二實等 ̄ノ五_一有_二別自性_一。闕_二
宗同品_一。其同異性旣是異品所離之外 ̄ナリトシテ由_二彼勝論
方便矯立_一。擧_レ異爲_レ同。許非無故因。唯於_二異品 ̄ノ實等上_一
有同遍非有《割書:云云》。
子島私記云。勝論本意。只云離_二實德業三_一有_二別有性_一也。
而何今加_二同異和合_一。云_レ立_下離_二 五句_一有_中別自性_上哉。 答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七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六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七六

【上段】
云_下 ̄フハ離_二實德業三_一有_中別自性_上。約_下初說_二 六句_一之次第_上也。
意云師主爲_二弟子_一說_二 六句_一之時。第一說_二實句_一。第二說_二
德句_一。第三說_二業句_一。此三皆信。第四說_二有句_一。是時不_レ信。
師主 ̄ハ論_下 ̄ス離_二實等三_一別有 ̄ソト_上。弟子 ̄ハ論_下 ̄ス離_二實等三_一別
無_上 ̄ト爾時師主爲_下立_二比量_一。令_上_レ ̄ンカ信 ̄セ。超說_二第五同異句第
六和合句_一。此本意卽有性離_二此實德業及同異和合_一有_二
別自性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故言_二離實等三_一者。約_二最初_一說。論_二其實_一者。
立_下離_二 五句_一有_中別自性_上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
  能違量共不定事
疏云。法自相相違者。所說有性離_二實等_一外無_二別自性_一。許_二
非無_一故如_二實德等_一。同異入_二宗所等之中_一。故無_二不定_一。《割書:文》
私記云。○問其入_二宗所等_一云意如何。 答作_二能違_一之時。
具可_レ云_下所說有性離_二實德業同異和合_一無_中別自性_上《割書:爲言》。
問若爾以_二同異性_一亦可_レ爲_二同喩_一耶。 答爾也。○問若以_二
同異性_一爲_二同喩_一者。何云今將後三以就初一以異爲同便
有合者改他能立之同喩故《割書:云云》。答理實同異性是本量
異喩也。本 ̄ヨリ無_二同喩_一。今能違量。以_二彼本量異喩同異性_一

【下段】
爲_二同喩_一故。自然成_レ改_二他能立同喩_一也。 問若爾何故能
違量同喩。更云_二實德等_一似_レ改_レ喩哉。 答凡此能違量同
喩。只非_二同異性_一。實等五句皆成_二同喩_一。爲_レ顯_二此義_一。改_レ詞
云_二實德等_一也。其等下等_二同異性_一。亦以_二同異性_一爲_レ首可_レ
等_二餘實等_一。故下云。此上同喩擧_二同異_一爲_レ首亦得等《割書:云云》。
  有法有性五句上能非無有歟
一云五句上能非無性爲_二有法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本云子島意《割書:云云》
  此傳有_二多難_一
一者違_二卽九句中。第六句也。釋_一。以_二有一實因_一爲_二第六
句_一。是則同品非有異品有非有句也。和合句亦名_二不無有
性_一。今有一實因於_レ彼轉。何云_二異品一分非有_一哉。
二者違_二若有彼無實犯兩俱不成。之文_一。有法有性含_二和
合句_一。有無實因亦轉_二和合句_一。宗因旣無_二寬狹_一。何犯_二兩俱
不成_一耶。
三者因可_レ爲_二所依不成_一。有法有性擧_二同異性 ̄ノ非無 ̄ノ有
性_一畢。取_二-下此同異性_一以爲_二同喩_一故。因闕_二所依_一。以_二 一法_一
爲_二宗喩_一故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七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六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七七

【上段】
四者有性非實量可_レ有_二 一分兩俱不成_一。和合句義非無旣
名_二有性_一者。可_レ轉_二有一實因_一。而彼量有法有性三句上能
非無性故。可_レ有_二寬因狹宗兩俱不成_一哉。
今云。五句義頗無_二其謂_一。難_レ存_レ之歟。子島存_二此義_一云事。
分明釋不_二覺悟_一。退可_レ撿_レ之。但付_二此義_一所_レ擧四難未_二必
爲_一_レ重。會_二初難_一云。雖_三和合句 ̄ト實德業 ̄ト令_二和合_一非_二實等
性_一。惣性 ̄ハ大有也。別性 ̄ハ同異也。彼二法旣實等性故。有_二
實等_一義可_レ爾。彼惣別性有上和合句。只三句和合令_レ
不_二相離_一之性也。其用疎故。有一實等 ̄ノ因不_レ轉_レ之。仍今
難不_レ當歟。 會_二第二難_一云。有無實因 ̄カ所有 ̄ノ無實中和
合句又收《割書:爲言》。非_下正以_二和合句_一名_中有無實_上也。非_二能有_一故。
況又彼量三句能有爲_二有法_一時。其宗狹有無實因亙_二和
合_一故。有_二兩俱不成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《割書:此義如_二|上成畢_一》會_二第三難_一云。設以_二同異
性體_一雖_レ取_二同喩_一。其上不無爲_二有法_一有_二何失_一。用_レ喩事者
宗同品因同法也。何所_レ爲_二有法_一之不無 ̄ヲ取 ̄リ下 ̄ケム哉。
會_二第四難_一云。和合句不_レ轉_二有一實因_一之旨如_レ 上。仍非_レ
難歟。

【下段】
一云。三句能非無性爲_二有法_一。《割書:廷義講|院傳》
尋云。法自相能違所違俱有_レ過。所違有_二相符_一。三句上能
非無性立_三同異和合外有_二別自性_一故。能違有_二違宗_一。三句
上有性同異和合外有_二別自性_一云事。師弟共許_レ之。而三
句上有性立_三同異和合外無_二別性_一故。有_二違宗過_一也。爰知
有法有性亙_二 五句上能非無性_一故。立者立_下離_二 五句_一有_中別
自性_上無_二相符_一。能違量立_レ應_レ無_二別自性_一非_二違宗_一也。又作
非有緣性體。實等五句也。而有法有性言陳帶_二實等五句
爲_レ體之作非有緣性_一。知同異和合非無義得_二有性名_一云
事。若爾今量有法有性何不_レ亙_二 五句_一哉。
今云。三句義可_レ爾。先勝宗有性者。大有性也。大有唯實
德業三句 ̄カ能有也。不_レ有_二自及同異和合_一故。師主擧_二有
性_一爲_二有法_一。體皆三句能有大有性也。設依_二不無有_一雖_レ
釋_二共許義_一。自_二實體_一尋_レ之可_レ知_二其分齊_一。若擧_二 五句能有_一
者。成_レ之遂成_二大有_一之時。豈相_二-稱宗計_一哉。不無有遂歸_二
大有_一故。可_レ限_二 三句之能有_一。若擧_二同異和合不無性_一爲_二
有法_一者。豈其不無歸_二大有_一哉。依_二此義_一會_二相符_一云。言陳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七八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六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七八

【上段】
雖_レ擧_二不無有_一。若成_二能別_一畢。其不相離性宗必成_二大有 ̄ノ
體或義_一。敵者豈於_レ此付_二相符号過_一哉。有_二後三相違_一之量言
陳不_レ付_二此必_一者。皆此道理也。說於_二違四法自相_一。猶可_レ
例_レ之。《割書:如_二 上成_一》能違量違宗准_二相符_一可_レ會。意云本量所成
宗旣大有性也。其大有敵者以爲_二無法_一。何對_二 一分句_一
許_レ有_二別體_一哉。
 已上付_二 五句三句義_一會_二種種難_一者。皆設有法有性言
 陳雖_二共許有_一。遂所 ̄ハ_レ成大有故無 ̄ト_レ失云趣也。若又法
 自相時。直擧_二離實有_一云意者。彌以勿論大有性通_二同
 異和合能有_一云事都無_レ之。於_二 五句_一更不_レ可_レ及_二徴詰_一
 歟。
有私記云。○此難甚難_レ通。○本量自比量顯離實。豈許_レ
此所-以 ̄ニ今牒_下離實有離_二 ̄タル實等五句_一義_上非返。所以無_二
一分違宗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
 菩提院云。師主本存_二 六句別體_一。五句之外有_二別大有_一。
 卽是離實等有性也。今爲_レ成_二此離實大有_一。顯擧_二離實有
 性_一云_二所說有性_一之時。弟子五頂。付_レ他破_レ他。牒_下-擧 ̄テ

【下段】
 師主 ̄ガ離_二實等五句_一大有性_上非返 ̄ス離_二 五句_一無_二 ̄ヘシト別自
 性_一。非_レ云_下弟子自宗立_中離_二 五句_一無_上_レ體。亦無_二相符_一。自比
 量對_レ他不_レ爲_レ失歟。或五句中三句無_二相符_一。只約_二 二句_一
 有_二此失_一。故從_二多分_一亦不_レ爲_レ失也。
 左大臣殿下云。離_三宗有_二相符_一。因有_二差別相違_一。則如_下覺
 惠非思量。雖_レ有_二全分一分相符極成_一。亦付_中法差別相
 違_上過也。
  法自相所違量有法有性事
問法自相所違量。言_二有性_一者。離實有性歟。共許有性歟。
若共許有性者。旣置_二所說言_一。知師主自所說大有性也。此
量自_レ本自比量也。何乍_レ置_二自所許大有_一。無_レ由以_二共許不
無有_一爲_二有法_一哉。況若擧_二共許有_一立_レ有_二別自性_一者。可_レ
有_二違宗過_一。若又言陳共許有。意許離實有者。旣諍_二有法
有_一。矯立比量也。何犯_二法自相相違_一哉。若離實有性爲_二所
別_一者。擧_二有法_一之時。已離實有性也。何能別始立_下離_二實等
外_一有_中別自性_上耶。爰知。法自相之時。有法惣云_二有性_一。是
共許有也云事。依_レ之子島釋_二許非無故 ̄ノ許 ̄ノ言_一云。是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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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六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七九

【上段】
許之許也。實等上能非無有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 若有法擧_二離實大有
性_一者。宗因不_二關預_一。豈無_二兩俱不成_一耶。
一義云。共許有性也。以_二子島_一爲_レ證。
今尋云。若有法擧_二共許有_一者。以_二能別_一遂所_二成得_一之義
如何。實所諍在_二能別_一歟。將在_二有性_一歟。若在_二自法_一者。
共許言陳下意_二-許離實有性_一歟。設云_レ爾者。能有法自相
相違也。如何疏付_二初相違_一哉。設又有法雖_二共許有性_一。以_レ
之爲_レ諍者。師主樂爲豈留_二共許有_一哉。況能別言無_レ疑成_二
離實大有_一。豈以_二此言_一。淺立_二共許有_一哉。若又諍在_二能
別_一者。有法共許有性非_二所成體_一。擧_レ之無用也。不_レ同_二聲
無常等量_一。彼先擧_二聲體_一。其體本不_レ諍。以成_二無常義_一。尤當_レ
諍_レ法。此量共許有性處 ̄ニハ無_下離_二實等_一有_二別自性_一之義_上。所
別能別不_二關預_一。明知以_二能別_一見_二有法_一擧_二大有體_一。與_二非
實量有法自相_一無_レ異。 然者有法爲_二共許有_一云事。旁推_二-
徴之_一。都以不_レ當。子島釋_二因簡別_一給。其義不_二分明_一。何以_レ
彼爲_二定量_一。成_二不可得之旨_一哉。
今云。違四量法自相之時。有法有性者離實有性也。法

【下段】
自相量所別能別俱無_二意許_一。若無_二意許_一者。又當_二大有_一。於_二
共許有_一者。旁不_二相叶_一。故定大有性也。有法所_レ擧者。直
大有性體也。能別所_レ成者。體上離_二實等_一有_二別自性_一義
也。所別能別雖_二相似_一。標_レ體顯_レ義其旨易_レ知。體義中正
諍_レ義。雖_レ成_レ義樂爲粗窮。就中自比量無_二意許_一直擧_二法
體_一畢。全不_レ成_レ諍。無_レ所_二容受_一故。意云矯立比量言陳下。
帶_二意許_一者。諍_二其意許_一故。以_レ意卽_レ言。體又有_レ破 ̄ルルコト
此量不_レ然。故有法不_レ諍也。若言陳猶共許有者。諍不_レ留_二
法宗_一。必可_レ至_二有法_一。故可_レ有_二後二相違_一。今付_二法自相_一之
門也。專不_レ同_二後二宗_一。但於_二子島釋_一者。先共許之自許
者。因共許上所_レ置自許簡別也。是以子島御意。許非無
故者。師弟共許義也。有體法非無 ̄ナリト云義世間知_レ之。師
弟元自所_二許來_一也。取_二此寬義_一爲_レ因。其上置_二自許言_一。裏
寬故共許也。表 ̄ハ狹故自許也。言_二 ̄フ之 ̄ヲ共許 ̄ノ自許 ̄ト_一。離實
有性上有_二此因_一云事。師主自許_レ之。自許因故也。未_レ探_二
實義_一之間。會_二子島釋_一如_レ此。
問先共許自許 ̄ノ因。其體實共許也。何於_二唯自許大有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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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枠外右上】
八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六
【枠外右横下】
八〇

【上段】
上_一轉哉。次見_二私記文_一。實等上能非無 ̄ノ有立敵共許 ̄カ故。
共許之許也。《割書:云云|取心》此 ̄ノ意者。有法有性共許 ̄ノ能非無性故
宗是共許也。故非無故共許因亦能轉 ̄スト云也。而有法 ̄ハ
大有 ̄カ故。自許因轉_レ彼云事。不_レ叶_二私記意_一。重意云。子島
宗及因俱欲_レ令_レ廣。今義宗因俱狹不_二彼本意_一歟。 答共
許之自許有_二寬狹二義_一。其中正爲_レ遁_レ過以_レ狹爲_レ相也。何
不_レ轉_二唯自許法_一乎。彼唯識比量自許初三攝因。轉_二自許
他方佛色_一。勝軍比量改因量。轉_二自許發智_一。彼皆共許自
許因轉_二單自許法_一也。始不_レ可_レ疑_レ之。次私記意先釋_二因體
共許義_一也。是則兩方問中先成_二共許義_一。其上自許簡別
易_レ知。故不_レ述也。於_二有法_一者。雖_レ未_レ釋_二其寬狹_一。惣相道
理決定故。不_レ可_レ及_二異義_一。若爾自許離實有性上自許因
得_レ轉。是上綱御本意歟。
  法差別相違時所離實等三句五句事
本有_二 二義_一。《割書:一云言顯意許共限_二 三句【一点脱ヵ】。|一云言顯五句。意許三句。清水裏書云云》
  三句傳
尋云。所違量因有_二不定過_一。作法云。爲如_二實德等_一許_二非

【下段】
無_一故所說有性離_二實等_一無_二別自性_一。爲如_二同異性_一許_二非
無_一故所說有性離_二實等_一有_二別自性_一。
本云。因轉_二 二品_一成_二兩宗_一。令_二樂爲宗不定_一。名_二共不定_一。而
能有_二實德業_一。離_二實等_一有性見_レ爲_二樂爲宗_一之時。無_下比樂
爲宗令_二不定_一之義_上。設雖_レ令_二言陳宗不定【一点脱ヵ】。彼非_二樂爲_一故。
似不定也。故疏云。乍觀此因是共不定《割書:云云》。依_二定賓疏意_一
也。
今重尋云。於_二比量_一求_二過相_一。之習。先須勘_二言陳過_一。敵者
付_二共不定_一之時。立者出_レ詞遮_レ之方何。豈云我 ̄ハ成_二能有
實德業離實等有性意許_一。此不定不_レ望_二彼樂爲_一故。非_二眞
過_一哉。加_レ之後三相違量者。初同有異無云事諸處解釋
也。而此量何先犯_二不定過_一哉。言陳若犯_二眞過相_一者。敵
者殆可_レ生_二喜足相_一。越_レ此更至_二意許過_一云事。恐猶難_レ信。
今試會云。常途相誠爾也。但敵者於_二 二明_一若達_二玄旨 ̄ニ_一
者。種種推尋須_レ知_二所有過_一。三藏大師案_二-立唯識比量_一之
時。先 ̄キ立 ̄テ顧_二種種過_一。能設_二其方便_一。如_レ此又爲_二敵者_一之
日。施_二惠解_一事。何留_二 一隅_一。然者且向_二勝論量_一。言陳 ̄ノ不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八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六
【枠外左横下】
八一

【上段】
定法自相。意許後三相違等。疏主豈一念之中不_二審詳_一
哉。其中法差別門所諍樂爲在_二意許_一。故望_レ彼所_レ付之過
知_二眞過_一。自餘 ̄ノ過相一往犯_レ之。假設示_レ之。然者法差別
時。設望_二 三句_一雖_レ有_二共之不定_一。敵者未_二必出_一_レ之。設敵者
廣雖_レ列。立者意中可_レ謂_下我犯_二 ̄ヲ《割書:以》法差別相違失_一墮_中 ̄スト負
處_上。彼共不定等不_レ足_レ傷_レ之歟。
  言陳五句意許三句義
本云。淸水云。言顯有 ̄トモ_レ失相違因有_二單重_一。故亦有_二意許
過_一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依_二此義_一案云。言顯宗令_レ亙_二 五句_一之時。因闕後
二相。故有_二法自相相違過_一。意許宗令_レ亙_二 三句_一。勘_二 二等差
別_一。付_二法差別相違_一也。
難云。若言陳亙_二 五句_一者。其下意許爭不_レ亙_二 五句_一。意許必
帶_二言陳_一故。重意云。今設云。令_レ亙_二 五句_一者。卽離實德業
同異和合外有別自性 ̄ト云詞也。若爾 ̄ハ二等意許能有不
能有差別言 ̄ニ。若具 ̄ニ數_二-擧彼五句名言事_一可_レ同_二言陳_一。豈
言陳所離列_二同異和合_一。意許差別下忽刊_二其 ̄ノ二句 ̄ノ名_一
哉。未_三曾聞_二其例_一。加_レ之雋法師義勢不同難。專以_二法自相_一

【下段】
對_二後三相違_一。責_レ難_二 ̄コトヲ相竝_一。疏主爲_レ之示_二違四作法_一。其
委曲專彼所難多少也。等 ̄ノ言未定故。法自相時等_二 四句_一。
法差別等時等_二 二句_一。若本量不_レ置_二等言_一者。豈及_二此異
端_一哉。然今約_二法差別等_一。猶令_レ亙_二 五句_一者。恐可_レ非_二疏主
巧妙_一矣。意云後三相違矯立之時。限_二 三句_一。言陳相頗易_レ
知物 ̄ヲ至_レ令_二法自相_一。令_三所等寬 ̄カラシメ諸句皆成_二異喩_一。令_二
闕後二相_一者也。深可_レ思_レ之。
 本鈔以_二 五句義_一爲_二淸水裏書_一。爰勘_二多本_一。此裏書標無_二
 末學詞_一。若非_二淸水義_一歟。就_レ 中此裏書傍別有_二淸水御
 詞_一。彌知此說非_二彼上綱御本_一歟。退可_レ尋_レ之。
裏書云。問凡差別相違者。言顯共許。意許所_レ諍也。如_二
必爲他用_一立敵共許。眞他假他爲_二意許所諍_一。於_二此量法
自相_一。離實等外無_二別自性_一者。弟子不_二共許_一故。言顯有_二
法自相失_一也。何有_二意許_一。答彼共比量也。此自比量也。故
不_二相例_一也。 問設雖_二自比量_一。對_二弟子_一立時。若言顯無_レ
失者。可_レ有_二意許差別_一。而旣以_二言顯_一。成_二-立師主樂爲宗_一
了。弟子返難_レ之。何更亦有_二意許差別_一。答約_二相違_一單與_レ重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八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六
【枠外右横下】
八二

【上段】
別故。義不同。更可_レ思_レ之《割書:云云》
末學云。今案弟子作能違之因。望_二師主_一作_レ之。故無_二此
難_一。不_レ案_二此義_一。如何。
  法差別闕後二相事
子島云。法自相下。有_二能有實德業離實等有性。不能有
實德業離實等有性二差別_一。立者欲_レ立_二能有實德業離實
等有性之宗_一。而同喩同異性。能有_二實德業_一離_二實等_一有_レ性
同異性。非_下能有_二實德業_一離_二實等_一有性大有_上《割書:云云》
 尋云。若如_二常相_一者。可_レ云同異性不能有實德業離實
 等有性 ̄ノ物 ̄ニシテ。非_二能有實德業離實等有性物_一。而何加_二
 大有同異言_一哉。況如_二此義_一者。以_二同異性_一加_二樂爲邊_一
 歟。若不_レ然者。何許_二能有實德業離實等有性物 ̄ト_一哉。
 答記意以_二同異性_一勘_二-成異品_一之時。聊 ̄カ有_二相濫_一故。
 顯_二事源_一遮_二其疑_一也。其相濫者。所_レ謂能有義亙_二大有同
 異_一。有一實因遍_二宗喩_一故也。若爾如何望_二能有實德業樂
 爲_一以_二同異性_一爲_二異品_一哉。今爲_レ遮_二此疑_一。能有實德
 業下加_二大有同異字_一也。重意云同異性暫 ̄ハ雖_レ有_二能

【下段】
 有義_一。其能有是實等令_二同異_一義也。能尋_レ之同異非_二能
 有_一而大有性是大有性故。其能有義實是有不_レ通_二餘
 法_一。若能知_二此大有同異義_一了 ̄ヌレハ。返 ̄テ能有實德業樂爲
 宗。卽唯大有性也。同異性不_レ具_二其義_一故成_二異品_一。同_二不
 樂爲不能有實德業離實等有性義_一也。述旨在_レ之。
問此理誠可_レ爾。但違三量法差別大同_レ此哉。 答違三
不_レ爾。彼以_二色聲等_一爲_二同喩_一。其色聲等。假全無_二能有義_一。
不_レ同_二同異性_一。旣無_二恐_レ濫之義_一。何及_二此委曲_一哉。
  不樂爲片差別事
子島云。不能有實德業離實等有性者。古德《割書:云云》 不同也。
或云卽實有性也。或云卽義相違也。今案可_レ云_二和合句
義_一也。意云和合句。不_レ能_レ有_二實德業_一。然離_二實德業_一有_二其
體_一故也。問離實等 ̄ノ等言。亦等_二同異和合_一故。和合是所
離内也。而何可_レ爲_二意許片方_一。 答理實爾也。但勝論師
之意樂。只以_二實德業三_一爲_二所離_一。同異和合爲_二所離之外_一。
故立_レ量之時以_二同異性_一爲_二同喩_一。是則彼論方便矯立也。
然弟子勘_レ失之時。顯_二 ̄シテ師主矯立_一。勘_二-成離實等之言亦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八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七
【枠外左横下】
八三

【上段】
可_一_レ等_二同異和合_一。乍_二 五句_一以爲_二異品_一之時。卽成_二相違失_一
今任_二師主矯立之意樂_一。以_二和合句_一爲_二所離實德業三 ̄ガ外
之物_一。爲_二意許片方_一也《割書:爲言》。此義深奧也。

  文曆二年四月六日。於_二 三條萬里小路宿所_一書寫畢。
  老眼數覺_二春夜猶長_一。仍挑_二殘更之燈_一。終_二入木之功_一。
  于時鳬鐘之響。頻報_二鷄籠之山_一將_レ曙矣。
                 因明老學覺遍

【上段枠内左上】
明本抄第六《割書:終》

【下段】
明本抄第七

 初料簡
  如無違法    喩可改依《割書:二樣》
  後三比量相違  彼但擧宗《割書:宗因前後》
  後三相違決定  三過竝不
  三重四對相攝  十五因廢立
  擧此三種

 ○如無違法相違亦爾事
子島記云本量未_レ被_レ過之時云_二無違法 ̄ト_一易_レ知_レ之《割書:云云》
問就_二此義_一次上 ̄ノ文 ̄ニ云 ̄ク是相違過卽名似因《割書:云云》旣因 ̄ヲ
望_レ宗名_二似因_一了何以_二所違宗_一名_二無違法_一哉又楞嚴源信
難_二此義_一云何稱_二-美所違_一云_二 ̄ヒ無違 ̄ト_一毁_二-呰能違 ̄ヲ_一名_二 ̄ヤ相
違_一 ̄ト《割書:云云》
答疏引_二此文_一了 ̄テ由彼說故。因仍舊定。喩可改依。《割書:文》若
非_二如無違法等文_一者依_二何文_一證_二不_レ改_レ因云義_一以知所違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八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七
【枠外右横下】
八四

【上段】
云_二 ̄ヒ無違 ̄ト_一能違 ̄ヲ名_二 ̄ル相違_一也是以今論明_二法差別相
違因 ̄ヲ_一此因如能。成立眼等。必爲他用。如是亦能。成立
所立。法差別相違。積聚他用。《割書:云云》上 ̄ノ 三句 ̄ハ明_二本量 ̄ノ未_レ
被_レ過之時因能成 ̄ヲ_一_レ宗卽同_二理門 ̄ノ如-无-違法 ̄ノ文 ̄ニ_一後 ̄ノ
四句 ̄ハ顯 ̄ス_三勘_レ過之後其因亦成_二 ̄スルコトヲ相違 ̄ノ宗 ̄ヲ_一同_二 ̄ナリ相
違亦爾之意 ̄ニ_一後二相違兩論配屬准_レ之可_レ知俱決定
義同 ̄カ故是以智周 ̄ノ前後兩記幷 ̄ニ邑法師等皆存_二此旨_一又
先德多分傳也《割書:善珠 平備 道詮 觀理 隆光|仲算 子島 守朝 春穩等》尤足_二依信_一但是
相違過卽名似因 ̄トハ者本量因蒙_レ過之後名_二似因 ̄ト_一也故
次上文云若法能成相違所立《割書:云云》次 ̄ニ楞嚴難勢恐不_レ當
如-無-違-法 ̄トハ者爲_レ簡_二被 ̄テ_レ過 ̄ヲ之後有 ̄ヲ_一_レ違云_二無違法 ̄ト_一
也非_二稱美之詞 ̄ニハ_一能成_二 ̄ヲハ相違宗_一名_二眞能破 ̄ノ量_一故從_二所
成 ̄ノ果 ̄ニ_一云_二相違亦爾 ̄ト_一也更非_二毁呰之言 ̄ニハ_一 尋-云 ̄ク如
無-違-法 ̄ノ法 ̄ト者 ̄トハ宗法歟因法歟 答此有_二 二義_一子島
意宗法也如_二無 ̄キ_レ違法 ̄ニ爲_一_レ ̄タルガ因《割書:爲言》若依_二前記_一者無違 ̄ト
者宗法也法 ̄ト者因法也訓云如無違法 ̄タルガ《割書:云云》若-法-能成
之法 ̄トハ者旣是因法也如無違法 ̄ノ法 ̄ノ言 ̄モ亦可_レ指_二因法_一

【下段】
《割書:定賓疏等亦|同_二此意_一》
尋(本 )云如無違法相違亦爾 ̄ト者可_レ亙_二 四相違因_一耶若云_レ
亙_二 四相違_一者諸師擧 ̄テ約_二法差別 ̄ニ_一解 ̄リ_レ之《割書:文》備西明前記
邑記明燈抄等也又定賓疏幷平備記等 ̄ハ約_二法自相_一明 ̄リ
若云_レ爾者此文惣明_二相違因 ̄ノ義_一何不_レ亙_二 四相違_一耶 答
馬道已講云惣爲_二 二說_一。一云周記邑記及燈抄等但指_二法
差別相違作法_一也二云平備大德敎仁大德明詮僧都等
先德亙_二 四種_一說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初說意者後三相違 ̄ハ者意許 ̄ノ量
也言顯無_レ失故云_二無違法 ̄ト_一望_二意許_一相違也然約_二法差
別_一釋_二無違義_一者從_レ初說也實 ̄ニハ後二相違 ̄モ望_二 ̄テハ言顯
宗 ̄ニ_一可_レ云_二無違 ̄ト_一也後說意者亙_二 四相違_一所違 ̄ノ量 ̄ノ未_レ被_レ
過 ̄ヲ之間云_二無違 ̄ト_一也 問此二說中以_レ何爲_レ正 答春穩
記以_下亙_二 四相違_一之義_上爲_レ勝《割書:云云》又松室記同學記幷隆光
記等唯出_下亙_二 四相違_一之傳_上會_二周記邑記_一云且約_レ 一出_二法
差別相違_一《割書:云云》問法自相 ̄ノ所作 ̄ノ因 ̄ハ自_レ元同無異有也何
云_二無違 ̄ト_一哉
答松室記有_二 二義_一 一云未_レ被_二能違_一間 ̄ハ亦似_二無違_一故云_二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八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七
【枠外左横下】
八五

【上段】
無違法_一《割書:云云》意云聲論云_二聲 ̄ハ生 ̄シ已 ̄ヌレハ卽常住 ̄ナリト_一故 ̄ニ所
作 ̄ノ因 ̄ハ不_レ違_二常宗 ̄ニ_一也《割書:爲言》二云取_下不_レ闕_二初相_一之邊_上言_二
無違法 ̄ト_一故理門論云雖_三 一切分皆能爲_レ因顯_二-了所立_一然
唯一分且說爲_レ因《割書:云云》意云一切分者因三相也一分者初
相也
 松-室-記同-學-記守-朝-記注-釋春-穩-記等各出_二此二
 義_一但松室取_下不_レ闕_二初相_一之邊_上云義爲_レ好 ̄ト同學記以_二
 彼義_一爲_二有人說_一有人者敎仁大德也故道詮云此和朝
 敎仁大德傳東南私記專成_二此意_一可_レ見_レ之
理門論云若所立無法名異品非與同品相違或異若相違
者應唯簡別若別異者應無有因由此道理所作性故能成
無常及無我等不相違故若法能成相違所立是相違過卽
名似因如無違法相違亦爾所成法無定無有故《割書:云云》
一傳云無違 ̄トハ者眞能立也相違 ̄トハ者眞能破也《割書:注釋一義|仁覺同之》此
義叶_レ文理門論上文云能成無常及無我等不相違故 ̄トイハ
者以_二所作因_一能成_二無常及無我 ̄ノ宗_一云也是則能立量也
若法能成相違所立 ̄トハ者以_二所作因_一能成_下與_二常宗_一相違 ̄セル

【下段】
無常宗_上云也此 ̄ハ能破量也如無違法相違亦爾 ̄トハ者如_三能
立量 ̄ノ成_二 ̄スルガ無常無我 ̄ノ宗_一相違因亦成_二能相違宗_一《割書:爲言》
 細恩寺僧都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濟恩寺永|超僧都歟》依_二疏上卷_一成_下以_二同異二品_一 ̄ヲ名_二
 無違相違_一之義_上疏 ̄ノ上 ̄ニ云 ̄ク相違謂異類不相違謂同類
 《割書:云云》此義對面三藏記有_二 五說_一 中 ̄ノ其一也道詮又用_レ之
  本抄錄_二 十ケ異說_一可_レ見_レ之
 ○喩可改依證事
記意云以_二若法能成相違所立_一。證_二相違之因 ̄ノ義 ̄ヲ_一以_二如
無違法【。有ヵ】相違亦爾_一。成_下因 ̄ハ用 ̄ヒ_レ本 ̄ヲ喩 ̄ハ通_二 ̄スルノ改不改_一義_上。
重意云前成_二宗法_一之因亦能成_二相違 ̄ノ宗_一故知因體 ̄ハ一物
也《割書:因仍舊|定義》後宗決定 ̄ルコトハ者是望_二其宗_一依_レ具_二 三相_一也明知因
若可 ̄ムハ_レ轉 ̄ス雖_二本喩_一取_レ之若不_レ可_二於_レ彼轉_一者改而不_レ用
下 ̄ニ所成法無定無有故 ̄トハ者重顯_二 上 ̄ノ相違亦爾 ̄ノ意_一故知
上 ̄ノ文 ̄ニ義意實 ̄ニ盡 ̄ク所以上文 ̄ヲ爲_レ證《割書:云云》淸水依_二文顯_一以_二
所成法無_一爲_レ證歟。重意云因 ̄ハ主故用_レ前喩 ̄ハ因 ̄カ上 ̄ノ義故
改不改隨_レ宜也
 尋云疏下文云理門但言。若法能成。相違所立。是相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八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七
【枠外右横下】
八六

【上段】
 違過。卽名似因。不說同喩。亦仍用舊。此論示法。初
 一改喩。後三依舊。《割書:云云》如_二此釋 ̄ノ_一者以_二若-法-能-成以
 下 ̄ノ文_一皆可_レ爲_二因仍舊定 ̄ノ證 ̄ト_一何但以_二如-無-違-法相-
 違-亦-爾 ̄ノ二句_一切 ̄テ爲_二其證_一哉 答若法能成等 ̄ノ文亦
 成_二因仍舊定 ̄ノ證 ̄ト_一如_二疏 ̄ノ下文_一子島豈不_レ顧_二 下文_一哉
 但若法能成等 ̄ノ文 ̄ハ相違之-因 ̄ノ義分明也如無違法等
 文 ̄ハ因仍舊定 ̄ノ義顯 ̄ハナリ也仍就_二文 ̄ノ顯 ̄ナルニ_一分爲_二 二 ̄ノ
 證 ̄ト_一實以_二全文_一證_二相違之-因 ̄ノ義_一又可_レ爲_二因仍舊定 ̄ノ
 證_一也
 同學記有_二 三傳_一 一云依_二理門論_一證_二因仍舊定 ̄ノ義_一影 ̄シテ
 證_二喩 ̄ノ改不改 ̄ノ義_一也一云依_二彼文_一明證_二因仍舊定 ̄ノ義_一
 次文云喩可改依故下四過初一改_レ喩後三依_レ舊《割書:云云》此
 以_二小論文_一證_下喩 ̄ノ通_二改不改_一之義_上也一云理門論 ̄ニ雖_レ
 說_二因必舊定之義_一不_レ論_二喩 ̄ノ改不改_一其不 ̄ル_レ說意 ̄ハ喩改
 不改其義不定 ̄ナルガ故也仍以_レ不_レ說爲_レ證以_二第二傳_一爲_レ
 勝後傳 ̄ハ不_レ異_二初傳_一《割書:云云》其趣聊異故爲_二別義_一歟然 ̄ルニ
 遂 ̄ニハ同故云_二不異 ̄ト_一也

【下段】
  喩可改依事
問四相違共可_レ通_二改不改_一耶 答馬道已講戴_二古德二傳_一
若依_二平備敎仁道詮等意_一者初一改_レ喩後三通_二改不改_一。
若依_二周記淸記明燈抄等_一者四相違俱通_二改不改_一也。
問二義中以_レ何爲_レ正 ̄ト 答守朝記雖_レ出_二 二傳_一自判_二正
不_一後傳理盡說矣。初說寔雖_二義道可_一_レ爾而理甚狹仍不_レ
可_二依憑_一《割書:云云》
問理門論不_レ言_二喩 ̄ノ改不改 ̄ヲ_一。今論於_二 四相違_一法自相 ̄ハ改_二
虛空 ̄ノ同喩_一以_二異品瓶等_一爲_二同喩_一 ̄ト後三相違 ̄ハ不_レ改_二本
量 ̄ノ同喩 ̄ノ臥具及同異性_一 ̄ヲ若爾可_レ言_下法自相必改_二同喩_一
後三 ̄ハ通_中 ̄スト改不改 ̄ニ_上又法自相 ̄ノ不_レ改_レ喩作法如何 ○
答疏云此論示_レ法初一改_レ喩後三依_レ舊欲_レ令_四學者知_三因
決定非_二喩過_一故《割書:云云》意云四相違 ̄ハ是因 ̄ノ過故因必用_レ舊
非_二喩過_一故喩 ̄ハ通_二改不改_一且示_二 ̄スニハ作法_一雖_二法自相改_レ喩
後三 ̄ハ不_一_レ ̄ト改實 ̄ニハ俱 ̄ニ通_二改不改_一也若如_レ文執 ̄メ初必改_レ ̄メハ
喩 ̄ヲ者豈有_二違三違四等因_一哉。但法自相 ̄ノ改_レ喩作法者薩
婆多對_二大乘_一立_レ量云眼識 ̄ノ所緣 ̄ハ離實實色 ̄ナルヘシ五境 ̄ノ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八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七
【枠外左横下】
八七

【上段】
中隨一攝故如_二香味等_一《割書:云云》香味等非_二離識實色 ̄ニ_一故成_二宗
異品_一故犯_二法自相相違 ̄ノ過_一 ̄ヲ也能違作法可_レ知《割書:大和講院|記出_レ之》又
數論對_二佛弟子_一立_レ量云眼等 ̄ハ爲_二神我他_一用 ̄ラルヘシ積聚性_一。【一点句点衍ヵ】
故如_二臥具等_一勘_二法自相_一云眼等非_下 ̄ヘシ爲_二神我他_一用_上 ̄ラルヽニ
積聚性故如_二臥具等_一《割書:明詮記幷講院記|同出_二此作法_一》又以_二淸辨比量法自
相相違_一 ̄ヲ爲_二其作法_一 ̄ト《割書:智證記》
問後三相違改_レ喩作法如何 答一因違四 ̄ノ量 ̄ノ後三相
違是也本量以_二同異性_一爲_レ喩能違以_二實德業_一爲_レ喩故也
設雖_二同異性爲_一_レ首等_二實德等_一 ̄ヲ故猶改_レ喩也《割書:明詮|記等》
尋(本 )云疏下文今將後三以就初一以異爲同便有合者改他
能立之同喩故《割書:云云》旣出_二合違 ̄ノ因_一以_二後三相違_一就_二法自
相_一 ̄ニ令_レ ̄メテ改_二同喩 ̄ヲ_一不_レ言_下以_二法自相_一就_二 ̄ケテ後三相違 ̄ニ_一
有_上_レ不_レ ̄モ改_二同喩 ̄ヲ_一以知法自相必改_レ喩也
本云彼約_下改_二同異性 ̄ノ同喩 ̄ヲ_一以_二實德業_一 ̄ヲ爲_二同喩 ̄ト_一義_上且
以_二後三_一就_レ初改_二同品 ̄ヲ_一也若依_三同異性 ̄ヲ爲_二同喩_一者亦
應以_レ初就_二 ̄ケテ後三 ̄ス_一言_レ不 ̄トモ_レ改_レ喩也
尋云設雖_二同異性爲_一_レ首亦等_二實德等_一何不_レ云_レ改_レ ̄ト喩望_二

【下段】
所違同喩_一寬狹異故
子島記云 ○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略_レ文之印也猶_レ云_二|乃至_一前後多有_二此例_一》若以_二同異性_一爲_二同喩_一。
者何(イハハ )云今將_二 ̄モテ後三 ̄ヲ_一以就_二 ̄ケテ初一 ̄ノ以_レ ̄テ異爲_一_レ ̄ルニ同
便有_レ合 ̄コト者改_二 ̄カ他能立之同喩 ̄ヲ_一故《割書:云云》答理實 ̄ハ同異性
是本量 ̄ノ異喩 ̄ナリ本 ̄ヨリ無_二同喩 ̄ハ_一今能違 ̄ノ量 ̄ニハ以_二彼本量 ̄ノ
異喩 ̄ノ同異性 ̄ヲ_一爲_二同喩_一故自然成_レ改_二 ̄ニ他能立之同喩 ̄ヲ_一
也 ○問若爾何故能違 ̄ノ量 ̄ノ同喩 ̄ニ更云_二 ̄テ實德等_一似_レ改_レ
喩 ̄ヲ哉 答凡此能違 ̄ノ量同喩 ̄ハ只非_二同異性 ̄ノミニハ_一實等 ̄ノ
五句 ̄ハ皆成_二同喩 ̄ト_一爲_レ顯_二此義_一改_レ詞云_二實德等 ̄ト_一也其等 ̄ノ
下 ̄ニハ等_二同異性 ̄ヲ_一亦以_二同異性_一爲_レ首(ハジメト)可_レ等_二餘 ̄ノ實
等 ̄ヲモ_一故下云此上 ̄ノ同喩 ̄ハ擧_二同異_一爲_レ首 ̄メト亦得《割書:云云》
 ○後三相違比量相違事
疏云以宗准因故知亦有法之差別有法自相有法差別比
量相違等《割書:云云》子島記云問若爾指_レ何可_レ云_二後三比量相
違 ̄ト_一答指_二後三相違_一可_レ云_二後三 ̄ノ比量相違 ̄ト_一故雋淸記云
以_レ宗 ̄ヲ准_レ因 ̄ニ宗亦有_レ 四應_レ云_二法自相比量相違_一餘三皆
准_レ之幷須_レ加_二比量相違之言 ̄ヲ_一問後三相違何可_レ有_二比量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八八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七
【枠外右横下】
八八

【上段】
相違_一答約_二後三相違 ̄ニ_一各顯_二意許_一付_レ失時 ̄ハ皆有_二宗 ̄カ違_レ
因之失_一故云_二比量相違 ̄ト_一也《割書:已上》准_レ之後三 ̄ノ意許宗違_二
正量 ̄ノ因_一云_二比量相違 ̄ト_一也
問後三相違 ̄ノ言顯宗不_レ違_レ因意許宗違_レ因也而意許宗 ̄カ
與_レ因相違 ̄スルコト者令_二因 ̄ニ闕後二相_一之後也。若爾隨_レ應可_レ
攝_二相違因_一 ̄ニ何爲_二宗 ̄ノ過_一哉 答後三 ̄ノ比量相違 ̄ハ相違因
被_レ ̄テ帶出來過也然意許 ̄ノ宗違_レ因之當 ̄リヲ名_二比量相違 ̄ト_一
故開 ̄テ爲_二別過_一也
問若爾 ̄ハ論 ̄ニ何 ̄ソ不_三開爲_二 四過_一 ̄ト哉 答疏云因別疏牒相
違開四宗違合說唯名比量相違《割書:云云》子島云比量相違 ̄ハ擧
宗失卽顯 ̄ル影略故合說。相違因 ̄ハ以_レ因顯_二有法與_レ法自
相差別之失 ̄ヲ_一故別別說《割書:云云》 意云宗違_レ因其相是一故
不_二別開_一因違_レ宗對_二 四宗_一顯_二因 ̄ノ過_一故開_二 四種相違_一也宗
因二過開合其意易_レ知
問疏中卷云諸相違決定皆比量相違《割書:云云》准_二此文_一以_二相
違決定_一亦名_二比量相違 ̄ト_一若爾可_レ有_下不_レ ̄ル違_二正比量因 ̄ニ_一
之比量相違_上 ̄モ哉若云_レ爾者旣是疑因何名_二 ̄ルヤ比量 ̄ト_一依_レ

【下段】
之見_二疏中卷_一因義通被。共相智起。印決先宗。分別解生。
故名比量。 ○智生不決。非比量攝《割書:云云》明燈鈔釋_二智生
不決等文_一簡_二決定相違_一《割書:云云》旣云_三相違決定 ̄ハ非_二比量攝_一
明知宗 ̄カ違_二 ̄ルハ疑因 ̄ニ_一非_二比量相違_一云事
答隆光記云 ○問若爾法自相之決定相違 ̄ハ前後俱
邪 ̄ナリ如何名_二比量相違_一耶答三松傳其 ̄ハ立留_レ ̄テ宗 ̄ニ不_レ至_二
因喩_一付_二 ̄リ比量相違 ̄ヲ_一是有(カクアレハ)前邪後正義尚有。唯云決定
相違因 ̄ハ前後量 ̄ヲ各擧_二因喩_一 ̄ヲ故云_二俱邪_一也《割書:已上》准_二此釋_一
可_レ會。具至_レ 下可_レ記《割書:三松實義難_レ知。今以_二彼義|勢_一助_二-成子島_一可_レ思_レ之》
尋(本 )云聲常宗可_レ有_二比量相違_一哉若言_レ有者大小因明論但
擧_二因過_一不_レ云_三宗 ̄ニ有_二比量相違_一況若許_レ之亦可_レ有_二宗因
相違 ̄ノ過_一如何陳那破_二古師_一哉。若言_レ無者聲常宗已 ̄ニ違_二
所作性 ̄ノ因 ̄ニ_一豈非_二比量相違_一哉 纂云問此立_二聲常_一
不_レ名_二宗過 ̄ト_一者立_レ瓶爲_レ常應_レ非_二宗 ̄ノ過_一俱無常故答不_レ
言_下立_二聲常_一非_中 ̄ズト比量相違_上 ̄ニ但對_二 ̄テテ因別 ̄ニ_一理門望_二非一
切 ̄ノ因 ̄ニ_一々過 ̄ナリ非_レ宗以_二彼不_一_レ許_二聲所作_一故入理 ̄ハ約_二 ̄テハ
所作 ̄ノ因 ̄ニ_一宗 ̄ナリ非_二因 ̄ノ過 ̄ノミニハ_一對_三彼 ̄ノ許_二 ̄ス《割書:人》 ̄ニ聲是所作 ̄ト_一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八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七
【枠外左横下】
八九

【上段】
故。又解對_二 一切 ̄ニ_一故宗 ̄ニ瓶常 ̄ヘシト《割書:云》 ̄ハ宗過 ̄ナリ聲常 ̄ハ非_レ過
有_レ不 ̄ル《割書:人》_レ許_二聲是所作_一故若爾 ̄ハ亦有_レ ̄カ不_レ許_二於瓶是所
作_一故卽從 ̄テ_レ解 ̄ニ顯了 ̄スト《割書:云》宗是故前釋勝《割書:云云》
子島記云 ○問比量相違 ̄ハ不_レ待_二因喩_一之失也而何云_三
宗 ̄カ違_レ因名_二比量相違_一哉 答其 ̄ハ擧_レ宗有_レ失故可_レ違_レ因之
道理自然顯耳故云_二宗 ̄カ違_レ因 ̄ニ之失_一故疏上卷云彼但擧_レ
宗 ̄ヲ以違_レ因訖又可_レ云約_二比量相違 ̄ニ_一有_二 二種_一卽一 ̄ニハ瓶等
是常之比量相違二 ̄ニハ聲常之比量相違也初 ̄ノハ是不_レ待_二
因喩_一之失也後 ̄ノハ非_二必 ̄シモ爾_一今疏 ̄ハ約_二立_レ聲爲_レ常比量相
違_一言_三宗 ̄カ違_レ ̄ヲ因名_二 ̄クト比量相違_一也《割書:纂有_二 二釋_一 一云聲爲_レ常|名_二比量相違_一 一不_レ名_二比》
《割書:量相違_一云云後義意若對_二聲顯論師_一之時|不_レ許_二所作_一故非_二比量相違_一爲言》
 ○比量相違待因喩耶《割書:付宗因前後》
記 ̄ノ意 ̄ハ比量相違 ̄ハ實 ̄ニ待_二因喩_一所_レ謂前宗 ̄カ違_二後因 ̄ニ_一也
《割書:立者先立_二邪宗_一敵者後立_二|正因_一故_一【一点衍ヵ】以_二宗因_一爲_二前後_一》彼但擧宗以違因訖 ̄トハ者 一相釋
也《割書:記意》一相者非_二義是不正 ̄ナルニハ_一擧_レ宗之時實 ̄ニ雖_レ有_二違_レ
因之義_一過相 ̄ノ正顯 ̄ルルコト者立_二後 ̄ノ正比量_一時也仍以_レ待_二因
喩_一爲_二實義_一《割書:爲言》今此一相 ̄ノ釋出來之故者相違因 ̄ハ必見_レ

【下段】
因了後所_二勘付_一過也比量相違 ̄ハ不_レ同_レ之說_レ宗 ̄ヲ了 ̄ヌレハ
因 ̄ヲハ設不_レ ̄ニマシ說設亦說_二 ̄ニマレ何 ̄ノ因 ̄ヲ_一僅說_レ宗 ̄ヲ時違 ̄ノ義卽
決定 ̄シヌ所_レ謂聲論對_二勝論_一立_二聲常宗_一且不_レ 下_二因喩_一之時
必有_下可_レ違_二敵者 ̄ノ所作性 ̄ノ正因_一之義_上聲論設雖_レ說_二所聞
性 ̄ノ因_一若說_二 ̄トモ所作性 ̄ノ因 ̄ヲ_一不_レ依_二己 ̄カ因 ̄ノ邪正 ̄ニハ_一敵者宗
有_下具_二 三相_一正因_上故違_レ彼義決定故云_二彼但擧宗以違因
訖 ̄ト_一相違因不_レ同_レ之聲論對_二勝論_一立_二聲常宗_一時若立_二所
作 ̄ノ因_一其因可_レ犯_二相違因 ̄ノ過_一若說_二所聞性_一者可_二相違決
定_一若說_二所量性因_一者可_二共不定_一如_レ此隨_二立者所擧 ̄ノ因 ̄ニ_一
可_レ知_二犯不_一故相違因 ̄ハ必說_レ因了後所_レ定過也《割書:爲言》重意
云比量相違 ̄ハ以_二自宗_一對_二他因_一故不_レ待_二自因喩_一相違因 ̄ハ
本量宗因相望 ̄シテ定_二因 ̄ノ相 ̄ヲ_一故必待_レ因 ̄ヲ《割書:爲言》
 ○後三相違相違決定事
問論唯說_二法自相相違決定_一不_レ出_二後三 ̄ノ違決 ̄ヲ_一若可_レ ̄ンバ
有_二 ̄ル四種 ̄ノ相違決定_一者尤如_二相違因_一可_レ擧_二 四 ̄ノ作法_一何
不_レ然哉依_レ之文軌玄應等諸師不_レ許_二後三 ̄ノ相違決定 ̄ヲ_一
又其作法如何 答准_二相違因_一開_二 ̄ク後三 ̄ノ違決_一 ̄ヲ也所_レ謂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九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七
【枠外右横下】
九〇

【上段】
依_二相違因 ̄ニ_一知_レ ̄リ有_二 ̄ルコトヲ意許 ̄ノ後三宗_一了 ̄スレハ望_二其宗_一可_レ
有之過 ̄ヲハ必開_レ之也以_二 一因違三 ̄ノ比量_一爲_二後三 ̄ノ決定相
違 ̄ノ作法 ̄ト_一若用_二本因 ̄ヲ_一作_二能違_一爲_二相違因_一若改_二本因_一 ̄ヲ
作_二能違_一時爲_二後三 ̄ノ違決 ̄ト_一也故疏云若不改前因違宗
四種是後相違過若改前因違宗四種皆相違決定《割書:云云》子
島記云後三相違決定 ̄ノ所違 ̄ノ因 ̄ハ是許除四大體非無故
也。能違之因 ̄ハ捨_二 ̄テテ許除四大之言_一只言_二體非無故 ̄ト_一是
改_レ因也《割書:云云》餘師不_レ辨_二此委曲_一不_レ開_二後三 ̄ノ違決_一也但論
不_レ ̄ルコト出者䟽 ̄ニ會 ̄シテ云 ̄ク今論但說言之所陳違宗能別本
所諍因名相違決定其有法自相離言所陳非宗相返本所
諍法二種差別意之所許雖意所許非言所陳此三決定相
違皆略不說《割書:云云》
問後三決定何別開_レ之哉見_二其過相_一 ̄ヲ可_レ屬_二相違因 ̄ニ_一喩 ̄ハ
卽用_レ本 ̄ヲ不_レ異_二相違因_一々 ̄モ亦無_二別異 ̄ノ相_一僅止_二簡別_一云_二
體非無故 ̄ト_一何云_二改因_一哉相違因 ̄ノ外 ̄ニ無_二別 ̄ノ勝德_一者
不_レ ̄トモ開有_二何過_一哉
答相違因 ̄ハ用_二本因 ̄ヲ_一々々 ̄カ闕後二相 ̄シテ違_二-害 ̄シテ自所立

【下段】
宗_一返_二-成相違_一以_レ之爲_二大過_一而若此過 ̄ノ外 ̄ニ別有_二 三相具
足 ̄ノ正因_一可_レ成_二能別 ̄ノ宗_一者專不_二相違因 ̄ノ過_一不_レ顧_二 ̄ニ本
因 ̄カ違害 ̄ノ邊_一 ̄ヲハ其外 ̄ニ更有_二 ̄テ他 ̄ノ正因_一成_二己 ̄カ宗 ̄ヲ_一不_レ令_レ
生_二 ̄セ決智_一是實 ̄ノ過相也改_レ因過專可_二別開_一彼 ̄ノ本宗 ̄カ違_二
後 ̄ノ因_一是比量相違卽宗 ̄ノ過也此 ̄ハ異_二彼 ̄ノ過_一 ̄ニハ至_レ因實 ̄ニ
有_二其過_一故尤付_レ因可_レ開_レ之但一因違三 ̄ノ法差別 ̄ノ相違決
定是猶改_レ因意也本量 ̄ニハ欲_レ成_三 四大種 ̄カ外 ̄ニ有_二別體_一其
時若因攝_二 四大_一者可_レ背_二宗義_一所以除四大 ̄トイハ者離_レ似_二
簡別 ̄ニ_一專是因 ̄ノ本意也。而體非無 ̄ノ義 ̄ハ廣亙_二諸法_一勝宗所
立 ̄ノ一切法除_二有性_一外其體非無 ̄ニメ【「ニシテ」ヵ】非_二 ̄カ能有四大非四大
種之物 ̄ニ_一故若爾體非無 ̄ノ因旣非_二本因 ̄ノ意趣_一尤可_レ云_レ改_レ
因也 問今後三 ̄ノ相違決定 ̄ヲハ若攝_二不定過_一歟若攝_二相
違因 ̄ノ類_一歟若順前句答者旣犯_二相違 ̄ノ過_一邪因非_二疑因 ̄ニ_一
豈攝_二不定 ̄ノ類_一哉若順後句答者䟽主開_二 ̄コト此過_一者依_二論
所說 ̄ノ第六不定 ̄ニ_一立_二別因 ̄ヲ_一爲_二各自決定成相違宗之義 ̄ト_一
也云_二名言_一云_二義相_一 ̄ト定可_二不定 ̄ノ所攝_一 答子島御意 ̄ハ爲_二
不定 ̄ノ類_一歟其意易_レ知就中疏釋_二 ̄シテ相違因 ̄ト相違決定 ̄トノ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九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七
【枠外左横下】
九一

【上段】
差別 ̄ヲ_一云 ̄ク若不改前因違宗四種是後相違過若改前因
違宗四種皆相違決定《割書:云云》 上綱以_二此文_一爲_二至極 ̄ノ證 ̄ト_一相
違因與_二相違決定_一不_二相竝_一《割書:云云》非_二只其過 ̄ノ不_一_レ ̄ノミニ竝二
類 ̄ノ過失大不同 ̄ニシテ不_レ可_二相濫_一之旨分明也後三相違々
々決定旣改_二本因_一々喩各成之義定 ̄テ相違決定 ̄ノ疑因 ̄ノ所
攝也若犯_二相違因_一之量 ̄ニ所_レ犯 ̄カス故相違因 ̄ノ類《割書:也》 ̄トハ者何
不_レ用_二本因 ̄ヲ_一闕後二相 ̄ノ違全 ̄ク無_レ之豈攝_二相違因_一哉都
不_レ可_レ及_二異端_一但前邪後正 ̄ナリト云難不_レ可_レ然改_レ因之日 ̄ハ
於_二所違_一不_レ令_二闕後二相_一何以_二其因_一爲_レ ̄セム邪大旨如_二 上 ̄ノ
二過不竝義_一
  喩改不改事
子島記云問其相違決定 ̄ノ能違 ̄ニ改_二本因_一方何 答先法
自相 ̄ノ々違決定 ̄ハ所違 ̄ハ卽是聲 ̄ハ無常所作性故如_二 ̄ト《割書:云》瓶
等_一之量也能違 ̄ハ聲顯論師 ̄ノ所_レ立聲 ̄ハ常所聞性故如_二聲
性_一之量也是因喩俱改《割書:矣》 後三 ̄ノ相違決定 ̄ノ所違 ̄ノ因 ̄ハ是
許除四大體非無故也能違之因 ̄ハ捨_二許除四大之言 ̄ヲ_一只
云_二體非無故 ̄ト_一是改_レ因 ̄ヲ也

【下段】
 同學記一云此三相違爲_レ顯_二相違決定_一改_二本量因_一爲_レ
 顯_レ帶_二後三相違_一用_二本量 ̄ノ同喩_一○《割書:云云》
 延義私記云因 ̄ハ各成。喩 ̄ハ不_二各成_一也○其相違決定是
 因 ̄ノ過故因必各成非_二喩過 ̄ニハ_一故約_レ喩應_二隨_レ宜立_一也
周後記云問相違決定改已作四種相違改喩已不答改_レ
喩今此指_レ法 ̄ヲ但改_二 ̄テ其因_一喩 ̄ヲハ略 ̄メ不_レ ̄ス改或等 ̄ノ中等取
 ̄スル也《割書:云云》
 故菩提院上綱勘_二此釋_一後三 ̄ノ相違決定 ̄ハ可_レ存_二因喩各
 成義_一 ̄ト今推_二 二釋意_一初釋意云法差別 ̄ノ相違決定因許
 非無故《割書:云云》此因轉_二 四大種_一故改_レ喩也本量 ̄ノ同喩色聲
 等 ̄ニモ亦是雖_二能違量 ̄ノ宗同品《割書:也》 ̄ト_一旣有_二 四大種_一故與_二本
 量同喩_一有_二寬狹_一仍云_レ改_レ喩也。後釋意云本量 ̄ノ同喩
 云 ̄テ_二如色聲等_一 ̄ト等_二取多法_一能違 ̄ノ量 ̄ニハ擧_二彼所等 ̄ノ餘
 法 ̄ヲ_一爲_レ首 ̄ト亦等_二-取色聲等_一故有_二因喩各成 ̄ノ義_一《割書:爲言》如_下
 不樂爲片差別取_二同喩_一之傳_上
 子島記意不_二分明_一不_レ違_二此釋_一歟或子島喩改不改隨_レ
 宜以_二延義私記_一可_レ潤_二-色之_一又不_レ改_レ喩者就_二疏所_レ擧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九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七
【枠外右横下】
九二

【上段】
 一因違三 ̄ノ量_一云_二不改 ̄ト_一也實 ̄ニハ可_レ有_二改_レ喩之作法 ̄モ_一
 一因違三 ̄ノ量 ̄ヲ爲_二 ̄ルハ後三 ̄ノ違決 ̄ノ作法_一 ̄ト只以_二 一因_一巧 ̄ニ
 示_二 三 ̄ノ作法 ̄ヲ_一故總出_レ之他量 ̄ノ中 ̄ニ定可_レ有_二其相分
 明 ̄ナル作法_一歟以_レ彼不_レ可_二必推_一_レ餘凡後三 ̄ノ意許 ̄ノ宗 ̄ハ不
 極成體義也餘 ̄ノ諸體義 ̄ハ者必與_レ此異品也成_二能違_一之
 時本量 ̄ノ因喩之外 ̄ニ何無_二別 ̄ノ因喩_一哉因喩各成作法建
 立敢無_レ煩歟
 ○相違因相違決定比量相違三過竝不事《割書:一》
子島記云
  相違因比量相違不竝事
問聲 ̄ハ常所作性故 ̄ト云量常宗 ̄カ違_二所作因 ̄ニ_一比量相違 ̄ナリ
豈非_下於_二 一量_一 二過竝_上 ̄フニ耶又因名_二法自相々違_一宗名_二比
量相違_一文其意如_レ此何云_二不竝_一耶答比量相違 ̄ハ不_レ待_二因
喩_一之過也僅擧_レ宗之時可_レ違_二正因_一道理決定 ̄ス故犯_レ過甚
速也相違因等 ̄ハ因 ̄ノ過也雖_二因 ̄ノ過_一猶說_二 三支_一了 ̄テ後勘_二 ̄ヘ
闕後二相_一或具_二 三相_一故別作向_二 ̄フ能違 ̄ノ量 ̄ニ_一犯_二過相_一之
勢不_レ同_二比量相違_一故今二過不_二相竝_一但於_二聲常 ̄ノ量 ̄ニ_一犯_二

【下段】
二過_一者自_レ元非_レ所_レ遮別々 ̄ノ義門 ̄トシテ而勘_レ之不_レ名_二相
竝 ̄トハ_一次疏 ̄ノ釋 ̄ハ在_レ宗在_レ ̄ヲ因分 ̄テ爲_二 二過_一何以_二彼文_一爲_二 ̄ヤ
相竝 ̄ブノ證 ̄ト_一耶問諸 ̄ノ過相者其相皆異 ̄ナリ別別義門也豈
皆不 ̄ト《割書:云》 ̄ヤ_レ竝哉設云_レ爾者子島上綱於_二 三過_一具述_二不竝 ̄ノ
義_一殊爲_二祕決_一大似_レ有_二深理_一如_二今科簡_一者可_レ云_二不竝 ̄トモ_一
又可_レ云_レ竝 ̄トモ有_二 ̄ヤ何 ̄ノ詮表 ̄カ_一
答上綱 ̄ノ密意誠以難_レ量但三過相望中 ̄ニ相違因望_二相違
决定_一不_レ竝義殊 ̄ニ重 ̄シ因改不改示_二所違邪正_一大異之故也
比量相違相違決定相望 ̄ハ先邪後正與_二前後俱邪_一其相
不_レ濫故又可_レ爲_二不竝 ̄ト_一於_二比量相違相違因_一者俱 ̄ニ前邪
後正也設許_二相竝_一計 ̄ラクハ之非_二重 ̄キ過_一然此 ̄ノ三 ̄ノ過相々
屬說_レ之疏上下文勢相似是則以_三相違因 ̄ニ開_二 四種_一餘二 ̄ノ
過 ̄ニモ亦可_レ開_二 四種_一故疏主以_二相違因_一令_レ准_二-知餘二 ̄ノ過_一
而末學迷_二 ̄テ疏 ̄ノ由來 ̄ニ_一恐 ̄ハ可_レ謂_二彼此過 ̄ハ一量 ̄ニ相竝歟 ̄ト_一
是故上綱半 ̄ハ遮_二疑執 ̄ヲ_一半 ̄ハ示_二委曲_一約_二 三過 ̄ニ_一 一具 ̄ニ明_レ
之仍爲_二不竝_一歟
  比量相違決定不竝事《割書:二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九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七
【枠外左横下】
九三

【上段】
問比量相違々々決定 ̄ハ必可_二相竝_一故疏云諸相違決定。
皆比量相違。有比量相違。非相違决定。《割書:云云》今何云_二不竝 ̄ト_一
哉 答相違決定 ̄ノ因 ̄ニハ必有_二能違三相具足因_一本 ̄ノ宗望_レ
彼有_下違_二正比量_一之義_上取_二此義_一云【二点脱ヵ】諸相違決定皆比量
相違 ̄ト_一而比量相違 ̄ハ以_二能違_一爲_二正量 ̄ト_一之門也違決 ̄ハ以_二
能所_一共爲_二疑因 ̄ト_一之門也二門旣 ̄ニ異 ̄ナリ二過不相竝問能
違因旣疑因也設以_レ宗雖_レ望_レ彼 ̄ニ何云_二違正量_一哉答相違
決定 ̄ハ見_二因 ̄ノ相_一須_レ爲_二正因_一之法也有_二他正因_一兩途猶
豫 ̄シテ【注】不_レ生_二決智_一故爲_二疑因_一所以若無_二所對 ̄ノ正因_一之時
可_レ得_二正因 ̄ノ名 ̄ヲ_一比量相違 ̄ハ旣 ̄ニ不_レ出_二所違 ̄ノ正因_一能違豈
非_二正量_一哉
  相違因相違決定不竝事《割書:三》
疏云若不改前因。違宗四種。是後相違過。若改前因。違
宗四種。皆相違決定。《割書:云云》子島云旣約_二能違量_一不_レ改_レ因
者相違因 ̄ノ失也改因 ̄ト者是相違決定也明知二過不_レ竝
也《割書:云云》 今依_二私記 ̄ノ釋 ̄ニ_一案_二疏 ̄ノ意 ̄ヲ_一 二過不_レ竝故者因 ̄ノ改
不改也。意云相違因 ̄ハ本因 ̄ノ闕後二相 ̄スル之時能成_二能違 ̄ノ

【下段】
宗 ̄ヲ_一是不_レ改_レ因義也其旨易_レ知相違決定 ̄ハ必改_二本因_一其
不_レ改故 ̄ハ敵者雖_レ求_レ過其三支能成 ̄シテ不_レ能_レ勘_レ過此時別
以_二 三相具足因 ̄ヲ_一作 ̄リ_二-向 ̄フ能違 ̄ヲ_一前後俱邪 ̄ノ疑因也若本
因 ̄ニ應 ̄アラマシカハ_レ有_レ過者辨_二 ̄スルコト其非 ̄ヲ_一可_レ足旣 ̄ニ求_二別因 ̄ヲ_一
定 ̄テ敵者勘_レ過之志萎竭故以_二前方便_一僅令_レ墮_二疑因_一也是
故不 ̄ハ_レ改_二本因_一是前邪後正之相也改_二本因_一又前後俱邪
之相也二義旣 ̄ニ異定知不_二相竝_一《割書:爲言》問因 ̄ノ三相 ̄ノ闕具 ̄ハ自
然而定 ̄レリ設敵者雖_レ不_レ勘_二得失_一實定 ̄テ可_レ墮_二相違因等
過_一若爾與_二所_レ付違決_一豈不_二相竝_一哉況疏意 ̄ハ自_レ本於_二許
除四大等 ̄ノ因 ̄ニ_一幷 ̄テ付_二 二過_一了然者敵者不 ̄ト_レ尋_二-《割書:子》得相違
因_一云事全非_二文本意_一哉答於_二 一個量_一付_二 二過_一者爾也但
其所_レ付過者一時 ̄ニ可_二 ̄キ相竝_一道理若有哉 ̄ト《割書:云》若無哉 ̄ト《割書:云》事
今所_レ論 ̄スル也然二過相旣 ̄ニ不同 ̄ニシテ一時 ̄ニハ不_レ竝《割書:爲言》設强
論_レ之者相違因 ̄ハ眞過也相違決定 ̄ハ可_二似過_一設又違決之
時闕所違 ̄モ實 ̄ニ具_二 ̄セリト《割書:云》 ̄テ三相_一違決 ̄ヲ爲_二眞過 ̄ト_一者是則不_レ
見_二闕後二相 ̄ヲ_一之義也何遂 ̄ニ不_二相竝_一。 重意者敵者若不_レ
辨_二其非 ̄ヲ_一之時 ̄ニハ實 ̄ニハ雖_レ爲_二邪宗邪因_一立者不_レ能_二自知_一

【注 送り仮名「シテ」の左横に黒い部分有り。印刷汚れヵ。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九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七
【枠外右横下】
九四

【上段】
設雖_レ知_レ之立者自 ̄ヲ隱 ̄テ_レ之待_二敵者 ̄ノ勘 ̄ヘ顯 ̄ンヲ_一全自 ̄ラ不_レ
言_三我 ̄カ量 ̄ニ有_二其失_一是以於_二許除四大體非無故 ̄ノ因_一敵者
若暫不_レ顯_二闕後二相 ̄ノ邊 ̄ヲ_一作_二- ̄リ向 ̄ヲス能進 ̄ノ三相具足 ̄セル
別 ̄ノ量_一卽爲_二相違決定 ̄ト_一【注①】若又不_レ作_二違決_一直勘_二本因 ̄ノ闕後
二相_一作_二能違_一者卽爲_二相違因 ̄ト_一前 ̄ノ時 ̄ハ暫爲_二疑因_一後 ̄ニハ
又爲_二邪因【一点脱ヵ】設先勘_二相違因 ̄ヲ_一了雖_三後作_二 ̄ト違事_一立者不_下
敢 ̄テ云_中我量 ̄ハ墮_二 ̄リ闕後二相_一何爲_中【中点重複】 ̄ヤト疑因_上所以違决 ̄ノ
時 ̄ハ擬_二 ̄シテ正因 ̄ニ_一對_二-立正因 ̄ヲ_一也如_下彼第七 ̄ノ句不_レ顧_二初
相_一於_レ可_レ有爲_中不定 ̄ノ本作法_上
 ○三重四對相攝事
一云四對 ̄ノ中體義對則局通對先陳後說對 ̄ト言陳意許
對 ̄トハ各如_二其名_一惣別對 ̄ハ則言許對《割書:隆光記》
 難云惣別卽言許者二對旣無_二差別_一何別開_レ之哉若云
 惣別 ̄ハ寬 ̄ク言許 ̄ハ狹 ̄シ惣別 ̄ノ中 ̄ニハ有道理 ̄ノ惣別 ̄ト言陳意
 許對唯是立量 ̄ノ惣別者立量門 ̄ニハ無_二其差別_一何別立_レ之
二云疏局通《割書:斷體|義》先後言陳《割書:斷先後|言陳》斷惣別對疏局通言許
合 ̄シテ立_レ之《割書:云云》《割書:同學記|裏書》

【下段】
  尋云局通 ̄ヲ旣 ̄ヲ卽_二體義對 ̄ニ_一何亦爲_二惣別對 ̄ト_一耶
斷云雖通局對 ̄トシテ通 ̄テハ名_二差別 ̄ト_一局 ̄ヲハ名_二自性 ̄ト_一然此 ̄ヲハ
卽前 ̄ノ體義對 ̄ニ攝 ̄ム後說 ̄ト意許 ̄トヲハ卽前 ̄ノ惣別對 ̄ノ中 ̄ノ別
義 ̄ト《割書:云》更無_二別義_一《割書:云云》
 此文明_二 三重四對 ̄ノ相攝_一也三重 ̄ノ中局通 ̄ハ四對 ̄ノ中無_二
 其名_一故會_レ之攝_二 四對 ̄ノ中 ̄ノ第一體義對_一《割書:爲言》四對 ̄ノ中 ̄ノ
 惣別對 ̄ハ三重 ̄ノ中無_レ之故又會 ̄シテ_レ之先後言許 ̄ノ二對 ̄ヲ
 合名_二惣別對_一《割書:爲言》斷明_二惣別對_一卽四相違是也《割書:云云》是
 則先陳後說 ̄ノ法有法 ̄ニ各開_二言陳意許 ̄ノ惣別_一以爲_二 四
 相違 ̄ト_一也爲_レ顯_二此義 ̄ヲ_一合_二 ̄シテ先後言許 ̄ノ二對 ̄ヲ_一爲_二惣
 別對 ̄ト_一也
 ○十五因《割書:子島云竪有_二 四|類_一橫有_二 十五_一》
疏云違一有_レ 四謂各別違違_レ 二 ̄ニ有_レ 六謂違_二初 ̄ト二_一 ̄トニ
《割書:法自相|法差別》違_二初 ̄ト三 ̄ト_一《割書:法自相有|法自相》違_二初 ̄ト四 ̄トニ_一《割書:法自相有|法自相》違_二 二 ̄ト三 ̄トニ_一
《割書:法差別有|法自相》違_二 二 ̄ト四 ̄トニ_一《割書:法差別|有法差別》違_二 三 ̄ト四 ̄ト_一《割書:有法自相|有法差別》違三 ̄ニ有_レ
四謂互除_レ 一《割書:一除_二有法差別_一違_二餘三_一也。二除_二有法自相_一違_二餘三_一|也。三除_二法差別_一違_二餘三_一也。四除_二法自相_一違_二餘三_一》
《割書:也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九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七
【枠外左横下】
九五

【上段】
違四 ̄ニ有_レ 一《割書:一因違四|之比量》故成_二 十五_一以上子島註
  尋云唯違_二有法自相_一作法如何
淸■【注②】注鈔云更有_三 一因違_二有法自相_一者如勝論對_二數論_一
立_二同異句義_一自許同異 ̄ハ非_レ ̄ヘシ實以_二能有_一故如_二大有_一
明詮記云唯作_下違_二有法自相_一因 ̄ヲ_上者有性 ̄ハ離_レ實 ̄ニ有_二別自
性_一許_レ別 ̄ナリト_レ實 ̄ハ。故如_二德等_一《割書:云云》
 ○擧此三種等餘十二故說等 ̄ノ言事
子島記云能乖返 ̄ノ因 ̄ニ有_二此 ̄ノ十五類_一而今論 ̄ニハ唯說_下所
作性 ̄ノ因 ̄ノ違_二 ̄スルト法自相_一積聚性故 ̄ノ因 ̄ノ違_二 ̄スルト法差別_一有
一實故等 ̄ノ因 ̄ノ違_二 ̄スルトノ有法自相差別二 ̄ノ宗_一之三類 ̄ノ因 ̄ヲ_上
等_二-取 ̄ス餘 ̄ノ十二類 ̄ノ因_一故說_二等 ̄ノ言_一《割書:爲言》能乖返 ̄ノ十五因作
法出_二淸■【注②】師 ̄ノ注鈔_一也《割書:可見》
  諸師釋惣有_二 三意_一
一云擧_二別違四因_一等_二-取餘十一 ̄ノ因_一《割書:文軌初釋玄應後釋略|纂初釋勝莊師同之》
二云擧_二別違二因 ̄ト違二 ̄ト中一因 ̄トヲ_一等_二-取餘十二_一《割書:今疏幷文|軌後釋玄》
《割書:應初釋略纂後釋|太賢淸■【注②】同_レ之》
三云擧_二所作勤發有一實等因_一等_二取餘 ̄ノ四相違門因_一故

【下段】
云_レ等 ̄ト也《割書:定賓|自義》

  文曆二年四月十七日書寫了一校了
               因明末學覺遍

【下段枠内左上】
明本抄第七《割書:終》

【注① 送り仮名と一点は同じ高さに記載されている】
【注② ■の偏は「𠦝」、旁は「大丷亐」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九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八
【枠外右横下】
九六

【上段】
明本抄第八

 法自相下
  正所諍故     聲生論師《割書:立勤勇因歟》
  第八句      因喩之法
  非喩過故     汝聲無常
  諸無似立

 ○正所諍故事
子島私記云。問意易_レ知。答意云。凡一切比量。擧_レ宗時必
以_二法自相_一爲_二所諍之宗_一。設欲_レ成_二-立法及有法 ̄ノ自相差
別_一。立敵相對所_レ諍者。是能別法自相《割書:云云》。
問比量諍四宗隨_レ應如_二聲無常_一者。正諍_二能別_一。疏云_二正
所諍故_一者。卽指_二此法自相作法_一也。後三相違隨_レ宜其諍
在_二餘所_一。未_レ諍_二法自相_一。故後列_レ之。是疏問答本意也。而
如_二今記_一者。一切比量皆以_二法自相_一爲_レ諍。後三相違又不_レ
異_二此義_一云事。恐違_レ理又背_レ文。有_二何深意_一哉。

【下段】
答於_二後三相違_一。各可_レ有_二 二門_一。所謂數論諍_二法意許_一。勝
論諍_二有法自相或意許_一等 ̄コトキハ諍所_二■【注】著_一在_二後三宗_一。則
是於_二樂爲不樂爲門_一樂爲之所_レ留爲_二正諍_一是常相也。若
立量門作法。以_二後說_一分_二別前陳_一互相差別。必不相離性
所立法顯_二于能別言陳_一。但由法故成其法者是也。所成非
成對名。衆量軌則都無_二改異_一。若依_二此門_一者。必爲他用有
性非實等量。猶以_二能別自相_一爲_レ諍。雖_レ諍_二能別_一返則成_二
有法意許_一。故非_二 二門遂異_一。是上綱御意也。
問若爾成_二後三宗_一量所諍宗在_二 二重_一歟。設云_レ爾者。立者
樂爲偏留_二 一處_一。別違量中全不_レ可_レ有_二 二諍_一。以_二能別_一爲_二
所諍_一者聲無常等也。是故犯_二初相違_一。必爲他用等非_二此
類_一。何彼亦諍_二法自相_一。故疏云。因法成_レ宗。可_レ成_二 四義_一。纂
云。或諍_二有法_一。或諍_二於法_一。其成言諍言限_二樂爲所在_一。全
不_レ兼_二 二處_一。若又所_レ諍是一非_レ有_二 二重_一者。後三相違量。
爭 ̄テカ有_下諍_二法自相_一之義_上哉。
答若依_二通途之義_一者。諍在_二 二重_一。先必成_二能別自相_一。是
諸比量通相也。此上他用量實諍_二能別意許_一。非實量諍_二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九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八
【枠外左横下】
九七

【上段】
有法體義_一。是隨_二量形_一其類不定也。其成_二後三宗_一量。以_二
法自相_一雖_レ爲_二 一重所立_一。是方便非_二實諍_一。意許之所_二■【注】著_一
以爲_二實所諍_一。後三相違名由_レ此而得。而子嶋御意大異_二
此義_一。一切比量皆以_二能別_一爲_レ諍者。決定道理非_二假設義_一。
引_レ證立_レ理。其旨尤重。但諍亙_二 四宗_一之義。是又必然也。
不_レ爾何分_二 四相違_一。以上二門實返歸_二 一門_一。彼後三意許
宗又能別言陳法而成_レ之。其所諍實義是一。非_二別處_一非_二
別時_一。以_レ之爲_二 上綱大本志_一也。
問若爾後三相違。又法自相爲_二正所諍_一。故得_二法自相相違
名_一歟。若云_レ爾者深違_二 四相違配立_一。若云_レ不_レ然者上所_レ
成頗似_二無用_一。
答以_二後三相違_一攝_二 九句_一。或云_下爲_二法自相_一攝_上_レ之。或云_下乍_二
後三相違_一攝_上_レ之。先德諍也。二義共有_二深旨_一。但粗推_二子
島御意_一。二門共兼。若捨_レ 一取_レ 一。定可_レ有_レ所_レ違。《割書:此趣如_二|別記_一》
其中今正所諍義。後三宗又兼攝_二法自相_一之門也。
問今成立旨。爲_レ遁_二重難_一通塞區分。上綱製作中其詞
未_三必有_二如_レ此委曲_一。以_レ何得_レ知有_二衆多義門_一云事。

【下段】
答解_二後二相違_一處處之趣。皆存_二此意_一。上綱於_二有法差別_一。
存_二別作法_一。其源在_レ之。是以春穩大德云。後三相違量 ̄モ
又以_二法自相_一爲_二正所諍_一。則引_二明燈抄_一爲_レ證。自作_二多重
問答_一。然則上綱依_二善珠_一。春穩依_二 上綱_一。不_レ可_二異求_一。 問
見_二疏生起_一。答_二相違有四。何故初說。法自相因。問_一。正所
諍故《割書:文》。 明知正所諍義唯限_二法自相_一。餘三相違無_二此義_一。
故以_レ之爲_レ故能答_二所問_一也。若餘相違亦正諍_二法自相_一者。
四相違皆可_レ攝_二初說之類_一歟。對_レ何爲_二其初後_一。 答此疑
一往可_レ爾。疏意大都實爾也。先以_二初一 ̄ノ違_一對_二後三_一。初
違唯諍_二法自相_一。故最初說_レ之。後三傍成_二餘宗_一。故後列_レ
之。但彼正所諍道理通_二 一切比量_一故。有性非實等量此文
中收。不_レ爾何惣定_二道理_一之處。指_二法自相宗_一暗云_二正所
諍_一哉。但衆量皆雖_レ有_下正諍_二法自相_一之義_上。法自相量單諍_レ
之。偏爲_レ正。無_二爲_レ傍之義_一。後三違重而非_レ單。諍_二法自
相_一兼又成_二餘宗_一故。又有_二爲_レ傍不_レ爲_レ正之門_一。所_レ謂樂爲
之所_二■【注】著、【、は一点ヵ】在_二餘處_一故。其處名_二正所諍_一。法自相非_二正所
諍_一非_二實樂爲_一故。是故初後相對此正所諍義專在_二法自

【注 ■は彳と亍の間に「ひとやね+?+口」。26、27、36コマにも同様の字有り、全て「■著」。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九八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八
【枠外右横下】
九八

【上段】
相_一。是答_レ問之本意也。然又正所諍道理之所_レ顯所_レ至。猶
亙_二餘相違_一。乍_レ亙_レ餘 ̄ト不_レ如_二法自相_一故。此又返答_二所問_一之
由也。而常途義以_二惣正所諍道理_一。偏■【注】_二 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限|字歟》 法自相相
違_一。嫌_二後三相違_一故恐失_二疏本意_一
 上綱御所存。古來以爲_二難義_一。愚意探_レ之。先後所案非_レ
 一。又世間多分。上綱後三相違意許在_二能別處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今
 義頗異_二彼等_一。具旨如_二後二相違愚鈔_一。
春穩私記云。問何故法自相。爲_二立量門正所諍之法 ̄ト_一耶_一【一点は「。」ヵ】
答立量門心。一切比量必以_二法自相_一爲_二正所諍法_一。立敵
相對正所_レ諍者。是能別法宗故。理門論云。但由法故成
其法《割書:云云》。明燈抄云。一切比量凡擧_レ宗時必法自相。以_レ
之卽爲_二正諍之宗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問若法自相正所諍者。爾唯有_二
法自相相違_一可_レ無_二後三相違_一。然而法自相法差別有法自
相有法差別。皆所_レ諍故。有_二 四相違_一也。何云_二唯法自相
正所諍_一耶。 答有法自相有法差別。實唯諍_レ法。但所違
量不_レ加_二離實之言_一。只言_二有性非實_一之時。能違之量不_レ
加_二離實之言_一。破_二有性非有性_一之時。誠有_二有法自相相違_一。

【下段】
若所違量加_二離實之言_一。立_二有性離實有性_一之時。能違之
量加_二離實之言_一。破_三有性非_二離實有性_一之時。實唯諍_二法自
相_一。故斷云望_二不加言_一名_二有法自相_一。若加言已卽名爲_レ法。
《割書:云云》《割書:有法差別准_レ|之可_レ知》
 尋云。此記意。以_二有法自相_一攝_二法自相_一。名_二正所諍_一者。
 所違能違共加言之時事也。其自_レ元無_レ疑。然者乍_二不
 加言_一猶攝_二法自相_一云事。此記文不_レ許歟。先成之旨頗
 非_二此記意_一哉。 答此記本意上下分明也。乍_二後三相
 違_一猶收_二法自相_一云_二正所諍_一也。但寄_二加言_一論_レ之者。法
 義難_レ見。故以_二加言_一還令_レ知_二不加言中實義_一也。此事
 如_レ常。
  從彼初說事
子島記云。言_二從彼_一者。非_レ指_二前比量相違相違決定_一。是
指_二正所諍之言_一也。是燈抄意也。《割書:周記指_二宗及比量相違等_一云_二|從彼_一云云 不_レ可_レ依_レ之》
 ○聲生論師立_二勤發因_一哉
疏云。此有_二 二師_一。如_下聲生論立_二聲常宗所作性因_一。聲顯論
立_中勤勇無間所發性因_上《割書:文》。 上中卷處處同_レ之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九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八
【枠外左横下】
九九

【上段】
 尋云。疏出_二有體一分兩俱不成_一云。勝論師對_二聲生_一。立_二
 一切聲皆是無常_一時。二宗唯許_二内聲有勤勇發外聲非
 有_一《割書:云云》加之唯識論云。待_レ緣顯發方有_二詮表_一《割書:文》。疏釋
 云。待緣顯者聲顯也。待緣發者聲生也。發是生義。《割書:文》
明燈鈔四《割書:末云》。勤勇發中有_二其二義_一。一者勤勇發顯。二勤
勇發生。初發顯義唯在_二聲顯_一。後發生義亦通_二聲生_一。《割書:文》
 ○第八句事
今云。第八句同品有非有異品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非字|脫歟》有 ̄ハ者。是正因也。
能具_二 三相 ̄ヲ_一故。第二相 ̄ハ元云_二定有_一不_レ云_二遍有_一故。 問
此因旣不_下爲_二 一分喩_一被_上_レ助。現有_レ所_レ闕。難_レ爲_二正因_一。
答誠似_レ有_レ所_レ闕。雖_レ不_レ如_二第二句_一。其所闕之義不_レ犯_二實
過_一。立_二因三相_一遮表大有_二配立_一。於_二後二相_一者。合離作法
可_レ顯_二其眞僞_一。《割書:傍【四角囲み文字】第八句合離作法。 可_レ勘_二子島|釋_一。異_二常途_一歟。 可_レ有_二口傳_一。》而二八句俱合
離能成。旣無_二實失_一。何不_レ爲_二正因_一。
問設就_レ因雖_レ無_二別過相_一。喩中旣犯_二 一分能立不成_一。以_二勤
發因_一成_二聲無常_一等。可_レ非_二正比量_一。
答一分能立不成。雖_二喩中過相_一。其眞似古德《割書:云云》。子島御

【下段】
意不_レ爲_二眞過_一。故就_レ喩又不_レ成_レ難。
問電喩旣不_レ成_二勤發因_一。喩二立中一義旣闕。何非_二眞過_一。
答凡眞同喩須_レ具_二 二立_一。若闕_二隨一_一難_レ爲_二正喩_一。故以_二瓶
等_一爲_二此量正喩_一。喩二義中以_二因同法_一爲_レ本。故疏上卷
云。然實同品。正取_二因同_一。《割書:文》是以先尋_二因同法義_一。若具_二其
義_一者可_レ爲_二之喩依_一。其喩依上若闕_二所立_一者可_レ爲_二過失_一。若
具_二 二立_一者喩能成无_レ失。第八句中卽瓶等是也。而若非_二
因同法之法_一者。闕_二本義_一故非_二正喩_一。非_二正喩_一故約_二此喩_一
强不_レ顧_二過相_一。平備大德約_二同喩_一分_二正成順成二類_一。其
意在_レ之歟。正成喩者。卽俱_二因同法_一是也。二立之中本末
傍正相分。就_レ本定_二正成喩_一畢。餘順成喩非_レ所_レ顧也。此
等皆因三相配立。合離作法本志也。
問付_二合作法_一。若云_下諸勤勇無間所發性物皆見_二無常_一如_中
電瓶_上。之時。電非_二勤發_一。豈因與_レ宗能合哉。
答不_レ見_二詳釋_一。但本量喩雖_三竝擧_二電瓶_一。瓶正成喩也。必
可_レ擧_レ之。電順成喩非_二正成_一。不_レ擧_レ之有_二何失_一。故理門論
云。同法者謂立聲無常勤勇無間所發性故以諸勤勇無

【注 筆記体の字で偏は「阝」「己」に、旁は「可」「の」に似ている。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〇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八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〇〇

【上段】
間所發皆見無常猶如瓶等等。《割書:文》同異喩等其類衆多之
時。小分爲_レ首等_二-取自餘_一。立敵進止隨_レ時有_二委曲_一。其例
非_レ 一。可_レ勘_二-知之_一。
問薩婆多對_二大乘_一立_レ量云。我所說極微無_レ合。無_二方分_一
故。如_二心心所_一。若以_二聚色_一爲_二同喩_一者。能立不成《割書:云云》《割書:二十唯|識疏下》
《割書:卷》是豈非_二 一分能立不成_一哉。 答誠一分過也。但過相之
所_レ至擧示_レ之。未_二必爲_一_レ眞。是擧_二多過_一之中 ̄ノ其 ̄ノ一也。非_二
重難_一。
 《割書:傍【四角囲み文字】會之又有_二別義_一如_二本抄_一》
 疏下文出_二隨一 ̄ノ能立不成_一。聲論對_二佛弟子_一立_レ量云。聲
 常無_二質礙_一故如_レ業《割書:云云》。同喩業中身語二業有質礙故。
 不_下於_二無礙因_一轉_上。意業無礙故。因於_レ彼轉。故一分 ̄ノ失
 也。又略纂於_二能立不成_一出_レ數中。有_二兩俱一分能立不
 成。及自他一分隨一能立不成等過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是等皆出_二過
 相之種_一也。非_二眞過_一。
尋云。一分所立不成眞過歟。將似過歟。若眞過者。一分
能立不成。例亦可_レ爾。若似過者。旣不_レ順_二-成宗義_一。喩相
實闕。所_レ犯何非_レ眞耶。

【下段】
答眞似難_レ計。且可_レ云_二眞過_一也。過相不_レ遁故。況且一法
因同法非_二宗同法_一。立者先立覺畢。以_二此法_一若擧_二同喩中_一。
若屬_二異喩中_一。若爲_二異喩_一者。可_レ犯_二共不定失_一。若攝_二同喩_一
者。當_二 一分所立不成_一。而共不定爲_レ眞者。全無_二異義_一。若
一分所立不成。自_レ元非_二過數_一者。立者定以_二此法_一可_レ屬_二
同喩邊_一。能遁_二其過_一。宗義已立。誰立者乍_レ知_二此旨_一。不_レ取_二
同喩_一空招_二不定過_一哉。爰知二過共眞故。立者無_下別意樂
而屬_二彼此_一之計_上云事。但一分能立不成非_レ例。彼後二相
共具合離能成。此其過異_レ彼。若爲_二異品_一者。闕_二第三相_一
共不定也。若爲_二同喩_一者。具_二因同品_一故。可_二正成喩_一。而旣
闕_二宗同品義_一。由_レ何遁_レ過。不_レ同_下 一分能立不成不_二正成
喩_一故所_レ犯非_中重過_上。
問纂云。若但因同無_二所立_一故。亦異品故。非_二同喩_一也。然
與_レ宗同。雖_二亦名_一_レ喩。而亦非_レ眞。無_二能立_一故。《割書:文》准_二此釋_一
者。具_二宗同 ̄ヲノミ_一【注】喩而非_レ眞。具_二因同品 ̄ヲノミ_一全非_レ喩。若爾
以_二宗同_一爲_レ本。其上可_レ論_二因同義_一《割書:見》 ̄タリ。今何翻_レ之以_二因
同_一爲_二正成喩 ̄ト_一耶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〇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八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〇一

【上段】
答若論_二能立功_一者。必具_二因同義_一更可_レ兼_二宗同_一。纂意直
就_二喩義_一。以_二宗同_一爲_レ本。非_レ無_二其理_一。
 本鈔一分所立不成非_二眞過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可思之。
 ○因喩之法不應分別事
凡因喩之法。本用_二共許_一。其詞若共許者。更不_レ得_二徴詰_一。故
云_下因喩之法不_レ應_二分別_一故惣建立_上。重心云。今許不許者。
約_レ言論_レ之。立敵證者 ̄ノ前。自本以來。所_二相許_一之言義
也。其共許言中。更分_二種類_一。名爲_二分別_一。若如_レ此徴詰者。
難_レ有_二正比量_一。内外大小等諸宗。所立委細義門互有_二違
背_一。於_二 一言_一其下義一向共同甚難_レ有故。唯取_二惣法_一方得_二
建立_一。是因明大綱也。但廣百論。分_二-別是無常故因_一。甚
難_二會通_一。纂要引_二彼說_一。述_二亦不_一_レ應_二分別_一。古來諸德料簡
非_レ 一。然而子島纂記云。先德云爲_レ令_二學者硏心_一假說著_レ
過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所_レ指先德者。三松東南本院等歟。又楞嚴注
釋載_二此說_一。近代多分說《割書:云云》。仍不_二分別_一爲_二實義_一。因明軌
則故。廣百論且爲_レ生_二學者硏心_一徴_二生滅隱顯_一也。
問會_二廣百論_一恐甚似_レ疎。由_レ是注釋難云。廣百論是護法

【下段】
釋_レ之玄奘譯_レ之。應_レ無_二豪誤_一。云何纂師言_二不應分別_一乎
《割書:云云》。雖_二他門先德_一能兼_二信惠_一。難勢指_レ掌誰能遁_レ之。就_レ
中見_二彼論文_一。先分_二-別其因_一畢 ̄テ重責云。若言因義不應
分別但就惣說此亦不然《割書:乃至》別旣不成惣依何立《割書:文》。若
言因義等者。依_二因明法_一救_二前難_一。卽理門論等所說。本疏
所_レ述因喩之法不應分別之道理也。此亦不然以下重徴_レ
之。別旣不成總依何立 ̄トハ卽其至極 ̄ノ難也。重案_二其意_一。
論主竊會_二因明法_一。其上令_レ開_二妙理_一也。所_レ謂立破之製。
依_レ惣建_二-立因喩_一者。惣別俱共許因喩。不_レ得_二謬徴_一。今約_二
無常_一。生滅隱顯條然差別。別義旣不_レ成。由_レ何建_二-立惣法_一
《割書:爲言》。難破文竊有_二遮表_一。能會_二因明法_一。更顯_二今難旨_一。賢劫
一佛自開_二玄旨_一。爭 ̄テカ會_二此說_一輙設_二異端_一乎。
答此難甚重。誠可_二劬勞_一。但纂要廣述_下不_二分別_一義_上畢。引_二
廣百論_一爲_レ難。答云亦不_レ應_二分別_一。但諍_二覺惠是思非
思_一《割書:文》。明知纂家是-無-常-故因。亦不_レ應_二分別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依_レ纂
思_レ論。論主有_二深意_一。所_レ謂恐_四末學雷同謂_三 ̄ンカト都不_二分
別_一。於_二引義成不成_一。示_二比量種類_一。若約_二此義_一豫不_レ生_二硏

【注 送り仮名の「ノ」は「シテ」の合字に見える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〇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八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〇二

【上段】
心_一者。設不_レ善_二因明_一者。巧致_二此分別_一者。忽難_レ設_二會釋_一。論
主遙顧_二末學_一。欲_レ令_レ硏_二其惠_一。唯識釋論假_二-敍別義_一。多可_二
此類_一。纂主悟_二其通塞_一。乍_レ見_二分明論文_一。不_レ恐_二違失_一。傳燈
明訓彌推_二禀承_一矣。
 子島九句義私記云。數論不_レ許_二生滅無常_一。佛弟子不_レ
 許_二隱顯無常_一。旣別不_レ成。惣亦不_レ成。故約_二 一相_一分別
 也。其實又不_レ可_二分別_一也。《割書:文 觀理私記亦有_二此意_一。又|有_二 九句義私記_一同_レ之。》
 尋云。唯識樞要徴_二淸辨比量幻喩_一。分_二-別似事常事_一。如
 何可_レ會。 答肝心云。有說樞要假說難。理實不_レ爾。《割書:文》
 明燈抄云。彼二徴意且設_二徴難_一。審_二-定同喩_一。顯_二第二相_一。
 非_三謂分別令_二喩有_一_レ過。《割書:文》分量決云。依_二簡別惡_一同喩之
 上。空不空義調然顯然。非_三是分_二-別空不空義_一。《割書:文》上綱
 御意。會釋旣及_二 三義_一。隨_レ意可_レ用。但肝心似_二實義_一。深
 辨比量過。本疏僅出_レ 二。樞要義燈次第增。其中疏二
 失根本過失也。自餘恐徴詰之餘粗示_二異路_一歟。平備
 記云。仲臣寺善珠答。假說之言一往爾云。由_レ此五大
 寺學生以爲_二好義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然者肝心所載。當_二于秋篠御本

【下段】
 意_一歟。
  諸德異說
一云。比量因喩必不_二分別_一。廣百論假設分別也。《割書:具如_レ 上》
  三松 東南 本院 子島 楞嚴寺
二云。約_二喩體見量_一不_レ分_二-別之_一。若喩體闕量分別付_レ過。
卽如_下淸辨比量同喩幻分_二-別似事實事_一付_中所立不成能立
不成失_上也。《割書:淸辨比量|平備記意》
 延曆三年維摩會。平備大德於_二大衆中_一雖_レ述_二此釋_一。是-
 無-常-故因事未_レ釋_レ之。可_レ尋_二餘處釋_一。
三云別義成因不_二分別_一。別義不_レ成因可_二分別_一。
  道詮《割書:破乘章》 明詮 善海 俊貞 願曉 實敏
  實基
   已上諸德山階講時。擧 ̄ツテ立_二此義_一。因明要義抄
   載_レ之。
  玄叡律師《割書:三論大義抄》 淸水《割書:諸乘章私記》同_レ之
會_二纂要亦-不-應-分-別文_一異說。
《割書:破乘章》
道詮云。現在無爲所不攝因。不_レ分_二-別識變非識變_一。是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〇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八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〇三

【上段】
無常故因。亦不_レ應_レ分_二-別識變無常非識變無常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
《割書:要義抄》
◦實敏僧都云。不應分別者。指_二文軌師意_一也。
《割書:問抄》
◦明詮云。有_二 二釋_一。一云分_二-別是無常故因_一。一云不_レ分_二-別
此因_一。論師沼師各擧_二 一義_一。
《割書:纂噵》
◦淸水云。論存_二委曲_一。纂主論外案_二本意_一也。但不_レ非_二論師_一。
《割書:云云》《割書:此釋與_二明詮傳_一|同異可_レ思_レ之》
◦春穩云。論意付_二無常故之因_一。別旣不成惣依_レ何立。故
分_二-別因_一可_レ付_レ過也。纂意約_二所立之法_一。但諍_二覺惠是-思
非-思_一。不_レ諍_二生滅隱顯無常之義_一。故不_二分別_一也。論意亦
存_下但諍_二覺惠是思非思_一之義_上。且述_二別旣不成惣依_レ何立
之義_一也。纂意亦存_二別旣不成惣依_レ何立之義_一。而且擧_下但
諍_二覺惠是思非思_一之意_上。各擧_二 一邊_一何有_二相違_一。《割書:文》四云
約_二因明師_一有_二新師_一有_二古師_一。陳那以前古師分_二-別因_一。新
師不_二分別_一。於_二古師意_一因有_二 二種_一。惣別俱成因不_二分別_一。若
惣成別不_レ成因亦可_二分別_一。廣百論分_二-別是無常故因_一勘_レ
過護法菩薩准_二古師_一分_二-別因_一也。
  《割書:松室纂要略抄意也》

【下段】
 玄應師。釋_二勝義七十論若說積他。若不積他。徴_一。有_二
 二釋_一。初釋云。陳那以前古師。於_レ量分別付_レ過。陳那不_レ
 爾。唯依_二惣法_一。《割書:云云|取意》松室御傳同_二此意_一歟。
五云。於_二非理量_一以_二過類_一爲_二眞過_一。是無常故因似因故分
別付_レ過。聲無常量等所作因正故。雖_下分_二-別因_一付_上_レ過。過
纇而非_レ眞也。
 玄應釋_二勝義七十徴_一。第二釋云。此是世親於_二他似比_一
 設_二過類難_一顯_二彼非_一_レ眞。故理門云。若於_二非理_一立_二比量_一
 中。如是施設不_レ名_二過類_一。故世親言亦成_二能破_一。《割書:正文》准_二
 此釋_一此義出來也。
  以上五義之中。以_二子島傳_一爲_レ本如_レ 上成畢。其外松
  室一義似_レ可_レ信。抑春穩義大都雖_レ可_レ爾實義未_二分
  明_一歟。可思之。
 ○欲令學者知因決定非喩過故事
尋云。見_二纂要上下_一。相違因必喩能立不遣等過也。何今
云_二非喩過故_一耶。
本云。四相違因必帶_二能立不遣等_一故。勘_二相違因_一之時喩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〇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八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〇四

【上段】
過隨顯。是故有_二相違因_一之量。必二喩過出來。須_レ言_レ有_二
因喩過_一。然此中出_二因過_一之處故。因闕後二相。喩不_レ遣_二
能立_一。屬_レ因屬_レ喩。其相異故。欲_レ顯_三屬_レ因闕後二相邊非_二
喩過_一。故云_二非喩過故_一也。不_レ爾設解_二似因_一處。如何云_レ非_二
喩過_一哉。
 ○汝聲無常應非是聲無常事
問宗四不成不_二相竝_一過也。故疏中卷云。二一相違故。有
無異故。《割書:文》而聲論能違量因。何竝付_二兩俱隨一所依三不
成過_一耶。
答明燈鈔會_二此・四-皆-別文_一云。今疏主意。據_二少犯一過
之義_一釋_二陳那旨_一。故云_二此四皆別等_一。若約_二多犯隨應之義_一。
非_下陳那意無_中合_二餘過_一之義_上。《割書:云云》今依_二此意_一者。若依_二過
相勝_一勘_レ之。所依不成過可_レ爲_レ本歟。無常滅義無體也。所
作生義有體也。生滅有無旣以不同。所作有因所依有法
旣無。爲_二所依不成_一易_レ知。如_二兩俱不成_一者其相頗隱。若
依_二少犯一過門_一。求_二決定過_一者。以_二所依不成_一爲_レ過可_レ足。
若又隨_レ應求_二衆多過失_一者。兩俱不成等又非_レ無設無常

【下段】
滅雖_二無體_一。所作因旣不_レ遍。何不_レ名_二兩俱不成_一。設彼許_レ
依亦犯_二隨一不成_一。是其多犯隨應義也。《割書:已上道|詮意》
問勘_レ過依_レ實。若可_レ有_二稍過_一者可_レ勘_二少分_一。若可_レ犯_二衆多_一
者亦可_二衆多_一。隨_二比量形_一其相自定。而何分_二 二門_一。多犯
隨應之時進止似_二不定_一乎。 答凡少犯一過多犯隨應二
門。出_二略纂說【一点脱ヵ】。彼由來者。足目陳那天主示_二比量過相_一多
少不同。會_レ之開_二今二門_一。明燈抄等准_レ彼解_二 四不成竝不_一。
其會_レ難意。敵者勘_二量過_一意樂不同也。若依_レ實指_レ過。就_レ
顯示_レ數之時。所犯過未_二必衆多_一。其過相無_レ濫易_レ知。是
少犯一過門也。若又敵者故為_レ顯_二他非_一。强求_二衆多過相【一点脱ヵ】
之時。所_レ付過失各義相頗有_レ所_レ闕。敵者不_レ顧_レ之開_二-爲
彼此之過_一。一分相當以名_二其過_一。是其多犯隨應義也。
 略纂本起。諸師配_二-立過相_一多小不同之所由。出_二少犯
 多犯二門_一。今天主等盡理名數中。猶敵者付_レ失意樂不
 定義勢似_レ彼。故先德以爲_二會釋由_一歟。略纂如_二 下記_一。
子島云。約_二兩俱不成_一有_二多種_一。有_二有法_一兩俱不成其一種。
又有_下無_二有法_一之兩俱不成_上。故竝無_レ過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〇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八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〇五

【上段】
 今云。上綱御意兩俱不成有_二種類_一。謂有法體或有或無。
 初類易_レ知。與_二所依不成_一全不_レ濫。就_二後類_一因不_レ成_二有
 法_一者。是兩俱不成也。因所依有法闕。所依不成也。兩
 俱不成能成所成也。所依不成能依所依也。兩俱不成
 因處直有_二不成 ̄ノ因_一。所依不成因與_二所依_一相向以_二有法_一
 名_二因所依_一。似_レ差_二-別二物_一。且擬_二 六種釋_一者。兩俱不成
 依_二持業門_一招_レ過。所依不成依_二依主門_一招_レ過。彼此旁異
 不_レ可_二相濫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
 問兩俱不成無_二有法_一之類有_レ之云事。若有_二明證_一哉。答
 子島記引_二纂要_一云。明前所立兩俱不成。亦有所依不
 成等故。兩俱不成不必有法唯有。《割書:文》是其證文也。
  少犯一過多犯隨應事
略纂一云。○第四破略有_二 二種_一。初過破。後量破。初過破
者。於_二所破中_一略有_二 三種_一。一云對_二商羯羅三十三過_一。二
云對_二陳那二十九過_一。三云對_二足目仙二十七過_一。少犯_二 一
過_一多犯隨_レ應。於_レ 中句數委如_二義決_一。《割書:文》
 尋云。立_二過相_一數有_二多少_一者。論主意樂不同也。先人

【下段】
 未_レ立。其過輕故。不_三立爲_二過相_一。後師加_レ之。雖_レ輕猶有_二
 其可_レ爲_レ過之由_一故也。而略纂會_レ之。少犯一過多犯隨
 應。《割書:文》意趣如何。
 答先後 ̄ノ所說少多不同。開合差別也。合者以_二彼過_一收_二
 此過_一。所_レ立過其相顯也。定可_レ立_レ之。所_レ不_レ立之過其
 相隱。未_二必可_一レ立_レ之。以_レ隱從_レ顯合立_二 一名_一。雖_二義不_一レ違
 說旣略。後人尋_レ之。義稍異須_レ開故爲_二別數_一。更立_二餘
 名_一。此開合意趣卽少犯一過多犯隨應也。少犯一過者。
 就_二相顯過重_一立_二 一名_一略_二餘類_一。詞雖_レ略義猶非_レ無。卽
 少犯一過之中含_レ之故也。後師開爲_二多種_一立_二各各名_一
 之時。先外所_レ加之過。相旣隱義又難_レ備。强開_レ之欲_レ
 生_二惠解_一。所以分_二 二種_一時。各稍有_レ所_レ闕。互爲_レ他所_レ奪
 之故也。多犯隨應者是也。隨應者一分 ̄ノ應也。返顯_レ
 有_二不應_一。少犯一過亦應_レ義應_レ相配立故。雖_レ有_二隨應
 義_一。今 ̄ハ合 ̄ノ中 ̄ノ一過 ̄ヲ分 ̄テ爲_二 二三_一。所_レ得隨_レ勝名_二隨應_一。
 非_二決定至極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
  因第一第二相事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〇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八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〇六

【上段】
問同品定有性者。以_二喩依_一云_二同品_一歟。將以_二喩體_一名_二同
品_一歟。若指_二喩體_一者。凡三支中取_二同喩_一者。先擧_二喩依_一也。
其喩依上具_二 二義_一。以_二 一義_一爲_レ因。以_二 一義_一爲_レ宗。必具_二
二立_一能成_二宗義_一。其中瓶等有法具_二無常等義_一之體。引爲_二
喩依_一。其喩依上所作等因義定有哉 ̄ト尋_レ之時。若定有者
爲_レ具_二同品定有性義_一。若全無者第二相卽闕。若爾云_二同
品定有性_一者。具_二宗同品義_一之喩依。此義定有云也。何以_二
喩體_一名_二同品_一云哉。況喩體者就_二聲無常量_一。瓶上無常義
也。若所作因於_二彼無常上_一有故。名_二定有性_一者。深背_二道
理_一。無常滅義是無法也。所作生義是有體也。豈有因以_レ
無爲_二所依_一耶。若指_二喩依_一者。纂要云。依無常上名同品
定有性《割書:文》。
答此事難_レ知。若依_二常相_一者似_レ可_レ指_二喩依_一。若依_二纂要_一者。
詳取_二喩體_一。今以_レ纂爲_二定量_一。可_レ云_三宗同品處因義定有
名_二第二相_一。凡實云_二同品_一者。宗同品及因同品也。瓶等
雖_二喩依_一非_二正喩_一。依_レ實指_レ名時。同品者定可_二宗同品義_一。
所_レ謂瓶上無常。聲無常宗均等義品故也。定有性者能立

【下段】
因定宗同品處有義也。因是宗之所_レ隨。宗又因所_レ具也。
宗因隨逐以爲_二同品定有性_一。擧_二喩依_一尋_二因有無_一者。返是
法體上宗因品處因定有云義也。纂要解釋往復盡_レ理。暗
設_二異端_一誠可_レ似_二童豎之戯_一。但所作無常有無異故。有難_レ
依_レ無者。纂問難也。彼文答云。定有性者。定會有性。觀果
知因。非當有性。《割書:文》意云無常處有_二所作義_一者。從_レ因生物
必歸_レ滅義也。已滅後雖_レ無_二所作義_一。此法先所作 ̄ナリシカ故。
先後相隨名_二定有義_一。非_二已滅都無時當有_一。
問同品定有者非_二法體上有_一。法體所_レ具義上有者。例又
遍是宗法性義。不_三直轉_二有法上_一。體上宗義處遍有歟。若
爾。所作因。豈以_二聲無常_一爲_二所依_一哉。彼旣不_レ爾。此何
爾。
答此又纂問也。卽問云。何故宗上無常。非因所依。同品
無常。卽爲因依。《割書:文》意云。所作因雖_レ遍_二聲有法_一。不_レ遍_二無
常能別_一。故以_二無常義_一不_レ爲_二所作因依_一。初相意如_レ此。而
何至_二第二相_一。所作因瓶上無常有故名_二定有性_一哉。《割書:爲言》此
則今例難意也。文答云。宗中敵不許能別非因依同品兩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〇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八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〇七

【上段】
俱成故得爲因依。《割書:文》意云。聲上 ̄ノ無常。立 ̄ハ許 ̄シテ敵不_レ許。
若初相者。宗上有爲_レ義。初相可_レ非_二立敵共許義_一。而共比
量因。必立敵前論_二遍義_一。爰知共許有法上彼因轉義也。
非_下對_二能別宗_一論_中遍不遍義_上。而第二相二立俱共許義也。
所作因無常宗處定有云事。許而不_レ諍。不_レ同_二初相_一《割書:爲言》
問纂要解釋大都可_レ知。但初二相安立。上下雖_レ殊。大以
相似。所_レ謂法體是有義故。聲瓶同具_二所作無常二義_一。若
依_二體義門_一者同可_レ名_二有法_一。其體上二義中。一義爲_二
能立_一是因也。一義爲_二所立_一卽宗也。瓶上無常雖_レ非_二
今所_一_レ成所立品類。又名_レ宗。如_レ是義相聲與_レ瓶大有_二相
似_一。而瓶等從_二因緣_一生故遂至_レ滅。瓶無常卽有_二所作義_一故
也。順益建立等因義。能顯_二無常道理_一。例_レ此於_二聲有法_一以_二
已顯了邊_一顯_二未顯了邊 ̄ニ_一。然者三支中因在_二 中間_一。向_レ 上向
下。其上下法體及義等無_レ異。其中初相遍_二有法體_一云事
顯而易_レ知。第二相尤以_レ瓶可_レ爲_レ依。於_二彼上_一轉可_レ爲_二定
有相_一。二相差互理難_レ信。 答今難勢不_レ可_レ不_レ許。因向_二
上下_一大旨雖_レ爾。正名_二同品定有_一者。顯_二宗因相隨_一。遍是

【下段】
宗法者顯_二體義相依_一。立_レ名自_レ本不同。不_レ可_二 一准_一。以_二體
義相依_一。爲_二初相_一。所以者聲體上有_二所作義_一。以_二其義_一推_レ
宗也。所作義若離【レ点ヵ】聲者。何以_二所作_一知_二聲上餘義_一哉。重
意云。生者必滅。故有_二所作義_一之物雖_三必可_二無常_一。今聲上
設若無_二所作義_一者。其無常義又不_レ可_レ知_二於_レ聲有_一。是故有
法上遍有所作。爲_レ故推_二-知有法上又可_一_レ有_二無常義_一也。以_二
體義_一爲_二初相_一則此意也。而第二相異_レ之。於_二餘法_一尋_二宗因
隨不隨_一。因處必其宗隨故。以_レ彼爲_レ喩决_二定聲上宗因_一。欲_レ
引_二敵者了宗智_一。其喩法以_二宗因相隨_一爲_二能立功_一。彼又體
上雖_レ具_二 二義_一。其體義相望門不_レ爲_二正能立義_一。體具義中。
隨不隨 ̄ノ有無。是正引_二了宗智_一之所由也。仍第二相【注】顯_二
宗因相隨_一。立_二初二相_一之趣其源稍異 ̄ナリ。
問設望_二能別無常_一。雖_三所作因無_二依_レ彼義_一。若以_二無常_一爲_二
有法_一者。因所作義又可_レ有_下以_二無常_一爲_二所依_一之義_上耶。因
是有法上義故。若許_レ爾者。疏何於_二聲論汝聲無常量_一。付_二
兩俱不成_一。云_二生滅異故_一耶。若不_レ許者。何纂要解_二同品
定有性_一云_下因所作以_二瓶無常_一爲_上_レ依耶。答設有法雖_レ有_二無

【注 返り点有ヵ、汚れヵ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〇八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八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〇八

【上段】
常言_一。所作因不_レ可_レ依_レ彼。疏云生滅異故者。其必然也。
但所作因同喩無常處有者。自_レ元不_レ同_二宗相_一。是故宗因
相望體義相依故。以_レ無不_レ爲_二有所依_一。喩中宗因相隨故。
有又不_レ離_レ無也。今隨逐不離義也。其中瓶無常隨_二所作_一
等。猶可_レ有_二依義_一。所作不_レ離_二無常_一只是隨逐義也。纂要
雖_レ云_二因依_一。其依義卽王又依_レ臣之類也。依而非_二所依_一。不_レ
同_三因依_二有法_一。彼所依異_二汎爾依_一。義依_レ體故也。親疎輕
重其義遙異。思而可知。
 ○諸無似立此過相故事
子島記云。○此所_レ作能違量。亦專非_レ過。所以者何。諸
似立中無_二此過相_一。法自相相違必不_レ改_二本因_一。而因旣改。
何云_二法自相失_一耶。周記云。諸無似立者。此言倒也。應_レ云_二
諸似立無_一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○問明燈抄云。依_二理門論_一。或是所立
一分義故。此卽宗中一分有法以爲_レ因故。立敵不_レ許。是
故還成_二兩俱不成_一。《割書:乃至》設難量云。烟能有_レ火。以_二是烟_一故。
猶如_二餘烟_一。《割書:乃至》。今觀_二此量_一。皆以_二宗中一分有法_一爲_二因喩_一
也。准_二理門旨_一。如_レ此皆是兩俱不成過攝。何故今云_二諸無

【下段】
似立此過相故_一。豈是深窮。此義應_レ思《割書:云云》。今如_二此文_一。案_二
疏意_一。云_二諸無似立此過相故_一者。無_下以_二同法_一爲_二宗因喩_一。
立_上_レ量《割書:爲言》。而此烟能有_レ火以_二是烟_一故猶如_二餘烟_一之量。以_二
一法_一爲_二宗因喩_一也。何云_三諸似立中無_二此過相_一耶。答 更
可_レ思。且有_二 二釋_一。一言_二諸無似立等_一者。如_二周記說_一。無_下約_二
法自相_一改_レ因作法_上《割書:爲言》。故不_レ可_レ依_二抄義_一。二今疏意。非_レ
謂_下諸似立無_中以_二 一法_一爲_二宗因喩_一之作法_上。然如_レ是似立不_レ
成_二眞能破_一故。云_二諸無似立等_一。不_レ妨_三此量有_二兩俱不成_一
矣《割書:爲言》。
 今云。解_レ抄二釋中初釋易_レ知。後釋者。任(マヽニ)_二燈鈔難_一許_二
 疏趣_一。而會_二抄難_一云。眞能破中雖_レ無_下以_二 一法_一爲_二宗因
 喩_一之例_上。似破之中猶可_レ有_下犯_二此過_一之量_上。所_レ謂烟能有
 火量 ̄ノ兩俱不成之類《割書:爲言》。故後釋雖_レ會_二鈔難_一。猶用_下燈
 鈔料簡疏_一【二点無し】之趣_上義也。
《割書:傍【四角囲み文字】本云。周記意准_下【上点無し】疏中卷於_二諸過中_一無_二此相_一故之文上歟》
尋云。此失法自相歟法差別歟。 答子過《割書:云》 ̄ク法自相
也。問疏下文云。不_レ可_三說爲_二法差別過_一。《割書:文》明知聲論謂_二法
差別_一作_二此能違_一也。依_レ之明詮道詮等先德。皆法差別《割書:云云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〇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九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〇九

【上段】
答子嶋釋云。其重遮之言也。意云非_二唯不_一_レ可_レ爲_二法自相
失_一。亦不_レ可_レ爲_二法差別及相違決定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春穩智證意同
之。
 明詮。道詮。觀理。空晴。仲算。幷子島。同學記等。法
 差別義也。明詮會_二智周記_一。可_レ見_レ之。

【上段枠内左上】
明本抄第八《割書:終》

【下段】
明本抄第九

 法差別下
  若言眼等          闕無同喩
  能別不極成必帶不共不定歟  積聚性因
  意許宗四宗相攝       若以所思
  法差別能違遮表       西域師《割書:豈於眼等》

 ○若言眼等必爲我用事
今云。數論宗執_レ有_二神我_一。廿五諦中爲_二其一數_一。常住眞
實。能受_二-用廿三諦_一。佛法破_レ之。諸法之中無_二實我_一故。僧
佉對_レ之成_二-立比量_一。所樂宗偏在_二神我_一。是以若作法比量。
立_二眼等必爲我用_一者。能別宗依可_レ不_二極成_一。佛法之中不_レ【注】
許_二神我_一故。本疏徴詰其意易_レ知。
問彼宗意我有_二 二種_一。實我假我也。實我卽第廿五諦也。
假我者眼等積聚有情惣體也。眼等必爲他用量樂爲不
樂爲二差別者。卽如_レ次神我假我二種也。若爾我言極成

【注 上点+レ点に見える。ただし、下点無し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一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九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一〇

【上段】
宗依也。立者宗廣亙_二眞假_一。立敵前又同許_二此言_一。敵者佛
法亦許_二彼假我_一故也。而何以_二我言_一偏屬_二實我_一付_二不極
成過_一哉。 答外道諸師雖_レ分_二 二種我_一。神我實是我體性
也。假我或時名_レ我。或時不_レ爲_レ我。隨_レ應不定。而今雨衆
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雨衆外道卽|指_二數論_一也》安_二-立諸諦_一。對_二佛法無我宗_一。成_二-立神我諦_一之
時。呼爲_レ我其體定限_二神我_一。初自_二内明對論_一。終至_二立量
言支_一。擧_レ之成_レ之定當_二神我_一。佛法忌_レ我豈許_二其名_一哉。
問大乘師於_二外道成_レ我之量_一。多許_二其言陳_一。勘_二 二等差別_一。
彼皆内明之時諍_二神我體義_一。入_二内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内恐|因歟》明門_一立_二比量_一。
所_レ諍偏雖_二實我_一。外宗本許_二 二我_一。言陳惣含故。不_レ付_二宗
依不成_一。爲_二意許差別_一。立敵二家假我名體共許故也。佛
法雖_レ忌_二神我_一。詞未_レ云_二神我_一之時。其言極成宗依無_レ過。
其作法者。所謂我所執我量實我假我差別。我常量隨身
造業受苦樂我不隨身造業受苦樂我意許等也。然者數
論設雖_レ欲_レ成_二神我_一。言陳不_レ加_二神字_一。其詞自亙_二假我_一者。
如_二 上所_レ出諸量_一。可_レ遁_二不極成過_一。
答一宗所立義旁分。諸法配立通塞隨_レ宜。數論等宗或時

【下段】
唯以_二神我_一爲_レ我。或時又我通_二假實_一。其假我我非我二門
不定難_レ定。然而探_二實義_一論_二多分_一。我唯一法思我 ̄ニシテ非_レ
餘。量同_二虛空_一衆德非_レ 一。愚夫迷_レ之未_レ證_二眞我_一。雖_レ有_二我
執_一其所_二計著_一忘_レ源沈_レ流。是其數論等所_二安立_一也。是以
隨_二順世間_一似_レ許_二假我_一。尅_レ體論_レ之積聚依身遂皆非_レ我。
二門假實大都如_レ此。而敵者佛弟子欲_レ勘_レ過之時。或就_レ
實奪_二其言_一屬_二神我_一。或依_レ假與_二其名_一及_二假我_一。寬狹通屈
立者難_レ拒。勘_レ過本敵者之進止也。若有_二其理_一隨_レ應_レ示
犯。其中或先生_二徴詰_一種種付_レ過。遂歸_二 一兩眞過_一。或雖_レ付_二
根本過_一恐_レ趣_二異路_一遮塞_二其門_一。或又違二違三等皆眞過
也。如_レ此之勢望_レ言可_レ知。慈恩淄洲解釋之中。或因明家
本疏斷纂等。或唯識述記要燈述旨且千。誰能得_レ窮。今
示_二其梗槩_一也。
子嶋私記云。以_二神我_一爲_二能別_一者。敵者佛弟子不_レ立_二神
我_一故。有_二能別不成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此記意。付_二能別不成_一事者。無_二委
曲_一見 ̄タリ。擧_二神我_一其趣如_二 上成_一歟。至_二例難_一者不_レ擧_レ之
不_レ會_レ之。雖_二暗難_一_レ量。言陳共許之類衆量非_レ 一。上鋼爭一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一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九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一一

【上段】
向不_レ許_レ之哉。
有云。若沉言_レ我必通_二假實_一。如_二我所執我量二差別_一也。然
今云_二若言眼等必爲我用能別不成_一者。其言略也。實可_レ
云_二神我_一。有法能別直擧_二神我_一時犯_二不成_一故也。本作法我
是思量。我言略也。具可_レ云_二神我_一。明燈抄云。具應_レ言_二神
我_一略故不_レ擧。《割書:云云》周記意同_レ之。
 尋云。本作法今作法俱唯云_レ我不_レ言_二神我_一。何恣加_二其
 言_一哉。但周記明燈抄者。一往見_レ之誠似_レ云_レ爾。然而天
 主眞論文義悉窮。誰非_二譯主_一輙加輙刊。彼呂才改_二文
 言_一疏主深慘_レ之。爰知智周善珠御意雖_レ無_二神字_一體定
 當_二神我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非_二文外加_一_レ之。是以撲揚釋云。雖佛法中
 雖_レ有_二假我_一。彼不_二分別_一意談_二思我_一故所別過。《割書:文》其意可_レ
 知。若論詞略實可_レ加者。何云_二彼不分別_一。不_二分別_一者。
 顯_二言惣_一。若遂加_二神字_一者。旣以_二神言_一簡_二假我_一。豈非_二分
 別_一哉。以_二演祕_一思_二前記_一。略者其詞不_レ盡義也。非_二惣故
 無_一_レ失也。
有云。我言必有_二所_レ目我體_一。以_二能詮言_一卽_二所詮義_一。是神

【下段】
我故佛法不_レ許。雖_レ許_二假我_一但是名言 ̄ノミニシテ而無_二其體_一
故。《振り仮名:𠍴|トカメテ》_二言 ̄ト體 ̄トヲ_一令_レ有_レ過也。我所執我量假實我差別。且
設_二許名言通_レ假之義_一也。《割書:此義依_二平備記_一。》
 尋云。此義意如何。先數論宗許_二假我_一哉以否。若不_レ
 許者。法差別不樂爲其體是假我也。況世流布我大小
 内外宗莫_レ不_二共許_一。是卽假我也。若彼宗立_二假我_一者。
 我名言下收_レ之。實我假我共我言之所_レ目體也。何彼
 宗有_レ名無_レ體哉。佛法假我又此類也。不_レ許_二實我_一故雖_レ
 稱_二無我_一。許_二假我_一門非_レ無_二假體_一。五蘊和合施爲動作。是
 則主宰義也。雖_レ假具_二主宰義_一故假立_二我名_一。言下若義
 若體許而不_レ諍。何於_二佛法_一無_二我言所目_一哉。不相應等
 雖_二假法_一。色心分位以_レ義立_レ名。二十四種各不_二相濫_一。非_二
 只分位假_一。聚集假又異_二畢竟無_一。豈只有_レ名都無_二所目_一。
 哉。
 就_二 上義_一有人會云。數論所_レ成之我是神我也。呼_レ之云_レ
 我。知其我言詮_二神我_一。若爾今我名言所_レ目唯限_二神我_一
 彼宗雖_レ許_二假我_一非_二今我言之所目_一。佛法假我亦爾也。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一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九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一二

【上段】
 故以_二假我_一爲_レ難。不_レ關_二此義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
 問數論及佛法前皆有_二假我_一。我言本寬通未_二必神我_一。餘
 量勘_レ過之例通_二假我_一旣多。自_レ元依_二此類_一設_二其會釋_一。
 若爾何知_二今量能別定神我_一哉。設雖_レ不_レ寄_二能詮所詮_一。
 限_二神我_一義決定者。會釋甚易。爰知古人無_二所_レ目體_一者。
 假我遂非_レ我故。非_二我言所目_一云事。今會釋不_レ叶_二本義_一
 歟。又有人云。我言本是神我之名也。具_二常一主宰義_一
 故。彼宗以_二其我言_一假雖_レ目_二積聚我_一。實非_二其體_一故。又
 佛法假我。自_レ元都非_二實我所目_一。仍爲_二不極成過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
 此趣似_二長有得業義勢_一。仍至_レ 下可_レ尋_レ之。
有云。《割書:長有》數論立_二 二種我_一。一神我二假我。其神我者廿五諦
中我知者也。假我者動作施爲似_二神我_一故假得_二我名_一。似
我之我還目_二神我之我_一。假與_レ我相違釋受_レ稱。佛法不_レ許_二
神我_一故。假卽我持業爲_レ名。是故數論對_二佛弟子_一立_レ量云_二
必爲我用_一之時。敵者佛法不_レ許_二數論假我之我_一。亦不_レ許_二
神我之我_一。故有_二能別不成_一也。立_二我所執我_一之時。是自比
量故。他能別不成不_レ爲_二過數_一。且就_二彼宗_一有_二假我實我之

【下段】
差別_一故勘_二有法差別_一。非_下是佛弟子許_二彼假我_一故有_中此過_上。
  長承三年。維摩會硏學竪義。始立_二此義_一。
 尋云。先相違釋者。擧_二各別二法_一爲_二 一題目_一。互無_レ假_二其
 功能_一。非_二體義_一。非_二主伴_一。非_二隣近_一。而若假我似_二實我_一故
 得_レ名者。假是可_二能似_一。我是可_二所似_一。實我之假也。何非_二
 依主_一。若又能似之分名_レ我者。假卽我也。全不_レ似_二相違
 釋_一。況設呼_二假我_一之時。我言留_二眞我_一。横取_二其實我_一。豈
 呼_下非_二今體_一之物_上哉。重意云五識身相應地意地者相
 違釋也。五識意識皆所目體也。而我與_レ假別體者。竝
 云_二假我_一時。其我《割書:眞我》豈非_二今所目體_一哉。《割書:爲言》次以_二假
 我_一爲_二共許義_一者。世間共許云_レ我云_レ他之我也。大小内
 外皆以許_レ之。如_三眼所行色名_二極成色_一。彼宗設似_二神我_一
 故雖_レ名_レ我。指_二假分_一立_二是我名_一之後。其名可_レ屬_二假我
 體_一。若强尋_二其源_一論_二差別_一者。勝論師弟如何 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何下恐|脫有字歟》
 共許有言_一【二点無し】哉。離實卽實有性爲_二能有體_一。彼能有之所
 有之功能也。根本旣異_二卽離_一。自_レ彼起有言互雖_二共許_一。
 而有_レ此有_レ彼之有無有 ̄ヲハ。世間許_レ之師弟從_レ之。全不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一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九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一三

【上段】
 屬_二其能有源_一。此亦爾也。況外人對_二佛法_一立_二自比量_一之
 時。簡別言用_二我言_一哉以否。若用_レ之者。旣無_二兩宗共
 許之我言_一。外人云_二我所立法_一之時。簡別先不_二 ̄ナンヌ極
 成_一。若自比量故簡別又自者。設雖_二自比_一皆立敵對論
 之時所_レ立也。而今依_二自宗_一立_レ之敵者莫_レ ̄レト《割書:云》𠍴。是其
 簡別本意也。令_三敵者知_二其意趣_一。若敵者前不_レ許_二我
 言_一者。以_二何力_一定_二-置此旨_一哉。若全不_レ用_二此簡別_一者天
 愛也。如_レ此推徴。此義恐似_レ過 ̄タルニ矣。
有云。立論習。賓主相對。先内明門審_二-定宗義_一已。然後
入_二因明門_一立_レ量立破。是故數論佛弟子先諍_二我實非實_一。
審_二定宗_一已入_二因明門_一。立_二眼等必爲我用_一之時。雖_レ不_レ言_二
神我_一。先已定_二神我之我_一 ̄ト了故付_二能別不成過_一也。明燈
鈔釋分明也。我所執我量。内外兩宗不_レ諍_二我假實_一。專
論_二我一異_一已 ̄テ云_二我所執我_一。我言亙_二假實_一故。兼有_二意許
過_一。此乃隨_二審定時_一其義不_レ定。
 尋云。此義大都誠可_レ爾。但一向以_二審察_一定_二言陳_一者。
 衆量勘_レ過恐多有_レ所_レ背歟。卽會_二我所執我量_一。本論_二

【下段】
 一異_一故。我言亙_二假實_一者。若爾彼量何勘_二假我實我差
 別_一。以_二實我_一爲_二樂爲_一。於_二異不異門_一不_レ分_二樂爲不樂爲_一
 耶。
有云。我所執我量自比故。我言含_二假實_一。外宗自許_二假實
我_一故。今立_二共比_一。諍_二我實非實_一故。對_二佛法無我宗_一所_レ擧
我。定神我也。故有_二能別不成_一。假我佛法亦許_レ之故。若
立_レ之卽有_二相符_一。《割書:長與已講義。湛秀等存_二此義_一。》
 尋云。設雖_二共比量_一我言共許其下帶_二意許_一。能成_二 ̄セバ神
 我_一專順_レ自可_レ違_レ他。卽必爲他用量等其本也。何共比
 爲_レ故會_レ難哉。設雖_二共比_一可_レ立_二假我_一云事。自_レ元不可
 得也。次自比量不_レ顧_二宗依_一故。直擧_二不共許法_一是定
 習也。卽云_二我所執我_一。云_二簡別_一云_二法體_一偏限_二自許神
 我_一。豈自比爲_レ故言陳令_二共許_一哉。凡共比須_レ共。自比
 須_レ限_レ自。今所_レ成併似_二顚倒_一《割書:矣》。
 ○我他相例事
尋云。於_二數論宗_一假他 ̄ハ眼等積聚有情之體也。卽是假我
也。若假我 ̄ハ假 ̄ニシテ無_二別體_一者。假他又無_二別體_一。二名俱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一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九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一四

【上段】
能依聚集上立_レ之。離_二所依實法_一無_二別體_一故。何假我假
他有_二差別_一耶。是以彼宗他 ̄ノ言。實唯目_二眞他_一。譬如_三我言
目_二實我_一。若他言不_レ限_二眞他_一。又令_レ假者。我言又爾。若於_二
彼宗_一者。云_レ我云_レ他雖_二齊等_一。佛法前許_二他言_一嫌_二我言_一者。
佛法又有_二假我_一。其名旣非_レ無。故我言可_二共許_一。若夫彼
宗名_レ我之物。實是神我故。我名遂不_二極成_一者。彼宗云_レ
他之物。實唯眞他也。眞他之外無_レ他。我他相例。遂未_レ
遁_二其難_一。
答若積聚有情身名_レ他者。誠如_二假我_一眞他之外雖_レ無_二其
體_一。自他言法與_レ法相望亦立_レ之。不_レ同_二我言限_一_レ 人。他言
本亙_二 人法_一故。設雖_二 人上他名_一。自_レ元貫通故。不_レ同_二正云_一_レ
我。由_レ之佛法又盛用_二他言_一。不_レ同_二我名_一。
問一往可_レ爾。實遂同也。其故 ̄ハ於_レ法名_レ自名_レ他。猶有_レ
似_二我言_一。所謂自者己也。己者我也。對_レ自云_レ他。非_レ己非_レ
我義也。然者他者彼此各有_二其體用_一之中。對_二 一 ̄ノ體_一呼_二
餘 ̄ノ體_一之詞也。其得_二他名_一之物又可_レ稱_レ自。己體故。其
義相不_レ異_二我言_一。是以於_二士用_一分_レ 二。士夫士用法士用

【下段】
也。以_レ法擬_レ 人名_二士用_一。士卽人義也。所以於_レ我有_二 人我_一
有_二法我_一。佛法又非_レ不_レ許_二假法我_一。輕重雖_レ殊隱顯雖_レ異。
人法遂同。由_レ此可_レ知。數論宗云_レ我云_レ他。眞假皆目_二神
我_一。其故 ̄ハ暫時假立。遂還歸_二實體_一之故也。若爾佛弟子向_二
數論量_一之時。實我假我眞他假他隨_レ意與奪遂無_二差別_一。
何今捨_レ我就_レ他哉。
答疑難責_レ理誠終難_レ遁。曾叡山廣學竪者得_二此題_一。慈惠
僧正往復難詰竪者 杜(トツ)_レ口《割書:云云》。方知此事詳難_二辨決_一。爰
福基上綱會而有_レ言。我言佛弟子忌_レ之。至_二外道執_一故。
他言不_レ忌。未_二必至_一_レ病故。《割書:云云》誠乎此言能窮_二玄源_一矣。
 輪廻之源專在_二我執_一。一切煩惱由_レ我而起。而僧佉吠
 世等大外道。建_二-立神我_一。能證_二其我_一以爲_二-𣵀槃_一。迷倒
 之甚莫_レ太_二於此_一。如來出世轉_二正法輪_一。大小權實敎皆
 顯_二無我理_一。方可_レ知佛法破_レ我爲_レ本。外人迷謬。人法
 執俱雖_レ重。我執殊增。五見之中第一薩迦耶見。《割書:ハ》【。は耶の下ヵ】我々
 所見也。似_レ計_二我及我所_一爲_二其名言_一。自餘所執未_レ爲_二
 法數名言_一。設計_二眞他_一何比_二我執_一哉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一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九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一五

【上段】
 ○闕無同喩
記意云。能別不_レ成。何有_二同喩_一。明知闕無同喩。是能別
不成上義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問古德爲_二所立不成義_一。有_二喩依_一無_二 ̄ヲハ
喩體_一。只云_二所立不成_一。喩依喩體俱無云 ̄ヲハ。云_二闕無同喩 ̄ノ
所立不成_一。此義有_二何過_一。
答子嶋云。所立不成有_二兩俱隨一猶預所依四種_一之中。
喩依喩體俱無。是所依不成 ̄ノ所立不成也。以_レ之云_二闕無
同喩_一者。尤謬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
問於_下有_二喩依_一有_中能別宗_上喩體闕。是偏喩中所立不成也。
所成宗無故喩不_レ成_レ彼。異_二汎爾所立不成_一。何不_レ云_二闕
無同喩_一。設雖_レ立_二所立不成名_一。爲_レ顯_二別義_一猶可_レ云_二闕無_一。
彼能別不成上義 ̄ト云 ̄フ傳 ̄モ。別量云_二闕無同喩_一。何以爲_二所
立不成_一不_レ云_二喩 ̄ノ闕無_一哉。
答能別無故喩上不_レ成_二所立_一者。過正在_二能別處_一。何讓_二
喩上_一哉。
問有法不_二共許_一故宗犯_二所別不成_一。此時因必有_二所依不
成_一。此過源望_二所別_一。何別爲_二因所依不成_一耶。彼旣過亙_二

【下段】
二處_一。今義尤可_二相例_一。
答因具_二 三相_一。三支皆在_二因中_一。宗有法是因初相也。所以
所別不_レ成。其過必令_レ被_二因處_一。因宗本一物故。喩引_二他
法_一欲_レ令_レ生_二敵者 ̄ノ_一喩(サトリ) ̄ヲ。宗過是不_二喩過_一。
問喩自闕義。宗喩二支中。過方當_レ何。若爲_二能別過_一者。
何云_二闕無同喩_一耶。 答依_二宗不_一_レ成令_二喩闕無_一。是宗過
之甚也。所以尋_二過根本_一屬_二宗處_一也。
問喩自闕 ̄タルハ不_二所立不_レ成義_一。於_レ喩猶可_レ爲_二別過_一。能別
設雖_レ有_二此過_一。二支共可_レ立_レ之。 答喩闕無是因中闕減
過性也。所謂於_レ因有_二義三相_一有_二言三支_一。義三相中有_レ闕
者名_二有體闕_一。所_レ謂雖_レ陳_二同異二喩_一。因不_レ轉_二同喩_一或轉_二
異喩_一。因體上闕_レ相故名_二之少相闕_一。若或不_レ說_二 二喩_一或
雖_レ說不_二共許_一名_二義少闕_一。如_レ次無體闕及有體闕也。
 《割書:疏有體闕中開_二少相義少二種_一。實|無體闕義少闕也。至_レ 下可_レ知_レ之》
重意云。以_二宗喩言_一名_二因義_一。一因二喩是言三支者此門
也。不_レ出_二言支_一其義在_二 ̄ヲハ因上_一。名_レ相不_レ云_レ義。因一喩
二卽因三相者此門也。今依_三能別不_二共許_一喩又闕 ̄タルヲハ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一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九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一六

【上段】
名_二能別過_一。喩自闕邊 ̄ヲハ可_レ攝_二因闕減過性_一。重意云。尋_二
過根源_一或在_レ宗或留_レ因也。
問所別不成時何不_レ立_二闕無因過_一哉。 答闕無因過未_レ
聞_二其名_一。但闕過中可_レ有_二此句_一歟。
 ○能別不成過必帶_二因不共不定_一哉
尋云。若必帶者。眼等必爲我用之量。雖_レ有_二能別不成_一
不_レ云_レ有_二不共不定_一。處々不_レ擧_レ之。若不_レ帶者。陳那不_レ
立_二能別不成_一者。因中不共不定故也。若有_二能別不成_一無_二
不共不定_一。何攝_二不共不定_一不_レ立_二能別不成_一耶。加_レ之。疏
上卷云。若許能別。非兩極成。《割書:乃至》因中必有。是因同品。非
定有過。《割書:文》。
德淸法師五ケ唐決隨一也。德淸於_二彼國_一。親對_二法淸居
士_一《割書:居士者祟【崇】俊|入室弟子也》擧_二此問_一。居士答云。於_二立論_一者雖_レ有_二同異
品_一。然於_二敵論_一兩品俱無。所以者何。能別已無。於_レ何可_レ
說_二此同此異_一。同異旣無。是故不共《割書:云云》。
歸朝之後。明壹善操慙安等。疑_二此義_一云。因有_二 三相_一。闕_二
初相_一有_二 四不成_一。闕_二第二相_一不共不定。闕_二第三相_一共等

【下段】
不定。闕後二相卽相違因。因明法齊_レ此爲_レ軌。不_レ得_レ過
耶。今尋_二答旨_一懷疑彌深。若無_二同異_一。旣是二品。雖_レ非_二
宗同_一猶因同異。若不_レ爾者。有_下立_二第三雙非_一失_上。語出_二理
門_一。自顯_二疑惑未_一_レ已。請示_二明言_一《割書:云云》
 今云。同品定有者。於_二宗同品_一因定有《割書:爲言》。能別旣無。
 故非_二同品_一。若非_二同品_一者。因於_レ誰有哉。故闕_二第二相_一。
 居士所_レ示猶足_レ爲_レ軌。
  馬道已講等。不_三必帶_二不共不定_一。今量是也《割書:云云》
 ○積聚性因違_二法自相_一事
子島傳云。問其積聚性因。有_二法自相夫_一方何。 答眼等者。
有法自相。必爲我用者。法自相也。積聚性故因不_レ成_二神
我受用_一。爲_二與_レ彼相違假我受用宗_一爲_レ因。臥具是非_二神
我用物_一故。卽爲_二異喩_一。因轉_レ彼同無異有闕後二相。故
作_二能違_一云。眼等不_下 ̄ヘシ爲_二神我_一受用_上 ̄セラレ積聚性故。如_二
臥具等_一也。問佛弟子不_レ云_二神我_一。何云_レ不_下爲_二神我_一受
用_上。答爲_レ破_二於他_一就_二他宗_一立。故不_レ成_レ失也。問法自相相
違者。有_二法自相_一依_三因令_二相違_一所_レ有失。此旣望_二敵者_一無_二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一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九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一七

【上段】
法自相_一。何云_二法自相相違_一。答分_二別自他共_一之時無_レ過。意
云。此望_二立者_一自 ̄ノ法自相相違。故能違 ̄モ就_二他宗_一作_レ之。
《割書:多有_二古傳_一。|今不_レ依_レ之》
 尋云。法自相相違。對_二本量能別_一用_二正相違之詞_一。其
 外無_二加言_一。而本量法宗但云_二我用_一。對_レ此須_レ云_二非我
 用_一。何加_二神字_一哉。設雖_レ非_二神我用_一。臥具同喩可_レ有_二所
 立不成_一。彼宗臥具通_二眞假二用_一故。若爾今作法難_レ思。
 答本量若云_二眼等必爲我用_一者。其我定可_二神我_一。故本
 付_二能別不成_一。然者能違云_レ非_二 ̄レト神我用_一者。直非_二本
 能別我_一也。全非_二加言_一。設只作_二非我用_一違義可_レ足。次
 於_二臥具_一神我用不用義。疏上下惣有_二 二意_一。下文許_レ通_二
 神我用_一。今文限_二假用_一《割書:見》 ̄タリ。正付_二所立不成_一故。上綱
 釋_二此文_一云。其臥具是非_二神我受用物_一。故不_レ成_二所立宗_一。
 故有_二所立不成_一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述旨全不_レ及_二劬勞_一。可_レ知神我
 不_レ用_二臥具_一云事。勘_二法自相_一卽此意也。然者今一段
 文。無_レ諍以_二臥具非神我用_一勘_二 二箇失_一也。下文意者。
 神我又許_レ用_二臥具_一。雖_二用劣_一非_レ無_二用義_一。重案_二此二門

【下段】
 意_一。下用劣義如_レ常。諸德任_二疏文_一廣談_レ之。上不用義
 頗非_二常途_一。其旨難_レ知。但臥具本爲_二假我安處所須_一所_二
 集成_一也。而彼宗神我量同_二虛空_一。其相深妙也。旣無_二形
 色_一無_二方處_一。爭安_二-處床座上_一哉。依_二此門_一者可_レ云_レ不_レ
 受_二用臥具_一。設名_二受用_一者。神我不_レ離_二假我_一故 ̄タリ。爲_二
 假我之本體_一。相_二-從假我_一。假云_二受用_一也。其假說用義。
 卽能尋殆不用也。依_二此門_一 上疏。付_二所立不成_一爲_二法
 自相同喩_一也。重案_レ例云。受_二-用眼等_一神我用勝假我用
 劣。此二種俱論_二思量受用_一。而於_二假我_一者。思量義或
 有。以_二實我_一從_二假我_一故。能依假我假名_レ思_二-量眼等_一。若
 直尋_二假我_一非_二能思量法_一。彼宗心々所雖_レ似_レ有_二思慮_一
 實不_二思慮_一。彼宗思慮唯在_二思我_一故。方知假我思量受
 用。云_レ有云_レ無二門不定也。若如_レ此不_レ論者。恐宗計
 難_レ探解釋難_レ會。
 問今疏文爲_二不用義_一云事聊簡可_レ爾。但註釋作法云。
 眼等必非_二爲_レ我用勝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此義意者臥具等雖_二實我用_一
 其用劣故。對_二用勝宗_一付_二所立不成及相違因_一也。若爾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一八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九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一八

【上段】
 疏上下不_二相違_一似_二通途_一。
 答註釋意誠非_レ無_二其故_一。今徴破皆方便也。遂立者矯
 立敵者付_二法差別_一。其樂爲神我用勝。卽已前安立必爲
 我用能別也。雖_レ無_二勝字_一其義必然也。故對_レ之以_二臥具
 用劣_一勘_レ過歟。此義又子島上綱一處釋歟。就_レ此還知。
 上綱二義。於_二 上所_レ成二門_一各就_二 一邊_一也。所謂若依_二 ̄テハ
 不用義_一不_二 ̄シテ加言_一直勘。若依_二用劣義_一准_二大作法_一加_二
 勝字_一也。問就_二 二卷傳_一。法差別作_二能違_一假我用勝《割書:云云》。
 不_三直非_二實我_一。又勞加_二勝言_一。明知破_二彼樂爲_一不_二容易_一
 云事。今何直非_二樂爲_一。又無_二勝言_一哉。 答旁有_二其謂_一。
 先法差別。立者 ̄ノ前眼等有法上眞他用假他用相竝而
 存。欲_レ非_二其樂爲_一。共比故難_レ擧_二神我_一仍捨_二遮詮_一就_二表
 詮_一。々々又雖_レ成_二假用_一眞用不_レ被_レ非。自_レ本相竝義故。
 是故假用上加_二勝言_一。能非_二神我用勝_一。委曲非_レ 一。而所
 違直擧_二實我_一之時。能違須_二直非_一_レ之。直非全不_レ加_二勝
 言_一。設欲_レ作_二表詮_一。假我用與_二本量實我能別_一各別物直
 不_二相違_一。況所非樂爲宗元無_二勝字_一。故對_レ之能違假我

【下段】
 用加_二勝字_一無用也。仍二箇作法大異也。勞加_二勝言_一之
 義 ̄ハ同喩臥具見_レ ̄テ通_二實我用_一恐_二所立不成_一之故也。而
 二卷傳自_レ元爲_二不用_一。故不_レ及_二劬勞_一。《割書:此傳者。法自相能違就|立者自宗作_レ之。非_二【三点ヵ】共》
 《割書:比故無_二不極成_一。不_レ同_三法差|別能違共比故恐_二不極成_一也。》
  此能違作法。本鈔出_二多說_一。其中平備明詮一傳同_二
  二卷記_一。註釋同_二子島一義_一。明詮一義云假我用勝。
  細恩寺同喩加_二自許言_一。自餘兩三義難_二必依用_一。
子島疏噵云。不_レ成_二神我用_一故因違_二法自相_一失。又云。臥
具假用故。望_二神我用之法宗_一成_二宗異品_一。此因 ̄イ彼 ̄ニ轉 ̄シテ
闕後二相。故作_二能違_一云。眼等可_下爲_二假我_一用_上。同喩仍_レ舊
也。今謂此法自相相違難_レ思。數論臥具許_二神我受用_一。何
爲_二能違量同喩_一耶。 故若可_レ用_二勝劣言_一歟。准_二法差別_一
故。《割書:云云》。
 尋云。如_二此噵_一者。能違作_二假我用勝_一歟。然上聊簡。作_レ
 非_二實我用勝_一爲_二此噵意_一。如何相違。
 答噵初文誠如_二疑難_一。但述_二此義_一畢。標_二今謂_一別擧_レ疑。
 其趣就_下非_二 ̄ト《割書:云》神我用勝_一之能違_上似_レ恐_二所立不成_一。若假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一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九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一九

【上段】
 我用者。臥具能同喩也。何傷_二所立不成_一哉。爰知上假
 我用義。引_二他人說_一歟。自推_二-徴之_一須_レ作_レ非_二神我用_一。就_レ
 之生_レ疑始云_レ可_レ用_二勝劣言_一。是則神我用上加_二勝言_一
 云也。
 ○法差別等樂爲意許遍所許等四宗中何
本云。不顧論宗也。今云此義意。以_二立者本意_一爲_レ先之
趣也。文理相對以_レ理爲_レ本故。文中又於_二疏上下_一大釋_二-置
四宗_一之文。以_二無常宗傍無我等_一爲_二傍義准宗_一。以_二隨自樂
爲義_一爲_二不顧論宗_一故也。所以雖_レ有_二多違文_一必可_レ會_レ之
也。《割書:會釋如_二別紙_一。》
今倩案_レ之。猶可_レ存_二傍義准宗傳_一也。付_二本傳_一見_二會釋趣_一。
故於宗中。傍有義准。則四相違。所違差別。文者。非_二 四宗
中傍義准宗_一《割書:云云》方知。會釋不_レ通故遣爲_二別門_一也。此文
旣爾。餘文准可_レ推。若爾於_二釋文_一者傍義旨炳然也。末學
智惠殆不_レ及_二聞惠分齊_一。寧捨_レ文立_レ義哉。可_レ恐可_レ痛。爰
信_レ文屢探_二其理_一。尤可_レ謂_二傍義准宗_一。一切比量以_二能別言
陳_一爲_二正諍_一。意許三宗皆非_二比量正所成_一。處々文理不_レ可_二

【下段】
稱計_一。其中正釋_二 四宗相違_一 中。指_二法自相々違_一正所諍故
《割書:云云》。以_レ之思_レ之。意許之宗比量傍所成也。且成_二言陳爲
他用_一爲_二正所立_一。同喩只成_二汎爾爲他用_一故。若成_二此義_一
畢。卽准成_二與_レ此相類神我用勝 ̄ノ爲他用 ̄ヲモ_一也。餘二宗准_レ
之可_レ知。
問數論師立_レ量本意。不_レ成_二眼等上他用不用_一。偏欲_レ立_二神
我諦_一也。此量若以_二汎爾爲他用_一爲_二正所立_一者。全非_二立
論本意_一。又可_レ犯_二相符過_一。此豈樂爲宗哉。
答此難爾也。若尋_二立論源_一思_二比量志_一。必以_二神我_一可_レ爲_二
正所諍_一。而立者豫以_二了因智_一。觀_二見三相闕具_一之時。神我
實體闕無_二同喩_一。設自_二眼等能用_一雖_レ欲_二傳成_一。猶無_二神我
用勝同喩_一。此故本意旣萎竭。更儲_二 一方便_一。先成_下不_二樂爲_一
之汎爾他用_上立_二 一比量_一。敵者若信_二此義_一畢者。與_レ此義類
相隣不共許法體。准例自可_レ被_二成立_一。如_レ此安立畢矯立_二
此量_一也。仍付_二此量_一定_二其所立_一時。不_下以_二意許_一爲_中正宗_上
也。比量 ̄ノ相自_レ本決定故。立者不_三樂爲_二所立_一。敵者降不_レ
攝_二宗義 ̄ニ_一也。然而探_二矯立本意_一有_下勘_二相違因_一之門_上。或諍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二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九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二〇

【上段】
有法等者此義也。雖_二傍所諍_一猶旣此量 ̄ニ方便欲_レ成。隨又
是立者深樂也。不_レ勘_二-顯其過_一者。自可_レ成_二所立不_一_レ破。所
以敵者故違_レ彼。以_二因喩力_一成_二能相違宗_一也。問言陳能別
宗。與_二意許之宗_一相對。何宗所諍義勝。又何可_レ得_二樂爲
名_一。而意許勝_二言顯宗_一云事旣不_レ待_レ言。何寄_二立量顯面_一
捨_二立者深意_一哉。所以於_二所諍_一於_二樂爲_一各有_二 二門_一。今所_レ
成義者是其一門也。四相違門必探_二第二類宗_一之門也。豈
空忌_レ之哉。陳那天主開_二意許過_一。專在_二立論本意_一。捨_レ勝
取_レ劣閣_レ源就_レ流。豈是義學之大綱哉。
答於_二立者本意_一以_二意許_一可_レ爲_レ本。今所_レ難是也。非_レ不_レ知
非_レ不_レ許。但比量習不_レ可_二始破_一。所成非成義決定可_レ存。所
以可_レ謂神我用勝宗等於_二此量_一傍所成也。於_二他量_一可_レ爲_二
正諍_一。彼他量者。所謂今量言陳下竊所_レ置量也。見_二于此
量_一雖_レ名_二意許量_一。正爲 ̄ラムコトハ_レ量可_二別時作法_一。纂要理門
望爲量成立必須加言。者是也。以_レ之推此量時可_レ爲_二正
所諍_一者。實忘_二因明軌則_一也。重意云。比量宗者因喩之所
成也。神我用勝宗豈積聚性故因臥具等喩之所_二成立_一哉。

【下段】
立者本悟_二此理_一故。不_レ持_二-成此量所立_一也。
問意許量者。言顯可_レ立之量。旣先含_二此量意中_一畢故。此
量時猶可_レ得_二比量名_一。豈非_二此量所成_一哉。何況名_二不_レ名_三
所立_一之二義中。不_レ名義勝云事。以_レ何可_レ生_二決定信_一哉。
答若此量時。正名_二所立宗_一者。何宗過中不_レ開_二意許過相_一
哉。
問能所別差別不極成過。寧非_下以_二意許_一爲_中宗過_上哉。
答爾也。此非_二理門正理所說_一。疏主始所_レ開也。若爲_二宗過_一
者。本論何不_レ立哉。但疏主開_二-立之_一。是依_二因後二差別相
違_一所_レ立也。可_レ知此過從_レ因起。非_二正宗過_一也。
問以_レ何知必自_レ因起云事。
答若正爲_二宗過_一者。不_レ勘_二因 ̄ノ相違因_一之時直可_レ勘_レ之哉。
若云_レ爾者。不_レ知_二相違因_一先勘_二意許過_一者。一切正比量
難_レ有_二意許_一。所立不成等亦可_レ准_レ之。
問意許差別其義不極成。寧非_二宗過_一而開_二因處_一哉。因者
欲_レ成_レ宗之能立也。何以_二宗不成_一爲_二正因過_一哉。
答此難不_レ爾。說因宗所隨者。因明大綱也。深可_レ知_レ之。其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 
一二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九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二一

【上段】
因若具_二衆相_一。以_二其力_一自成_レ宗也。
問誰人信_レ之耶。 答疏云。然於_二因明_一未_レ見_二其過_一者。是
指_二意許宗過_一也。差別不成直爲_二宗過_一者。何云_二未見其
過_一哉。旣於因過。說法差別。相違之因。則傍准宗。可成
宗過。者。准_二因相違_一始開_二宗意許過_一。知不_二直宗過_一云
事。
問此義不_レ爾。疏意論未_レ開_二宗過_一故云_二未見_一。是未_レ見_二證
文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則傍准宗。是准_レ論疏主立_レ之意也。
答正可_レ爲_二宗過_一者。論何不_レ開哉。其理如_レ 上。何況若爲_二
正宗_一者。論釋_レ宗云_二謂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差別性故_一者。
通_二意許宗_一哉否。若通者。極成有法極成能別所_二互差別_一
者。決定是能別宗也。若於_二意許量_一有_二此義_一者。猶是他量
言陳時差別不相離性也。豈預_二此量_一哉。指_レ之云_二隨自樂
爲_一。寧通_二意許_一哉。深可_レ思_レ之。
   年來此義未_レ決。誠得_二 一門之實意_一歟。建久七年
   四月十八日記之。
 此義往年所_レ記也。此度複審之處無_二殊難_一。仍可_レ用_二此

【下段】
 義_一。但子島御意。一切比量皆諍_二能別_一。正所諍故之義有_レ
 異_二普通_一。有法自相所立法。幷正所諍故題中具記_レ之。
 若依_二彼意_一者。雖_二意許宗_一未_三必離_二能別言陳_一。今義爲_二
 二重_一稍似_レ異。但上綱御傳又諍_二後三宗_一。意許實在_二彼
 三處_一。四相違皆雖_レ得_二正所諍名_一。又非_レ無_二傍所諍義_一。
 仍不_レ違_二此義_一。聊可_レ加_二潤色_一。次名_二意許量_一。是又古義
 之趣也。上綱御意。別不_レ名_二意許量_一。但若加言者。可_レ
 爲_二別量能別_一。是故在_二意許_一之時猶帶_二法義_一。如此事稍
 可_二思准_一。《割書:更有別推》。
 ○同喩臥具上有_二實我用勝義_一哉
問若有者。望_二假我用勝能違_一分_二宗異品_一。望_二神我用勝樂
爲宗_一能同品也。若爾所違不_レ闕_二後二相_一。能違有_二所立不
成_一。若無_二此義_一者。疏云若以所思。實我用勝。假我用劣。
《割書:文》。
本云。此有_二多義_一。一云。《割書:傍【四角囲み文字】守朝|同學記》若以所思等者初釋也。然
以假我等者後釋也。今就_二後釋_一。以_二臥具等_一爲_二假我用勝
宗同品_一也。二云。《割書:傍【四角囲み文字】淸|■【注】師》若以所思等者明_二思量作用_一。非_二受

【注 ■の偏は「𠦝」、旁は「大丷亐」。6コマにも「淸■師」として同様の字あり。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二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九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二二

【上段】
用之用_一故非_二能違宗異品_一也。三云。若依_二思量受用_一言_二
神我用勝_一者。唯立者許非_二佛法者之所許_一。故不_レ爲_二共同
喩_一也。四云。若以所思等者。若臥具等。神我所思量 ̄アラマシカハ
者。實我用勝假我用劣 ̄ナリナマシ。然是安處所須受用故。假
我安處受用勝神我用劣也。謂神我思_二-量五唯量實法_一。不_レ
思_二臥具等假法_一。其神我思量受用。望_二臥具等_一疎遠故。實
我用劣也。重意云。若以所思等者。縱設許_レ之。非_二其實義_一。
然以假我等者。述_二數論本計_一。出_二實義_一也。
 子島記云。次文云。若以所思。○實我用劣《割書:云云》。○
 意云。神我思_下量床座等極微所_二集成_一之義_上。殊勝。眼等
 積聚所_レ成之假我思_二-量床座集成之義_一最劣。然色等五
 唯量集成_二臥具等_一。正是爲_二 ̄セムト假我之安息處止_一也。
 故正受_二用床座等_一。假我是勝實我是劣也《割書:爲言》。
 此記意者。臥具等上有_二思量安處二受用義_一。其中正
 以_二安處_一爲_レ本。臥具本爲_二安息處止_一所_二集成_一故。取_レ之
 爲_二同喩_一。故能違能成。
 問神我用_二臥具_一。有_二安處受用義_一耶。若有者。神我量等_二

【下段】
 虛空_一無_二方所_一無_二形相_一。豈爲_二安處_一用_二床座_一哉。若無者。
 疏安處受用之日。假我勝神我劣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知雖_二其用劣_一
 猶有_二安處受用義_一云事。
 答安處受用時。假我用勝其義易_レ知。神我是假我之性
 故。與_二假我_一合亦有_二受用義_一也。彼宗思量唯在_二神我_一。假
 我與_レ彼合亦說爲_二思量_一。安處可_レ准_レ之。
 ○法差別能違遮表事《割書:法差別有法差別相例》
《割書:三松》
一云。彼此作法俱可_レ通_二遮表_一。
 此義以_下爲_レ破_二於他_一就_二他宗_一立等文_上。會_二能別不成等
 過_一。能立量必離_二諸過_一。能破量雖_レ有_二少々過_一。而不_レ顧_レ
 彼也。
《割書:修南院》【注】
二云。法差別能違避_レ失作。有有法差別不_レ避_レ過。
《割書:藥師寺義云云》【注】
三云。法差別立者邊有_二 二等_一故表作。有法差別立者邊
無_二 二等_一故遮詮作也。
《割書:■【神ヵ】野■【朗ヵ】當別推》【注】
四云。法差別能違共比作_レ之。《割書:疏云_三共比量中|無_二同喩_一故。》有法差別能
違他比也。《割書:疏云_二若他比|量一切無_一_レ遮》故二量遮表異也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二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九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二三

【上段】
 有性量能違實是共比也。爲_レ破_レ他就_二他宗_一立 ̄タルノ之
 當 ̄リ。可_レ爲_二他比量_一也。
 意云。凡云_二他比量_一物。以_二自不_レ許他許法門_一立。今有
 性量能違牒_二他許自不_レ許離實有性_一。就_二他宗_一立_レ之
 當 ̄リヲ爲_二 ̄セル他比量_一也。此他中共也。《割書:已上取意。》
  已上。松室私記載_レ之。彼記以_二第四義_一爲_レ好也。
五云。法差別能違。立_レ非_二神我用勝_一者。神我用劣留_レ宗。而
佛法前 ̄ニハ。用劣 ̄トシテモ而無_二神我用之物_一。故遮詮不_レ作也。
非_二作大有緣性_一之時。有_二共同喩_一。卽同異性也。故遮 ̄ニ
作 ̄ルニ不_レ闕_二同喩_一也。
《割書:問學記》
六云。作大有緣性者。離實大有性也。今立_レ非_二作大有緣
性_一者。直遮_二大有體_一。返_二彼所立作大有緣性_一之詞也。更
無_レ所_レ表。若立_レ非_二眞他用勝_一者。似_下遮_二用勝_一表_中用劣_上。故
不_レ例也。
《割書:長朗寺》
七云。有法差別能違以_二共許詞_一。作_レ非_二作有性有緣性_一。故
無_二能別不成_一也。准_二違三違四有法差別能違_一可_レ知_レ之。
 今云。眞假二他共是有法上義也。故作_二假我用勝能

【下段】
 違_一。非_二神我用勝宗_一也。餘量不樂爲差別多非_二有法上
 義_一。故作_二遮詮_一非_二樂爲_一也。法差別二等異_レ他。尤可_レ學_レ
 之。
 ○西域師
明燈抄五《割書:本》云。西域師意。彼數論宗卽有_二 二義_一。一云眼
等不_下爲_二假他_一受用 ̄セラレ_上。但爲_二眞他_一之所_二受用_一。由_レ此直申_二
相違量_一云。眼等應_下爲_二積聚他_一用 ̄ラル_上。數論難云汝宗相符
等者。數論宗中有_二 一義_一。云眼等亦許_下爲_二假他_一用_上。由_二此
義_一故有_二相符過_一。西域又釋等者。第二義也。此義意云。彼
數論宗眼等唯眞他 ̄ニ用 ̄ラル。不_下爲_二假他_一用 ̄ラレ_上。臥具通_レ 二
用 ̄セラルト《割書:云》。今以_二臥具_一例令_下 ̄ヲ《割書:以》眼等亦爲_二積他_一用_上。無_二相
符失_一。彼宗一云。眼等亦許_下 ̄ト《割書:云》爲_二假他_一用 ̄ヒラルト_上若依_二此義_一
亦有_二相符_一。前後兩師皆有_二相符_一。由_二此義_一故。數論難云_下
陳那弟子非_二善我宗_一等_上。今我本意不_レ論_二眼等眞假二他
用不用義_一。唯論_三眼等有_二能用他_一。其能用他卽神我是。陳
那弟子不_レ知_二我本意_一。唯諍_二 ̄ヲ《割書:以》眞假兩他 ̄ノ用不用義_一。俱有_二
相符_一。豈於_二我宗_一善達者耶。《割書:文》

【注 この行は右行寄りに記載されている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二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九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二四

【上段】
 今付_二明燈鈔_一尋云。數論旣有_二 二師_一。一師云眼等唯爲_二
 眞他_一所_レ用。付_二此義_一作_二能違_一 一往可_レ爾。而更有_二異師_一
 述_下不_レ預_二我宗_一之旨_上畢。此上重難云。數論眼等唯爲_二不
 積聚他用_一者。難_二何義_一哉。若難_二初義_一者不_レ越_二前難_一。若
 對_二後師_一者後師旣通_二 二他用_一。豈向_下自述_二我宗_一之人_上
 云_下汝實限_二眞他用_一之義_上 ̄ナリト耶。左(トサマ)右(マニ)推_レ之有_二 二師_一
 云事頗無用也。又數論重難_二西域師_一之詞。頗似_レ會_二相
 違_一。其意如何。西域不_レ知_二數論一師之自義_一。横定唯
 爲_二不積聚他用_一者。只勿論而可_レ止。何不_レ爾哉。又以_レ
 何知有_二 二師_一云事。今愚案云。數論有_二 二師_一云事未_レ
 見_二誠證_一。但秋篠僧正者。本朝因明之大祖也。中古以
 來諸德擧依_二-憑其義_一。殆同_二慈恩泗洲_一。所_レ述設雖_レ無_二誠
 證_一。道理若極者仰可_レ信_レ之。試成_二其意_一者。數論本師
 劫比羅仙。立_レ量成_二-立神我_一之時。寄_二眼等所用_一顯_二神
 我能用_一。其意雖_レ許_二眞假二他受用_一。其詞似_下唯以_二眞他_一
 爲_中眼等之能用_上。爰數論末學可_レ有_二 二類_一。一者淺執_レ文
 之師。依_二本師之比量_一唯以_二眞他_一爲_二眼等能用_一。二者深

【下段】
 探_レ理之師。通許_下眞假二他用_二眼等_一之義_上。爰西域不_レ善_二
 數論宗計因明深理_一之人。淺守_二必爲他用文_一。兼存_二末
 計一義_一。作_二假他用能違_一之時。有_二彼深智一師_一勘_二相符
 過_一。爰西域師重難云。數論眼等唯爲_二不積聚他_一用。《割書:文》
 意引_二數論本宗說_一爲_レ證。朋_二彼不正一師_一。定_二數論宗旨_一
 畢。依_レ之避_二相符過_一也。此上第二正義會_二本師立_レ量之
 本意_一。重破_二西域師僻難_一也。所以似_二會文_一者深有_二其
 由_一歟。會意云。我宗意用_二眼等_一之物。雖_レ有_二眞假二他_一。
 神我眞他別名_二能受用_一。假我不_レ與_二此名_一。所以者何。二
 十五諦中。以_下自性與_二神我_一 二法_上爲_二根本_一。神我若欲
 受_二用眼等_一之時。從_二自性_一始生_二廿三諦_一也。此義獨神
 我之能也。假我 ̄ハ五知根等和合之名。是神我之所受
 用法也。惣體上有_二別受用事_一。故雖_下以_二神我【一点脱ヵ】假名_レ受_中-用
 眼等_上。以_レ之更不_レ名_二能受用法_一也。爰我本師。欲_レ令_二無
 我宗知_一_レ有_二能受用神我_一。立_二此量_一故。比量正樂爲雖_レ限_二
 神我眞他_一。我宗非_二惣不_一_レ許_下假他用_二眼等_一之義_上。汝佛弟
 子迷_二量本意_一。謂_二我宗不_一_レ許_三假他受_二用眼等_一。重設_二此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二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九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二五

【上段】
 難_一避_二相符_一者。不_レ善_二我宗_一也《割書:爲言》。爰慈恩法師親禀_二-承
 三藏大師_一。付_二數論家正義_一。雖_レ知_二量本意_一。釋_下能遁_二相
 符_一作_二能違_一之旨_上也。引_二唯識論_一者。是疏主以_二大乘文_一。
 助_二-定數論宗計_一。欲_レ顯_二西域師邪義_一也。
  雖_レ非_二 二師_一只前後開_レ意。重難_二數論_一又無_レ違。子島
  卽存_二此意_一。得_二疏本志_一。强不_レ違_二明燈鈔_一。重難_二數論_一
  之詞。以_二本量_一爲_レ證故。明燈抄意年來未_レ探_二深旨_一。
  建久三年十月廿四日曉更粗得_二此愚案_一《割書:矣》。疏難破
  之起。如_二子島_一雖_二 一師_一無_レ過。而燈鈔者西域師難起
  似_レ無_二由來_一。依_レ之任_二 一師之淺義_一。得_二本師量意_一作_二
  此能違_一畢。預_二正義難_一後猶不_レ改_二本執_一。引_レ證助_二不
  正義_一。遁_二我相符過_一也。子島意實不_レ相_二-違燈抄_一也。依_二
  燈鈔意_一讀_レ文云。豈於_二眼等_一無_二 ̄カランヤト《割書:云》 ̄ントソ能受用_一
春穩私記云。明燈鈔云。○意云。尋_二數論正本計_一者。眼等
必爲他用法自相下。雖_レ意許_二-眞我他用勝假我用劣_一。而
以_二眼等眞他用勝之意許_一爲_二正樂爲之宗_一。而西域諸師
迷_二數論之本計_一。偏案_下數論師眼等必爲他用法自相下。

【下段】
雖_レ有_二眞假他意許差別_一。欲_上_レ立_二眞他用_一。作_下眼等爲_二假我他【一点脱ヵ】
用之能違_上故。數論還誰說_二眼等假他不_一_レ用。故有_二相符過_一。
西域師爲_レ避_二此相符過_一。轉救又釋。先雖_レ案_二數論之本計_一。
而略_下床座通_二 二他_一用之計_一【上点ヵ】。唯案_二眼等眞他用之計_一。立_二眼
等爲假他用計_一。故付_二相符過_一。今細案_二數論之本計_一。同喩
臥具通_二 二他_一用 ̄ルヲ相例 ̄シテ。作_下眼等亦爲_二假我他_一用能違_上
故。無_二相符過_一。西域師案_二數論本計_一作_二能違_一之志本意如_レ
此。但數論師本計_二眞我他用勝假我他用劣_一故。西域師轉
救雖_レ作_二能違_一。而迷_二數論本計_一故。相符失猶難_レ避《割書:矣。文》
 今云。明燈鈔意人多疑惑。而春穩大德聊簡深得_二其旨_一。
 西域初釋只直作_二能違_一犯_二相符_一畢。後釋重開_二先我安
 立之意_一欲_レ遁_レ過。所謂數論宗今付_二相符_一。雖_レ云_レ許_二眼
 等假他用義_一。此詞難_レ信。汝本師量欲_レ成_二眞他用_一。知眼
 等唯眞他用 ̄ト云人也。而床座許_レ通_二眞假二用_一。以_レ彼例
 眼等又可_レ令_レ有_二假用_一。今以_三同喩通_二假用_一能例_二眼等_一
 之旨。先未_二細述_一故蒙_二相符_一。今以_二臥具等_一例_二眼等_一責_レ
 之。數論爭得_レ遁。是其西域轉救意趣也。重意云。先麤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二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九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二六

【上段】
 相之難未_レ具_二同喩義_一。今委細難能解_二同喩義_一例責_二宗
 義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
 問若如_二此聊簡_一者。西域委細釋甚似_二淺近_一。設同喩雖_レ
 通_二 二用_一。數論本計眼等又通_二 二用_一宗喩彌等 ̄シクハ成_二假
 我用_一之能違宗招_二相符_一只同_二前重_一。數論本付_二相符_一
 爲_レ遁_二其相符_一。乍_レ設_二轉救_一本失敢不_レ避。有_二何所詮_一哉。
 答此難誠爾也。但明燈抄釋_二後師意_一。述_下臥具通_二 二用_一
 義_上之外。全無_二別委曲_一。知西域師自_レ元愚鈍不_レ善_二因明
 旨_一。若我細釋_二-開同喩_一例難_二立者_一者。諸過不_レ可_レ來安
 立 ̄スル計 ̄リ也。實不_レ遁_二相符_一。返付如_レ元。子島私記同_レ
 之。卽明燈鈔意歟。但燈鈔於_二數論及西域師_一似_レ云_レ有_二
 二師_一。子島不_レ云_二別師_一。其外不_二相違_一歟。
 問子島記云。西域師案_二數論本計_一云。必爲他用之法自
 相上。有_二眞他用假他用之意許差別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如_二此記_一者。
 後釋意數論自_レ元許_二眼等假我他用_一云歟。若不_レ爾者
 何許_二 二差別_一哉。
 答西域師不善因明師也。僅雖_レ知_二 二差別名_一。何必爲_二

【下段】
 眼等有法上二義_一哉。無_レ失歟。
  已上依_二春穩_一得_二明燈鈔意_一。此義直叶_二鈔旨_一。又別有_二
  先年愚案_一。如_二 上載_一。
 ○豈於眼等無能受用事
子島私記云。明燈鈔云。○重意云。眼等積聚云_二假我_一。故假
我用_二眼等_一之義。顯然共知。但不積聚神我。亦能用_二眼等_一。
此義隱故難_レ知。依_レ之今爲_レ令_二了知_一。神我必受_二-用眼等_一。眼
等有_二能用之他_一。立_二此量_一也。其能用他者卽神我也。何以
知者。神我受_二-用三德所_レ成廿三諦_一。其廿三諦中有_二 五知
根_一。豈於_二眼等_一無_二能用之他_一乎。今以_レ成_二-立此義_一爲_レ論。不_レ
論_二眼等眞他用假他不用等之義_一。而汝不_レ得_二我意_一。謂_レ成_二-
立眼等二他用不用義_一。惡作_二能違_一。故有_二相符_一。豈達_二我宗_一
耶。《割書:爲言》《割書:此義幽微不_レ|可_レ異_二-求之_一》
 《割書:傍【四角囲み文字】裏|書》問若爾慈恩用_二勝劣言_一爲_二無用_一。答不_レ爾。意云依_二
 眼等_一立_二假我_一。此假我雖_下用_二眼等_一劣_上。顯然共知。神我
 受_二 五唯量_一故。雖_下用_二眼等_一勝_上。隱故難_レ知。今佛弟子唯
 知_レ劣不_レ知_レ勝。彼師立_レ量此甚深旨。故非_二無用_一也。《割書:文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二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二七

【上段】
  春穩私記同_レ之。廣載_二諸德傳_一。出_二自義_一畢。難而不_レ
  用_レ之。終文云。明燈抄所_レ釋深契_二疏意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仍且可_レ
  存_二此傳_一也。又上愚案中粗成_二此趣_一畢。

【上段枠内左上】
明本抄第九《割書:終》

【下段】
明本抄第十

有法自相下
 共許有性      同異性能有義
 兩常極微合     有色有漏
 如空有聲      有一實因破文
 有一實因所有攝_二子孫微_一歟 和合句有無實
 因亦不遍      有法有性寬狹
 不相關豫《割書:因意許有無》
 有一實等三因互成_二 三宗_一哉 能違自他共

 ○三種有性
子島上綱受_二貞松房_一成_二 三有各別旨_一畢。此義幽微後學
必信_レ之可_レ祕可_レ祕《割書:云云》。先德祕決誰不_二依學_一。此義意云。
實等當體之上有_二不無義_一。彼不無依_二彼能有之性_一。師主
意此性必與_二所有_一別體也。弟子雖_レ許_二其性_一還屬_二所有法
體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二八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二八

【上段】
問實等及不無有中。以_レ何爲_二有性之所有_一。
答以_二實德業_一爲_二所有體_一。體旣所有。是故具_二不無義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
問子嶋御意。以_二不無有_一爲_二大有之所有_一爲_二功能_一。今何
以_二 三句體_一爲_二所有_一耶。
答實等有_二 二性_一。同異性是別性也。實等之爲_二 ̄タルハ實等_一依_二
同異性_一也。大有是惣性也。實等不無依_二大有性_一也。若
爲_二 ̄シテ實德業等各別性_一。具_二各別名義_一之邊。爲_二實等體_一
之日。不無義自分。與_二實等_一成_二別體_一。若此不無卽見_二 ̄ハ實
等 ̄ナリト_一。還卽一物也。若無體者。豈爲_二實等_一哉。方知不
無 ̄ニシテ而實等也。實等 ̄ニシテ而不無也。此二義中。實等 ̄ト云
門正當_レ表_レ體。不無 ̄ト云門似_二體上別義_一。所以分爲_二別體_一。
實共無_レ違。
問若爾不無有定與_二大有_一別哉。答不_レ爾。其不無者性卽
大有也。以_レ用歸_レ性卽是大有性也。重意云。實等上不無
分。不_二正實等_一。是貫_二-通諸法_一之有性也。彼宗凡云_レ有物
旣大有性。此外何有_二不無有_一哉。
問此義不_レ爾。大有者是令_二法不無_一之性也。依_レ能得_レ名。

【下段】
非_二有性體是有云義_一。皆有_二大有_一令_二體非無_一云 等(コトキ)是
也。今何以_二不無_一卽爲_二大有義_一耶。 答此難甚不可也。
有性有義但表_二他義_一者。有性是何物哉。彼薩婆多生等
四相 ̄ニヲイテ。生是生 ̄トシテ而有_レ法令_二法能生_一。法體生還是能
相之生也。外道餘乘所立多以如_レ此。況同異性爲_二 ̄タル各
別性_一。同異自是實故能爲_二實性_一。乃至同異是業故業句
依_二其性_一爲_二業句_一。同異只令_三實等爲_二實等_一自非_二實等_一者。
豈爲_二各別眞實之性_一哉。 問同異若 爲(タラハ)_二實等_一。與_二 三句_一
有_二何異_一。故疏云。能同異彼。實德業三《割書:文》。雖_レ令_二他同
異_一未_レ云_二卽實等_一。如_レ此文上下非一。豈以_二未定義_一爲_二大
有例_一耶。 答同異是實德等各別性也。性豈非_二相之實
體_一哉。彼勝論聲性卽同異性 ̄ナリ。爲_二耳所聞法_一。同_レ相得_二
聲名_一。可_レ知同異本是聲也。譬如_二大乘眞如色心等各別
實性故。體自是色心等_一。誠實性故名_二唯識_一者。非_二只依
主釋_一。若論_二理識_一眞如自是識也。勝■【鬘ヵ】云自性淸淨心者
此意也。以_二佛法_一而推_二外宗_一。若爾聲性是聲體也。有性
豈非_二有體_一哉。但依_二大有_一令_二實等有_一者。相性各別論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二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二九

【上段】
門也。有義暫屬_二所有法_一。依_二能有性_一實等有_二不無體_一。如_二
佛法性用別論門_一。若以_レ用歸 ̄スレハ_レ體。實等不無義還成_二大
有體_一。如_二佛法攝相歸性門_一。勝論宗義自_レ本有_二此二門_一。若
夫不無定與_二大有_一別體者。寧以_二他法名_一呼_二大有體_一耶。
設又雖_レ爾非_二言陳不無有_一時。豈亡_二大有體_一哉。仙人初
說_レ有_二實等_一之時。未_レ開_二其眞實性_一。譬如_下佛呼_二色心等法_一
未_上_レ顯_二其眞如實性 ̄ヲ_一。若說_二大有_一了時。攝_レ義歸_レ體。不無
卽實等也。如_下大乘攝_レ假從_レ實。以_二苦無常等義_一。卽爲_中色
心等體_上。若以_二實等體_一歸_二大有性_一還屬_二惣性_一。猶如_下以_二依
他_一爲_中空無我等共相眞理_上。
問若爾弟子卽實有又爲_二不無性_一耶。
答爾也。弟子意云。實等法其性自是可_レ有。其性有故是
不無也。不_レ待_二他有性_一。於_二 一法_一自 ̄ガ根本實性是能有也。
依_レ性其自體如_レ此不無 ̄ナルハ是所有也。重意云不無是體
上義也。猶如_二大乘苦無常等共相_一。其眞實是實等當體
性也。如_二色心等自性_一。以_二體義淺深門_一暫爲_二能有所有_一。若
對_二師主宗_一猶是不_レ許_二有性_一之意也。弟子宗似_二大乘攝假

【下段】
從實門_一歟。而大乘猶不_レ許_二能有所有義_一歟。
 已上年來之間久加_二愚推_一。雖_二外道法門_一猶是法性之
 一門也。數論勝論皆是大權薩埵也。《割書:經說》一世愚人乍_レ
 執_二我法_一。自不_レ談_二我法義_一。自不_二案立_一者。不_レ能_二改_レ邪
 歸_一_レ正。爲_二其引接_一先探_二愚夫妄執之源_一。立_二種種異論_一。
 設雖_レ導_レ他都無_二實義_一。猶可_レ墮_二妄語_一。方知權人世論必
 自_二法性_一出。《割書:是一》二者爲_レ顯_二佛法德_一故立_二外道義_一。六師
 與_二舍利弗_一論義。數論轉_二救陳那難_一等是也。《割書:是二》若不_レ
 知_二他宗_一時不_レ能_二難屈_一。遍覺三藏爲_下與_二小乘一師_一論
 義_上。令_三外道講_二彼論_一等也。《割書:是三》瑜伽唯識等盛訓_二-釋外
 宗_一。理門正理等專顯_二-示過相_一。可_レ知大聖依_二慈悲智惠
 之二門_一。令_三愚夫入_二正道_一之方便也。不_レ悟_二此旨_一之人。
 多以_二因明等_一謂_二無益事_一。佛子所_レ望又非_レ無_レ由矣。
   已上先年二卷私記指示中記_レ之。
 今云。實等五句雖_レ云_二不無_一不_レ名_レ有。如_二纂要_一。
 問不無者是有義也。遮表雖_レ殊所詮不_レ替。如何纂家
 分_二 二義_一耶。

【四十四行目の■は「鬘」の「罒」の部分が「冋」または「回」に見える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三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三〇

【上段】
 答師主宗大有是自有也。實德業依_二大有_一雖_二不無_一。不_二
 自 ̄ノ功力 ̄ナラ_一不_二有 ̄ノ根本 ̄ナラ_一不_二有 ̄ノ實性 ̄ナラ_一。故於_二本性
 有_一與_二有名_一。所有功能不_レ云_レ有也。是其宗許也。
 問若爾如何有法言陳 ̄ノ共計不無正名_二有性_一耶。
 答不無卽有故。且云_レ有亦無_レ過。但分_二本末輕重_一具明
 之時。云_二不無_一不_レ名_レ有。《割書:纂要意》
 問若爾實等不無卽是大有歟。
 答云_レ爾有_二其理_一。《割書:如往|日記。》但此義聊似_レ過 ̄タルニ。實等處令_レ
 許_二不無義_一。此卽大有之所有之功能也。《割書:爲言》
 問若爾於_二有言_一訓樣如何。 答一云所有 ̄ヲハ有(アリト)云也。
 能有 ̄ヲハ有 ̄ウスト云也。此義雖_レ巧能尋_二本書_一俱是不無也。
 不無者當體有 ̄リト云事也。非_下以_レ有_二 ̄ルヲ他物_一爲_中自
 名_上。重意云。有_二 ̄テ自 ̄ラ有 ̄ナル物_一雖_レ令_二他有 ̄ナラ_一。立_レ名之方 ̄ハ
 只自不無義也。若如_二前義_一者。纂要 ̄ニハ須_下以_二其訓釋_一
 爲_中 二差別_上。而實等雖_レ云_二不無_一不_レ名_レ有。大有名_レ有。
 以_レ之爲_二 二殊義_一。所有正得_二有名_一者。何煩只云_二不無_一
 不_レ名_レ有哉。但前義又會可云。能緣所緣俱雖_二緣言所

【下段】
 詮_一能緣云_レ緣所緣必加_二所言_一不_二直云_一_レ緣。如_レ此能有
 呼_レ有。所有不_レ云_レ有也。《割書:已上》
 今猶責云。共許不無有者。自具_二不無義_一也。不_二所 ̄ト_レ有
 云訓_一。又大有 ̄ヲハ同云_二不無之性_一。訓釋 ̄ニハ不_レ分_レ 二也。
 問同異性以_二不無義_一不_レ名_レ有耶。 答纂要不_レ許_レ之。
 不_二能有_一故也。若如_二實等_一不無亦名_レ有不_レ遮_レ之。故云_二
 有一實等_一。隨又非_二大有之所有_一故。猶不_レ同_二實等_一。大
 有之名或時流至_二實等上不無處_一故。若又以_レ本奪 ̄ヘハ之
 留_二大有_一不_レ留_二實等_一。同異性無_二此義_一。非_二大有之所有_一
 故也。
 問纂要牒_二他救_一云。實等 ̄ハ大有 ̄ニ有 ̄セラル不無之義 ̄ヲ《割書:以》得_レ
 名_レ有。同異非_二 ̄ヲ《割書:以》有 ̄ニ有 ̄セラルルニ_一不無 ̄ナレトモ不_レ名_レ有《割書:云云》。此
 救意同_二今義勢_一。旣是他師意也何爲_二正義_一。
 答能破云。亦應《割書:云》 ̄ヘシ實 ̄ハ由_二 ̄テ有 ̄ニ有 ̄ルヽニ_一體不無 ̄ナリ。彼 ̄ハ
 非_二 ̄ヲ《割書:以》有 ̄ニ有 ̄ルニ_一應_レ非_レ有 ̄アルニ《割書:云云》。意云。汝若云_下實等大
 有之所有故名_レ有。同異非_二大有之所有_一故不_上_レ名_レ有者。
 若爾實等 ̄ハ大有之所有故其體不無也。同異非_二有 ̄カ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三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三一

【上段】
 所有_一故應_レ非_二體不無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《割書:子島云。應非有者|有字可_二訓讀_一云云。》自義偏於_二
 大有_一與_二有名 ̄ヲ_一。實等及同異俱不_レ云_レ有。其體同。不無
 也。而彼轉救者。實等同異體同不無。有義異故。正義相
 例有義_一【一点衍か】。體不無 ̄モ又應 ̄ト_レ異責也。纂前後偏於_二大有_一立_二
 有名_一嫌_レ餘也。但於_二不無分_一或時實等呼_二有名_一同異
 不_レ與_二其名 ̄ヲ_一也。《割書:然此後重|無_二强用_一歟》
修學房云。共許有性離_二卽離二_一別有_二其體_一。謂實德業當
體不無 ̄ナルハ。卽是世間云_二色有心有_一之有無之有也。於_二此
師弟共許有無之有_一。師主云_下別有_二大有_一能令_中實等非無_上。
弟子云_下實等性卽能有_二實等_一令_中自本非無_上。卽離二有 ̄ハ卽
是能有 ̄ナリ。不無有 ̄ハ非_二其能有_一。唯目_二所有實等當體不無
義_一。故別有_二其體_一也。若師主意云_三大有之外無_二餘有_一者。
實等當體不無 ̄ナルハ。卽是所有 ̄ナリ。豈是大有耶。亦如_レ說_下
有_二能同異性_一有_中能和合_上。其有之言更非_二大有_一。同異和合
非_二大有 ̄ニ有 ̄ラルニ_一故。故纂要云。雖_二體不_一_レ名_レ有。而體不無
之義共許。今取_二此不無之義_一。共許爲_レ有。《割書:云云》若屬_二實離_一
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實離|恐倒》者。豈共許耶。然言_二能非無性及能有於一實故_一

【下段】
者。不無之有 ̄ハ。雖_レ非_二能有_一。假言_二能有_一故。疏引_二有色
喩_一。云_三此色體上有_二其色義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以_三色體上有_二色義_一。名爲_二
有色_一。非_下自體能有_二自體_一名_中有色_上。亦非_下有_二名法_一能有_上_レ色。
意云若望_二大有_一卽是所有。由_三大有令_二非無_一。而非無 ̄ノ有
故。若約_二不無之有_一分_二能所有_一者。不無之義名_二能有_一。不
無之體名_二所有_一。是乃所有之中。假立_二能所有之名_一也。如_三
子孫微名_二有二多實_一。豈卽離二有 ̄ノ能有 ̄ナラン哉。
《割書:傍【四角囲み文字】朱字共許有即實有不同事》
 本云。實等上不無之義名_二共許有_一。實等卽體名_二卽實
 有_一。故疏述_二卽實有_一。云_二實德業性不無卽是能有_一。釋_二共
 許有_一。云_二實德業上能非無性_一。又卽實有 ̄ハ屬_二 一一法
 體_一。無_下能有_二 一一實_一之義_上。共許有 ̄ハ一一法上 ̄ノ共 ̄ノ
 義 ̄ニシテ。有_下能有_二 一一實_一之義_上。故疏云。是故於因。無
 隨一過。有一實故。《割書:云云》。以_レ此可_レ爲_二口傳_一。
 ○大有同異名有一實事
子島記裏書云。邑云問大有名_レ有可_レ言_二有一實_一。同異不_レ
名_レ有。何得_レ言_二俱能有於一一實_一。答大有同異俱是實
德業性。一一實等有_二此性_一故。設同異性亦能令_二彼實等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三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三二

【上段】
有_レ同有_一_レ異故。此二性俱能有_二於一一實_一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周記及
燈鈔云。同異名_レ有者。非_下約_二體有_一名_上_レ有。據_三能同_二-異實
等_一故得_二有名_一也。《割書:文》
 記裏書有_二末學之標_一者。淸水裏書也。無_二標詞_一者。若
 是上綱後日自書加給歟。餘德記多有_二其例_一。
注釋云。問同異不_レ能_レ令_二實等有_一故。有實等因不_レ可_レ轉_レ
彼耶。答令_二體非無_一令_二體同異_一。大有同異功能雖_レ別。然
同名_二能有_一。是卽彼宗計。謂彼意云。此之二法自體不無。
能爲_二實等三法之性_一。故名_二不無有一實等_一。故纂要云。問
若以同異。雖體不無。○同異亦爾。故因遍轉。問何以知_二
彼能爲_一_レ性耶。答勝論宗中所立聲性是同異句。聲是德
句。以_レ之准知。自體實有亦爲_二彼性_一。於_レ此分所。取_二能性_一
者名爲_二能有_一。卽同異等。取_二所性_一者名爲_二所有_一。卽實德
業。故此二法功能雖_レ別能爲_二彼性_一其義皆同。《割書:文》
 同異性能有義頗難_レ辨。如_二 一因違三處記_一_レ之。又同異
 性實等各別性云事。以_二聲性 ̄ノ所聞性 ̄ナルヲ_一可_レ知_レ之者。
 年來暗推也。今披_二注釋_一。全同_二愚案_一也。

【下段】
 ○兩常極微合生_二第三子微_一事
尋云。父母微外別生_二第三子微_一歟。將父母二微合名_二子
微_一歟。若如_レ先者。旣同_二佛法_一許_二生滅無常_一。何法印非印
門之時。云_下外道敎不_レ說_二諸行無常_一故名_中非印_上耶。又明
燈鈔云。已合之時卽名爲_レ子。非_レ謂_三已合外別有_二所生第
三之子_一。○望_二未合時_一名爲_二第三_一。○《割書:文》
若二微合名_二子微_一者。疏旣云_二生第三子微_一。知別生云事。
況若不_二別生_一者。此師無常者。隱顯無常歟。設云_レ爾者。
旣同_二聲顯論師_一。何云_下所作性故對_二聲顯論_一隨一不成_上耶。
今云。父母生_二子孫_一者。或二微合爲_レ子無_二別體_一。或能生
二微外別有_二所生體_一。二義異也。《割書:義演等》今且存_二別體義_一。
疏云兩常極微合生_二第三子微_一。○初三三合生_二第七子_一。
七七合生_二第十五子_一。《割書:文》別不_レ生者。何云_レ生耶。《割書:一》和合名_レ
生者。其體豈無常耶。《割書:二》若以_レ離名_二無常_一者。合離是轉變
無常也。豈同_二數論_一哉。《割書:三》若不_二別生_一者。何云_二第三子_一哉
若以_二已合位_一爲_レ數者。豈實義哉。《割書:四》如是展轉生_二 一大地_一
者。後後實生長故也。若與_レ本無_レ異者。父母亦有_二質礙_一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三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三三

【上段】
與_二大地_一同歟。《割書:五》
問別更生_二第三子微_一者。何云_二不越因量_一哉。所生子微其
量可_レ越_二父母微量_一故也。
答彼宗有_二本計_一有_二末計_一。本計意者。不越因量者。所生
子微與_二父母隨一微量_一等(ヒトシ)。而子微與_二量德中大量_一合
故。其體離_レ非_レ麤。而似_二麤色_一。故色根之所取也。本父母
微不_下與_二麤德_一合_上故。非_二色根所取_一也。 《割書:量德有_レ 五其中微量|大量異也。大量云》
《割書:麤|德。》故論云。若謂果色量德合故。非_レ麤似_レ麤色根能取
《割書:文》彼師意子微量乍_レ云_レ等_二父母隨一微量_一。而又名_二麤色_一。
故論主破_レ之云。又所生果不_レ越_二因量_一。應_下如_二極微_一不_上_レ名_二
麤色_一。《割書:文》
問其所生果色與_二父母本微_一。在_二麤處所_一耶。
答不_レ爾。所生子微。渉_二-入父母_一。遍在_二自因處_一也。故唯識
疏云。以_二量旣等_一卽一處住。體相渉入名_二處無別_一。《割書:文》
問若爾其量旣與_二隨一微_一等。若渉_二-入父微_一了者。應_レ不_レ
遍_二在母微處_一。答子微量雖_レ等_二 一微_一。一時中一體子微遍
相_二-入本二微_一也。非_二 一方遍_レ父一方入_一_レ母。全體皆渉_二-入

【下段】
父微_一。全體皆攝_二-在母因_一也。此事難_レ知故。末計子微一量
與_二父母二微_一等云也。
問以_レ何知。本末二計異云事。 答唯識疏。釋若謂果色。
遍在自因。因非一故。可名麤者。之轉計。云謂彼救言。
前言果色。等於因量。誰謂所生。一色之果。唯與一ヶ。
極微量等。今云等者。等如二ヶ。父母極微。遍在二因之
中。因旣有二。果等於彼。故可名麤《割書:文》。以_二此文_一知也。
問成_二大地_一時。以前子微等卽爲_二 一分_一歟。將能生次第滅
了。以_二後所生_一爲_二增廣大地_一歟。 答父母以後諸微。生
已皆不_レ滅。全成_二大地_一也。
問若爾何云_二無常_一耶。
答展轉所生色者。壞劫等時體實滅故也。本微散住其
體不_レ滅。故云_レ常也。
  論一段文。竝破_二順世及勝論_一。仍任_二彼論疏文_一。成_二勝
  宗子孫微_一了。彼疏具解。廣可_二勘見_一。
 ○如佛法言有色有漏事
子島引_二周記_一云。有色之有配_レ因。大有有配_二宗有法_一。有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三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三四

【上段】
色有者。色體之上有_二質礙義_一。屬_二著於色_一色有_レ礙。故名爲_二
有色_一等《割書:云云》。
問宗因亦是共許有也。何別用_二有漏喩_一耶。況此文明_二因
有 ̄ノ共許不無之義_一。何忽引_二宗大有喩_一耶。以_二有漏喩_一喩_二
大有_一。有_二何由來_一耶。
答子島釋云。此文爲_レ顯_下因無_二隨一不成_一之由_上。乘_レ便更
引_レ喩。釋_二有性及有一實等義_一也。《割書:已上》次宗有云_二大有_一
者。初爲_二 五頂_一說_二彼不_レ信之有性_一。今釋_二彼先說有句_一也。
不_レ云_三以_レ之爲_二有法言陳_一也。有法有性。言共許。意擧_二大
有_一。其大有以_二有漏_一爲_レ喩。《割書:爲言》
問引_二有色喩_一之意。色體能有_二色義_一歟。爲當色義能有_二色
體_一歟。若如_レ前者。不無有義能有_二實等_一如_二有色言_一者。色
義能有_二色體_一也。不_レ爾法喩頗不_二相似_一。亦如_二空有《割書:云》 ̄カ_レ聲
聲體是所有 ̄ナルカ_一。若如_レ後者。疏云此色體上有其色義。《割書:文》
答子島云。有一實有德業者。以_二實等體非無_一名_二有一實
等_一非_下有_二別能有_一故名_中有一實等_上。譬如_下佛法中有色之法。
自有_二色義_一故名_二有色_一。非_中【レ点ヵ】有_二別能有_一有_二色義_一故名爲_中【中点重複】有

【下段】
色_上 《割書:爲言|已上》依_二此記_一者。色體有_二色義_一。不無有有_二實等體_一雖_レ
異。所有之外無_二能有_一義同。故爲_レ喩也。
 ○如空有聲事
子島云。問引_二有色喩_一足_レ顯_二共許有_一。何更重引豈非_二無
用_一。答無_レ妨。爲_レ顯_二 一法_一引_二 一喩_一。或爲_レ顯_二 一法_一引_二多喩_一。
是聖敎之例也。或說者之意略。或作者之言勢。如_地法
花經中。引_下譬如_二月諸星中王_一等十種喩_上。明_二法花經之殊
勝_一。最勝王經中。云如來舍利白如_二珂 ̄ト雪 ̄ト𤘽物頭花 ̄トノ_一
等_天。引_二種種喩_一顯_二 一法_一。豈是無用耶。《割書:文》
 尋云。引_二已所見之邊_一令_レ知_二未所見之邊_一。是引_レ喩顯_レ
 法之義也。若爾唯以_二有色喩_一可_レ顯_二有一實有_一。何重引_二
 有聲喩_一耶。若强引_二多喩_一者。爲_レ顯_二大有_一亦可_レ引_二數喩_一。
 況顯揚論無著菩薩。釋_下靑色觀門猶如_二烏莫迦花_一。或
 如_二婆羅■【疷ヵ・疒+弖】 ̄ニ染 ̄タル靑色衣_一之文_上。云於_二 一處_一說_二 二譬喩_一
 者。此顯_二俱生和合二種色_一故。《割書:文》明知於_二 一法上_一雖_レ引_二
 多喩_一。各可_レ顯_二 一法上之別義_一云事。若一法上一義者。
 引_二種種喩_一似_レ煩哉。所引法花經十種喩。非_三同顯_二 一義_一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三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三五

【上段】
 所_レ月天子爲_二衆星王_一。顯_下諸經中最爲_二照明_一之義_上。須
 彌山爲_二諸山王_一。喩_下諸經 ̄ノ中最爲_二其上_一之旨_上。餘喩准
 可_レ知_レ之。今顯_二有無之有_一。煩引_二多喩_一。豈非_二繁重_一哉。
 今云
 ○有一實等因破文事
子島云。問若爾有一實等破文如何。 答前後殊也。若
約_下初爲_二弟子_一說_上訓者。可_レ讀_下有_二 ̄セリ一實_一有_中 ̄アリト德業_上。是
令_二領解_一之詞也。若約_レ爲_レ因訓者。可_レ讀_下有_二 ̄スルカ於一實 ̄ヲ_一
故有_二 ̄スルカ於德業_一 ̄ヲ故 ̄ニト_上。是成_レ宗之詞也。 問如_二後訓_一者。
旣爲 ̄ヌ_レ有_二別能有_一。豈順_二 五頂意_一耶。 答。初說_レ有_二實等_一
之時。師弟共許畢。後云_下有_二於一實_一故等_上之時。師主存_下
有_二大有_一有_中於一實等_上。弟子存_三不無 ̄ノ有有_二 ̄リト一實等_一故。
是共許悉順_二兩意_一耳。《割書:此是愚推向_レ師|可_レ問_レ之云云》
 明詮記有_二 三訓_一。一云有_二 一實_一有_二德業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以_三疏云_二
 有無 ̄ノ有_一爲_レ證。一云有_二 ̄ス一實 ̄ヲ_一有_二 ̄ス德業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疏云能
 有於一一實故《割書:云云》。以_レ之爲_レ證。一云有_二 ̄セシム一實 ̄ヲ_一
 有_二 ̄セシム德業 ̄ヲ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初後訓者違_二能有於一一實之文_一《割書:云》

【下段】
 《割書:云》可_レ見_二正文_一。
  故菩提院因明疏文集。有_二 十ヶ破文_一。可_レ見_レ之。
今云。子島御訓能叶_レ理。又順_二疏等_一。明詮同_レ之。尤可_二依
慿_一。而近來大堂破文云。有_二 ̄スルカ一實 ̄ヲ_一故《割書:云云》。東大寺竪
者訓云有_二 ̄セルカ一實_一故《割書:云云》。二訓稍雖_レ殊大都同_レ之。是非
未_レ辨。凡和國破文多隨_二詞勢_一流_レ 下向_レ 上。而有一實之
實 ̄ノ字 ̄ニ。不_レ加_二訓詞_一返_二于上字_一。頗非_二常例_一。然而若訓 ̄ニ讀_二
上字_一之時希有_二其例_一。至_二 上下俱音而無_一_レ訓者。忽向_二 ̄コト
上字_一 ̄ニ未_二曾見_一_レ之。世擧用_レ之。定中古可信之人。決_二-判此
旨_一歟。仍輙難_レ改可_レ尋_二其由緖_一。
 ○有一實因所有可攝子孫微哉
文軌疏有_二 二釋_一。一云大有同異含_二麤微_一。名_二有二實有多
實_一含_二常散微_一名_二有一實_一。二云大有同異能有_二諸實_一。縱有_二
子孫麤微_一亦名_二有一實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 疏主御意同_二初釋_一也。以_レ
何知者。見_二疏文_一勝論六句束爲_二 四類_一。無實有一實有二實
有多實也。其中有一實者取_二 四類中第二類_一也。旣以_レ有_二
子孫微_一名_二有二多實_一。何又名_二有一實_一哉。疏下文云。亦

【七十九行一字目は「慿」の「冫」の部分が「氵」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三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三六

【上段】
欲_レ顯_二 九實一一皆有_一。故云_二有一實_一。《割書:文》九實中四大。唯是
父母常極微也。依_レ之明詮釋云。父母極微及空時等五。
云_二 一一實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
問有性者擧_二諸實句上能非無性_一。言_二非實_一者攝_二諸實句_一。
若一實言不_レ攝_二子孫_一者。此因不_レ遍_二 二多實能有 ̄ノ有性_一。
故有_二兩俱不成失_一。又以_二何因_一可_レ成_二 二多實能有性離實
義_一耶。
答實德業能有有性。其體是一也。非_二是三句別別而有_一。
是故因遍_二有法有性_一具_二初相_一。無_二因不_レ遍之失_一。
問有一實因不_レ攝_二子孫微_一者。作_二相違決定_一云。有性應_レ實
《割書:宗》。有_二 二多實_一故《割書:因》。如_二子孫微_一《割書:喩》。答有_二異品一分轉同
品遍轉不定_一。有二多實因。同喩子孫微 ̄ニハ遍有。異品同異
性 ̄ニハ有。德業和合等 ̄ニハ非有。故有_二此失_一也。
 仁平四年春比。長者左相府殿下因明御談義之次。人
 人云云不同之間。後日有_二御問_一。祖師上綱有_二勘進之
 事_一。《割書:收不收二義|竝注_二-進之【一点脱ヵ】》今取_二 一義_一大意記_レ之。音石子島楞嚴等
 意也。惠曉法印久被_レ存_二此義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

【下段】
子島云。次文云。大有同異名_二有一實_一。俱能有_二於一一實_一
故《割書:云云》。此釋_下 四類中第二類。名_二有一實_一之所以_上也。言_二
一一實_一者九實也。可_レ知_レ之。問大有同異旣含_二常散四大_一。
及含_二空等五_一。何故不_レ名_二有多實_一耶。 答此所含中實。自
守各不_二相含_一。是九ヶ一。旣不_二相攝_一故不_レ名_レ多也。《割書:然亦名_二|有多實》
《割書:等_一。其由|尤殊也。》
 此釋有一實因所有一實 ̄ハ九實也。卽常散四大及空等
 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仍知不_レ攝_二子孫微_一也。
注釋二云。今私二義解_二有一實_一。一云大有同異於_二 九實
體_一。一一能有名_二有一實_一。雖_三此亦能有_二 二多實_一。然有一實
豈不_二共用_一故。偏說也。○二云更下_二簡別_一皆名_二 一實_一。由_レ
是惣別一一體故。《割書:備師|同_レ之》取捨任意。今且依_レ初。《割書:文》《割書:初解尤廣|可_レ見_レ之》
 ○有無實因三過事
疏云。若言_二有無實_一者。和合句義亦名_二無實_一。若有_二彼無
實_一。犯_二兩俱不成_一。實等能有上無_レ有_二無實_一故。其喩亦犯_二
能立不成_一。因亦不_レ遍。乍 ̄ク似_三唯能有_二於實句之無實_一故。
亦欲_レ顯_二 九實一一皆有_一。故云_二 一實_一。能有_二 一一實_一故。《割書:文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三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三七

【上段】
  一兩俱不成
子島記云。謂無實之類有_二 十二_一。地等九實及德業和合也。
今若因無實者。惣乍_二 十二_一被_レ擧。而有性唯有_二 十一無實_一。
不_レ有_二和合無實_一。無實言下被_レ含_二和合無實_一。此和合無
實 ̄ヲハ有性不_レ有。故立敵共不_レ許_三 一分因遍_二有法有性_一。
故有_二兩俱不成_一也。《割書:文》
 本尋云。和合句亦名_二有無實_一以不。若言_レ名者。和合句
 體非無 ̄ニシテ能和合性 ̄ナリ。有法共許能非無性 ̄ニハ有_二 ̄ベシ和
 合句 ̄モ_一。有無實故 ̄ノ因 ̄ニモ有_二 ̄ルベシ和合句能非無 ̄ノ有無實_一。
 宗因關預 ̄セリ豈有_二兩俱不成_一耶。況若名_二有無實_一者。亦
 可_レ名_二有一實_一。其體能非無 ̄ニシテ和_二-合一一實_一故。何
 云_三有一實因爲_二第六句_一耶。若不_レ名者。和合句旣非_二無
 法_一。亦能和合性 ̄ナリ。故能非無 ̄ニシテ其體無實 ̄ナリ。豈不_レ得_二
 有無實之名_一耶。況作非有緣性 ̄ハ實等五句也。有性言
 陳之下。旣帶_二作非有緣性_一。其體無實 ̄ニシテ有性之名 ̄ニ被_レ
 帶。何不_レ云_二有無實_一耶。若不_レ名_二有無實_一者。何云_下和合
 句轉_二有無因_一故有_中兩俱不成_上耶。

【下段】
 今云。試會二義共可_レ立。然而先可_レ云_二和合句當體不_一_レ
 名_二有無實_一。勝論宗以_二大有_一名_二能有_一。能有_二實德業_一
 故。有無實等義。大有專具_レ之。實等三句之不無眞實
 性。是大有故也。但同異性又名_二有無實_一。實等無實各別
 性也。令_二實等 ̄ヲシテ同 ̄アリ異_一 ̄アラ故。此有雖_レ非_二大有之有_一。
 能有之類故名_レ有_二彼此法_一。而於_二和合句_一者。雖_三實等
 三令_二和合_一。非_二實等性_一。諸法眞實性彼宗意不_レ過_二別惣
 二性_一。若爾和合句何有_二實等_一哉。重意云實等大有爲_レ
 性。故體實有也。同異爲_レ性故。爲_二各各法_一。有無之詞偏
 屬_二法體_一。體者性也。別惣性旣以_レ 二窮。和合具_二彼別惣
        《割書:傍【四角囲み文字】今云。子島一向不_レ許_二和合句有別體_一歟。子島》
 性_一。而有 ̄ナル法體 ̄ヲ彼此相望。令_下_二和合 ̄ニ_一不_中相離_上。此義
 《割書:記釋_二除同有能無等文_一有_二 二釋_一。其 ̄ハ非_二和合句別體有無二釋_一也。初》
 尤疎。法體有分全不_レ關_二和合句_一。是以和合句 ̄ノ自體有
 《割書:釋不_レ云_レ有_二別體_一。只以_二別故_一釋_二不除和合之文_一也。向_二私記_一可_レ得_二》
 無及_二 二釋_一。旣離_二所和合_一無_二別體_一之一釋猶有_レ之。豈得【二点脱ヵ】
 《割書:此意_一。》
 能有名_一哉。設許_二有體_一義。不_レ及_二大有同異_一之旨推而可_レ
 知。仍和合句具_二有無實義_一云事。全無_レ之。不_レ可_二異求_一。
 但有無實故因付_レ過之時。令_レ轉_二和合句_一者。和合句體
 只名_二無實_一。其上 ̄ノ不無有 ̄ハ有_二和合句無實_一故。有無實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三八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三八

【上段】
 故因所有通_二和合句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有法有性不_レ有_二和合句_一故。
 和合句上 ̄ノ不無有 ̄ノ有無實 ̄ノ義 ̄ハ。不_レ遍_二有性_一。有_二兩俱
 不成_一云也。而今就_二和合體_一問_二有無實義_一之中。以_二彼
 文_一爲_レ難。全不_二相當_一。次作非有緣性體。取_二實等五句_一。
 旁以無_二定量_一。先本書之中未_レ示_二作非有緣性體_一。子島
 一傳雖_レ有_レ取_二實等_一。五句三句又未_レ定。設取_二和合句_一。
 名_二有性_一故收_レ之云事未定也。設假雖_レ收_二有性類_一。只是
 自體不無故有_レ體云事也。猶如_二實等_一。今所_レ問者。旣
 有_二他法_一故。如_二大有等_一可_レ名_二能有_一云趣也。爲_二作非有
 緣性體_一豈此門哉。所難之旨一一不_レ當。
尋云
  二能立不成
記云。謂同喩同異性。亦不_レ有_二和合無實_一故不_レ成_二有無
實因一分_一。故有_二能立不成_一也。
  三狹因失
記云。謂有性寬有_二 十一無實_一。而爲_レ立_二非實宗_一。用_二有無
實因_一之時。唯取_下有_二實句無實_一之義_上爲_レ因。不_レ取_下有_二德業

【下段】
無實_一之義_上。故有性似_下唯有_二實句無實_一。不_上_レ有_二德業無實_一。
故有_二宗寬因狹失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故周記云。因亦不遍者。若言_二有
無實故爲_一_レ因。似_三唯有_二實句之無實_一。不_レ含_二德業_一故。乍似
唯能等者。若言_二有無實_一。爲 ̄ヌ_レ言_三 ̄フニ大有唯能有_二於實句之
無實_一。相_四似爲_三言不_レ能_レ有_二德業上無實_一。故不_レ言_二無實_一
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
問何故有無實因下。不_レ關_二德業無實_一。答非實宗之時。不_レ
用_二有德業因_一。准_レ之可_レ知。若猶關者卽有_二不定_一。謂若如_二
同異性_一有_二無實_一故。有性非_二是實_一。若如_二實句_一有_二無實_一故。
有性亦是實也。《割書:是一分不定也實句有德|業無實故具如斷也》問爾此依_二狹因_一可_レ有_二
何失_一。答可_レ有_二兩俱不成_一。謂有性有_二實德業無實_一。而有無
實故因。唯遍_下有_二實句無實_一之義上_上。不_レ ̄ス遍_下有_二德業無
實_一之義上_上。故立敵不_レ許_二此因_一。故有_二兩俱不成_一也。 問若
爾與_二前與兩俱不成_一有_二何別_一耶。答前是依_二宗狹因寬_一。所_二
出來_一兩俱不成也。後是依_二宗寬因狹_一。所_二出來_一兩俱不成
也。故尤別也。《割書:此因亦不遍之義。古德嗷々。|今記_二愚見_一也。不可異_二-求之_一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三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三九

【上段】
  淸水付四難
初難云。如_二此義_一者。若爾有一實之因可_レ狹。何者有性者
實德業之上有性也。而有一實因。偏實上不無有也。故有
一實之因。只遍_二有性之有實之上_一。不_レ遍_二有德業之上_一。故
可_レ有_二兩俱不成_一耶。若許_レ爾者甚可_レ咲。
 試會云。仙人立_二 三比量_一之時。用_二有一實等各別因_一。
 雖_レ爲_二外宗_一能達_二因明_一。義解之所_レ至莫_レ不_二巧妙_一《割書:矣》。
 是故疏主取_二彼因_一。嫌_二有無實等餘因_一。校_二-量德失_一就_レ本
 斥_レ餘之日。於_二有無實故因_一付_二兩俱不成能立不成_一。是
 則有無實者。有_二 十二無實_一其義甚廣。而有法有性唯
 有_二 十一無實_一。不_レ有_二和合無實_一。故有_二寬因狹宗過_一。是
 兩俱不成也。因寬喩狹亦有_レ過。卽能立不成也。以_二寬
 因_一對_レ宗對_レ喩。寬狹不_レ等爲_レ過。義勢返同。其次下文。
 因亦不遍等《割書:云云》。未_レ指_二過名_一實義難_レ知。諸師是故異
 端非_レ 一。但子島上綱御意者。是亦兩俱不成也。但狹
 因寬宗爲_レ失。與_レ前大異。此意有法有性。三句能有。有
 無實因。且非實宗時可_レ限_二實句能有_一。故宗寬因狹。以_レ

【下段】
 何知者。以下文。乍似唯能。有於實句。之無實故。《割書:文》。
 是其狹因之相也。兩俱之名前後雖_レ等。過相寬狹不_レ
 同_二前過_一。若更勘_二別過_一者。何不_レ標_二其名_一耶。 知俱兩
 俱不成也。又今以_二不遍_一爲_レ失。不遍者狹因不_レ遍_二寬宗_一
 之義也。異_二前門_一之旨旁以可_レ知。是故上綱深探_二疏旨_一。
 但淸水初難誠以難_レ遁。然而疏主徴_二有無實故因_一之
 本意者。只對_二有一實等因_一。欲_レ顯_二其長短_一。設難_レ會難_レ
 遮。此因猶不_レ如_三 三因能立_二 三宗_一之故也。至_二其一々
 過_一者。未_二必至極眞實_一歟。重意云。先十二無實甚廣。有
 法有性不_レ有_二和合句無實_一。是根本之失也。有一實等
 因實無_二此失_一。寬狹不均之因。不_レ及_二宗因關豫因_一故。先
 招_二 一過_一之 因(チナミニ)。剰又付_二翻_レ前之狹因寬宗失_一。從_二太寬_一
 起翻至_二太狹_一。誠徴破之餘勢也。子嶋御意。未_三必
 爲_二至極過_一歟。乍似唯能之乍字。且也暫也。旣此因時
 限_二實句無實_一之義。猶以假說未定也。況乎以_レ之爲_レ由
 所_レ付之過。何必眞實。而淸水律德處_レ實責_レ之。責旨
 雖_レ極。若依_二子嶋御本意_一者。不_三以爲_二重難_一歟。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四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四〇

【上段】
第二難云。又元立_二 三量_一本意。非實之量。有法有性偏約_二
實句_一者也。而今有性廣被_二 ̄シムル三句_一。似_レ妄_二本意_一。
 會云。三量有法寬狹難_レ測。設實雖_レ狹。今猶有性體同
 而無_レ 二故。且令_レ亙_二 三句_一。對_レ因徴_二寬狹_一。有法先擧未_レ
 立_二非實宗_一故。任_レ體令_レ寬。因是說_二非實言_一了後擧_レ之
 故。須_下應_二狹宗_一限_中實句能有_上。是皆强斥_二因非_一之志
 也。
第三難云。又下文中。亦欲顯九實等者。是則捨_二無常之
因_一。取_二有一實之因_一之詞也。若捨_レ狹存_レ寬者。有一實之
因。亦可_レ關_二有德業之義_一歟。若許_レ爾者天愛非_レ餘。
 會云。見_二疏次第_一。問中何以_二無實二實多實_一不_レ爲_レ因
 耶《割書:云云》。疏主答_レ之。於_二彼三因_一次第付_レ過了。惣詰云。
 亦欲顯。九實一々。皆有故。云有一實。能有一一實
 故。《割書:文》。所_レ詰只顯_二有一實因之意_一。所對非_三近限_二有無
 實因狹因過_一。淸水御難。恐妄_二文起盡_一强斥_二他非_一歟。設
 又雖_レ對_二狹因_一。於_二有一實因_一者。只釋_下顯_二其意_一無_中寬狹
 不等失_上。《割書:爲言》

【下段】
第四難云。又因亦不遍云者又兩俱不成者。疏文可_レ云_二
二兩俱_一。而不_レ云也。何末代學者指_二過相_一哉。
 會云。此難恐不_レ當。上付_二兩俱失_一了。下文同類過故別
 不_レ指_二其名_一。恐亦字有【二点有ヵ】深意_一。宗因不均之中。非_二只前
 過_一。又有_二過失_一。是顯_二重疊_一之志也。
淸水自義云。今案因亦不遍者不_二別失_一也。有無實因之
名寬體狹 ̄ト言也等《割書:云云》。
 今云。義勢甚巧也。誠爲_二法將_一。但因亦不遍者。殊標_二
 因名_一返顯_二所不遍之處非_一_レ因。而如_二此御傳_一者。名義
 皆在_二因中_一。何不_レ云_二義不遍_一汎云_二因亦不遍_一哉。而偏
 入_二此門_一得_二疏旨_一故。不_レ受_二子嶋傳_一。加_二 四ヶ難_一歟。二
 義通塞披_レ疏可_レ悉。
松室私記云。○後過意。有法有性。有_二無實二實多實_一有
性。而因云_二有無實_一時。不_レ遍_二 一分有二實有多實有性_一。故
有_二 一分兩俱不成過_一。故疏云。乍似唯能。有於實句。之
無實故。《割書:云云》。卽邑記周後記意甚好也。○《割書:文》
  平備明詮隆光觀理仁覺延義等大意同_レ之。然於_二其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四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四一

【上段】
  中_一稍有_二同異_一。可_レ思_レ之。
 尋云。此義難_レ思。若以_レ有_二 二多實_一爲_レ因之時。不_レ遍_二父
 母極微等無實_一。故可_レ有_二因不遍之失_一。何疏中不_レ出_レ之
 耶。又有一實因。能有_二父母極微等九ヶ一々實_一。不_レ遍_二
 子微二實孫微多實_一故_一【一点重複】。因亦不_レ遍。加之立_二所說有性
 非四大種許除四大體非無故_一之時。有法有性廣取_二實
 句一切能有々性_一。因取_二 四大外能非無義_一。立_二有性非
 實有一實故_一之時。有性亙_二 三句能有_一。唯以_二實句能有
 之義_一爲_レ因。此等亦可_レ有_二因不遍之失_一耶。
 本云。此義唐朝智周後記略記。邑法師道獻師。本朝
 平備明詮等諸德多分義也。以_二部黨之多_一知_二義道之
 至_一。故可_レ存_二此傳_一也。凡父母極微二二合名_二子微_一。三
 三合等名_二孫微_一。皆是父母極微成堅出來也。故從_二本
 極微_一亦名_二 四大種_一。由_レ此亦名_二無實_一也。一因違三量所
 說有性非_二 四大種_一云宗。以_二子孫微_一雖_レ爲_二異品_一。以_二除
 四大之言_一簡_二子孫微_一。故無_二不定過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故云_二有無實_一
 之時。實雖_レ攝_二 二多實_一。分_二 四類_一之時。無實限_二父母極

【下段】
 微_一。故有無實因。乍見似_レ不_レ遍_二 二多實等_一。故此因不
 遍。《割書:爲言》有二多實等因無_二此濫_一。故不_レ爲_レ例也。不_レ知_二
 此旨_一 人。前難叵_レ難。可_レ思_レ之。
守朝記云。有_二 二說_一。謂一云因亦不遍者。重釋_二能立不成_一
謂同異性不_レ能_レ同_二-異於和合性_一。和合句亦不_レ能_レ和_二-合於
同異性_一。故有_二能立不成_一也。○一云因亦不遍者。不共不
定。是松室五師傳。《割書:文》
  廣述_二 二傳意_一。恐_レ繁略_レ之。可_レ見_二文集_一。
  三量差互兩俱不成義
一室已講裏書云。因亦不遍者。寬因狹宗過也。前以_二和
合句無實_一。出_二兩俱不成_一了。次假以_二非實_一爲_レ宗時。有法
有性狹有_二實句無實_一。而有無實故因 ̄ニ。德業無實 ̄モ言中
被_レ擧也。故此德業無實因。不_レ遍_二有法有性_一。故云_二因亦
不遍_一也。乍似唯能等者。述_二不_レ遍故_一也。若非德等宗時。
以_二此德等無實_一爲_レ因者。可_レ有_二寬因狹宗過_一也。此假相
過也。是兩俱不成也。《割書:文》
  三量《振り仮名:𣧘|本ノマヽ》兩俱不成之義者。本是一室壽慶聖人之傳

【十一行七字目「立」の下の二点は三点のようにも見える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四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四二

【上段】
  也。計_レ之北戒壇良撰擬講。受_二學于彼已講_一歟。
 本云。重案_二疏文_一。若言有無實者。和合句義亦名無實。
 若有彼無實。犯兩俱不成。乃至。因亦不遍。《割書:云云》偏簡_二
 和合無實_一。令_レ有_二德業無實_一了。因亦不_レ遍。《割書:云云》故知德
 業無實。不_レ遍_二實句能有有性_一。實句無實不_レ遍_二德業能
 有有性_一。故云_二因亦不遍_一也。疏云_二乍似唯能等_一者。有
 法有性。雖_レ通_二 三句能有有性_一。以_二非實能別_一見_二有法有
 性_一。乍似_三唯限_二實句無實_一。故云_二因亦不遍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
 尋云。乍似唯能等者。有無實因。乍見似_三唯有_二實句無
 實_一云也。非_レ云_四有法有性似_三唯限_二實句能有有性_一。尤
 不_レ叶_二文勢_一。
  六因不齊猶豫不成義
菩提院上綱云。有無實因。言與_レ義差互也。如_二其言_一者亙_二
德業無實_一。無實寬攝_二 十二_一故。尋_二其義_一者似_三唯有_二實句
無實_一。三因各別立_二 三宗_一故。是故言生因言了因。亙_二實等
三句無實_一。義生因義了因。局_二實句無實_一。智生因智了因。一
分亙_二 三句_一。《割書:起_二言生言了|二因_一故。》一分限_二實句_一。《割書:起_二義生|義了_一故》六因不_レ均。

【下段】
敵證生_二猶預_一。爲(モシ)如_二言生因_一爲_二 三句因_一。爲(モシ)如_二義生因_一爲_二
實句因_一。六因不齊而生_二疑惑_一之時。忽以_二此因_一立_二非實宗_一
故。遂犯_二猶預不成過_一也。
今云。有無實故因不_レ遍_二宗喩_一。故云_二因亦不遍_一也。上以_下攝_二
和合句_一之寬因_上。望_二有法_一付_二兩俱不成_一。約_二同喩_一付_二能立
不成_一了。因亦不遍。《割書:文》此又因狹擧_二實句無實_一。宗喩寬通_二
三句無實_一。故望_レ宗望_レ喩其因不_レ遍。故亦犯_二兩俱能立二
不成失_一也。重案_二疏意_一。上勘_二寬因失_一。和合句義亦名無實
者。出_二其所_一_レ餘。下顯_二狹因過_一。乍似唯能有於實句者。示_レ
所_レ不_レ足。上始擧_レ過故正表_二兩俱能立名_一。下以_二別義_一付_二
前二過_一故略_レ名顯_レ義。若前外別失者。必可_レ云_二何過_一。若
又偏同一過者定可_レ顯_二其意_一。況越同_二兩俱一過_一者文言
頗違越。近屬_二能立一邊_一者義道亦闕減。方知兩過共擧。
二門悉盡云事。又亙_二宗喩_一無_レ所_レ簡故。對_レ 上惣置_二亦言_一。
寬狹二門殊故對_レ前云_二不遍_一也。隨思_二道理_一。任_二因言_一廣
收_二 十二無實_一。望_二宗義_一似_三狹限_二實句無實_一。寬狹共有_二其
過_一。故前後出_レ之也。乍似唯能有於實句之無實故《割書:文》。狹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四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四三

【上段】
因旨分明也。
  往年有_二此愚推_一。竊記而投_二-置之_一。而故重信大僧都。
  遂_二研學業_一之時乞_レ立_二此義_一。乍憚許_レ之。其後大堂
  粗有_レ用_レ之歟。《割書:云云》
 ○有性非實量有法有性寬狹事
本尋云。立_二非實宗_一之時所_レ擧有法有性。別限_二實句上能
非無性_一歟。爲當惣擧_二 三句上能非無性_一歟。若限_二實句_一
者。有性其體一也。何不_二惣擧_一耶。 依_レ之疏上文云。有
性有法。非實者法。合名爲_レ宗。此言_二有性_一。仙人五頂。兩
所_二共許_一。實德業上。能非無性。《割書:云云》況太賢云。初比量中
有性有法。非實者法。合名爲_レ宗。此言_二有性_一。師資共許。
實德業上。非無之義。《割書:云云》此等文意。非實宗時。以_二 三句
上能非無性_一爲_二有法_一云也。若云_三惣擧_二 三句上有性_一者。若
立_三德業上能非無性非_二實句_一者。豈非_二 一分立已成過_一耶。
況有一實因。不_レ遍_二德業上能非無性_一。有_二因不遍之失_一。是
故義斷云。故知各成_二 三句之上不無之有_一。爲_二 三比量_一。顯_二
有離_一_レ 三。《割書:文》

【下段】
 本云。子島先德。元興寺俊貞已講等。非實宗時。三句
 上能有性以爲_二有法_一。秋篠僧正。淸水上綱。唯以_二實句
 能非無性_一爲_二有法_一也。
今云。分明難_レ定。但疏云。實德業上。能非無性。故成_二所
別_一者。文無_レ所_レ簡。誠似_三惣擧_二 三量有法_一。隨又非實者法
合名爲宗文之 因(チナミニ)有_二此釋_一。仍且可_レ云_レ通_二 三句能有_一。有
性一常也。諸法能有無_レ有_二別體_一。所以呼爲_二有性_一之時。
無_レ所_レ殘。若廣擧無_二大過_一者。只惣可_レ取_レ之。疏卽此意歟
然而正立_二非實宗_一之時。向_二自句能有_一。何强對_二德業能有_一
成_レ非_レ實哉。同喩同異性。諸法各各性故。三句別惣各各
論_二其性義_一。今欲_レ顯_三有性異_二彼同異_一云_レ爾。不_レ欲_三故兼_二 三
句能有_一。設若非實宗之時。不_レ通_二德業能有_一者。云 ̄テ有_二別
過_一亙_二 三句_一者。可_レ知 密(キビシク)欲_レ令_レ通。而本疏斷纂無_三別成_二此
理_一。然者今通_二 三句_一者。只有性體自_レ元一物。强無_レ可_二簡別_一
故也。若爾對_二 三宗_一正見_二所離_一。以_二自句能有_一爲本。今見_三
兼對_二餘句能有_一。强求_二其失_一。非_二疏本意_一歟。設許會_レ之者。
一分相符非_二過數_一。又望_二 一體有性_一論_二因寬狹_一者。是徴_二有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四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四四

【上段】
無實因_一之日。疏主示_二過數_一許也。於_二自餘量_一不_レ可_二必等_一_レ
之。有一實等因。能叶_二 三ヶ能別_一故。自_レ元不_レ求_レ過。仍旁
無_二相違_一。此義雖_レ就_レ廣。又强不_レ嫌_二狹門_一頗似_レ有_二相濫_一。
有_二後學嘲_一歟。然而子島釋。只任_レ疏不_レ述_二別由_一若固執_二
一邊_一者。非_二彼御本意_一歟。
斷釋先所破義。《割書:璧|公》實句上不無有有_二德業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。此義德
業 ̄ハ實句上法故。以_二實句能有_一直爲_二德業上能有歟_一。所_レ述
大誤。今設三句能有。依_レ體雖_レ 一。以_二實句能有_一。非_レ可_三直
名_二德業能有_一。所破旣異_二正義_一故。能破又其起異也。今所_レ
成者。只體一之門也。乍_レ名_二 三句能有_一。惣非_レ令_二相濫_一。況
彼師有_二別故_一。以_二實句能有_一卽爲_二德業能有_一。豈同_二今義_一
哉。依_レ之能破文。故知各成。三句之上。不無之有。等者。
對_二所有_一別見之門 ̄ハ自句能有各異也。斷主所_レ斥是也。只
是欲_レ破_二汴公三句雜亂義_一也。今義自_レ元體性惣一之
故 ̄ニハ云_二廣擧_一。能有所有相望之故 ̄ニハ對_二實句能有_一立_二非
實宗_一。仍義斷所_レ述非_レ不_レ許_レ之。
 ○有性有法有一實因不相關豫事

【下段】
子島私記云。問有法有性。有一實因。不_二相關預_一。云何
不_二是兩俱不成_一云云。此問意何。答周記云。此中意顯。有
性 ̄トハ大有 ̄ナリ名爲_二有法_一。有一實因。卽當體不無之有。立
敵俱不_レ許_三因有_二宗有法_一。因法有法旣不_二相關_一。因旣於_二有
法上_一無。何故不_二是兩俱不成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意云。宗有是大有。因
有是不無有。宗因不_二相關_一。何非_二兩俱不成_一耶。《割書:爲言不_レ依_二|餘記_一也》
問其答何。○次文云。有性有法是實德業之能有性。有
一實因能有_二於一一實_一故。是宗之法。故無_二兩俱_一《割書:云云》此
答文也。問意何。答實德業上之能有性。立敵共許。以_レ此
爲_二有法_一。此實等上之能有性。云_レ有_二實等_一。亦立敵共許。
故取_下實等上之能有性能有_二實等_一之義_上爲_レ因。是宗之法。
故無_二兩俱不成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
 淸水難云。問今就_二此文_一所_レ疑者。有法有性是共許也。
 因有是共許也 ̄ト《割書:云》 ̄コト先來所_レ成也。然何因 ̄テカ。此問之
 時。有法之有成_二 ̄シ大有 ̄ト_一因有成_二 ̄ナシテ共許之有 ̄ト_一。問_二
 此兩俱不成_一耶。甚可_レ奇_レ之。若齊問 ̄ハヽ皆可_レ問_二共許之
 有_一。若等問 ̄ハ皆可_レ問_二大有_一。然何愛_二因之有_一許_二共許有_一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四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四五

【上段】
 憎_二宗有_一云_三大有_一【一点衍ヵ】作_二此問_一耶。
 菩提院上綱云。末學私欲_レ學_二智周記_一。聊尋_二文首尾_一。前
 記上文。以_二有漏喩_一顯_二宗大有_一。以_二有色喩_一顯_二因不無
 之有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此則依_レ疏。疏云。名_二有一實有德業_一者。亦有
 無有。非_二大有_一也。若是大有。因成_二隨一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若立敵共
 云_三宗有爲_二大有_一者。可_レ有_二兩俱不成_一。旣云_二隨一_一。明知。
 立家大有宗因關豫。敵家宗爲_二有無之有_一。因爲_二大有_一
 者。有_二隨一不成_一云也。乘_二此文_一引_二内法中有色有漏
 喩_一。故有漏喩_二宗大有_一。有色喩_二因不無有_一也。引_二此譬
 喩_一【。有ヵ】顯_二宗因_一了 ̄テ問_二 ̄セリ有性有法有一實等 ̄ト_一。是故宗有
 爲_二大有_一。因有爲_二不無之有_一。可_レ有_二兩俱不成_一云也。今
 此義申_二-合先師上綱_一之處。殊有_二許容_一懷喜之間。先
 師歸滅。自後經_二數年_一。至_二于仁平三年十二月日_一。求_二-
 得守朝已講私記_一。加_二 一見_一之處。淸水上綱裏書傳_二此
 義_一給。其文如_レ 下。大喜盈_レ胷求法銘_レ肝而已。
守朝私記浦【裏ヵ】書云。淸範私記云。此問意者。前以_二有
漏喩_一顯_二大有_一。以_二有色喩_一顯_二共許有_一。仍此問就_二此義_一自
來歟。其心可_レ悉_レ之。計_レ之失_二書之首尾_一歟。雖_レ然對_レ心如_レ

【下段】
此未_レ有_二 一言_一之前。如_レ此成時。似_レ無_二重言失_一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
明燈抄云。文問有性有至_二亦屬著義_一者。此問意云。言顯
有性是非無義。意許卽顯_二大有性_一也。有一實故其義亦
爾。而上文云。有一實有德業之有。如_二有色言_一。此卽言_二-
顯有一實之有。有德業之有。是非無義_一。今以_二言顯有一
實之有。及意許有性之有_一。相對而問故。云_二不相關豫_一。答
有性有法等者。此答意云。有性之有與_二有一實之有_一。皆
能有之有。以_レ之相對。而答_二前問意_一。雖_下取_二彼離實等有_一。
名_中有一實等_上。然於_二言中_一。不_レ顯_二差別_一。惣立爲_レ因。亦不_レ成_レ
過。今此但據_二 一實自體非無之義_一。自他俱許名_二有一實_一。
故此三因無_二隨一過_一。故云是宗之法故無_二兩俱_一。問宗有
法有_二意許差別_一其義可_レ知。如何因中亦有_二意許_一。有一實
之有是能有故。亦是非無 ̄ノ有故。答因中亦有_二方便矯立
差別之義_一。如_二 一切皆是無常故因_一。如_二前已說_一。《割書:文》
 尋云。今抄因有_二意許_一者。其義如何。先宗有_二意許_一云事。
 盛所_レ說也。因中分_二言陳意許_一論疏等文都無_二其證_一。故
 疏釋_下因喩無_二義准差別_一之義_上。要言所陳。方成因喩。不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四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四六

【上段】
 說亦有。傍義差別。《割書:文。》上下同_レ之。因旣無_二義准_一。是則
 無_二意許_一也。次若有_二意許_一者。其意許敵者許_レ之哉以否。
 若云_レ不_レ許者。難_レ爲_二能立因_一。以_二共許義_一爲_レ因。能成_二
 宗義_一故也。若云_レ許者。何言 ̄ニ不_レ顯_二其義_一矯置_二意中_一
 耶。況宗中意許。敵者全不_レ許。因設有_二意許_一者。定可_レ
 同_二宗之不許_一。答燈抄解釋定可_レ有_二深旨_一。但未_レ見_二誠證_一。
 今試案_二此義_一。言陳意許者表裏也。有一實等之詞非_レ
 無_二表裏_一。所謂能有_二 一一實_一之義。亙_二不無有及大有_一。言
 中未_二詳簡別_一。顯 ̄ニハ實等 ̄ノ不無 ̄ノ有 ̄ノ有_二實等_一義也。是師
 弟共許分也。若偏以_レ之爲_レ因者。何能成_二離實大有體_一。
 弟子許_二不無能有_一。立_二卽實有性_一。不_レ許_二大有性_一。爰知
 共許有 ̄ノ有一實道理雖_レ有_レ之。爲_二大有_一不_レ及_二順益建立
 義_一。方可_レ知師主取_二大有能有義_一爲_レ因也。有一實
 等言不_二分明_一。意竊擧_二大有能有_一。有_二表裏_一有_二淺深_一。淺表
 顯_二于言陳_一。深裏在_二于意中_一。似_二宗言陳意許_一。何不_レ許_レ
 之。但宗是所立也。所_レ諍分_二 四類_一。尤可_レ分_二言許_一。因僅
 雖_レ有_二表裏_一。猶共許能立故。爲_二因明門習_一。不_レ能_レ分_二言

【下段】
 陳意許_一。因喩之法依_レ惣建立。此卽依_レ惣義勢也。仍不_レ
 如_二 四宗_一。諸釋皆乍_レ存_二此理_一。不_レ立_二言陳意許名目_一。而偏
 欲_二 ̄スレバ混同_一又成_レ失_二表裏_一。是故至_二于我朝先德_一。委探_二
 義道_一之日。以爲_二言許_一。次敵者許不許。又准_レ 上會 ̄ヘシ。
 大有能有義。敵者難_レ許。然而不無有。有_二實等_一之分共
 許了。故擧_レ之爲_レ言之時。不_レ須_レ徴_二其下意許_一。是立_レ因
 法故也。重案_二宗因不同_一。於_レ宗探_二意許_一者。源自_二因過_一
 起。欲_レ探_二因闕後二相_一。自_レ彼傳分_二-別宗言陳意許_一也。
 而因是能立也。以_二何力_一。分_二別其因_一。若夫就_二因言_一直
 徴_二詰之_一。言下勘_二意許_一者。例又於_レ宗直徴_二言陳意許_一。
 於_二其意許_一可_レ付_二不極成失_一。而極成宗依直無_二分別_一。
 設付_二差別不成過_一。相違因所_レ帶。是自_二因過_一起。探_二-出宗
 不成_一也。因旣非_二此例_一。設雖_レ有_二意許_一。全不_レ可_レ相_二-例彼_一。
 子島御意不_レ背_二此義_一歟。就中有一實等因義。有_二 二破
 文_一。其正爲_レ因之時。有_二於一々實_一云訓。竊當_二大有能有
 義_一也。設又雖_二大有能有_一。表定共許能有也。若不_レ兼_レ 二
 者。遂不_レ遁_レ難。仍子島卽同_二今鈔_一歟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四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四七

【上段】
 ○有一實等三因各別成_二非實等三宗_一事
本尋云。以_二有一實等三因_一。各通成_二非實非德等三宗_一耶。
若云_レ爾者。疏云非德非業。後二宗法。有法同前。此二
因云。有德業故。等《割書:云云》況立_二有性非_レ實有德業故_一之時。
實句又能有_二德業_一故。成_二不定敵_一。作法可_レ知。若各別用_二
三因_一者。十句論中。實句有_二德業_一。德業有_二實句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若爾
立_二實句上不無之有_一。可_レ用_二有德業因_一。亦成_二德業上不無
之有_一。可_レ用_二有一實因_一耶。況見_二斷文_一。三宗各用_二 三因_一
《割書:見》 ̄タリ。依_レ之先德意。依_二斷文_一有_二 九比量【一点脱ヵ】《割書:云云》。前記云。此因
於前。非實等。一一宗上。皆有三因。《割書:文》。本云。論中立_二 三
宗_一說_二 三因_一。此乃三因各別成_二 三宗_一也。疏云。此量有三。實
德業三。各別作故。《割書:文》。若以_二 三因_一各成_二 三宗_一者。何不_レ云_二
九比量_一耶。故斷云。各成三句。不無之有。顯有離三。《割書:文》
然斷下文。顯_下設交_二 三句宗因_一互成 ̄セハ【上点脱ヵ】者。可_レ有_レ失之義。三
因別別成_二 ̄ト《割書:云》三宗_一也。
斷云
子島私記云

【下段】
 ○有法自相能違自他共
仙人所立尤可_二共比_一。不無之有師弟共許。宗依旣極成。
何共比不_レ立_レ之。況正比量雖_レ立_二自他共_一。成_二立大義_一多
用_二共許作法_一。劫初仙人能達_二因明_一。成_二立大有性體_一時。豈
不_レ堪_レ立_二共比量_一哉。若不_レ爲_二之共比_一者。以_二何作法_一爲_二共
比有法自相_一耶。其故成_二有法_一量必有_二意許_一。不_レ爾成_下直
以_二同喩_一成_中有法_上。若爾背_二但由法故成其法理_一。所以必
以_二共許言_一。擧_二不極成法體_一也。若許_レ爾者。宗依豈不_二共
許_一哉。是以疏問_二若難離實等_一。於_二卽離二有_一共付過。答_レ
之彼先總說。等者。依_二言 ̄ノ共 ̄セルニ_一遮_二若難離實等問_一。彼
旣成立。離實之有等者。定成_二離實有_一故。遮_二若難不離等
問_一也。上文分_二別相違因自他共_一。論文所說。皆共比違
共《割書:文》。解釋上下。皆許_二共比_一。
問纂引_二疏問答_一了。今謂法師此意言有假敍如是。《割書:等云云》。
意者總說總難假敍答也。實他比量也《割書:爲言》。
答纂引_二疏問答_一。今謂總難等者。疏總說總說 ̄ノ答 ̄ノ上 ̄ヲ
强難也。意云設言是雖_レ總。實所_レ指離實歟卽實歟。前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四八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四八

【上段】
過尚不_レ遁《割書:爲言》。重意者。意許卽_レ言成_三言直擧_二離實等_一故
也。 次有假敍如是者。疏主釋_二此勝論立量樣_一云。鵂鶹
本爲_レ遁_レ過如_レ是假矯立。弟子又追_二其跡_一。任_二本量_一總擧_二
有性_一。意難_二離實_一《割書:爲言》此意言。比量習與_二内明_一有_レ異。其詞
若共許者。宗依無_レ失。其體設雖_二不共許_一。用_二共許言_一之時。
敵者不_レ𠍴_レ之。然者大有雖_二不共許_一。有_二共許有_一。呼_二有性
詞_一之時。弟子許_レ之。師主本存_二此旨_一矯立。疏主依_二其義_一
避_レ過也。不_レ顧_二此委曲_一。依_レ實强付_レ過。非_二因明作法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
問此義大背_レ纂。述_二假叙_一了。若論弟子。《割書:乃至》。以破他宗。
不要有有法。而爲所別。故無宗過。《割書:文》。意云疏釋遂不_レ
遁_二前難_一故。是疏主叙_二 一往假說釋_一也。依_二實義_一會_二此難_一
者。本量自比也。能違他比也。故無_レ過《割書:爲言》。答此難實
可_レ然。但疏答偏爲_二假叙一相說_一者。大似_レ捨_二稟承大義_一。
尤可_レ奇_レ之。付_レ之見_二纂文相_一。法師此意言《割書:文》。此載_下大
師疏主授_二 ̄トシ纂主_一之口傳_上也。有假叙如是者。勝論師
本如_レ是假矯叙_レ事也。不_レ知_二立量軌式_一。不_レ可_二推而
難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有假叙如是。文體頗似_レ煩。必可_レ有_二深意_一也。重

【下段】
意云。於_レ量雖_レ作_二成共許_一。付_二宗實義_一是假設門故《割書:爲言》。但
若論弟子等者。順_レ問設見_二離實有_一。其方自比量也。能違
又他比 ̄ナレバ者不_レ爲_レ過《割書:爲言》。此遂可_レ令_レ知之義 ̄ナレバ此次
釋顯也。此意許時預避_二言陳過_一也。
問所別所依。是言陳過也。意許 ̄ニ何恐_レ之哉。爰知纂主
如_レ問實擧_二大有_一。故許_三言陳有_二此等過_一避_レ之也。焉 ̄ンソ見_二
意許過_一哉。設爾者有_二其例難_一耶。 答若言顯過者。豈名_二
有法自相_一哉。若名者言陳直成_二有法自相_一未曾有事也。
背_二理門正理_一旨如_二 上述_一。方知此釋_二意許時事_一也。故下文
若對敵論。不唯一過。望彼意許。亦有所別。不極成。因
無所依過。如法差別。不唯一故。《割書:文》。所別能別 ̄ノ差別不
成 ̄ハ。是陳過 ̄ヲ付_二意許 ̄ニ_一也。乍_レ在_二意許_一不_レ可_レ恐_レ之。而
疏主論文未_レ說之過開出。是以_二差別相違_一知_レ有_二其意許
宗_一。以_二所別不成等_一知_二宗依過_一。二門相合 ̄シテ意許 ̄ニ開_二此
過_一。其深意趣立者矯立。雖_レ成_二-得自義_一。其志猶多重開_二意
許_一。遂顯可_レ立_二自所案不共許法名義_一。此時遂可_レ有_レ過。置_二
意許_一之時。猶可_レ避_二不共許過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今義勢又以爾也。彼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四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四九

【上段】
本作法傳。會_二此言有者文_一。一義意云。恐_二言顯立時過_一。意
許時猶用_二共許作有緣性詞_一《割書:云云》准_レ彼可_レ知_レ之。若無_二此
委曲_一者。須_下只重成_二前總說總難意_一。遁_中纂家自問_上也。不_レ
爾是傍釋_二-述一義門_一之志也。
 已上私案立也。後開_二註釋_一有_二 二釋_一。後釋意。以_二麁細二
 門_一。疏主纂主共有_二 二意_一。付_二言顯_一麁見無_レ過。付_二意許_一
 委尋猶有_レ過《割書:云云》。若似_二愚案_一歟。注釋上 ̄ニ纂主 ̄ノ問 ̄ハ。付_二
 言陳_一難_レ之《割書:見》 ̄タリ。其問 ̄ヲハ須依_レ疏猶會_レ之。而捨_レ疏似_レ
 設_二別義_一。其疑 ̄ヲ如_二 上義_一可_二得心讀_一歟。但注釋不_二如_レ此
 煩成_一。只今疏述_二言陳一門_一。是猶假叙_レ之歟。追可_レ案_レ之。
 疏破他違他。非成諸過 ̄ノ釋 ̄ハ。雖_レ似_二纂爲破於他等
 釋_一。聊有_二差別_一歟。疏先初量 ̄ニ不_レ及【二点脫ヵ】總說總難 ̄ノ意 ̄ニ_一。言
 陳雖_レ有_二所別不成_一。不_レ可_レ痛旨 ̄ヲ釋 ̄スル也。此上 ̄ニ依_レ實
 以_二共許有_一會_レ之。彼先總說釋也。其上纂猶雖_二總說_一。依_レ
 實大有者。不_レ遁_二前過_一旨 ̄ヲ問也。此上 ̄ニハ猶以_二總說總
 難意_一可_レ會_レ之。纂爲破於他 ̄ノ釋 ̄ハ。又此上 ̄ノ事也。付_二
 意許_一釋也。

【下段】
  已上先年一案也
子島記云
今案_二子島御意_一。疏答_二若難離實等問_一。有_二 二邊意_一。一者彼
先總說今亦總難。言同故總无_レ過。二者彼旣成立離實之
有故。今難令有非此有。意別故雖_レ有_二所別等過_一不_レ痛。此
二答中。前一往答。後眞實答。纂主見_下疏雖_レ容_二總說總難_一。
遂猶成_中別說別難_上。故疏上押猶難_レ之。故纂云。今謂總難
離實之有《割書:等文》乍_レ加_二總 ̄ノ言_一。猶付_二離實卽實_一出_レ過。是此
意也。纂遂會_レ之。雖_レ有_二所別所依不成_一。而不_レ爲_レ過者。當_二
疏意別答_一。是遂顯_二實義_一也。
問子島釋_二有假叙如是_一意何。 答問爲_二假叙_一。其中疏記
纂記其意異也。依_二疏記_一者。問中一方爲_二假叙_一。所謂付_二離
實_二【一点の誤ヵ】設_レ難。有_レ用_二 上 ̄ノ若先未立等文_一。付_二離實_一捨_二卽實了_一。
設雖_二離實_一。可_レ有_二所別等過_一故也。卽實上難無用也。上旣
捨了故《割書:爲言》。仍今假叙者。於_レ問一方無用也《割書:爲言》。若依_二
纂記_一者。二方問皆爲_二假叙_一。自他比量本不_レ顧_二所別等
過_一。而今許_レ過。設_レ難故。是假叙問也。《割書:爲言》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五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一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五〇

【上段】
問今能所違定共也。何以_二自他比門_一爲_レ實哉。 答。有
法自相相違中。若以_レ之不_レ爲_二共比_一者。全應_レ無_二共比作
法_一。故暫爲_レ共。然而本量 ̄ニモ實擧_二大有_一。能違 ̄ニモ又難_レ之。
令_レ見_レ共皆方便矯立也。以_レ何知_レ之者。以_二違三違四_一
爲_二自比量_一。可_レ知_二其實義_一。
 淸辯比量所別不成眞過事。以_レ之可_レ知。 問淸辯量
 所別過。以_レ何知_二其眞_一哉。 答以_二唯識比量_一可_レ學_レ之。立
 者豫因置_二簡別_一。是令_レ知_二有法差別_一也。是卽言陳直擧_レ
 一之作法者。可_レ有_二所別不成_一故。先設_二 二差別_一爲_二意
 許_一也。 問淸辯比量何無_二有法自相_一哉。 答因 ̄ヲ能
 立 ̄ルガ故。幻 ̄ノ同喩非_レ有故。
 以_二纂故無宗過_一。可_レ知_二疏故無諸過_一。明燈抄等皆同。

【上段枠内左上】
明本抄第十《割書:終》

【下段】
明本抄第十一

有法差別下
 和合句別體有無 有緣性同
 作有緣性等訓  作大有緣性有大有能緣歟
 作非有緣性體  有法差別能違作法

 ○和合句別體有無事
子島記云
 今云。先德二義之中。且可_レ存_下 三句外無_二別體_一云傳_上。
 略纂和合句義無別名體釋。西明卽用此法爲其自性
 釋。以爲_レ證矣。此意云。實德業三句和合不相離之功
 能。以爲_二其體_一。更非_下有_二別定法_一能和_中-合彼_上。問若爾何
 立_二別句_一乎 答實法上可_レ談之功能。必開立_二別名_一。是
 内外宗常義也。大乘不相應等皆此類也。經部觸數。三
 和成_レ觸故。雖_レ無_二別體_一。猶依_二佛語_一開爲_二 一心所_一。別名_レ
 觸門假爲_二能和合法_一。勝宗和合句亦爾。所以可_レ云_二不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五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一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五一

【上段】
 卽不離_一。如_二子島釋_一。
 問勝宗須_レ屬_二法體_一之物。實爲_二別體_一。三句不無爲_二大有_一
 等也。和合句何非_二別性_一哉。 答於_二 三句_一有_二惣別二種
 性_一。所_レ謂有性及同異性也。此外豈又有_二餘性_一耶。故不_レ
 爲_二別體_一歟。
 問旣云_二 一常和合性_一。實等爲_レ體可_レ多。如_二大乘生住等
 隨_レ法異_一。又德等無常也。所依旣不_二 一而常_一。無常上假
 卽可_二無常_一。而旣云_レ常。知有_二別體_一云事。 答三句及九
 實等雖_二別體_一。和合不離之義惣是一性也。故不_二各別_一。
 如_下大有性不_中隨_二實等_一多_上。又旣惣性也。豈隨_レ法常無常
 相分哉。
 ○有性同異有緣性同事
子島記云。次文云。有性同異有_レ ̄スル緣 ̄ヲ性 ̄ハ同 ̄トモ詮言 ̄ハ各
別 ̄ナリ。故彼不_レ取。《割書:云云》 此文意何。 答明燈鈔云。其大
有句。同起_二詮言_一。詮_レ 三爲_レ有。同起_二緣智_一。緣_レ 三爲_レ有。同
異句義能同_二-異彼實德業三_一。《割書:乃至》。故云_二詮言各別_一故彼不_レ
取者。謂但云_二有緣性_一。不_レ得_レ云_二詮言同_一也。故云_レ不_レ取_二

【下段】
詮言_一。以_下有與_二同異_一別_上故《割書:云云》《割書:後解|略_レ之》別推云。其文可_レ云_レ
通_二伏難_一也。難云。有性同異俱爲_下有_二 ̄スル能緣 ̄ヲ_一之性_上。俱
爲_下有_二 ̄スル能詮 ̄ヲ_一之性_上。何故唯取_二有_レ緣之性_一爲_二同品_一。用
宗法中不_レ取_二有詮之性_一耶。今通云。有性同異俱爲_二境性_一。
有_二能緣心_一實是雖_レ同。有_二能詮言_一。彼此各別。有性之上
所_レ起詮言。詮_二有性體_一。同異之上所_レ起詮言。詮_二同異體_一。譬
如_下山河俱爲_二境性_一。有_二能緣心_一彼此雖_レ同。有_二能詮言_一彼
此各別。山上所_レ起詮_二-表山體_一。河上所_レ起表_中河體_上。有性同
異亦復如_レ是。故取_二彼此同有緣之性_一。爲_二所立_一。用_二同品_一。
不_レ取_二彼此各別詮言_一也。《割書:爲言。雖_レ有_二諸記文_一|意極難_レ得也》
 付_二記釋_一。尋云。先疏云_二有緣性同_一。云_二詮言各別_一。如_二文
 相_一者。以_二同異性_一爲_レ例之門加_二有言_一。知大有同異共有_二
 能緣_一義同也《割書:爲言》。捨不_レ取之門。直云_二詮言各別_一。不_レ置_二
 有言_一。知不_レ得_下直以_二同異性名言_一。例_中-同大有性名言_上。
 《割書:爲言》上綱何於_二有緣性有詮性二義_一。遮_二例難_一耶。
 答勝論宗意。有性同異俱具_二有緣性有詮性義【一点脱ヵ】。其中論
 作有緣性文。有縁義可_レ爲_レ宗之旨雖_レ見。不_レ許_二有詮性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五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一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五二

【上段】
 爲_一_レ宗。二義旣均。疏主何不_レ釋_二其例難_一。此疏文專當_下答_二
 彼難_一之詞_上。《割書:上疏亦廣解_二詮緣同|義_一。豈無_二例難_一哉。》故上綱探_二疏意_一也。 同會_二
 例難_一。亦未_レ遁。大有同異二法相對。詮言殊緣智殊也。
 亦同有_二能緣_一。有_二能詮_一。何欲_レ同之時。獨取_下有_二能緣_一義_上。
 捨_下有_二詮言_一義_上。欲_レ異之時。亦擧_二 二法名言詮顯殊_一。不_レ
 顧_二 二法緣智行相不同_一哉。
 答此疑一往可_レ然。上綱雖_レ察_レ之。詮言各別道理所_レ至。
 遂其所詮法義可_二各別_一。有_レ詮之處似_レ均。自_二其詮言_一
 尋_レ之者。顯必可_二差別_一。境體有 ̄ナレハ有_二能緣_一。義自_レ本無_二
 差別_一。自_二此門_一未_三必顯可_二差別_一。重意云。諸法名言必
 表_レ自遮_レ他。若無_二遮表_一者。不_下立_二名言_一之本意_上。於_レ法
 起_レ必者。有_二其境_一。能引_レ心。未_二必表_レ自遮_一_レ他。而二門
 共有_二齊不齊_一之中。正欲_レ令_二同喩_一之時。付_レ顯付_レ勝取_二
 有緣性義_一。有_レ詮性者就_二差別門_一故。亦雖_レ有_二同義邊_一。付_レ
 顯。付_レ勝且置_レ之不_レ取也。堅執_二文義_一强致_二分別_一。恐不_二
 本疏意_一歟。
 ○作有緣性訓事

【下段】
作_二 ̄タリ有 ̄ト緣 ̄カ性_一《割書:明燈抄|初釋》作_二有 ̄セル_レ緣 ̄ヲ性_一《割書:後釋》作_二有_レ ̄スル緣 ̄ヲ性_一
《割書:子島訓》
   以上在_二疏二卷記_一
作_二有 ̄ト緣 ̄セラルヽ性_一《割書:音石|等》 作_二有_レ ̄ル縁性_一《割書:四卷|私記》
 作大有有緣性作非大有有緣性訓事
《割書:三松》
作_五 ̄リ大有 ̄ノ_一有_三 ̄アル緣_二性_四  作_六非_五 ̄ヌ大有 ̄ノ_一有_三 ̄ル緣_二性 ̄ニ_四
《割書:裏云有_レ ̄スルト緣|讀 ̄ヘシト云云》
《割書:古德》
作_五大有 ̄ノ_一有_二 ̄ト緣_三 ̄セラルヽ性_四 作_六非_四 ̄カ大有 ̄ノ_一有_二 ̄ト緣_三 ̄セラルル性_五
《割書:□□【惠𠮉ヵ】律師》
作_五大有 ̄ノ_一有_二 ̄ト緣_三 ̄セラレヨトセル性_四 作_六 ̄タリ非_五 ̄ヌ大有 ̄ノ_一有_二 ̄ト
緣_三 ̄ヨトセル性_四 ̄ニ
   已上四訓在_二黄私記_一
《割書:明詮》
作_五大有 ̄ノ_一有_二 ̄ト緣_三 ̄セラルル性_四 作_六非_五大有 ̄ノ_一有_二 ̄ト緣_三 ̄セラルヽ性_四 ̄ニ
《割書:子島》
作_五大有 ̄ノ_一有_三 ̄スル緣_二 ̄ヲ性_四 作(タリ)_六非_五 ̄ヌ大有 ̄ノ_一有_三 ̄スル緣_二性_四
《割書:疏記|訓也》
《割書:子島》
作_五大有 ̄トシテ_一有_三 ̄スル緣_二 ̄ヲ性_四 作_六非_二 ̄シテ大有 ̄ニ_一有_四 ̄スル緣_三 ̄ヲ性_五
《割書:依_二斷噵|意_一訓_レ之》
   此外可_レ勘_二餘德記_一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五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一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五三

【上段】
諸德異說粗如_二 上載_一。其中子島疏記斷噵二說。尤可_二依
用_一。就_レ 中斷噵旁以叶_レ理。至_二 ̄マテ不樂爲破文_一。仰可_レ爲_二龜
鏡_一矣。先就_二樂爲_一。二訓稍似_レ殊。實義是同也。有緣性者。
有_二能緣_一性也。餘德中有緣《割書:世良|流》者。文章不_レ快之上。不_レ叶_二
疏上下文_一故疏云。有緣謂境有能緣故。《割書:文》此文卽顯_二有緣
性之義_一也。旣能緣字上。置_二有字_一。不_レ可_二異求_一。上文云_二有
詮緣因_一。云_二有詮智因_一皆同也。次不樂爲訓者。疏私記大
有有緣性者樂爲也。加_二非字_一顯_レ異_二彼樂爲_一。此訓偏遮
詮義也。故疏云。作非有緣性者。作 ̄タリ_レ非_二彼意許大有
句義有 ̄スル_レ緣 ̄ヲ之性_一。《割書:文》記意依_二此文_一歟。次斷噵者。非大有
者。翻_二樂爲_一義。其體實德等也。作有緣性者。帶_二言陳_一義。
二等差別等具_レ之。所以此破文顯_二表詮義_一。凡二等意許
者。樂爲不樂爲二差別者。其義相違。必相竝相向。彼二
差別。俱惣言陳下別義故。必可_レ帶_二言陳_一。其所_レ帶言。終詞
擧_レ之。重意云。爲_二大有_一而有緣性也。爲_レ非_二大有_一而有緣
性也。故疏惣釋_二諸差別相違_一。意中所許名差別。言中所
申之別義故《割書:文》是以大作法法差別。必爲他用能別下。神

【下段】
我他用假我他用。唯識比量極成色下。定離眼識色非
定離眼識色。如_レ此之類以爲_二軌徹_一。而若遮_二樂爲作大有
縁性_一。僅加_二非一字_一者。一不_レ表_二不樂爲自體_一。二不_レ帶_二言
陳_一。設雖_三廻顯_二其義_一。不_レ如_二直能顯_一。是故以_二斷噵_一可_レ爲_二
定量_一。但疏作非彼意許等文。顯_下作_二能違_一之義_上也。非_レ
訓_二-釋不樂爲_一。重意云。二差別等帶_二言陳_一 中。作_二能違_一之
時。或非_二樂爲_一遮詮作。或取_二不樂爲_一表詮 ̄ニ作。顧_二過失犯
不_一。敵者示_二作法_一異也。而今有法差別者。須_レ作_二遮詮_一。顯_二
此義_一云_二作非彼意許等_一也。《割書:已上一|會釋》 況又訓可云作_八非_四 ̄シテ
彼 ̄ノ_一意許_二 ̄ノ大有句義_三 ̄ニ有_六 ̄スル樂_五 ̄ヲ之性_一【七点ヵ】。《割書:文》全無_二相違_一。餘
德種種破文。對_レ此可_レ知_二其長短_一也。
 重云。作大有有緣生作非大有有緣性文。二差別俱正
 帶_二言陳_一云事分明也。二等共初置_二作字_一。其下入_二樂爲
 不樂爲體_一。定知彼此俱帶_二作有緣性字_一也。若作大有
 縁性是樂爲 ̄ニシテ。惣遮_レ之者。不樂爲 ̄ニハ最先可_レ置_二非
 字_一而作字等令_レ致_二 二等上_一。知有緣性三字。又同帶_レ之
 也。閑可_レ思_レ之。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五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一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五四

【上段】
 ○作大有有緣性者有_二大有能緣_一歟。有_二實等能緣_一歟
  事
子島私記云。次文云。實德業三和合之時。同起_二詮_一言詮_レ
三爲_レ有。同起_二緣智_一緣_レ 三爲_レ有。《割書:云云》此文意云。大有句
義與_二實德業三_一和合之時。大有起_二能詮言_一。詮_二是實是德
是業_一。卽爲_レ有_レ 三。起_二能緣智_一。知_二是實是德是業_一。卽爲_レ有_レ
三。詮言卽詮_二 三種各別之名_一。緣智緣智卽緣_二 三種各別
之體_一也。次文云。實德業三爲_レ因能起。有_二詮緣_一因卽是
大有。大有能有_二實德業_一故。《割書:云云》此文意云。實德業三爲_下
起_二能詮言及能緣智_一之因_上。大有句義爲_下有_二能詮言及能
緣智_一之因_上。所以者何。爲_レ詮_二緣實德業_一。大有能起_二詮言
及緣智_一故。約_レ起_二言智_一實等爲_レ因。依_三大有有_二實等_一。卽能
起_下詮_二-緣實等_一之心_上故。約_レ有_二詮緣_一大有爲_レ因。是皆境引_レ
心之義也。實等爲_二大有_一成_レ因。大有爲_レ心成_レ因。展轉如_レ
此。
子島斷噵云。作大有緣性者。顯_下緣_二大有_一心之境性_上。作非
大有緣性者。顯_下緣_二實等_一心之境性_上。○《割書:文》《割書:全文如_二|下鈔_一》

【下段】
 尋云。見_二疏私記_一有_二實等能緣_一之名_二有緣_一。而斷噵。大
 有有_二自能緣_一。名_二有緣性_一。二處釋若是相違義歟。若又
 遂不_レ違歟。今云二處各主_二 一邊_一。實義全不_レ違。其中疏
 私記。依_二疏文_一。實德業三。起_二能詮言能緣智_一。說_レ 三爲_レ有
 緣_レ 三爲_レ有。是大有有_二實等_一故也。故自_二實德業能緣_一。
 傳 ̄テ而起_二大有_一。故疏云。實德業三和合之時。同起_二詮
 言_一。詮_レ 三爲_レ有。同起_二緣智_一。緣_レ 三爲_レ有。實德業三爲_レ因。
 能起_二有詮緣_一因。卽是大有。大有能有_二實德業_一故。《割書:文》
 旣云_二詮三_一云_二緣三_一。定三句之能詮能緣也。下云_二有
 詮緣因卽是大有_一者。明實等詮緣之因。是大有性也。
 《割書:爲言》仍任_二本書文_一如_レ此釋也。次斷噵依_二斷文_一。文云今諍
 大有。與能緣有心。作境性。《割書:云云》。文旣分明也。故與_下緣_一【二点ヵ】
 大有_一心_上爲_二境性_一云也。但二處意不_二相違_一者。勝宗意。
 汎爾論_二諸法_一。不_レ過_二實德業_一。其實業法體。能有_二能同異
 能和合性_一。如_レ次爲_二大有同異和合三句_一。是則以_二實德
 業_一爲_二物體_一。屬_レ彼與_レ彼施_レ能之物。爲_二大有等三句_一也。
 所以於_レ法起_レ心而緣。起_レ言而詮云事。大都實德業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五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一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五五

【上段】
 詮緣也。於_二大有同異等_一者。仙人能尋_二法玄底_一。探_二-出法
 性_一。雖_レ安_二-立大有等句義_一。非_三汎爾有情起_レ心而可_二別
 緣_一。是故實德業上。有_二詮緣_一之義也。爰彼詮緣暫實等
 有_レ之。是假設門也。遂大有有_レ之。實義門也。又大有有_二
 其緣智_一之門中。暫乍_レ名_二實等能緣等_一。云_二大有有_一_レ之。
 遂名_二大有之能緣_一也。其故者不無之有。大有之所有功
 能也。雖_二功能_一假屬_二實等處_一。此時實等有_二能緣_一也。遂
 以_二其不無_一歸_二能有大有_一。彼宗意離_二大有_一無_二有 ̄ト云物_一。
 故有_二能緣_一約_二大有_一也。還卽大有能緣也。重意云。緣
 而爲_レ有。是有之能緣也。有旣大有也。緣豈非_二大有之
 能緣_一哉。以_レ之爲_二至極_一。仍假實淺深多重有_レ次。實義
 皆無_二相違_一者也。其中本疏。本釋_二作有緣性共許義_一。以_二
 同異性_一爲_二同喩_一之時。所_レ有之義 ̄ヲ釋也。是故殊自_二實
 等能緣_一。所_レ傳之初 ̄ヲ釋 ̄シ顯也。若大有自能緣者。同異
 性自能緣決定異也。難_レ取_二此門_一。設惣大有同異有_二能
 緣_一云事雖_レ等。猶不_レ如_下有_二實等能緣_一之義。大有同異
 相似_上。子島述_二疏意_一之旨在_レ之。而義斷破_二他師_一之中。

【下段】
 釋_二作大有緣性_一。是樂爲意許也。可_レ異_二作非有緣性_一。依_レ
 之樂爲作有緣性。遂當_二大有自能緣_一。眞實有_レ緣之義。
 唯限_二大有_一不_レ通_二餘法_一。故作非有緣性之有緣者。實等
 上假有_二不無有_一實等又有_二能緣 ̄ヲ_一云義也。此則當_二言
 陳作有緣性_一。有緣義廣亙_二 二等意許_一之故也。而其共許
 有緣性義。能尋深責。偏留_二大有_一歟。問旣共許作有緣
 性言陳下。二等相竝。各有_二其體性_一。同帶_二其言_一。旣與_二
 不樂爲_一相竝。如何樂爲有義。領_二諸有義_一哉。設許_レ爾
 者。不樂爲旣無_レ ̄ナンヌ體。非_レ有故也。而作非有緣性旣
 別存。知有緣義不_レ奪_レ之。只大有而有_二自能緣_一之邊。
 爲_二樂爲_一許也。以_レ有一向屬_二樂爲_一事。甚似_レ過。答此難
 似_レ可_レ爾。但彼宗計。有名義有_二多重_一。其中作有緣性
 爲_二共許義_一之時。實等 ̄モ有_二能緣 ̄ヲ_一大有 ̄モ有_二能緣 ̄ヲ_一。同異
 性 ̄モ又有_二能緣 ̄ヲ_一。是故其言陳下相竝二等差別。皆有_二作
 有緣性義_一。其時樂爲有。只大有有_レ緣義。未_レ及_レ奪_二他
 有_一。立者若方便矯立成_二樂爲_一了。還見之時。須實德業
 上有言。卽歸_二大有一物_一。仍今疑難指_二先重_一。所_レ成者又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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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五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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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本抄第十一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五六

【上段】
 後重也。閑可_レ思_レ之。
 ○作非有緣性體
子島記云。約_二作非大有緣性_一者。諸師之說甚多。或云卽
實有也。是依_三如理記。師主有法差別之時。亦立_二 ̄ト《割書:云》 ̄ニ卽
實有性_一也。○《割書:一》或云同喩同異性也。○《割書:二》或云與_二立者
意許別義_一相違之法也。是依_下斷文。云_二作有緣性是別義。
作非有緣性卽義相違_一之文_上。爲_レ證云也。○《割書:三》或云共許有
也。是依_二汎爾道理_一言也。意云旣云_下作有緣性作非有緣
性。各有_二別體_一。雖_レ違_二作有緣性_一。作非有緣性存_上。《割書:云云》 又
要有二等方名差別《割書:云云》。必以_二立敵共許法_一。可_レ爲_二片差別_一
故。以_二共許實等上能非無有_一。爲_二作非有緣性體_一之時。作_二
能違_一云。有性非_二 ̄レト《割書:云》作大有有緣性_一之時。雖_レ被_レ非_二離實
大有_一。共許之有替處不_レ失_二言顯自相_一。是以云_二差別相違_一。
故作非有緣性云_二共許有_一。其理窮 ̄メタリ也。《割書:四》《割書:以之爲_レ|勝也》
 尋云。作非有緣性以_二共許有_一爲_レ體之義不_レ可_レ然。凡言
 陳下帶_二 二等意許_一。是差別相違習也。若爾言陳旣共許
 有性也。樂爲不樂爲共爲_二其下意許_一。何不樂爲片差別。

【下段】
 還爲_二其共許有_一哉。如_二此義_一者。不樂爲下成_レ帶_二樂爲_一。
 豈不_レ背_二常作法_一耶。《割書:淸水難|此意歟》
 答凡共許言陳帶_二 二差別_一者。共許分是卽不樂爲之名
 義也。依_二彼片差別共許力_一。立者立_二其言_一時。不_レ犯_二不
 極成過_一其下狹呼_二樂爲意許_一也。彼法差別言陳他用
 者。卽共許假我他也。其外豈有_二不樂爲片差別_一哉。今
 量亦爾也。有_二何過_一哉。重意云。共許言陳見_二于立者意
 趣_一。實只呼_二不共許樂爲宗_一也。敵者許_レ之依_二共許片差
 別_一也。然而兩宗前言未_二差 ̄シ別 ̄ケ_一。故猶亙_二 二分_一爲_二惣
 言陳_一。然者樂爲未_レ被_レ破之時爲_二惣言_一。若樂爲被_レ非了
 時。其惣言只屬_二不樂爲一片_一也。見_二其惣_一名_二言陳_一。屬_レ
 別名_二意許_一。云_レ然不_二惣別遂異_一。雖_レ含_二 二意許_一。不樂爲
 方。言陳意許無_二別體_一也。
 問共許有。何有_二作非有緣性義_一耶。 答不無有云事。
 非_二正實德業等體_一。實等上且有_二不無義_一也。故以_二不無_一
 假名_二能有_一。實等爲_二所有_一。如_レ云_二有性有法是實德業之
 能有性_一。云_二有一實因能有於一一實故_一也。若爾何不_レ云_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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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五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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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本抄第十一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五七

【上段】
 有緣性_一。其有緣性非_二大有_一故。云_二作非大有有緣性_一也。
 《割書:不無自得_二有性名_一。云_下有_二能緣_一性_上無_レ過。又|假名_二實等能有_一。云_下有_二實等能緣_一之性_上無_レ失。》
 一傳云。師主暫許_二卽實有性_一。以_レ之爲_二不樂共許差別_一
 者。是三松御傳也。此義甚深也。師主立_二大有_一之時。弟
 子難_レ之。實德業性不無。卽是能有。《割書:文》實等自是不無
 義。師主謂_レ有_二其理_一。仍一往許_レ之也。其上實等本來是
 有非_二自力_一。實等爲_二實等_一。旣依_二他性_一。是同異性也。實
 等非無豈無_二別性_一哉。所以即體不無。遂是留_二于大有_一
 也。師主存_二此旨_一立_二比量_一時。以_二作大有緣性_一爲_二樂爲_一。
 彼暫許作非大有有緣性卽實有。分爲_二不樂爲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
   以上本一義也
  此義一往雖_レ有_二其謂_一。無_二明證文_一。又背_二道理_一。不無且
  名_二能有_一分。不_レ屬_二實等體_一。是共許有也。若其不無
  有。實體尅性論者。卽大有性也。此二外師主何暫
  許_二卽實能有_一哉。仍不_レ可_レ存_二此傳_一歟。
斷噵云。問就_二有法差別_一。云_二作有緣性作非有緣性_一者。其
體云何。答古德云云不同也。又自雖_二疏中記_一。其義不足

【下段】
也。今正謂。作有緣性者。有法差別量能別法宗共許之
詞也。是則大有及實等體上別義也。此共許詞中。有_二作
大有緣性作非大有緣性意許別義_一。其作大有緣性作非
大有緣性者。約_二能緣心之所取境性_一有_レ 二。一大有二實
等也。此中大有。是爲_下緣_二大有_一心之境性_上。非_下緣_二實等_一心
之境性_上。爲_レ顯_二此義_一今立_二有法差別意許量_一。此則爲_レ成_下
大有離_二實等_一。實等離_二大有_一之義_上也。故作大有緣性者。
顯_下緣_二大有_一心之境性_上。作非大有緣性者。顯_下緣_二實等_一心
之境性_上。此二境性中。師主所_二樂爲_一者。雖_レ存_下緣_二大有_一心
之境性_上。然亦不_レ廢_レ有_下不樂爲之緣_二大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大上脫|非字歟》有_一心
之境性_上。故約_二立者_一。有_二要有二等之義_上【一点ヵ】。約_下緣_二非大有_一心
之境性_上。亦敵者所_レ許也。是故爲_二差別相違_一也。故作大有
緣性者大有也。作非大有緣性者實德等也。此義深奥。必
可_レ祕_レ之《割書:云云》
 今云。子島有_二 二義_一。疏私記以_二共許有性_一爲_レ體。此義
 爲_レ窮《割書:云云》而義斷噵。改_二疏記釋_一。以_二實德業_一爲_レ體《割書:云云》。
 今存_二後義_一。上綱御案。前後旣改故也。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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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五八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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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本抄第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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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五八

【上段】
 問實等如何。有_二作非有緣性義_一耶。 答爲_レ境有_二能緣_一。【。衍ヵ】
 性。名_二作有緣性_一。其中大有非大有殊故。爲_二樂爲不樂
 爲_一也。
 問作有緣性。是有性之下意許也。《割書:本作法傳如_レ常。雖_二別作|法_一。望_二不加非言量_一。許_レ》
 《割書:在_二有|性下_一。》而以_二實等_一名爲_二有性_一云事。師主全不_レ許之。如何_上【下点無し】。
 答以_二不無義_一。屬_二實等_一之時。師主亦不_レ遮_二此義_一。況直
 不_レ云_二有性_一。從_二作有緣性_一傳置_レ云故無_レ過。 問何故
 不_レ存_二共許有義_一。 答有緣性者。有_二自體_一爲_レ境有_二能
 緣_一也。而實等當體不無云事。師弟共許。又以_二實等_一爲_レ
 體云事共許。不無有非_二別體法_一。何云_レ性耶。 設不無
 有。擬宜爲_レ性者。不無自引_レ心哉否。雖_下緣_二實等_一心起_上。
 非_下緣_二不無_一心起_上。何云_二有緣性_一哉。問若爾大有亦不_二獨
 有_一_レ緣。大有與_二實等_一合時。心起緣_二實等_一爲_二不無_一。卽緣_二
 大有_一云也。彼旣名_二作有緣性_一。不無有亦可_レ爾。
 答境體先取_二實等_一。緣_レ之心以_二大有_一爲【レ点有ヵ】因故。云_二有緣
 之性_一。而捨_二實等_一獨欲_レ云_二有緣性_一。不無有無_二此義_一。若
 自_二實等_一傳欲_レ成_二此義_一。還以_二實等_一爲_二有緣性_一之義也。

【下段】
 問噵意取_二實等五句_一歟。 答不_レ爾。唯取_二實等三句_一也。
 問同異和合旣爲_レ ̄シテ非_二大有_一有_二能緣_一。何不_レ爲_二片差別【一点脱ヵ】
 耶。答同異性雖_レ有_二緣性_一。同喩故不_レ取_レ之。和合句假
 也。不_レ爲_二有_レ緣之性_一。況子島御意者。大有與_二實等三句_一。
 能有所有也。欲_レ顯_三所有實等外有_二能有大有性_一。大有
 與_二實等_一分爲_二作有作非二差別_一也。同異和合非_二大有
 之所有_一。何爲_二不樂爲差別_一哉。
 問見_二春穩記_一載_二 五傳_一。前四同_二子島疏記_一。第五斷噵意
 也。其中取_二第五實等五句傳_一。是則探_二子島之本意_一。擧_二
 五傳_一所_二取捨_一也。何乍_レ存_二斷噵_一。云_二實等三句_一耶。答春
 穩記誠爾也。尤可_レ奇_レ之。但噵只云_二實德等_一。不_レ云_二 五
 句_一。春穩所_レ記。恐似_レ過。可_レ思_レ之。
  諸德有_二 八義_一《割書:本鈔錄_レ之》
一云立者所許卽實有性《割書:三松》 二云取_二敵者邊 ̄ニ成 ̄セル卽實
有性_一《割書:明詮》 三云同喩同異性  四云卽義相違《割書:淸水律師》
五云有法有性若望_二立者_一爲_二作有緣性_一。若望_二敵者_一作非
有緣性《割書:貞朗律師》 六云離實有性之上別義《割書:松室口決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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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五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一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五九

【上段】
七云共許有性《割書:子島》
 《割書:周後記中卷云。不無之有名_二非有有緣性_一。文》
八云實等《割書:子島》
 《割書:春穩云。實等五句同異如_二 上記_一。》
  餘德異說猶可_レ勘_レ之
  ○有法差別能違作法
子島記云。作_二能違_一云。有性應_レ非_二作大有有緣性_一。有_二 一
實_一故。有_二德業_一故。如_二同異性_一也。
 尋云。此記意者。作_二能違_一云。應_レ非_二作大有有緣性_一。若
 爾可_レ有_二能別不成_一。
 答記中未_レ釋_二此疑_一。暗難_二會通_一。但淸水上綱云。《割書:法差引|裏書》
 今能違他比量也。仍不_レ顧_二能別不成_一。今問云所違旣共
 比也。能違何他比。重答云。設爾何失《割書:云云》。子島又同_二
 此義_一歟。但此義猶有_レ所_レ恨。論文所說皆共比違共者。
 大疏所_レ定也。仍能違猶可_二共比_一。就_レ之會_二不成失_一者。本
 量樂爲。旣意_二許作大有緣性_一。敵者直非_レ之。不_レ同_二自
 成立_一。又立者意中。矯所_二意許置_一故。他難_レ之時。不_レ云_三

【下段】
 汝何擧_二此不極成法_一也。重意云。於_二諸量_一尋_二-見不極
 成處_一生_二徴詰_一者。多是向_二立者本量_一。敵者初詰問也。立
 者不_レ能_レ遁。其理可_レ爾。今此事。本量上能違故。牒_二-擧
 本意許_一不_レ爲_レ過也。就_レ 中設若有法牒_二不極成法體_一。能
 別破_レ之等者。猶可_二不成_一。所別宗依不極成而止了故。
 此能別中云_レ非_二作大有緣性_一。能非之處所非也。無_二自
 表_レ法之義_一。故無_レ失也。加_レ之設能別宗依。全皆不_二
 極成_一者。可_レ付_レ失。今其一分也。何惣名_二宗依不成_一。何
 況能非所非中。能非言正是宗也。何所非作大有緣性
 不_二極成_一故。於_二立者宗依_一可_レ成_二過失_一耶。如_レ此相尋。重
 重皆非_二重難_一。
 問法差別能違須_二遮詮作_一。能違相分明故。而勞作_二表
 詮_一。是遮詮云_レ非_二神我用勝_一之時。可_レ有_二能別不成_一故
 也。彼不成 ̄ハ卽所非神我名言佛法忌_レ之故也。與_二今量
 遮宗_一大等無_レ異。彼此相例互可_レ招_二其難_一。
 答法差別能違雖_レ立_二表宗_一。於_二遮宗_一者未_レ擧_二別難_一。其
 意輙難_レ知。是以差別相違能違。或作_レ遮或作_レ表。自_レ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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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六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一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六〇

【上段】
 有_二 二門_一。疏主爲_レ示_二旁路_一法差別作_レ表。有法差別作_レ遮
 歟。況又假我用勝宗。聊無_二其難_一。非_二實我用勝_一者。一往
 似_二能別不成_一。仍就_レ表置_レ遮。今量若爲_レ表立_二作非大有
 緣性_一者。是璧法師意也。斷主徴難不_レ許。見_二其難意_一。
 設成_二不樂爲_一難_レ非_二樂爲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重案_レ之。作有作非。本言
 陳下相並在_レ之。不_二相違_一之義也。若直不_レ破_二樂爲_一者。
 能違不_レ窮。雖_レ立_二不樂爲_一。以_二其力_一不_レ及_レ非_二樂爲_一故
 也。法差別假我用勝。以_二勝言力_一能非_二神我用勝_一。二勝
 相違。全不_レ可_二相竝_一之故也。仍有法差別表宗。全不_二成
 立_一。若定就_レ遮者。又今作法外。恐不可得也。
   諸德異說
一云有性應_レ非_二作大有有緣性_一。《割書:秋篠子島等諸|德多用_レ之。》
二云有性應_レ非_二作有性有緣性_一。《割書:長朗律師|松室等》
 今云。此義先師以爲_二禀承義_一。違三違四作法能證據
 也。此義意云。只云_二有性_一云_二有緣性_一者。俱雖_二共許義_一。
 合_レ 二是不共許法也。所謂共許有。雖_二有性_一無_二別體_一故
 非_二有緣性_一。實等雖_二有緣性_一未_レ得_二有性名_一。同異性又同

【下段】
 也。當_レ知有性而有緣性之物。唯師主大有性也。仍是
 爲_二樂爲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爰宗依付_二不成_一之習。忌_レ詞𠍴_レ詞。所_レ謂
 佛法量呼_二神我_一。五頂能違擧_二大有_一等也。而立_レ非_二作有
 性有緣性_一者。雖_レ非_二大有體_一。不_レ稱_二大有名_一。誠是敵者
 巧方便也。私試尋云。疏解_二 四相違_一。前三相違皆詳示_二
 能違作法_一。於_二有法差別_一又定可_レ爾。其文卽當_二但遮作
 大有有緣性文_一。依_レ之子島釋_二彼文_一。於_二能違作法_一解_二其
 意_一。自卽作_二能違_一。應_レ非_二作大有有緣性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 義斷云。
 作有緣性中。意作大有有緣性作非大有有緣性是其
 差別。《割書:文》其旨分明也。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義斷云云一段|原本裏有_レ之》何文外儲_二異端_一。
 違三違四作法設雖_レ爾。大作法義依_二當處釋_一可_レ定_レ之。
 況就_二違三違四_一又有_レ疑。有性者略_二大言_一歟。但有性
 與_二有緣性_一合當_二大有_一云事。猶未定也。子島一義以_二共
 許有性_一爲_二作非有緣性體_一。知 ̄ヌ共許有性自具_二有緣性
 義_一何必大有哉。
三云有性應_レ非_二作有緣性_一。《割書:明詮一義》
 難云作有緣性義。師弟共許云事。其理必然。解釋幾許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六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二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六一

【上段】
 不_レ加_二大字_一非_レ之者。可_レ有_二違宗過_一。自餘難不_レ能_二具
 擧_一_レ之。
四云有性應_二作非有緣性_一。《割書:明詮一 義源信》
五云有性應_二作非大有有緣性_一。《割書:守朝已講》
  以上二義。共作_二表宗_一。難_レ非_二樂爲_一。自_レ元爲_二 二等_一相
  竝。雖_レ立_レ 一難_レ破_レ 一。其中守朝加_二大字_一。其意如
  何。大有敵者忌_レ之者。可_二能別不成_一。若此體不_二大有_一
  故非_二宗依過_一者。雖_レ遮_二作大有緣性_一何犯_二不成_一。不_レ
  成_二大有_一故。

【上段枠内左上】
明本抄第十一《割書:終》

【下段】
明本抄第十二

 後料簡上
  自所餘法   以他同爲同
  論文所說   自他共九例
  共比他不定  他比自不定
  他比違他   第四第六具二因故
  今觀後三   兩俱不成四相違因

 ○自所餘法皆入同喩無不定過事
子島記云。次文云。自所餘法。皆入同喩。無不定過《割書:云云》。
此文意何。答此文意云。四大種外餘法。皆入_二同喩_一。故無_二
不定失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問其餘法者何物耶。答子孫微等也。問以_二
子孫微_一不_レ入_二同喩_一。如何可_レ有_二不定_一。答作_二不定_一云。爲如_二
色聲等_一。許_下除_二 四大_一體非無_上故。所說有性非_二 四大種_一。爲
如_二子孫微等_一。許_下除_二 四大_一體非無_上故。所說有性是四大
種。《割書:北院僧都傳云。改_二【注】是四大種_一。|可_レ云_レ非_レ非_二 四大種_一云云。》

【注 「改」と二点の間に一字分の空白有り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六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二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六二

【上段】
問何故以_二子孫微_一爲_二不定敵_一。答子孫微以_二 四大_一爲_レ體。
是故以爲_二自不定過_一。爲_レ簡_二此過_一皆入_二同喩_一也。問由_レ除_二
四大_一卽簡_二子孫_一。豈得_三子孫作_二不定_一耶。 答彼宗唯言_二
地水火風父母極微_一。不_レ言_二 地水火風子孫微等_一。由_レ此當_レ
知。除_二 四大_一時。唯除_二本微_一不_レ除_二子孫_一。故引_二子孫_一得_レ作_二
不定_一也。因明之法。立_レ宗之時。可_レ成_二同品_一之物。自然成_二
同品_一。可_レ成_二異品_一之物。自然成_二異品_一。以_二異品之物_一爲_二 ̄トモ
同品_一。非_レ可_レ成_二同品_一。以_二同品之物_一爲_二 ̄トモ異品_一。非_レ可_レ成_二
異品_一。同異二品自然無_レ濫。然則子孫等。若可_レ成_二異品_一
者。雖_レ云_三皆入_二同喩_一。豈變成_二同品_一耶。若本可_レ成_二同品_一
者。何勞云_二皆入同喩_一乎。豈非_二無用_一耶。答爾也。至_下如_二
水火_一相違之物_上者不_レ待_レ言。定自然爲_二同品_一爲_二異品_一。然
今約_二此子孫_一。頗以難_レ判。以_レ不_レ名_二 四大_一故。爲_二非四大種
宗_一卽成_二同品_一。然以_二 四大_一爲_レ體故。亦有_下可_レ成_二異品_一之
義_上。故不_レ云_二皆入同喩_一。敵者以_二 四大爲_レ體之邊_一。勘_二-成異
品_一可_レ作_二不定失_一。故爲_レ遮_二此濫_一云_二皆入同喩_一也。《割書:唯識比量|中有_二可_レ》
《割書:例事_一。可_レ|見_レ之。》

【下段】
   注釋二難《割書:難_二明燈鈔子孫微義_一有_二|三難_一第三難別事也》
一宗因乖角難
謂子孫體若是四大 ̄ナラハ。除四大因不_レ可_レ轉_レ彼。若此因
轉_二彼子孫微_一。子孫微體應_レ非_二 四大_一。旣爾如何以_二此一物_一。
望_二除四大因_一爲_二同品_一。望_二非四大宗_一爲_二異品_一作_二不定_一
耶。《割書:云云》
二九外無實難
謂實句有_レ 九。卽地水火風空時方我意 ̄ナリ。其子孫微等。
若非_二 四大_一。以_レ之當_レ攝_二何實句_一耶。如何恣云_下彼宗唯許_二
地水火風父母極微_一。不_レ許_中 地水火風子等_上。況彼所引地
水火風父母之言。還亦顯_下有_二 地水火風子孫微_一義_上。豈言_二
鹿母_一證_レ無_二鹿子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
 本云。勝論宗唯言_二 地水火風父母常極微_一。不_レ云_二子微
 孫微_一。隨勘_二所別差別他不極成本作法_一。勝論師對_二佛弟
 子_一。立_二 四大種常_一之量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明知彼宗意。四大種名。但
 目_二父母常散極微_一。非_二子孫微等無常法_一云事。是故因
 云_二除四大_一之時。偏除_二父母極微_一。非_二子孫等_一也。故引_二子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六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二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六三

【上段】
 孫等_一。令_レ關_二許除四大體非無故因_一。又依_二 四大爲_レ體之
 義_一。勘_二-成異品_一。可_レ爲_二不定敵_一。爲_レ遮_二此失_一。皆入_二同喩_一
 無_二不定失_一云也。況守朝已講云。父母極微合生_二子微_一。
 七々子微合生_二孫微_一。今此子微等。量德合故。不_レ越_二父
 母極微量_一。父母極微未_レ合之前。四大種也。明知合後
 非_二 四大種_一。若依_二此義_一。子孫微等非_二 四大種_一。亦量德合
 不_レ越_二父母量_一。故以_二此義_一可_二 四大種_一。是以言_二之同喩_一
 卽成_二同喩_一。言_二之異喩_一亦分_二異喩_一。同異義浮 ̄テ隨_レ言
 卽定。故三支外備_レ詞。云_二皆入同喩_一之時。決定成_二同
 喩_一。無_下可_レ分_二異品_一之義_上。故無_二不定_一。凡雖_レ不_二 三支中
 簡別之言_一。非_レ無外_二遮_レ失之義_一。彼聲論師對_二勝論師_一
 立_レ量云。聲常耳心々所所量性故。猶如_二聲性_一。響音無
 常耳心々所所量性故。轉_レ因有_二不定失_一。疏主遮_二此失_一
 云。響音入_レ宗理亦無_レ失《割書:云云》。例是可_レ爾。所以水火相
 反之物。立_レ宗之時同異二品自定。今子微等。二品相
 濫同異難_レ定。故依_レ入_二同喩_一方成_二同喩_一。無_二不定失_一。

【下段】
 問若依_下屬_二 四大種_一之義_上者。入_二同喩_一之時。豈非_レ有_二所
 立不成_一耶。
 答以_二非四大種義_一。攝_二宗同品_一了。何有_二所立不成_一哉。
 攝_二同喩_一之時。不_レ見_下屬_二 四大種_一之方_上故也。
 今尋云。子孫微上。若有_二 二義_一者。設取_二 一義_一。雖_レ爲_二同
 喩_一。猶依_二 一義_一可_レ有_二所立不成_一。如彼唯識比量能違以_二
 五根_一爲_二同喩_一時。雖_レ有_二離邊_一。亦有_二不離邊_一故爲_レ過。又
 依_二他恆轉識_一之量。汎爾立_レ依_二恆轉識_一者。雖_レ有_下依_二他
 恆轉識_一之義_上。以_下不_レ依_二自恆轉識_一之方_上。云_レ可_レ有_レ過。亦
 同_レ之。一喩依上有_二 二喩體_一量。若不_レ簡者必可_レ有_レ過。
 子孫微設雖_三狹爲_二自同喩_一。猶難_レ去_二其過_一。爰知偏是攝_二
 四大種_一哉。
 尋云。子嶋記唯識比量中有_二可_レ例事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其例如何。
 今云唯識比量因。置_二自許言_一。令_レ關_二預他方佛色_一。其他
 方色。敵者不_レ許_レ之。設許_レ ̄ストモ之。如_二此土色_一可_レ有_二離
 不離諍_一之物也。而依_二立者前不離一邊_一。令_レ關_二-豫因_一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六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二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六四

【上段】
 也。其義與_下今子孫微。依_二非四大種一邊_一。入_中同喩_上相
 似。仍爲_レ例也。彼立敵二家離不離不定也。此立者前
 四大種非四大種有_二 二義門_一。然而義門不定之物。一
 邊 ̄ニ取 ̄リ定 ̄メテ爲_二同喩_一事同也。故爲_レ例歟。
 本云。今案_二唯識比量_一有_二可_レ例事_一者。可_レ有_二 二意_一。一云
 眼識上四有爲相。望_二眼識_一不卽不離。若依_二不離義_一卽
 屬_二同喩_一。若依_二不卽義_一亦屬_二異品_一。同喩攝者。所立不
 成。若異喩者所立不遣。同異二品難_レ判故。若入_二同喩_一
 無_二前二失_一。二云八識自性不一不異。餘七識境。若依_二
 不一義_一可_レ爲_二異品_一。若依_二不異義_一卽是同品。二喩難_レ
 定。故入_二同喩_一。愚案如_レ此。實義可_レ尋。《割書:已上》
仁覺私記云。○問因置_二除四大簡別_一。旣遮_二不定過_一。何復
更言_二自所餘法皆入同喩無不定過_一耶。答自所餘法皆入
同喩無不定過者。非_丙因置_二除四大簡別_一。遮_二不定過_一之
後。猶餘法中。有_下 ̄ヲ《割書:以》可_レ成_二不定敵_一之物_上。爲_レ遮_二彼過_一。言_乙
自所餘法皆入同喩無不定過_甲。凡除_二 四大_一自餘法。皆爲_二

【下段】
同喩_一。所以因言_二除四大_一。言勢長言_二無不定過_一。故疏中卷
云。以除四大。及有性外。竝爲同喩。無自不定。《割書:云云》
 此記意者。因置_二簡別_一。除_二 四大種_一。自所餘法。皆入_二同
 喩_一。故無_二不定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意云。因除_二 四大_一簡_二不定_一了。然猶恐_下
 餘法中有_中可_レ爲_二不定敵_一之物_上。所餘法皆入_二同喩_一。故無_二
 不定_一云也。故疏上文云。以除四大。及有性外。竝爲同
 喩。無_二自不定_一。《割書:文》其意同_レ之。無不定過者。依_二因簡別 ̄ト。
 同喩等言 ̄トニ_一。無_二不定過_一云也。言勢長言_二無不定過_一者
 此意也。依_二此傳_一者。自所餘法皆入同喩者。如色聲等
 等言注也。無不定過者。通_二因喩_一也。
 今云此傳無_二殊難_一。但無_レ諍非四大種之物。事新云_二入
 同喩_一。專似_二無用_一。若雖_レ無_二其由_一。顯_二等言意_一者。自餘量
 亦有_二此例_一哉。勞簡別必有_レ由哉。又入言頗有_レ心。若
 無_二異義_一同喩者。不_レ叶_二文勢_一。仍猶不_レ如_二子島_一歟。
 ○以他同爲同以他異爲異事
今云。以他同爲同者。後三相違以_二本量同喩_一爲_二能違同
喩_一。今同者約_二喩依_一論_レ之也。以他異爲異 ̄ト者。諸德各煩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六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二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六五

【上段】
今爭得_レ旨。試設_二 一假會釋_一云。異喩本不_二必有_一_レ依。設雖_レ
有_レ依。只與_レ無_レ依同。無_二所立宗_一名_二異喩_一也。是以取_二同
喩異喩_一。其相自_レ元異也。而所違量能違量。皆先定_二同喩
相_一了。異_レ此無_二所立_一之處爲_二異喩_一。故同與_レ異其義雖_レ殊。
返又異喩相_二從同喩_一。故疏正解_二以他同以同義_一了。其上
以他異爲異句。相違 ̄ノ相從 ̄トシテ而來也。
問且就_二有法自相_一。實等 ̄ハ與_二 ̄メノ本量_一異喩也。而能違非有
性量宗同品也。全非_二異喩_一。焉有_二以他異爲異之義_一耶。加_レ
之疏文相於_二同異二喩_一。別々解_二前後量_一。暗以_二異喩_一相_二從
同喩_一云事。全文所_レ不_レ見也。況二喩大異也。相從云事不_レ
應_二道理_一。
答以_二實德等_一爲_レ難。不_レ當_二此義本意_一。異喩自_レ元止_レ濫。無_レ
宗之處假說爲_二異喩_一。雖_レ有_二喩依_一用_二其依_一 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用字上恐|脫_二不字_一》 不_レ
如_二同喩_一。有_レ依無_レ依無_二所立宗_一之邊。等無_二差別_一。仍此難
無用也。今義勢者。不_レ欲_下定_二物體_一論_中其前後不同_上。是故
以他同爲同之 因(チナミ)。設所違設能違。無_二委曲_一只此同喩上。
宗無之處 ̄ヲハ皆知_二異喩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若爾異喩偏同喩之遮 ̄トシテ。相

【下段】
對相從來。《割書:爲言》 重意云。前本量以_二同異性_一爲(カシカハ)_二同喩_一。異
喩 ̄ハ其同異性爲_二所對本_一相從。今能違量。又同異性爲_二同
喩_一。其異喩義。又以_二同異性等_一爲_二所對本_一相從。此義旣
能違所違相似故。疏如_レ此說也。准_二常相_一生_レ ̄セハ疑。會釋恐
不_レ可_レ得歟。
 先案云。實句雖_二立 ̄カ異品_一。敵前是宗同品也。不_レ爲_二以
 他異爲異之物_一。異中所_レ殘龜毛。云_二以他異爲異_一也。於_二
 立敵同異喩_一。惣有_二 三類_一。一立同敵同。《割書:同異性》二立異敵
 同。《割書:實等》三立異敵異。《割書:龜毛等》立 ̄カ前 ̄ニハ異 ̄ニシテ敵 ̄カ前 ̄ニハ
 同 ̄ナル之物。且不_レ論_レ之也。以他異爲異者。亙_二後三相違_一。
 龜毛等也。
 問若如_二此義_一者。法自相能所違。同以_二龜毛_一爲_二異品_一。豈
 又云_二以他同爲同_一耶。
 答彼正有_二異喩依_一故。云_二改他同喩爲異_一了。何有_二此
 義_一哉。後三相違能違。無_二異喩依_一故。以_二喩體_一作_レ句也。
 ○論文所說皆共比違共事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此段有題無釋》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六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二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六六

【上段】
 ○自他共九例事
子島私記云。次文云。諸自共比違_二共及自_一皆爲_二過失_一。違_レ
他非_レ過。他比違_二他及共_一爲_レ失。違_レ自非_レ過。義如_二前說_一。
《割書:云云》此文意云。諸自比量違_二共與_一_レ自爲_レ失。違_レ他非_レ失。謂
共比量亦復如_レ此。諸他比量違_二他與_一_レ共爲_レ失。違_レ自非_レ
失。其義具如_下疏中卷說_二自他共不定等_一之處_上也。 問先
云何云_二自比量 ̄ノ自等 ̄ト_一耶。 答若宗因喩。俱以_二自許法_一
立 ̄ル量 ̄ヲハ。云_二自中自比量_一。若以_二自許法_一爲_レ宗。以_二共許
法_一爲_二因喩_一。云_二自中共比量_一。若以_二自許法_一爲_レ宗。以_二他許
法_二【一点の誤】爲_二因喩_一。云_二自中他比量_一也。共中三種。他中三種。皆
准知_レ之。《割書:文》
 今云。見_二記意_一。分_二-別九例_一總有_二 二重_一。先就_二比量形勢_一
 分別。次其量犯_レ過亦分_二種類_一。初九例者。就_二量當體_一。
 以_レ宗爲_二自他共_一。以_二因喩_一望_レ宗亦分_二自他共_一。故共中
 共等。九例不同也。故初自他共言名_レ宗。後自他共言
 名_二因喩_一。《割書:已上|一重》後門於_二彼自他共比量_一。勘_二過相_一。以_二自他
 許等法_一。付_レ過有_レ 九。今門能違所違相對《割書:顯過破雖_レ無_二別|能違_一是義勢猶》

【下段】
 《割書:同|也》成_二句數_一。不_レ同_下前門本量中宗與_二因喩_一相對作_中句數_上。
 今此二門處處隨_レ應述_レ之。似_レ有_二相濫_一。仍記文豫開_二-示
 之_一。 問宗因喩犯_レ過。分_二 九例_一事如_レ常。此外若於_二其
 所違量_一。亦有_二 九類_一者。對_二彼一一_一。更可_レ論_二過相_一。過相
 句數恐可_二衆多_一。所謂如_二 三十六相違_一者。是因過也。四
 相違各有_二 九過_一故。限_二此數_一。而若於_二彼所違_一。又有_二 九
 類_一者。九箇三十六也。可_レ有_二 三百廿四相違_一。本書不_レ
 出_レ之。如何。 答先總於_二諸比量_一。分_二自他共_一。其理必
 然也。未_下待_二過相_一得_中自他共名_上。其自他共又有_二自他
 共_一。旣是一門九例也。何始廢_レ之。但合_二 二門_一者。可_レ■(マヽ)_二【注】
 過相句數_一云事。不_レ可_レ爾。三支旣各別也。宗犯_レ過。宗
 中自他共 ̄ハ句類可_レ殊。因喩自他共非_レ所_レ論。非_二因喩
 過_一故。因喩過亦爾也。是故過相句數。只是後門也。二
 門總合不_レ可_レ爲_レ難。若宗因喩關預不關預 ̄ノ邪正 ̄ハ前
 門也。於_レ彼無_レ論_二 三十三過句數_一。
 ○共比量他不定事
問疏云諸自共比。違_二共及自_一。皆爲_二過失_一。違_レ他非_レ過。《割書:文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六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二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六七

【上段】
而斷引_二有人_一云。共比他不定非_レ過。《割書:云云》破_二此義_一云。共
量爲_レ生_二他解_一。因唯自許。而得_レ爲_レ因。以_二正翻_一_レ邪。唯他
不定。何故非_レ過。《割書:文》有人同_レ疏。斷何破_レ之。
答斷初破_二有人_一。他不定爲_レ過。次文云。或可他喩非_二自所
許_一。是故非過者。述_二他不定非_レ過之義_一也。又云。或可立_レ
量欲_レ令_二他解_一。喩自雖_レ不_レ許。是他宗所許。故他情疑。亦
說爲_レ過者。上立_二非自所許之道理_一。述_二非 ̄ル_レ過之旨_一故。又
依_二爲_レ過之意_一會_二此道理_一也。終文云。或自共量。唯他不
定。非_二不定過_一。爲_レ違_二於他_一。立_二自共_一故者。還成_二自共量
他不定非_レ過之義_一也。往復立破作_二 二釋_一。輙不_レ可_二是非_一。但
以_レ同_二疏主解釋_一。可_レ知禀承實義歟。
問難_レ作_二 二釋_一。非_レ過者是有人義也。斷主破_レ之。後一往
雖_レ釋_二非_レ過之旨_一。猶非_二本義_一歟。
答纂要出_二有人共比他不定爲_レ過云義_一。此義不_レ然。旣云_二
共量_一。卽共因喩。於_二他不定_一。喩非_二己許_一。故非_レ爲_レ過。或
得_二是過_一。《割書:文》此釋以_レ爲_レ過爲_二餘師說_一。能破 ̄ノ下 ̄ニ故非爲
過。《割書:文》斷纂互破_二彼此二義_一。何以_レ爲_二所破_一定_レ非_二實義_一哉。

【下段】
又如理師。牒_二或得爲過之後釋_一。錯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錯者不正義
也。《割書:爲言》
 ○他比量自不定事
疏中卷云。他比量中。諸自不定。皆非_二過攝_一。立_レ義本欲_レ
違_二害他_一故。《割書:文》他比量就_二他宗法門_一立_レ量破_レ他。共許他
許法門。關_二 三支_一故。違_レ此爲_レ失。自許法他不_レ許故。不_レ
關_二 三支_一。故違_レ此非_レ過。《割書:爲言》
問纂云。就_レ他破_レ他。於_二他及共自_一不定皆爲_レ過。《割書:文》斷云。
准_レ此他共二量之中。三種不定俱說爲_レ過。《割書:文》依_二此等釋_一
他比量以_二自他共不定_一皆爲_レ過。如何。答他比量自不定。
或爲_レ過不_レ爲_レ過。二說別也。疏纂各出_二 一義_一。《割書:已上纂|裏書》
問二說中以_レ何爲_レ正。答以_レ疏爲_レ本。纂述_二不正義_一也。故
如理師云。纂文所敍恐錯。《割書:文》錯者非_レ云_二文錯_一。非_レ正云_レ
錯也。
問見_二纂一段_一。他比量 ̄ハ自他共不定。皆爲_レ過云了。破_下有
人自不定非_二過數_一云義_上。若破他於自不定非者如毁他非
他引同於自豈非是過爲量亦爾。《割書:文》旣破_二他師_一成_二自義_一。知

【注 ■はくずし字ヵ。偏は扌・木・阝・貝などヵ。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六八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二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六八

【上段】
纂家本意云事。又義斷上難_二璧公_一了。自述_二正義_一。准_レ此他
共二量之中。三種不定俱說爲過。《割書:文》處々一同。豈非_二正
義_一耶。
答纂述_二共比他不定_一。或爲_レ過或不_レ爲_レ過。二師中。初釋
同_二疏意_一。或得爲過者。疏外一釋也。准_レ之纂述_二 一義_一
也。
 或纂意約_二宗他因共 ̄ノ他比量_一。見_二 ̄テ立者 ̄ノ自 ̄ニ_一分_二 ̄タル異
 品_一法 ̄ノ。關_レ因 ̄ニ成_二 ̄ヲ自不定 ̄ト_一爲_二過數_一也。疏意約_二宗因
 喩一向他比量_一。自不定非_二過數_一云也。重意云。纂要約_二
 他中共比量_一。自不定爲_レ過。疏意約_二他中他比量_一。非_レ過
 云也。疏纂其意異也。何爲_二相違_一。《割書:以上依_二或九句義|私記意_一成_レ之。》
 問纂要自共比量 ̄ニハ他不定非_レ過《割書:云云》。若如_二此義_一者。自
 共中他比量。他中自共量。以_二他不定_一。應_レ爲_二眞過_一。何
 云_二自共量他不定非_一_レ過耶。 又疏中卷。他比量因喩皆
 他。所違他比。能違亦爾。《割書:云云》
 答疏就_二他中他比_一云_レ爾也。不_レ云_二他中自共宗因皆他_一
 也。次於_二自共量例難_一者。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原本以下|數行餘白》

【下段】
 或今疏約_二 四相違能所違_一。明_二自他共_一。斷纂約_二 六不定
 過_一。述_二自他共_一。不定相違過相別也。不_レ可_二混濫_一。
 尋云。設不定過。設相違過。自他共比量。違_二自他共_一
 義。彼此應_レ同。何寄_二事於過相別_一。避_二疑難_一哉。

 ○他比違他爲過事
問勝論師對_二佛弟子_一立_レ量云。我有性離_二實句_一有_二別自性_一。
許_二非無_一故。如_二德業_一。佛法者勘_二法自相々違_一云。汝有性
離_二實句_一無_二別自性_一。許_二非無_一故。如_二實句_一。勝論師以_二德業
句_一爲_二異品_一。作_二共不定_一。樞要避_二此失_一云。非_二不定過_一。他
不定故。非_二自共_一故。《割書:文》准_レ之他比量違_レ他非_二過數_一《割書:見タリ》
答東大寺延義大德傳云。且依_下不善因明師。亂_二正因明
道理_一者。立_中他比他不定非_中【中点重複】過數_上。實爲_二眞過_一。
問若爾佛法者能違。豈非_二正比量_一耶。
答因置_二簡別_一可_レ云_下除_二德業等_一許_二非無_一故_上也。《割書:此義以_二演祕|釋_一可_レ成_レ之》
或依_二賢應大德意_一者。德業和合等。今時所_二破往_一他許之
法。非_二佛弟子自共許法_一。暫有_二不定過_一。此座遂破令_レ無_二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六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二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六九

【上段】
別體_一。故非_二永不定過_一。欲_レ顯_二此義_一故。云_下他不定故非_二自 ̄ラ
共 ̄ニ成 ̄セラルルニ_一故非_上_レ成_二過數_一也。如_レ是之例。處々非_レ 一。勘_二
唯識觸上下文_一。粗有_二 八處_一。一々可_二檢知_一也。
問他不定皆不_二共許_一法。未_レ被_レ破之前。以_レ關_レ因所_レ付過
也。若如_二此傳_一者。全不_レ可_レ有_下他比量付_二他不定_一之義_上。
答他許法多雖_二可_レ破之法_一。一會中非_レ ̄ヲハ所_二破往_一爲_二不定
敵_一。豈非_二他不定_一哉。今勝論六句義。皆是此座所_二破往_一
法也。暫似_二不定_一遂是非_二眞過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
 已上二義本鈔在_レ之。略_二記大意_一。具如_二彼鈔_一。又唯識論
 第一卷尋思鈔記_レ之。

 ○第四第六具二因故事
尋云。所作因何必第四句哉。以_二虛空_一爲_二同品_一。以_二瓶等
及龜毛_一爲_二異品_一。此因旣同品非有。異品瓶等有龜毛等
非有也。可_レ云_二第六句_一耶。
本云。九句門偏依_二有體_一立。若兼_二無體_一者。何有_二第四句_一
哉。故纂要云。又復唯依_二有體法_一說。不_レ依_二無體_一。言_レ依_二無

【下段】
體_一者。四六無_レ別。何以故。以_二第六同品非有異品有非
有_一。今第四句若取_二兎角等_一爲_二異品_一者。亦是同品非有異
品有非有也。《割書:文》 問何必依_二有體_一哉。答約_レ宗遮表別也。若
遮宗者。亦以_二無體_一爲_二 二品_一。若表宗者。唯以_二有體_一爲_二 二
品_一。而九句皆表宗也。故限_二有體_一。《割書:大和講院|傳也》
 今重案云。以_二龜毛等_一。於_二諸量_一須_レ判_二同異二品之中_一
 云事。頗可_二思慮_一。成_二表義_一量中。全無_二此例_一。付_レ之案
 云。龜毛者本無_二其體_一。無_レ體故亦無_二其名_一。旣無_二龜毛
 云物_一。何必彼物與_二此物_一。爲同爲異可_二定判_一耶。立_レ宗
 之時。一切諸法。必隨_レ應分成_二同異二品_一者。約_レ有_二其
 法體義_一論_レ之。所以龜毛等。非_二比量二品所攝_一也。若
 强必可_レ攝_レ之者。聲常量龜毛非_二常住_一故可_二異品_一。而能
 違無常量。亦非_二無常_一故可_二異品_一。若爾與_二能所違_一共
 爲_二異品_一。豈非_二未曾有相_一耶。 又如_二法差別量_一者。本
 量異品攝_レ之者。第六句也。能違立_二假我用勝_一之時。臥
 具等同喩 ̄ニハ定有。龜毛等無。是第二句也。所違第六
 句者。能違可_二第八_一。豈二六相對哉。是知如_レ此量 ̄ニハ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七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二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七〇

【上段】
 皆不_レ論_二 二品攝否_一也。但立_二無宗_一時。取_レ之可_レ爲_二同喩_一。
 雖_レ無_二龜毛等_一。隨_二妄情_一說_二其名_一。依_レ實爲_レ無爲_二之同喩_一。
 是立者以_二巧惠_一施設。令_レ生_二敵證智_一也。
 重意云。無體物 ̄ヲ方便施設者。是立者進止也。不_レ同_二
 自餘有法其體義決定。不_一_レ依_二他施設_一也。凡無義宗者。
 偏遮_二他妄計_一之量也。所以所立宗者。依_レ引_二了宗智_一。假
 名_レ宗。名_二所立_一。非_レ有_下其所_二建立_一之體義_上。所以同喩又
 同_レ宗假立事也。
 問淸辨比量。眞性有爲空宗義等。是成_二-立如來所說甚
 深勝義_一。豈非_レ表_二空義_一耶。 雖_二無宗_一不_レ可_二必云_一_レ遮_レ妄
 哉。
 答此又彼師。欲_レ遮_二護法等妄計有爲_一。立_二此量_一也。而
 寄_二世俗門有爲 ̄ノ名緣生 ̄ノ義_一。立_レ量傳顯_二眞性空_一。非_三
 空而有_二所立_一。如_レ此量以_二龜毛等_一欲_レ爲_レ喩者可_レ用_レ之。
 然而立者進止故。此量緣生故因非有故。不_レ用_二龜毛
 喩 ̄ヲ_一也。
  子島疏纂記不_レ違_二此義_一歟。松室以_二積聚性故因_一爲_二

【下段】
  第六句_一。異_二此意_一歟。可_レ思_レ之。
 ○今觀後三皆彼第四事
子島疏私記云。問若後三相違因。皆第四句攝者。何纂
文云有一實故等因。卽九句中第六句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 答纂意
委曲尋也。意云有性量勘_レ失之時。同喩同異性。勘_二-成異
喩_一。其和合句亦可_レ成_二異喩_一。而有一實故等因。轉_二同異性_一
不_レ轉_二和合句_一。故異品有非有。第六句攝也。今疏意。本量
只以_二同異性_一爲_二同喩_一。不_レ用_二和合句_一。故勘_レ失。以_二同異性_一
成_二異喩_一之時。因轉_レ彼。同品非有異品有。第四句攝 ̄ト言
也。約_二和合句_一本不_レ爲_レ喩故。勞不_レ勘_二-成同品 ̄トモ異品 ̄トモ_一
也。《割書:先德云。疏文述_二古師義_一|也。今謂似_二甚煩_一也。》問就_二纂意_一。何故和合上。有一實
等因不_レ轉耶。
答和合句不_レ有_二實等_一故。有一實等因不_レ轉也。《割書:文》
 尋云。和合句能和_二-合實德業_一。其體非無。可_レ名_二有一
 實_一。如_二同異性_一。如何。
 答如_二 上已成了_一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七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二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七一

【上段】
  疏上下相違事
問疏上卷云。卽九句中。第四第六。兩句所攝。皆相違因。
是法自相相違因故。攝餘不盡。《割書:文》又付_二 九句_一問云。謂九
句中。唯有法自相相違及五不定。餘四不成一不定三相
違何故不攝。《割書:文》答_レ之。由此餘過不攝之盡。《割書:文》今觀後三皆
彼第四釋。前後似_二相違_一。答明燈抄云。然九句中。唯有_二
一過_一。無_二餘三過_一。故云_二攝餘不盡_一。《割書:文》今依_二此釋_一者。理門
論明_二 九句因_一。四六句唯出_二所作勤發二因_一。今就_二彼論所_レ
擧作法_一。云_下唯有_二法自相_一。無_中餘三相違_上也。以_レ實論_レ之。積
聚性有一實因。亦同無異有。令_レ違_二樂爲宗_一。其義旣同_二
法自相_一。故可_レ攝_二 九句中_一也。
  願曉道詮等傳略_レ之。具如_二本鈔_一。
 九句因攝_二後三相違_一證文事
本云。理門論中。明_二 九句因_一了。攝_二此九句_一頌云。邪證_二法
有法自性或差別_一。此成_二相違因_一。若無_レ所_二違害_一。《割書:文》以_二此文_一
證_下 九句因攝_二後三相違_一之義_上也。故纂要云。若不_レ明_レ 四
次下攝頌。何故云_二邪證法有法自性或差別此成相違因_一。

【下段】
長行旣無_二別解_一。惣攝_二於上_一。故知九因亦有_レ攝_レ 四。《割書:文》意云
理門論中。料_二-簡九句_一。引_二足目本頌_一。於_レ同有及二。在_レ異
無是因。翻_レ此名_二相違_一。所餘皆不定者。且雖_レ似_レ限_二所作
勤發二因_一。長行中解_二頌意_一云。復唯二種名爲_二相違_一。能例
立故。謂於_二異品_一有及二種。於_二其同品_一 一切遍無。第二
三中取_二初後二_一。《割書:文》此文言_三 四六句名_二相違_一。雖_レ解_二其相違
義_一。四相違中。不_レ簡_二何因_一。惣相解_レ之了。攝_レ此頌云_二邪證
法有法自性或差別_一。廣明_二 四相違_一。明知上文所_レ明九句
因。寬攝_二後三相違_一也。以_レ之返見。上文云_二或立爲常所
作性故等_一者。且約_二正所諍義_一。唯擧_二法自相_一。略_二後三相
違_一也。疏上卷兩處文。欲_レ成_二此文_一。云_二不攝_一也。若依_二 下
文_一。論_二實義_一者。必可_レ攝_レ之。今疏意是也。問攝_レ 上頌中。
明_二 四相違_一。故攝_二 九句_一者。攝_レ 上頌中。亦云_二若法是不共
共決定相違_一。豈九句中攝_二違決_一哉。
答元興寺願曉律師。問_二-答此義_一。問意如_レ難。答云。雖_二同
攝_レ 上說_一。而四相違。於_二 九句中_一。有_二攝屬義_一。故引相攝。相
違決定。無_二屬當義_一。故此不_レ攝。《割書:文》意云。四相違因。同無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七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二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七二

【上段】
異有。當_二 四六句_一。相違決定。九句中無_二相當句_一。非_二正因_一
故。非_二 二八句_一。具_二 三相_一故。亦非_二餘句_一。是故雖_二同攝_レ 上
頌_一。後三相違。九句所_レ攝。相違決定。在_二 九句外_一。不_レ可_二相
例_一。《割書:本鈔廣成_二此|義_一。今略了。》
 尋云。以_二後三相違_一。攝_二 九句_一者。乍_二後三相違_一。直攝_レ之
 歟。將成_二法自相_一攝_レ之歟。若如_レ前者。何云_三但由_レ法故
 成_二其法_一哉。又纂云。理門望_三爲_レ量成立必須_二加言_一。如_下
 立_二大有_一云_中有離實等有_上。《割書:文》斷云。若加言已。卽名_レ法
 故。《割書:文》准_二此等釋_一。成_二法自相_一攝_レ之也。若如_レ後者。非_レ攝_二
 後三相違_一。皆成_二法自相_一故。又見_二纂要_一。問_三彼九句中。
 何故無_二此餘三相違_一。答_二誰言_一_レ不_レ攝_二餘三相違_一問答之
 趣。乍_二後三相違_一攝_レ之《割書:見タリ》。又邪證法有法等文。不_レ
 見_レ成_二法自相_一。況疏上卷云。若言所顯。法之自相。若
 非_二言顯_一。意之所許。《割書:乃至》。皆名_二所立_一。《割書:文》旣以_二意許_一。名_二
 所立法_一。知乍_レ置_二所立於意許_一。可_レ攝_レ之云事。
四相違私記《割書:道詮》 云。○今觀_二後三_一。皆彼第四。同品非有。
異品有故。違_二所立_一故。《割書:已上》○問基師以_二 三相違_一。攝_二 九句

【下段】
中_一義。與_下沼師以_二 三相違_一攝_二 九句中_一義_上。爲_レ同爲_レ異。答
異也。何者基師。述_下以_二後三相違_一攝_二 九句_一之所以_上。云_下同
無異有故違_二所立_一故_上。《割書:已上》沼師述_下以_二後三相違_一攝_二 九句_一
之所以_上。云爲_レ量成立必須_二加言_一。故三相違皆名_二法自相
相違_一。師以_二同無異有義_一而攝_レ之。資以_下同違_二法自相_一之
義_上而攝_レ之。是故異也。○問爾此疏意何耶。答意云。因
成_二彼有法自相上。意許離實大有性_一。又成_二有法自相上。
意許作有緣性_一。又成_二法自相上。意許眞他用勝_一。望_レ成_二此
差別之法_一故。以_レ法成_レ法。此論望_二於言陳意許_一。因成_二於
四_一。故不_二相違_一。問疏意然。纂問答何耶。 答纂云。○意
云。若立_二有法自相。與有法差別。及法差別。意許比量_一。
以_レ因成立時。彼因法但成_二於法自相宗_一。以_二同喩_一望_二於所
立意許。比量法自相宗_一時。彼之同喩。皆宗異品。卽異喩
攝。彼所立因。竝關_二 二相_一。敵論之人。作_二相違_一難時。皆違_二
後陳_一。故四違皆名_二法自相相違因_一。故言_二以_レ法成_一_レ法。此
望_レ立_二意許比量_一。彼法必須_二加言_一也。今此攝頌及少論中
望_レ不_レ作_二意許量_一。而加_二離實等言_一。本意所_レ諍。言陳意許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七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二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七三

【上段】
故有_二 四違_一。師資之意。如_レ是異耳。問若爾師資之義。何
如_レ是相違耶。 答不_二相違_一。何者以_二後三違_一。攝_二 九句中_一。
凡有_二 二義_一。師資各顯_二 一義_一。是故不_二相違_一。○《割書:文》
 此記意者。疏以_下有同無異有。違_二意許後三宗能別_一之
 義_上。攝_二 九句因_一。纂意以_下同違_二法自相_一之義_上。攝_レ此也。以_二
 後三相違_一。攝_二 九句因_一。本有_二 二義_一。師資義各依_二 一邊_一。
 故不_二相違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

本院私記中云。○問旣云。旣不_レ明_レ 四。次下攝頌。何故
云邪證_二法有法自性或差別_一。此成_二相違因_一。長行旣無_二別
解_一。惣攝_二於上_一。故知九句亦具攝_レ 四。《割書:文》以_レ之見 ̄レハ可_レ云_下
乍_二後三相違_一攝_中 九句中_上。何云_下成_二 ̄シテ法自相相違 ̄ニ_一攝_上。答
彼言_二誰言_一_レ不_レ攝_二餘後三相違_一。述_二其後三相違九句中攝
理_一也。非_レ謂_下乍_二後三相違_一攝_上。○《割書:文》文廣可_レ見。
講院私記云。○纂云。若云九句。具攝_二 四違_一。○實唯成_レ
法。《割書:云云》意所違量。未_レ致_二加言_一時 ̄ニコソ。有法自相差別。及
法自相差別四別。旣作_二能違_一加言已時。唯成_二 一法自相

【下段】
相違_一。所以四六句攝無_レ妨。故次文云。如_レ難_二有性_一。○故
唯成_レ法。《割書:云云》又云。違_二彼後陳_一。惣名_二相違_一。不_レ分_二自相及
與相違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此下文意。違_二彼後陳_一者。違_二能別法宗_一云也。
惣名相違者。四相違惣名_二法自相相違_一言也。故結文不_レ
分_二自相及與相違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若約_二不加言_一。更不_レ成_二法自相_一。而
乍_二 四相違_一攝_レ之故。次文云。攝頌中云。○故有四種《割書:云云》
○《割書:文》。
 本云依_二此等意_一。纂要別時加言。立_二言顯量_一時。成_二法自
 相相違_一。九句門所_レ攝。旣云_二理門望爲量成立必須加
 言_一。明知不_レ望_二意許_一云事。違彼後陳惣名相違之文。後
 三相違意許宗。加言立_レ量之時。皆違_二後陳能別法自
 相_一。故四種相違。惣名_二法自相相違_一云也。不_レ然何云_二惣
 名相違_一。云_二不分自相及與相違_一哉。
  隆光私記《割書:幷》要鈔過脫 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過脫未|知何書》等。皆成_二法自相_一攝_二
  九句因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
本云。九句收_二後三相違_一者。是乍_二後三相違_一收_レ之也。若加
言立_二言陳_一之時。卽是法自相相違也。以_レ之何爲_二後三相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七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二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七四

【上段】
違_一哉。且有性非實量。有法有性下。有_二有性離實有性云
意許量_一。彼意許量。能別名_二所立法_一也。故不_レ違_二但由法
故成其法義_一也。乍_レ在_二意許_一。猶有_二成_レ法之義_一。何强成_二法
自相_一收_二 四六句_一哉。
問乍_二後三相違_一收_二 九句_一者。何云_二若加言已卽名爲法_一
耶。
答若加言已卽名爲法者。言顯立顯了時。法自相也。此
時可_レ爲_二法自相_一故。望_レ此在_二意許_一時。猶名_レ法《割書:爲言》。故纂
云。必須_二加言_一。《割書:文》在_二意許_一時。雖_レ未_二加言_一。顯_三遂可_二加言_一
也。若加言已時。旣是法自相也。此不_レ名_二後三相違_一。爲_二
後三宗_一之時。見_レ可_二加言_一猶名_レ法。《割書:爲言》
  本鈔委被_二成立_一。然而文理甚繁。難_レ辨_二其大意_一。仍略
  記_レ之。
 今云。乍_二後三相違_一收_二 九句_一。其旨如_レ本。但以_二後三相
 違意許宗_一。名_レ法有_二多重_一。一者不加言量能別 ̄カ所成故。
 二者意許宗 ̄ハ言陳下別義故。《割書:今不_レ名_二意許量_一。只|以_二意許_一名_レ法也。》三者有
 法下意許見加_二-言 應立(タテマシニ)_一名_レ法。理門望爲量成立必須

【下段】
 加言者。此意也。四若加言已。卽得_二法名_一。若加言已
 卽名法故者是也。前三重後三相違門也。後重者法自
 相非_二後三相違_一也。《割書:有法自相所立法之下|具成了。可_レ見_二-合之_一。》
子島記云。○問次理門望諍等文意何。答凡有法差別 ̄ニマレ
法差別 ̄ニマレ顯_二意許_一諍時。皆成_二法自相_一。今理門論。望_二此
義_一。但以_レ法故成_二其法_一。故不_二相違_一也《割書:爲言。文》
 今見_二此記_一。但由法故成其法者。成_二法自相_一了名_レ成_レ
 法歟。隨又本院私記此義也。若禀承義歟。可_レ思_レ之。
 若依_二 上義_一者。立_二-顯意許_一成_二法自相_一。故不加言時。望_二
 彼加言立量時_一名_レ法。《割書:爲言》故記云。今理門論望此義故
 等《割書:云云》。望_二此義_一者。存_二此意_一歟。
 ○此上所說但是立敵兩俱不成四相違因事
問不成闕_二初相_一具_二後二相_一。相違因具_二初相_一闕_二後二相_一。
過相旣別也。何云_二兩俱不成四相違因_一耶。又有_二其證_一
耶。
答周記云。不_二望_レ體說_一。但望_レ名說。立者本立_レ因。擬_二正
成_一_レ宗。因旣闕_レ相。不_レ能_レ成_レ宗。此相違因。名_二不成因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七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三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七五

【上段】
《割書:明燈抄|同_レ之》邑記云。○但是兩俱。不_レ許_下於_二同品_一有_上。名_二兩俱
過_一。餘三不成。亦准_二於此_一。《割書:文獻記同_レ之》子島云。今謂可_レ依_二
邑獻二記_一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但於_二證文_一者。疏中卷云。然上但說。因
於宗不成。理實此因。於同異喩隨應亦有四種不成。故
理門論。解不成已言。於其同品。有非有等。亦隨所應。
當如是說。至下當知。然名_二不定_一。及名_二相違_一。不_レ名_二不
成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子島引_二此文_一爲_レ證。
 私記文委細也。可_レ見_レ之。

【上段枠内左上】
明本抄第十二《割書:終》

【下段】
明本抄第十三

後料簡下
 若有兩俱不成《割書:及非勤勇問答》 闕減過性
 不定法自相竝不     二十七不成
 違決自他共

 ○若有兩俱不成必無_二不定及與相違_一事
子島云。若有_二兩俱不成_一量。必無_二不定及相違_一。兩俱不
成。闕_二初相_一失。不定闕_二第三相_一失。相違闕_二後二相_一失。
故此三失。無_二相竝之理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
  第七句無常性故因有_二兩俱不成_一事
九句義私記《割書:子島》云。問第七句作法如何。 答聲生論師對_二
聲顯論師_一立_レ量云。聲非_二勤勇無間所發性_一。無常性故。同
喩如_二電空_一。異喩如_二瓶等_一是也。○問聲生聲顯。俱不_レ許_二
聲上無常義_一。故因可_レ有_二兩俱不成_一。而何偏云_レ有_二不
定_一。答云_レ ̄フニ此 ̄ヲ疏云。此因雖_二是兩俱全分兩俱不成_一。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七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三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七六

【上段】
今取_二不定_一亦無_レ有_レ過。《割書:云云》
問不成不定無_二相雙_一。而何此量有_二相雙_一。 若不成不定
不_二相雙_一。道理所_レ定也。然今此量。所_レ有不成失。是眞過
也。不定是似過也。 問何故云_二似過_一。
答凡著_二不定過_一。以_下遍_二有法上_一之因_上作物也。而此無常
性故因。不_レ遍_二有法_一闕_二初相_一故。有_二兩俱不成失_一。旣以_二因
體無_一。不_レ得_レ作_二不定_一。故云_二似過_一也。問無_二餘過_一。有_二眞不
定_一。可_レ爲_二此句體_一。而何以_二似不定_一。爲_二句體_一耶。
答九句門不_レ顧_二初相_一。只就_二後二相_一所_レ判也。故偏取_二不
定_一。爲_二此句體_一也。○《割書:文》
注釋下云。問九句之中。第七句因。豈非_三竝有_二不成不定_一。
答彼不_レ顧_二初相_一。且約_二後二相_一示_二其作法_一。非_二眞不定_一。所
以者何。夫不定者。以_二有法上極成之因_一。諍_二未了義_一。因
轉_二 二品_一。猶預不_レ決。若因不_レ遍_二有法之上_一。雖_レ依_二妄因_一於_レ
宗生_レ疑。故眞不成無_二眞不定_一。然處々文。或以_二不成不
定等過竝_一破_レ他者。但似立_レ名。非_二是眞過_一。《割書:文》
 明詮觀理等。竝同_二此義_一。且存_二此傳_一。疏云。此因雖_二是

【下段】
 兩俱全分兩俱不成_一者。許_三 九句門外有_二不成_一。今取_二不
 定_一。者九句門取_二不定邊_一。不_レ顧_二初相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九句本就_二後
 二相_一。顯_二彼差別_一。各示_二其作法_一也。是故無常性故因。
 擬_二初 相應(アラマシ)有_一。爲_二作法_一也。不_レ云_下不_レ具_二初相_一之 當(アタリ) ̄ヲ收_中
 九句_上也。
  疏私記引_二邑記明燈鈔_一。不_レ述_二自義_一。九句義私記。上
  綱御本意歟。可_レ翫_レ之。餘德傳如_二本鈔_一。
子島九句義私記又云。問纂中作_二 四句_一云。有遍是宗法
性非_二同品定有性_一。卽九句中三句。及後三句中初後二
句《割書:云云》。其後三句中初句者。此第七句也。此句旣有_二遍
是宗法性義_一。何云_レ有_二兩俱不成失_一耶。 答其於_二有法聲
之處_一。有_二能詮響音_一。是卽無常。故無常性故因。遍_二 一分
有法_一。故云_レ爾也。故邑記云。響音入_レ宗。理亦無_レ失。《割書:云云》
 依_二此釋_一者。纂要爲_レ作_二句數_一。遍_二 一分有法_一故。具_二初
 相_一云也。能詮聲正有法也。實有_二兩俱不成_一。可_レ思_レ之。
 ○及非勤勇問答二
問纂要中。問_下 九句攝_二後三相違_一之義_上云。又彼九句望_レ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七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三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七七

【上段】
違_二於常及非勤勇_一。此但違_レ法。如何攝_レ 四。《割書:文》非勤宗者。
前所_レ出之第七句宗也。旣以_レ此爲_二法自相相違因_一。明知
兩俱不成與_二法自相_一。相竝云事。
答纂要及非勤勇問者。或問_二第六句_一。或問_二第七句_一。先德
諍也。因_レ之昔延長聖代。降_二彌綸之明詔_一。五大寺學生。
善_二因明_一者。競有_二勘文_一。大安寺令扆。東大寺平昇。同立_下
以_二第七句_一。爲_二非勤勇宗_一之義_上。專寺平源。東大寺貞勝
等。存_二第六句義_一。今依_二第六句傳_一。何爲_レ難哉
  第七句傳《割書:東大寺因明師付_二 十難_一》
一違_二論頌_一過 《割書:理門九句頌云。所餘皆不定者。一三五七九不定也。|第七句旣不定因也。何混攝_二 四六句_一耶。》
二違_二纂頌_一過 《割書:頌云。二八爲_二正因_一。四六相違攝【注】 所餘皆不定。《割書:文》所|餘皆不定者。亦五句也。准_二 上過_一可_レ知。》
三違_二如理記_一過 《割書:彼記云。九句望_二常宗非勤勇宗_一。俱違_二法自相_一。《割書:文》所|作勤勇二因。望_二第四第六常宗_一爲_二法自相_一。爲言》
四九句攝_二過類_一過 《割書:若非_二眞法自相々違_一者。|豈九句因攝_二過類_一耶。》
五有_レ問爲_レ答過 《割書:若言望違於常宗者。四六句宗。及非勤勇第七句。|者。問旣_二問三句_一。答何不_レ擧_二第七句_一耶。》
六違_二首記_一過 《割書:彼記云。望違於常及非勤勇者。|第六句。云云》
七過相々濫過 《割書:相違後二相過。不定第三相過。|何令_二 一混_一哉。》
八惣破_二文章_一過 《割書:夫見_二文體_一。一篇述_レ志。上下相通。乃成_二其義_一。今|此纂要之文。見_二釋始終_一。起_二自問文_一。至_二于答詞_一。唯|說_三 四六句攝_二餘三相違_一。都無_下第七句可_二問難_一之|理_上。何可_下執_二非勤勇之三字_一。以破_中纂要師之一章_上哉》

【下段】
九違_二 四依_一過 《割書:彌勒說_二 四依_一云。依_レ義不_レ依_レ文。乃至。依_レ智不_レ依_レ|識。《割書:云云》 今依_二非勤勇文_一。不_レ依_二相違不定差別道理_一。|豈不_レ違_二慈尊_一哉。》
十違_二因明師_一過 《割書:我朝因明師。始_二自東大寺大法師長載等_一。至_二于當|時僧綱幷諸學者_一。皆學_二第六句之義_一。部類之多則|爲_レ證也》
   第六句傳《割書:大安寺大僧都令扆付_二多過_一》
一違_二論頌過_一 《割書:理門頌云。常無常勤勇。恒住堅牢性。非勤遷不變。|由所量等九。《割書:文》第七宗名_二非勤_一故。》
二違_二疏文_一過 《割書:疏上卷。九句宗惣爲_二 四類_一。云○一|非勤勇。後三初_一【二点無】。云云》
三違_二記釋_一過 《割書:如理記云。九句望_二常宗非勤勇宗_一。但違_二法自相_一。云云|常宗者四六句也。非勤者第七句也。》
四二問無別過 《割書:若_下云九句具攝_二 四違_一等_上者。擧_二 四六兩句_一爲_レ問。|又彼九句等者。擧_二【一点無or三点ヵ】前二常宗及第七句合_二 三句_一爲_レ|問。此卽二問差別也。若非勤爲_二第六句_一者初後二問|無_二差別_一。》
五不_レ知_二似相違_一過 《割書:九句中。四六正相違因也。勤非勤兩宗相違。亦|爲_二法自相_一。是似相違也。若非勤第六者。不_レ|知_二似相違_一。》
 東大寺平昇加難云。非勤之名。雖_レ通_二常無常_一。而聲非
 勤者。是無常義也。故定賓疏及明燈抄云。非勤與_レ遷
 是無常異名。《割書:云云》何云_二常義_一耶。
今云。雖_レ有_二 二義_一。本朝古來明德。多立_下問_二第六句_一之義_上。
所謂東大寺慙安。同寺長載。藥師寺眞惠。同寺隆光。專
寺空操律師。南寺明詮僧都。花嚴惠畛上綱。三論祥勢
大僧都等。陶_二-甄文理_一。同傳_二此義_一。上所_レ擧十難。取可_レ爲_二

【注 二点脱ヵ。但し一点無。】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七八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三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七八

【上段】
此傳證_一。但於_二所_レ付六難_一者。第六句常宗。雖_レ不_レ云_二非
勤_一。纂主有_二別意_一。故 ̄ラニ名_二非勤勇宗_一也。凡勤發物是無
常者。緣起道理也。聲論誤以_二無常家勤發因_一。横立_二常
宗_一。爲_レ顯_二此非_一。呼_二常宗_一故名_二非勤勇_一也。理門及疏
等釋。付_二比量正言支_一。常與_二非勤_一各別列_レ之。纂主存_二
別義_一。不_二相違_一。次二問差別。若云_三 九句具攝_二 四違_一。如何
說言_二如法成法_一。不_レ言_二成有法_一者。初於_二所成非成道理_一
難_レ之。又彼九句望違於常等者。付_レ論出_二作法_一。設_レ問。重
意者。論四六相違。唯擧_二法自相過_一。以_レ何知。此外論主
攝_二餘三違_一云事。《割書:爲言》更非_下以_二單重_一爲_中 二問差別_上也。況前
擧_二 四六句_一了。更設_二別難_一者。唯可_レ擧_二第七句_一。何重又擧_二
四六_一哉。單重差別。還不_レ順_二道理_一。次非勤 ̄ハ無常 ̄ノ異名 ̄ト
云事不_レ可_レ爾。現見_二世間_一。勤發物必無常。非勤物有_二空
等常法_一。定知勤順_二無常_一。非勤是常異名也。
   三相俱闕量《割書:三》
聲論師立_レ量云。聲常眼所見故。同喩如_二虛空_一。異喩如_二
盆等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今此量三相俱闕。故犯_二兩俱不成_一。闕_二後二相_一。

【下段】
故兼可_レ有_二相違因過_一。
本云。三相俱闕量有無。先德有_レ諍。若依_二南寺明詮僧都
傳_一者。陳那賢愛唯立_二 六句_一。故疏云。陳那菩薩。因一喩二。
說_レ有_二 六過_一。○無_二闕_レ 三者_一。○施無厭寺。有_二 一論師_一。名
爲_二賢愛_一。○亦除_二第七_一。《割書:文》陳那以來。雖_レ有_二 六句七句二
說_一。陳那賢愛存_二 六句之說_一。言_レ有_二第七句_一者。西天餘師
義也。若依_二願曉意_一者。陳那以後。約_二因三相_一。辨_二闕過_一
有_二 二類_一。若無體闕者。無_二第七句_一。若有體闕者。可_レ有_二第七
句_一。已陳_二能立言支_一。設雖_二 三相俱闕_一。何非_二闕減過性_一。故
疏云。陳那菩薩。賢愛論師等。以_二無體_一爲_レ闕。故唯六句。《割書:文》
《割書:廣如_二本鈔_一。》
 今云三相俱闕量。本疏及略纂。明出_二其作法_一。故可_レ存_二
 陳那立第七句之義_一也。況不善因明師。謬有_レ立_二如_レ此
 量_一者。定可_レ勘_二其過_一。若於_レ付_レ過者。豈不_レ爲_二之闕減
 過性_一哉。故賢愛陳那等。有體闕立_二 七句_一。無體闕除_二
 第七句_一傳。能順_二本疏上下_一。此義意。兩俱不成量。闕
 後二相邊。不_レ攝_二因十四過_一。只名_二闕減過_一。闕減過性。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七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三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七九

【上段】
 本卅三過外過故。下_レ喩見_レ之。同喩能立不成。異喩能
 立不遣過也。
 又案。陳那於_二闕過_一有_二 二種_一。若於_二無體闕_一。不_レ立_二第七
 句_一。疏上卷云。以_二無體_一爲_レ闕。故唯六句者。此意也。若於_二
 有體闕_一者。亦許_二第七句_一。下卷文是也。但陳那以_二無
 體_一。爲_二正闕減過性_一。故可_レ爲_二 六句師_一歟。故疏云_二以無
 體爲_レ闕故唯六句_一者。陳那正意存_二無體闕_一歟。
 問陳那立_二有體闕_一旨。疏文分明。以_レ何知。正以_二無體
 闕_一爲_二過性_一云事。以無體爲闕釋。唯說_二 六句_一。論_二無體
 門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非_レ云_下以_二有體闕_一不_上_レ爲_レ過。何捨_二明說_一依_二隱文_一
 哉。
 答闕減過性者。卅三過所不攝過也。故論述_二諸過_一了。
 至_レ 下別明_レ之。而有體闕者。皆兼_二自餘過_一。疏述_二義少闕_一
 了云。隨應各有。因四不成。同喩俱不成。異喩俱不遣。
 或具二過。或具三過。《割書:文》爰無體闕。旣不_レ陳_二其言支_一。豈
 爲_二言支上過_一哉。故疏上卷。述_二無體闕_一了。俱名_二闕過_一
 非_二餘過攝_一。《割書:文》方知。餘過有_レ所_レ可_レ推。不_三別爲_二闕減過_一。

【下段】
 唯無體闕。是論所說闕減過性云事。次會_レ疏不_レ叶_レ文
 故唯六句者。大欲_レ表_下陳那菩薩是爲_二 六句家_一云事_上。以_二
 唯以無體_一。爲_二闕過_一爲_二其故_一也。不_レ爾以故二字。難_レ消
 者也。
 ○缼減過性事《割書:闕減過性者能立缺减之過也【注】》
古因明師《割書:以_二宗因喩三支_一。皆爲_二能立_一。三支言皆顯_二諸法本眞體義_一。爲_二|其能立_一故。於_二其三支_一明_二缺減_一也【注】》
陳那以後《割書:以_二因喩_一爲_二能立_一。宗爲_二所立_一。諸法體義法然而有。非_二依_レ言|始立_一。故於_二能立因喩_一。因一喩二爲_レ 三。約_レ此論_二闕减_一也。》
  古師有_二 二義_一
一者。自_レ古至_二世親_一。皆立_二 七句_一。
 疏云。世親菩薩。缺減過性。宗因喩中。闕_レ 一有_レ 三。闕_レ 二
 有_レ 三。闕_レ 三有_レ 一。
二者。除_二世親_一以後。唯立_二 六句_一。
 疏云。世親以後。皆除_二第七_一。以_二宗因喩三_一。爲_二能立_一。惣
 闕便非。旣本無_レ體。何成_二能立_一。有_二何所_一_レ闕。而得_二似
 名_一。
  新師二說
陳那賢愛《割書:唯立_二 六句_一》

【注 「缺」は「𦈢+夬」(「缺」の異体字)ヵ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八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三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八〇

【上段】
 疏云。陳那菩薩。因一喩二。說_レ有_二 六過_一。卽因三相。六過
 是也。闕_レ 一有_レ 三。闕_レ 二有_レ 三。無_二闕_レ 三者_一。○施無厭寺。
 有_二 一論師_一。名爲_二賢愛_一。○因明一論。時無_二敵者_一。亦除_二
 第七_一。
自餘諸師《割書:不_レ除_二第七句_一》
 疏云。自餘諸師不_レ肯_レ除_レ之。標○雖_レ有_レ申_レ宗。不_レ申_二
 因喩_一。如_二數論者_一。執_レ我爲_レ思。不_レ申_二因喩_一。豈非_レ過也。
 《割書:已上無體|闕第七句》又雖_レ有_レ言。而相竝闕。如聲論師。對_二佛法者_一。
 立_レ聲爲_レ常。德所依故。猶如_二擇滅_一。諸非常者。皆非_二德
 依_一。如_二 四大種_一。此德依因。雖_レ有_二所說_一。三相竝闕。何得_レ
 非_レ似。《割書:有體|俱闕》由_レ此第七。亦闕減過。《割書:文》
  以上疏文。就_二自餘諸師_一。於_二有體無體_一。示_二 三相俱闕
  作法_一。
 疏下卷云。此之缺減。古師約_二宗因喩_一。或七六句。陳那
 已後。約_二因三相_一。亦六或七。竝如_二前辨_一。或且約_二陳那
 因三相_一。爲_二 七句_一者。闕_レ 一有_レ 三。○闕_レ 二有_レ 三。○如_レ
 立_二聲常眼所見故_一。虛空爲_レ同。盆等爲_レ異。三相俱闕。《割書:文》

【下段】
 今云。古師缺減。云_二或七六句_一者。世親已前以後二說
 也。陳那以後。亦六或七者。陳那賢愛云_二亦六_一。自餘諸
 師云_二或七_一也。竝如前辨者。於_二新古師_一。略指_二 二家_一。竝
 讓_二 上卷_一也。或且約陳那已下。述_二別義_一也。若有體爲_レ
 闕者。可_レ云_二 七句師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
 同上卷初文。則因三相。六過是也者。且於_二無體闕_一出_二
 六句義_一。又雖有言。而相竝闕等者。依_二陳那_一出_二有體
 闕_一。出_二俱闕句_一也。下卷亦六者。指_二彼無體闕_一。或七者。
 自餘諸師也。或且約陳那等者。有體七句也。若爾陳
 那。竝許_二 二門_一。疏上下分明也。何以_二陳那_一爲_二 六句家_一。
 云_三或且約陳那已下。述_二別義_一耶。
 答自餘諸師不肯除之下。如數論師等者。出_二無體闕中
 第七句_一。又雖有言等者。又擧_二有體俱闕_一也。是皆餘師
 中。釋_二第七句_一文也。何以_二又雖有言等文_一。還屬_二 上陳那
 義_一。文言隔越。又無_下表_二別義_一之詞_上。況終文三相竝闕。
 何得_レ非_レ似。由_レ此第七。亦闕減過者。結_二成七句義_一。對_二
 前六句義_一之詞也。陳那猶七句義者。餘師對_レ誰成_レ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八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三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八一

【上段】
 哉。不_レ可_レ云_レ對_二古師_一。彼自_レ本不_レ許_二因一喩二義_一。今文
 云_二而相竝闕_一。於_二新師_一成故。不_レ可_レ云_レ對_二賢愛_一。賢愛
 同_二陳那_一。陳那許_二有體闕_一。賢愛豈獨六句義哉。
  闕過有_二 二種_一《割書:新師》
一無體闕《割書:疏云。無體闕者。謂不_レ陳_レ言。但在_二 三支_一非_レ在_二 三相【一点脱ヵ】。若|陳_二因言_一必有體闕。三相旣義。故非_二無體_一○但名_二闕過_一》
    《割書:非_二餘|過攝_一》
二有體闕《割書:復有二種》
 少相闕《割書:疏云。以_二因三相_一。而爲_二能立_一。|雖_レ說_二因三相_一。少相名_レ闕。》
 義少闕《割書:疏云。因一喩二。三爲_二能立_一。|雖_レ陳_二其體_一。義少名_レ闕。》
  疏云。賢愛論師。陳那菩薩等。以_二無體_一爲_レ闕。故唯六
  句。雖_二唯陳_一_レ宗。元無_二能立_一。何名_二能立闕減之過_一。諸
  德皆說。惣有_二 七句_一。《割書:文》
  今云。此釋亦於_二新師_一出_二 二家_一。賢愛陳那者六句師。
  自餘諸德七句也。卽同_二 上卷_一。可_レ思_レ之。
 尋云。有體闕中。二種闕義如何。 答疏文如_二 上抄_一。一
 者少相闕。因有_二 三相_一。若闕_レ 一是過也。付_レ因見_レ之。同
 異喩過。是因過也。二者義少闕。以_二同異喩_一名爲_二因義_一。

【下段】
 二喩言支雖_レ有。而非_二 二喩義_一。是喩過也。
 問以_レ喩名_二因義_一者。二喩無體闕。又是可_二義少闕_一。若
 云_レ然者。疏無體闕者復有二種《割書:文》。不_レ許_二無體義少闕_一
 哉。 答二喩無體闕。可_レ攝_二義少闕_一。但疏於_二有體_一開_二 二
 種_一者。無體闕頗相_二-似古師義_一。不_レ陳_二 二喩言支_一之過。
 設雖_レ不_レ寄_二因相_一。自直有_レ過。故有體闕。古師不_レ開_レ之。
 於_二陳那以後三相_一論_レ之故。義少闕偏爲_二 ̄ルヲ《割書:以》 新師所
 立_一。且約_二有體闕_一。出_レ之。而依_レ實云_レ之者。二喩旣因上
 義也。設陳_レ言闕_二 ̄モ同異喩義_一。《割書:常宗以_レ瓶爲_二|同喩_一等也。》設不_レ陳_レ言
 爲 ̄ルモ_レ過。皆是因上義闕也。陳那豈少相義少外。論_二餘
 闕_一哉。
 問上卷末文云。若陳_二因言_一。必有體闕三相旣義。故非_二
 無體_一。《割書:文》三相旣義者。指_二義少闕_一歟。旣云_二故非無體_一。知
 無_二義少闕無體_一云事。
 答 此釋意。頗異_二常旨_一。先設雖_レ陳_二因言_一。若不_レ說_二 二喩
 言_一。豈非_二無體_一哉。何云_二必有體闕_一哉。又相是義少闕
 也。何云_二 三相旣義_一哉。今成_二其意_一云。說_レ因闕_二 二喩_一。直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八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三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八二

【上段】
 見_レ喩者。雖_レ爲_二無體闕_一。若自_レ因傳_二-見之_一。必因上義闕
 也。所以付_レ因云_二少相闕_一也。不_レ爾甚不_レ得_レ意。但三相
 旣義者。相者是狀也。相狀是體上義用也。所以雖_レ爲_二
 喩義少闕_一。猶可_レ云_二因相闕_一。故疏云。因一喩二。陳爲_二能
 立_一。義少闕者。《割書:等文》義少闕於_二因一喩二_一論。而因一喩二
 卽因三相者。是常途說也。又上卷上文。述_二陳那無體
 闕_一。因一喩二說_レ有_二 六過_一。則因三相六過是也。《割書:文》其意
 亦同。
 問因一喩二。是義三相。一因二喩。是言三支也。今何
 相濫哉。
 答對_三古師因外有_二別二喩體_一者。設言三支 ̄ノ義 ̄ニマレ若
 義三相相 ̄ニマレ。皆名爲_二因三相_一。若於_二陳那_一。開_二 二喩言_一。
 攝_二 一因體_一之二門。各別論時。因一喩二名_レ相。一因二
 喩名_二言三支_一也。相外名_レ義。是强差_二-別二門_一之日談也。
 云_レ爾不_二相不_一_レ名_レ義。今云_二 三相旣義_一者。以_二義少闕中
 無體闕_一。卽爲_二因少相闕_一也。重意云。直於_レ喩顯_レ過。必
 是義少闕也。此有_二無體有體二類_一。《割書:以_二不共許法_一爲_レ喩。猶|是有體闕。旣說_レ言故。》

【下段】
 設雖_二喩過_一。屬_二之因_一時。名_二少相闕_一也。但於_二初相過_一者。
 義少少相。其體難_レ辨。
 問陳那意。宗是因義。卽初相是也。若爾者。義少闕時。
 可_レ在_二宗處_一。若留_二于因處_一者。與_二少相闕_一。有_二何差別_一哉。
 答三支皆屬_レ因時。以_レ宗爲_二因義_一。但闕減過性。約_二能
 立_一論故。設雖_二少相闕_一。猶是以_二初相闕_一關_二因處_一也。
  義少闕必少相闕也。少相未_二必義少闕_一。所謂同喩
  異喩。對_レ宗不_レ談。擧_レ之因闕_二 二相_一。是唯少相。非_二義
  少_一句也。
   闕減過性。義道甚幽微也。而往年得_二此案_一了。今
   度再治之處。依_レ爲_二至要_一。記_二入之_一。
 ○不定法自相竝否
本院私記下云。問凡有_二不定_一量。竝有法自相相違。更有_二
不定過_一。此爲_二眞法自相相違_一耶。 答約_レ此有人云。不_レ闕_二
後二相_一所_レ有法自相相違。眞過有。似過有。卽其眞過者。
此法自相相違。唯識比量法自相相違也。《割書:明詮大德|等傳也》有人云。
不_レ闕_二後二相_一。所_レ有法自相相違。必有_二不定過_一。非_二眞法自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八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三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八三

【上段】
相相違_一。破_二有句_一法自相相違等也。《割書:其以成_レ咲。戒|燈大德傳也》有人云。
不_レ闕_二後二相_一。所_レ有法自相相違。或有_二不定過_一。或無_二不
定過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不定過有。是似法自相相違。不定過無。眞法自
相相違。卽破_二有句_一法自相相違。唯識比量法自相相違
等也。不定過有。是似法自相相違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《割書:眞惠大|德傳也》有人云。有_二
不定_一量。相竝法自相相違。若彼能違量。作_二不定_一時。以_二
本量所_レ有同不定_一著。而因明道理 ̄トシテ。而如_レ是同 ̄シ不定 ̄ヲ
廻 ̄シ出 ̄ヘキ道理無。故能違量無_二不定過_一也。《割書:春德[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德恐穩|歟]大德傳也。》
有人云。一量不定法自相相違竝有理都無。而有_二不
定_一量。法自相相違有。見_レ有_二 ̄ト不定過_一著。非_二法自相相違_一。
不定有不_レ見。而直 ̄ニ法自相 ̄ヲ可_レ令_レ違道理 ̄ヲ見 ̄テ。著_二法自
相相違_一。故彼不定過。爲_レ顯_二法自相相違_一。而出_二不定過_一。
彼不定過 ̄ヲ非_レ爲 ̄ントニハ_レ過 ̄ト也《割書:等云云》。 《割書:隆光大|德傳也。》 問不定過。
顯_二法自相相違_一。非_二不定過爲_一_レ過之意如何耶。 答不定
過 ̄ハ可 ̄コトヲ_レ令_レ有_二本量 ̄ノ因 ̄ヲ不定 ̄ニ_一見 ̄ス許 ̄リナリ。置_二 ̄テ彼爲如
言 ̄ヲ_一出_二 ̄セル不定過_一。非_レ謂_三別有_二不定過_一。本量因 ̄ヲ不定令 ̄ル_レ
有許 ̄ナリ。故一量不定法自相相違相竝理無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

【下段】
 今云。此記載_二 五傳_一。且可_レ存_二 三松_一。上綱自云。我昔往
 往。傳_下唯識比量非_二眞過_一之義_上。今因明優長之後。方知
 是眞過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《割書:黃雙紙|說也。》可_レ謂是因明之玄旨也。末生豈
 不_二歸信_一哉。今推_二其意_一。能違有_二不定_一作法者。謂作_二決
 定宗_一之作法也。無_二不定_一眞法自相者。作_二不定宗_一之作
 法也。《割書:如_レ常可_レ准。音石傳。|以_二有爲相量_一爲_レ證。》問此義有_レ證耶。
 答纂要釋_二唯識比量法自相_一云。然法師意。據_レ不_二定不
 離_一。與_四作_六決定_五。非_一十二。【注①】據_八不定因_七復_九作_十一決定過_十【注②】。《割書:文》
 據不定離與作決定者。初三攝法。有_二離不離二類_一。與_下
 其不_二 ̄ト《割書:云》定不離_一之宗_上爲_二正因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非據不定因復作決
 定過者。非_人望_下有_二不定過_一之因_上復竝作_地相違因過_天。【注③】
 《割書:爲言》。《割書:決定者。對_二不定因_一。相違因云_二決定_一也。故上文難_二法自相能|違_一云。此有_二不定_一。何名_二決定_一。文。大疏云。令_二宗決定_一。故名_二相》
 《割書:違_一。|文》 意云。本因旣犯_二不定過_一。故能違還用_二此因_一之
 時。似_三復可_レ犯_二不定_一。而能違旣立_二不定宗 ̄ニ_一。以_二離不離
 二法_一。惣爲_二同喩_一。故無_二 一邊作之不定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問所違不_レ
 缺_二後二相_一。者。如何名_二相違因_一耶。 答能違旣成立。非_二
 相違因_一者。是何過哉。 問旣不_レ缺_二後二相_一。故無_下違_二害

【注① 十二点の上の一点と句点は衍ヵ】
【注② 三点無ヵ。一点、二点もどれなのか分からず。】
【注③ 天点は句点の左下に記載されている】
【六十四行目割書内の[ ]は亀甲括弧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八四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三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八四

【上段】
 自宗_一之義_上。全不_レ可_レ得_二相違因名_一。是爲_二宗過_一。可_レ攝_二比
 量相違_一。設於_二因所_一_レ犯者。共不定也。 答本量所_レ用因
 爲_二敵家正因_一。能成_二相違宗_一。豈非_二相違因_一哉。又不_レ得_レ
 成_二自宗_一。有_二共不定_一。故宗中比量相違。自_レ本非_レ所_レ諍。
 但能違因非_二別因_一故。非_二單比量相違_一。必帶_二相違因_一也。
 亦非_二相違決定_一。本量有_レ失故。所以三松御傳。不_レ及_二
 缺後二相_一。而又相違因也。《割書:爲言》 問此傳意者。所違遂
 不_レ缺_二後二相_一歟。 答若能違成已之時。還見_二本量_一者。
 非_レ無_二缺後二相之義_一。因是宗之所_レ隨也。是故因同品。
 必須_レ爲_二宗同品_一。依_二此義_一 一切具_二因義_一物。皆爲_二 一類_一。
 奪收_二同喩_一。望_二本量宗_一。旣不_二同名_一。故缺後二相也。然
 而本是不定因故。以_レ不_レ闕_二後二相_一爲_二實義_一也。
  重案_二此義_一。見_三因轉_二宗異品_一。或縱而爲_二異品_一付_二共不
  定_一。或奪而爲_二同名_一令_二缺後二相_一。前門依_二宗異品義_一。
  後門依_二因同法義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眞過云意 ̄モ。未_二必可_一_レ例_二常途_一。
  只敵者勘_レ過之中。有_二如_レ此之門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此傳雖_レ似_二假
  設_一。深有_二實義_一。誠非_二因明優長之人_一者。誰傳_二此義_一哉

【下段】
  有爲相量。唯識比量法自相等。可_二沙汰合_一。竝如_二尋
  思抄_一。
 ○二十七不成《割書:子島私記引_二|明燈鈔_一》
兩俱四句《割書:一有體全分 二無體全分|三有體一分 四無體一分》
隨一八句《割書:一有體他隨一 二有體自隨一 三無體他隨一 四無體自|隨一 五有體他一分隨一 六有體自一分隨一 七無體他|一分隨一 八無體自一分隨一》
 疏中卷云。兩俱隨一二種不成。所依唯有。因通_二有無_一。
 然皆決定。兩 ̄ニ隨一 ̄ニ無。所以竝得。能依有無。以爲_二諸
 句_一。《割書:文》
猶預六句《割書:一兩俱全分猶預 二兩俱一分猶預 三隨他一全分猶預|四隨自一全分猶預 五隨他一一分猶預 六隨自一一分猶|預》
 尋云。猶預不成。何不_レ分_二有體無體句_一耶【。有ヵ】
 疏中卷云。猶預不成有。所依能依。雖_二復皆有_一。因不_二
 決定_一。故惣爲_レ句。不_レ分_二有無_一。《割書:文》
所依九句《割書:一有體全分 二無體全分 三有體一分《割書:已上兩|俱所依》 四有體他|隨一 五有體自隨一 六無體他隨一 七無體自隨一 八|有體他一分隨一 九有體自一分隨一《割書:已上隨一|所依不成》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八五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三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八五

【上段】
 尋云。何故無_二無體一分句_一耶。太賢師作_二此句_一云。數論
 對_二佛法_一立_レ量云石女兒 ̄ト及餘 ̄トノ聲 ̄ハ無常。德句攝故。
 《割書:云云》
 答邑記云。無體之因。若許_下於_二宗一分_一得_上_レ轉。卽非_二無
 體_一故。云_レ無_二此句_一。文
 又尋云。何無_二々體他一分。及無體自一分三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三恐之|或二歟》
 句_一耶。
 疏中卷云。所依唯無。能依通_レ有。但兩俱隨一所依不_レ
 成爲_レ句。故無_二他 ̄ト自 ̄トノ無體隨一々分所依不成_一。若許_二
 自他少分因於_レ宗有_一。必非_二 一分隨一所依不成_一。《割書:文》
 又尋云。何無_二猶豫所依不成_一耶。依_レ之略纂約_二猶豫不
 成_一。分_二 十二句_一之中。列_二猶預所依不成_一。加_レ之文軌玄
 應定賓等諸師。皆許_二此句_一。
 疏中卷云。亦無_二猶豫所依不成_一。○所依若無。不_二猶豫_一
 故。時或有釋。亦有_二猶豫所依不成_一。疏旣盛行。人多信
 學。依_レ文誦習。未_二曾輙改_一。
 有釋者文軌等也。略纂同_二彼意_一。

【下段】
纂要云。問有_二自猶豫不成。亦自他共所依不成_一耶。答有
不_下於_二有法_一猶豫_上。於_二有法_一猶預。卽非_二所依不成_一。疑決異
故。又釋亦因 ̄ニ猶豫 ̄シ。亦猶_二-豫 ̄スル所依 ̄ニ_一不成 ̄アリ。如_二 ̄モ因 ̄ニ
猶豫 ̄スルカ_一。得_レ名_二不成_一。有法 ̄ニ猶豫 ̄スル。何非_二因中猶豫所
依不成_一。且據_二決定 ̄ノ所依不成 ̄ト相對 ̄シテ以明 ̄スニ_一。但於_レ因
疑 ̄スルノミナリ。非_下疑_二有法_一卽是此過_上。《割書:文》
  旣有_二 二釋_一。何以_二 一釋_一爲_レ難哉。
 ○相違決定自他共事
本云。可_レ限_二共比量_一也。凡一有法上。有_二各別共許因喩_一。
立敵二因。各成_二 三相_一。成_二相違二宗_一。令_二敵證者不_一_レ生_二決
智於一邊_一。故得_二不定因名_一也。若限_レ立或限_レ敵。旣無_二各自
決定義_一。何云_二決定相違_一耶。 依_レ之唯識燈云。夫言_二決定
因喩共許_一。述_二所立因喩必須兩許_一。不_レ許_二自他違決_一也。又
纂要云。又相違決定因喩共許。《割書:文》此文亦限_二共比量_一。況略
纂作_レ問云。六不定中。前五各有_レ違_二自他共_一。何故第六無_二
共自他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意顯也。答_二此問_一云。兩宗乖返。名曰_二相違_一。因
喩各成。稱爲_二決定_一。故決定因。唯其共也。前五不_レ爾。通_二他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八六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第十三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八六

【上段】
自_一。《割書:文》問答之意。明限_二共比_一。嫌_二自他_一。加_レ之疏中。釋_二不定
因名_一云。二因皆不_レ能_レ令_三他敵證。生_二決定一智_一故。《割書:文》但
疏五十四不定文。出_二不定種_一許也。不_レ云_三皆爲_二眞過_一。
 今云。如_二此義_一者。正比量豈通_二自他二種_一哉。正量若
 不_レ限_二共比_一者。二正因相竝。何不_レ通_二自比等_一。若許_二其
 義_一者。非_二違決_一者。何過哉。且立者立_二自比量_一之時。就_二
 彼宗_一。他喩他因有可_レ成_二相違宗_一者。敵者必取_レ之可_レ立_二
 三支比量_一。能違所違各無_二過相_一者。豈非_二違決_一哉。於_二
 我宗_一彼此量齊而無_二勝劣_一之旨。立者豈不_二猶豫_一哉。餘
 作法准可_レ知。但於_二慈恩淄洲釋相違_一者。先疏主釋。只
 非_下出_二句數_一之文_上。諸自共比。違_二共及自_一。皆爲_二過失_一。他
 比違_二他及共_一爲_レ失之釋。不_三只限_二相違_一。大定_二衆量過失
 眞似_一之文也。軌轍豈嫌_二違決_一哉。以_レ之可_レ爲_二定量_一。次
 淄洲釋定難_二會通_一。但自他雖_レ有_二違決一分 ̄ノ義_一。猶不_レ
 如_二共疑因_一。其旨如_二本義趣_一。各自決定義。專可_レ在_二共
 許因喩_一故。是以疏主。兼_二勝劣_一俱爲_二眞過_一。纂主取_レ勝
 捨_レ劣之日。不_レ名_二違決_一。云_レ然非_レ不_レ許_二疏意_一。彼銀銅鐵

【下段】
 三輪王所_レ具𧰼馬等。或名_二 七寶_一。或不_レ攝_レ寶。是依_二勝
 劣_一立_レ名不定。今又如_レ此。自他共三量之中。若謂_レ勝
 者。可_二共比量_一。然而正比量旣通_二 三種_一。過相又通_二共比
 違_レ自等_一。以_レ之可_レ知。仍且可_レ存_二疏意_一也。
  予一期案。前後雖_レ區。漸_二-探屢_三-決諸義_一。巨細悉歸_二
  子島一說_一。奉_レ謁_二龍花_一。以仰_二悟解之加被_一矣。
   因明之事。本無_二其功_一。隨又廢忘。今年春秋之間。
   聊加_二覆審_一。或拾_二往日遺草_一。或有_二當時潤色_一。至_二 十
   一月一日_一。如_レ形終_レ篇。其間迷謬失錯等。深雖_レ恐_二
   冥顯_一。隨分淸淨之志。大明神可_レ垂_二納受_一。病惱相
   續之間。未_レ及_二再治_一耳。
     建曆貳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貞慶記之

【下段枠内左上】
明本抄第十三《割書:終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八七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日記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八七

【上段】
明本抄日記 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此五字在外題》
明本抄十三卷《割書:上帙七卷|下帙六卷》
暗推之愚鈔也。拾_二舊草_一副_二新案_一。終_レ篇之後。未_レ及_二再治_一。
然而苟思_二利益_一。我心不_レ穢_レ書者。只一部也。兩人事難_レ
捨。仍以_二 上帙_一《割書:七卷》奉_二東北院僧都_一。以_二 下帙_一《割書:六卷》奉_二光明
院律師_一。兩人互識。 可_レ令_レ書_二-寫殘卷_一。各御現存之間。都
勿_三增成_二 二本_一。將來付屬之人。偏可_レ簡_二法器心性_一。若自
門之中。無_二眞實之器_一者。當時傳授三人之内。隨_レ宜可_レ
令_二相讓_一。此書良筭院旣書寫畢。抄出之間。彼功莫大之
故也。抑此遺言之趣。外人聞_レ之者。偏處_二慢心_一或處_二法
慳_一歟。全非_二其義_一。尋思抄事。付_レ惜付_レ與。其懼非_レ 一。仍世
間只以_レ不_レ知_二此名字_一爲_レ望。然者各御自筆可_レ令_二書寫_一。
病及_二急切_一。不_レ能_二右筆_一之狀如_レ件。
  建曆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  沙門《割書:花押》

○敬白 條々起請事
右因明明本抄。一期之間。此一本外。不_レ可_レ成_二 二本_一。況

【下段】
於_二多本_一哉。設雖_二貴人事_一。設雖_二世間門大切人事_一。永不_レ
可_レ成_二多本_一。所詮者。他人不_レ可_レ令_二書寫_一。又一期後者。門
弟之中。撰_二法器體_一可_二相傳_一。設又雖_二法器_一。付_二世間門_一不
法不當之仁。不_レ可_二相傳_一。又顧_二自幼少哀愍弟子_一。又依_二世
間門恩_一。又依_二貴人事_一。不_レ可_二相傳_一。若無_二相傳之器_一者。東
北院光明院。▢門某中。可_レ奉_二相傳_一也。上件二箇條。若背_二
起請旨_一者。春日大明神。七堂三寶。神罰冥罸。可_三死蒙_二
于良筭身。八萬四千毛孔_一狀。如_レ件敬白。
  建曆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  良筭敬白

○明本要目録
《割書:第一》
相違因。《割書:之因義猶帶_二卽因義_一。》
通局對。
  三重對中。必可_レ有_二諸法本眞體義道理_一。
  體門義等四類事
  纂要。此文旦約體義一門等文 ̄ノ料簡
先後對證文。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八八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日記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八八

【上段】
  佛地論兼說_二 三重對_一事。
  現比二量傳今案。《割書:此事猶可_二沈思_一。》
《割書:第二》
法自相敵者
  勝論傳衆多道理。《割書:瀉瓶之外具不_レ可_二授與_一。》
  子島疏記。九句義記。俱存_二勝論_一事。
  九句不對立傳。《割書:雖_レ非_二子島_一大順_二纂文_一。》
  三松傳愚推。《割書:光明院竪義用_レ之歟。|然而不_レ可_二披露_一。》
  道詮傳。《割書:人多不_レ受歟。然而微妙韻也。》
《割書:第三卷》
法差別
  勝劣五故。第二故中。又有_二 七故_一。尤可_レ祕_レ之。
  與所立法。《割書:有_二 五義_一第二爲_レ本。|第五今案義可祕》
  勝勝傳取_二同喩義_一。都無_レ難云事。可_レ祕事也。
《割書:第四卷》
有法自相。《割書:一重意許義。可_レ書_二-入之_一。故僧都暮年案也。尤爲_二本義_一。》
  有法能別互加言云事。《割書:此義猶似_レ背_二子島_一。》
  能別處諍_二有法意許_一義。《割書:有法差別同》
《割書:第五》
有法差別《割書:本作法斷料簡。兩重意許傳潤色。》
  子島斷噵傳。《割書:義委細不_レ可_二云開_一也。》

【下段】
《割書: 第六》
違三《割書:同異性能有事。猶難_レ思。》
違四
  有法自相時。有法有性共許自許事。
彼但擧宗。《割書:有_二今案趣_一大切事也。》
後三違決《割書:大旨得【二点脫ヵ】子島傳心_一畢。其中攝_二不定過_一之旨。|尤可_レ祕之筋也。周記二釋料簡又似_レ珍》
三過竝不《割書:子島傳大都得意開畢。猶可_二思惟_一事也。相違因與_二違决_一|不_レ竝義。以_二因改不改_一知_レ之云事。今案也》
正所諍故。《割書:子島》
第八句合離作法。《割書:子島傳微妙也。可_レ爲_二日傳_一。|又未_二 一定_一間。_レ【注】不記_レ之。》
一分所所不成眞過事。
因喩之法諸義目録
因初二相。體義相隨宗因。《割書:相隨事古來恐未_二云出_一事也。》
若言眼等《割書:諸義難。|我他相例事。》
積聚性因。《割書:子島傳得意開畢。》
義准宗《割書:傍義准宗傳 ̄ハ一樣開畢。|別義可_レ祕_レ之》
西域師。《割書:依_二春穩_一得_二燈抄意_一事》
共許有。《割書:先年案聊過。今度案能能可_二沙汰開_一事也。》
因亦不遍《割書:付_二子島傳_一返_二淸水_一可_レ難事|又先年案》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八九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日記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八九

【上段】
因意許。《割書:明燈抄得意畢。》
有法自相能違自他共。《割書:子島疏記趣沙汰開畢》
  淸辨比量有法不極成。年來不審。大樣開畢。
二等意許必帶_二言陳_一。《割書:年來案》
  今度不_二必帶_一之義又案畢。然而遂可_レ記_二-入之_一。作字
  事能能可_二得意_一。
作非有緣性體《割書:斷噵實等傳|諸不樂爲片差別。可_四沙_二-汰加_三之_一。》
有法差別能違作法《割書:今案。禀承義》
同異二品限_二有體_一歟事。《割書:先年案也。大旨神妙歟。》
第七句《割書:疏記遺恨釋也。而九句私記未曾有也。|返返可_二祕釋_一也》
後三相違所立法可_レ重事。《割書:後二相違處。大旨在_レ之。》
缺減過性沙汰《割書:先年於_二笠置_一。數日評定大旨定畢。|先日別義。可_レ書_二-入之_一。》
○明本抄調卷之後。外題問題令_二書御_一之時。此二帙之
中。今案等可_レ有_二用意_一事。可_レ書_二-出之_一由。有_二其仰_一。仍書出
於_二御前_一書出畢。御評定皆以經畢。御點十八ケ條者。
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目錄中以愚點者今本|有_二 十七ケ條_一指_レ之歟》永以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以下恐脫|不可二字》口外之由。深蒙_二御誡_一。又
一題内有_二衆多文理_一事 ̄ヲハ。一度 ̄ニ一人 ̄ニ敎事 ̄ハ無下事也。

【下段】
道理一兩究竟證文一ヅツ。別別 ̄ニ可_レ沙_二-汰之_一。設付屬瀉
瓶之體 ̄ニモ。先後 ̄ニ可_二沙汰加_一也。《割書:是一》又或自體 ̄モ云 ̄ヒ。或 ̄ハ他
人 ̄ニ敎令云事 ̄ヲ。今披露 ̄シヌレハトテ。最祕事 ̄ヲ。人 ̄ニ易 ̄ク云 ̄ヒ チ
ラス事 ̄ハ。永不可有事也。其 ̄ハ義 ̄ノ趣 ̄ヲハ開 ̄タレトモ。打聞等
處 ̄ニテハ不_レ窮_二其源底_一事也。又雖_レ有_二得意窮 ̄タル人 ̄ハ_一。其 ̄ハ
一人二人也。《割書:是二》又舊草 ̄タル物 ̄ヲ爲_二竪義_一 人乞請 ̄レハ。取出
事。返返不_レ可_レ有事《割書:良忠事|被仰出》也。《割書:是三》又貴人 ̄ニ 六借 ̄キ樣 ̄ナル事 ̄ヲ
奉_レ敎事。無益事也。易易 ̄ト有事 ̄ノ行行 ̄トアルヲ可_二沙汰_一也。《割書:是四》
又物 ̄ヲ人 ̄ニ沙汰 ̄セムニ。猶奧 ̄ノ有 ̄ケニ見 ̄スル事 ̄ハ。不_レ可_レ有事也。其
故 ̄ハ今 ̄ノ事 ̄ヲ令_レ輕故也。但此事 ̄ヲ沙汰 ̄セム之時。令_レ輕氣 ̄ナル
人前 ̄ニハ。又 ̄モ存 ̄タリケニ可_レ令_レ見也。《割書:是五》此目錄大切事也。後 ̄ニ
光明院等 ̄ニモ可_レ申。淸書 ̄シテ一枚 ̄ハ可_レ遣也。
  以上條條 ̄ハ御前 ̄ニテ承及 ̄タル事 ̄ヲ書付也。後可_レ書_二-直
  之_一。

建曆二年九月晦日。持_二明本抄_一。參_二海住山_一。其日不_レ入_二
見參_一。無言之由被_二仰出_一畢。以_二愚札_一明本調卷之由。令_レ

【注 レ点は「不」の下ヵ】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九〇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日記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九〇

【上段】
申之處。 明朝可_レ來之由有_二其仰_一。仍次日《割書:十月一日》參
向。老宿坊仰云。雖_二無言_一此事 ̄ハ別事也。申_二-請大明神_一也。
可_レ見 ̄ト被_レ仰。仍進畢。一返經_二御覽_一之後。數尅御落淚。
其名 ̄ヲハ可_レ云_二明本抄 ̄ト_一。其故 ̄ハ。一 ̄ハ明之本也。因明之本
志在_二此書_一故。此釋有_レ恐歟。二 ̄ハ明_レ本。本者菩提院本抄
也。明者重 ̄テ令_二明顯_一之義也。海住山 ̄ト付 ̄タリシモ有_二 二義_一。
海 ̄ハ觀音誓願海也。其誓願 ̄ニ安住 ̄スル義也。又補陀落 ̄ハ海
中 ̄ニ住 ̄ス。擬_二彼山_一也。又海 ̄ノ字 ̄ハ水每(ミツツネ) ̄ナリト書 ̄ケリ。去_二笠置_一
來_二此山_一之處。又無_レ水。仍愚身之祝也。住 ̄ト者 人主(ヒトヌシ) ̄タリト
書 ̄ケリ。山中 ̄ハ荒多畜類 ̄ノ住處也。此山 ̄ハ當來 ̄マテ人主 ̄タレト思
故。又用_二此字 ̄ヲ_一也。此抄出助成之功 ̄ヲハ現世 ̄ニハ不_レ可_レ報_レ
之。若生_二佛土_一之時。佛 ̄ニ申 ̄テ先世 ̄ノ恩。自身 ̄ハ不_レ堪。彼人大
惠 ̄ヲ令_二開發_一。令_レ發_二大心_一給 ̄ヘト申 ̄サハ。佛力何不_二加被給_一
哉。以_レ此必可_レ爲_二報謝之端 ̄トテ_一。其後數尅御落淚。此事
一期之内。大 ̄ニ憑 ̄シキ事也。アハレ此事 ̄ヲ。閑 ̄ニ光明院等 ̄ニ
沙汰 ̄セハヤ。若不_レ叶者。時々語申 ̄スヘキ也。又東北院待從得
業 ̄ハ。短命人也。然而今年 ̄ノ夏見 ̄レハ。無下 ̄ニハ不_レ見 ̄ヘ。眞實

【下段】
修學者也。遣相證性 ̄ヲ沙汰 ̄シタリシヲ次日草 ̄シテ持來 ̄ル見_レ ̄ルニ之
云_レ筆 ̄ト云_二義勢 ̄ト_一。非_二普通 ̄ノ事 ̄ニハ_一。因明 ̄ノ事 ̄モ可_二得意開_一體
也。必可_レ敎_レ之。
  以上。彼座條々仰之旨。爲_二後日憶念_一記_レ之。同月二
  日。先如_レ形書_二付之_一。後可_レ能_二書之_一。
  同三年三月一日。於_二海住山_一書寫畢。先師上人中
  陰四七之後朝也。每_レ聞_二顧命_一。斷哀惜膓。
                假名比丘覺遍
 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以下三葉之契狀卽以可_レ知_二本抄一乗院傳來之由來_一也。又包紙|云一乗院覺譽僧正ヨリ胤繼律師ヘ御許可狀。覺譽御自筆御自判也》
○明本抄十三卷。相_二-具目錄幷日記_一。性譽僧都令_二付屬_一
畢。可_レ爲_二堂中之祕要_一。輙不_レ可_レ及_二外見_一。且者上人御遺
誡記錄。顯然者歟。抑東大寺宗性法印。當寺定眞得業
者。爲_二年來之門弟_一之上。兩宗之法燈也。微功惟深。懇
志不_レ淺之間。歸_レ德感_レ志。兩人共令_二許與_一畢。但各一期
之後者。速可_レ被_レ返_二性譽_一之由。面々書_二契狀_一賜_レ之。又
慇懃被_レ申約束了。爲_二向後存知_一。記_二事由_一之狀。如_レ件。
   康元元年十二月廿五日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九一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日記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九一

【上段】
             前權僧正《割書:花押》


○明本抄十三卷《割書:上帙七卷|下帙六卷》
右抄者。自_二解脫上人_一相傳之次第。見_二于建曆遺誡。良筭
誓文。康元置文等_一。凡當流二明聖敎事。先年載_二慇懃之
趣_一。獻_二讓狀_一之處。有_二不慮之子細_一。今抄元讓_二-與顯覺僧
正_一畢。此條本意相違之問。示_二-合彼僧正_一。而令_二御邊入室
申定次第相承_二【一点ヵ】儀之處。僧正則出_二承諾狀_一畢。爰彼僧正。
元干_二性譽_一。去三月三日入滅之間。相_二-具目錄幷日記等_一。
直付_二-屬隆遍權大僧都_一畢。於_レ今者。先考御素意。一事無_レ
所_レ殘。尤可_下令_二自愛_一給_上歟。抑此書者。八門之明鏡。三支
之麗華也。相承不_レ輙。付屬撰_レ仁。且覺遍顯覺兩僧正。權
官以前。昇_二僧正極位_一。各勤_二御願證誡_一。性譽亦追_二邂逅之
芳躅_一。被_レ聽_二道(本ノマヽ)著之寺務_一畢。是則祖師上人。無想淸
淨之志。擁護神靈。隨喜納受之故歟。然則云_二 二明○者_一。
云_二 六宗貫首_一。次第御前途。無_二其疑_一者也。爲_二向後存知_一。

【下段】
記_二事由_一之狀。如_レ件。
  永仁五年六月廿五日
             前權僧正《割書:花押》

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包紙云胤繼律師御房御許可之狀》
○因明重書二本《割書:一本吉■【祥ヵ】院已講頼昭|一本少納言已講定算》
此書籍依_レ有_二所存_一。可_レ令_四進_二【-脱ヵ】上置_三 一乘院大僧都御房之
御方所_一也。三十箇日穢限以後。爲_二範經實慶經實等沙
汰_一。急速可_レ令_三執進_二-上之_一。抑同宿門弟中。令_三因明習學。
至_二探題等位_一。爲_下可_レ令_レ披_二-見於此書籍_一器_上者。其時者可_レ
被_レ許_二 一見_一由。申_二-入院家_一畢。縱雖_二申出_一。當要後者。不_レ日
可_レ令_レ返_二-上之_一。雖_二 一字一句_一。不_レ可_レ有_二書寫等儀_一。若背_二
此等遺命_一者。可_レ蒙_二神明三寶證罸_一者也。且此事所_レ申_二-
入院家_一之狀案。記置之所也。


《割書: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以下契狀二葉幷奥書三葉。以可知東大寺傳來之由致也》
○明本抄一部十三卷。被書寫功候。尤神妙候。日記一

【本文二段構成】
【右頁】
【枠外右上】
一九二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右横上】
明本抄日記
【枠外右横下】
一九二

【上段】
卷。要目錄一卷進候。目錄者雖_レ爲_二良筭之記注_一。皆上人
之言談候。於_二此物_一者。大略一本候。殊可_レ有_二御祕藏_一候。
御邊事雖_レ爲_二他寺他門_一。自_二當初_一申馴候。芳志慇懃。不_レ
淺不_レ輙。仍深有_二所存_一。奉_二付屬_一候者也。御委附之仁。若
非_二 二明之法器_一者。性譽僧都許可被_二送遣_一候。可_レ背_二先
師本意_一之故也。病床右筆間。不_レ能_二委細_一之狀。如件。
  建長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 右《割書:花押》
 尊勝院法印御房

奉契約  因明抄事
 合明本抄《割書:十三帖》 因明論義抄《割書:三帖[考【四角囲み文字】文中云六卷]》
右件書等者。先於_二明本抄_一者。依_二院主上綱御芳恩_一。蒙_二御
許_一令_二書寫_一畢。因明結緣現當思出。只在_二斯事_一。此條雖_レ
經_二多生_一。難_レ奉_レ報_レ之。而愚身一期後。可_レ讓_二-進尊勝院得
業御房_一之由。蒙_二御命_一之上。早可_レ存_二其旨_一也。 次於_二 六
卷因明論義抄_一者。以_二別方便_一。雖_レ令_二書寫_一。一期後彼得
業御房。可_レ奉_レ讓之由。同蒙_二御命_一之上。早任_二御命_一可_レ奉_二

【下段】
讓進上_一。更不_レ可_レ有_二相違_一之狀。如_レ件。
 文永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權律師聖禪《割書:花押》

此自_二光明院_一。奉_レ讓_二尊勝院_一御契狀。自_二尊勝院_一讓_二-預聖
禪_一之日。尤可_レ瞻_二彼御契狀_一。可_レ奉_二崇重_一者也。
 文永亖年五月廿五日《割書:申|時》於_二東大寺鼓坂住房_一。以_二光
 明院御自筆狀_一。書寫了。卽一交了。
            權律師聖禪 《割書:歲六十六|﨟五十二》
都明本抄十三卷。彼御日記。幷要目錄。兼御相承。御契
狀。書功今日今時滿足了。因明結緣爰顯。歡喜滿_レ胸。恭
敬銘_レ肝矣。
 此二通者。御書寫之後。可_二總返給_一候。

建長七年《割書:乙|卯》中冬十七日。《割書:午|時》於_二東大寺尊勝院中堂東廊_一
馳筆了。自_二去年暮秋之候_一。至_二今年仲冬之天_一。明本抄一
部十三卷。書寫終_二其功_一之後。結究所_二書寫_一第七卷。去
八日暮返_二-上光明山上綱之御許_一之次。此御抄日記。同

【左頁】
【枠外左上】
一九三【但し算用数字】
【枠外左横上】
明本抄日記
【枠外左横下】
一九三

【上段】
可_二借預_一之由。以_二愚狀_一申入之處。同十一日暮。卽被_レ借_二【-脱ヵ】
下之_一。其時上綱御息消。同閇_二-具此双紙之中_一了。一紙之
面。御志之慇懃。旣顯。多生之間。報謝之微力難_レ及。願
以_レ之爲_二 一佛淨土之芳緣_一。願以_レ之爲_二 三會値遇之良
因_一矣。
  右筆花嚴宗末葉法印權大僧都宗性《割書:年齢五十四|夏﨟四十二》

文永亖年五月廿四日。《割書:甲|酉》於_二東大寺鼓坂_一。以_二尊勝院御
本_一書寫了。此鈔爲_二重寶_一之條。今日記明白也。同以_二此
日記_一。送_二千佛在世_一。無_レ有_二敗損_一矣。
          華嚴宗權律師聖禪《割書:歲六十六|﨟五十二》
同年月廿五日《割書:巳|時》於_二同處_一以_二御本_一委交了

【下段 文字無し】

【右頁 上段二十一行目の[ ]は亀甲括弧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