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制          東寺同境内 一 当手軍勢甲乙人濫妨狼藉事 一 陣取寄宿事 一 伐採竹木事 一 相懸矢銭兵粮米課役已下事 一 放火事 右條々堅令停止訖若於違犯之 輩者速可処厳科者也仍下知 如件  天文廿年九月日    摂津守(花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