謹請申    東寺領山城国上桂上野庄御代管職事  右為寺恩被補御代管職之上者背寺命毎事不可  有自由緩怠之儀事 一毎年御年貢米幷地子藳糠人夫等不遇其時分  可令寺納之事 一有新開田地之時者上使申下可有御検知事 一新開田畠等興行之時雖為段歩令出現者無  隠密之儀相当御年貢等□可申執沙汰事 一就御年貢以下両人之内一人雖令無沙汰為今一人  可弁申事 一御年貢幷公事物不迷可納申惣御倉若号小  分於私在所令給納者堅可預御罪科事 一若損免事候令若主百姓等渡申之一切不可申執次事 右條々雖為一事若令違背者不日可有改替御代管職其 時不可申一言子細者也若此旨偽申者 鎮守八幡大菩薩 稲荷五社幷大師三宝伽藍護法等御罰可罷蒙 各身者也仍謹請文之状如件   康正参年《割書:丁|巳》八月四日                 乗円                  祐深(花押)                 乗観                  祐成(花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