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194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本抄日記 【枠外右横下】 一九四 【枠内 文字無】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195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一 【枠外左横下】 一 【上段】 明要鈔卷第一 《割書:考【※】大乘院相傳弘安觀應二本幷無_二卷字及内|題_一毎卷皆爾。今據_二 一乘院相傳貞和本_一》  相違因  局通對《割書:衆量諍不同|宗依宗體》  前後對共相  言許對《割書:宗依宗體|能違宗意許》  ○相違因 《割書:珍海 【[脱ヵ】弘安觀應二本朱字有珍海二字]》 有人。於_二之因傳_一付_二 四失_一。一者立義極廣《割書:考【※】廣異本[弘安|觀應二本]作麁》失。 二者多有_二闕減_一失。三者違_二疏現文_一失。四不_レ顧【二点脫ヵ】己失_一々。   立義極廣《割書:考【※】廣二本|作麁字》失 《割書:不_レ知_二令相違因_一故不_レ知_二因得果名_一|[考【※】弘安本裏書故云彼短釋云不知令》   《割書:相違故《割書:云云》因|言若惡歟]》 敵者能違宗。能違_二害本宗_一故。名_二相違_一。如_三無常宗違_二常 宗_一也。其無常宗。能違_二害常宗_一者。源由_二因力_一。所作之因。 能成_二無常宗_一。令_レ違_二常宗_一。推_二其能立功_一。以歸_レ因已。因亦 違_二常宗_一。之因家非_レ不_レ知_二因能相違力_一。誰云_二極廣_一《割書:考【※】廣二|本作_レ》 《割書:麁》乎。 【下段】   多_二有闕減_一失《割書:乍_レ許_三因違_二害宗義_一不_レ立_レ名故|乍_レ見_レ遮_二例難_一不_レ用_レ之故》 問因若違_レ宗。因自可_レ得_二相違之名_一。何偏依主立_二果名_一 耶。 答雖_三因自相_二違義_一。不_レ如_二兩宗相返_一。是故釋名。偏取_二宗 違_一。故唯依主。不_レ兼_二持業_一。 問疏遮_二例難_一云。由_二因成_一_レ宗。令_二宗相返_一。因名_二相違_一。非_二 宗成_一_レ因。令_二因相違_一。不_レ名_二相違_一。 《割書:文[考【※】文二|本作_二云云【一点脱ヵ】]》疏主旣遮_二例 難_一。何乍_レ見_二明文_一。猶不_二敢用_一乎。 答至_レ 下可_レ知。   違_二疏現文_一失《割書:乖_二違害宗義文_一故|亂_二有因返宗問答_一故》 之因之家。亦許_二能相違卽因之義_一。何乖_二疏文_一哉。因能 成_二-立能違宗_一故。則能違_二害本所立宗_一。故云_下能立之因。 違_二害宗義_一返_二-成異品_一。名_中相違_上也。有因返宗等問。由_レ斯 而起。由_二因成_一_レ宗。令_二宗相返_一。等者。能遣_二例難_一。意云。因 令_二兩宗相返_一故。有_二違義_一。非_三宗令_二因相返_一。如何云_二宗違_一_レ 因。《割書:爲言》此就_二能相違卽因義_一。遮_二能相違卽宗例難_一也。問 若爾何上文。云_三故無_二宗亦違_レ因。例而成_一_レ難。嫌_二軌師卽 因義_一。顯_三彼義有_二宗因例難_一乎。 答彼師云_二因直違_一_レ宗。故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[ ]は亀甲括弧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196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一 【枠外右横下】 二 【上段】 宗亦互違_レ因。可_レ名_二相違宗_一。是故例難不_レ得_レ遁。能相違 卽因義。之因家傍所_レ許也。何同_二軌師_一相例等 ̄シク來哉。   不_レ顧_二已過_一失《割書:若因本自不_レ違_レ宗者。何勞求_二例難_一哉。若許_二|因違_レ宗。宗不_一_レ違_レ因者。還招_二相例難_一。若許_二|互相違_一者。何宗不_レ名_二相違_一哉。》 此難已會。軌師宗因相返。其義可_レ同。故致_二例難_一。自以_二 能相違_一。爲_二因違義_一。故無_下宗可_レ名_二能相違_一之例難_上者也。  之因義大意 因有_二 十四過_一。分爲_二 三類_一。其中四不成。宗因相離。雖_レ失_二 能立功_一。猶不_レ及_レ返_二成他宗_一。六不定猶預因。兼_二順違二 義_一。至_二相違因_一者。非_二只不_一_レ成_二自宗_一。剩能立_二他宗_一。過失 甚重。都無_二比類_一。彼將軍家。有_二 四類伴_一。一者能助_レ主能 害_レ敵。二者於_レ主無_レ功。而不_レ屬_レ他。三者通屬_二主及敵_一。四 者屬_レ敵害_レ主。正因如_レ初。不成不定如_レ次。如_二彼第二第 三_一。至_二相違因_一者。同_二第四類_一。正邪輕重。隨_レ類可_レ知。不 成不定名。皆表_二自分_一。相違因名言。豈取_レ 一失_レ 一哉。就_レ 中返_二-成相違宗_一者。擧_レ重兼_レ輕。若卽因故。得_二此名_一者。 示_二輕過_一隱_二重失_一。二義勝劣。相比可_レ思。又三十三過中。 【下段】 自餘過相。未_レ表_二宗因喩名_一。只此四相違。獨立_二因名_一。寧 無_二深故_一哉。此因若似因者。似宗似喩。亦可_レ得_二宗喩名_一。 何不_レ然乎。疏主能受_二 三藏之正說_一。自悟_二 二義之得失_一。收 捨之旨。疏文炳然。末學誰及_二異推_一乎。  此義具如_二明本記_一。又有因返宗 ̄ノ問答由來。聊得_二別  推_一。如_二餘抄_一_レ之。 唯識疏顯輪集第十六云《割書:龍興寺守千集》 疏大乘滅相等者。問大乘之滅。旣不_レ待_レ因。今相違因。與_レ 誰爲_レ因。故疏釋_レ之。但如_二霜等_一。與_レ靑相返。與_レ黃爲_レ因。 相違之因。亦無_二過失_一。所_レ望別故。○又燈以_レ此如_二 ̄ト《割書:云》四 相違_一。諸師便云。燈作_二依士_一。謬之甚 ̄キナリト《割書:云》矣。燈旣次前。 成_二-立疏義_一。作_二持業釋_一。相乘問答。於_二此答中_一。擧_レ例釋_レ之。 豈可_三却要作_二依士釋_一。今解燈文。非_三是例成。作_二依士釋_一。 爲_レ對_二異師_一。諍_二其因義_一。例成此因。雖_レ名_二相違_一。然其因義。 亦望_二順果_一。如_二 四相違_一。如四相違。亦望_三返成_二敵者之宗_一。 卽是順益。爲_二因義_一故。諸未_レ有_レ曉。 問若爾此中。如何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197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一 【枠外左横下】 三 【上段】 名_二相違因_一。答違_レ前順_レ後。亦得_レ名也。有說互准。各作_二 二 釋_一。方得_レ盡_レ理。不_レ善_二立名_一。各有_二別意_一。此中論言_二令不 生等_一。相違義。定在_二能違_一。寧有_二從_レ果得_レ名之義_一。又設從_レ 果。卽果相違。豈符_二此中順 ̄ト違 ̄トノ因義_一。此中正明_二因 ̄ノ 順違_一故。故但持業。其四相違。若作_二持業_一。便濫_二古義_一。如_二 彼疏釋_一。又因明宗。因喩諸過。皆望_二過處_一。而立_二其名_一。雙 成_二 二宗_一。名爲_二不定_一。以_レ不_三定成_二 一家宗_一故。一向翻成。名 曰_二相違_一。定能違_二害自所宗_一故。若作_二持業_一。但見_下自因違_二 自宗_一義_上。不_レ見_三翻成_二他所宗_一。故立_レ名要見_二犯_レ過處_一。故 不_下只爲違_二自宗_一成_上_レ過。若爾卽與_二古義_一無_レ別。故知二處 各說_二 一釋_一。卽爲_二決定_一。不_レ可_二互通_一。以爲_二正義_一。  今見_二此集_一。述_下因明相違因。唯限_二依主_一之義_上。云若作_二  持業_一。但見_下自因違_二自宗_一義_上。不_レ見_三翻成_二他所宗_一故。《割書:文》  此釋同_二年來所案_一。但内明相違因持業釋者。未_レ審_二-詳  之_一。遂可_レ案矣。  ○局通對自性差別 【下段】 別案一義云。於_二局通_一有_二 二門_一。一者體義眞實門。二 者假設擬宜門。體義眞實門。如_二先先成_一。色心等體。空無 義等義。如_レ次爲_二局通_一。則是眞實法爾必然之體義也。假 設擬宜者。若立論之時。立_二比量_一欲_レ成。若體若義。種種 審察之時。爲(モシ)如_二 ̄ク法 ̄ノ體義_一。次第欲_レ置_二所別能別_一。有_レ可_レ 犯_レ過。由_レ是或矯立。如_二必爲他用量。也_一【注】或雖_レ非_二正矯立_一。 以_二法體_一置_二能別_一。擬宜爲_レ義。所謂山處有法上。顯_二有火之 義_一。令_レ通_二廚舍_一等也。如_レ此量者。乍_レ擧_二法體_一。擬宜爲_レ義。 是又局通門中。以_レ義爲_二所成立_一之量也。以_レ之爲_二 二門大 意_一。若偏執_二後門_一爲_二實義_一者。大亂_二 三重對次第_一。本末與_二 寬狹_一。不_二相順_一故。又違_二所引證文_一故。得名不定義。恐多 招_二相違_一。卽以_二擬宜_一爲_二定量_一。剩妄_二實義_一之故也。若又偏 依_二先門_一者。大意雖_レ可_レ爾。粗有_二違文_一。隨又體義與_二前後_一。 不_二符順_一之量。甚似_レ難_レ會。是故加_二後門_一。義斷等釋。兼_二 後門_一歟。但雖_レ兼_二 二門_一。猶以_二前門_一爲_レ實。故山處有火量 等。可_レ云_二成_レ體之量_一。雖_レ然亦不_レ遮_二成_レ義之門_一。 問後門意者。於_二 一具比量_一。並兼_二局通_一歟。 答不_レ爾。只論_二 【注 一点は「量」の下、句点は「也」の下ヵ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198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一 【枠外右横下】 四 【上段】 諍之所_一_レ留。其中面 ̄ニハ令_レ見_レ成_レ義。故諸量一重所立。必 在_二能別_一。又資益所_レ成。至_二有法_一。故非_レ無_下以_二前陳_一猶爲_二 所成_一之門_上歟。   已上一案。本義如_二明本之_一。  衆量不同《割書:就_二本義_一|分_二-別之_一》 一義門義。《割書:聲無常量。|無常義門。即成_二無常義_一。不_レ歸_二聲體_一故。》 二義門體。《割書:必爲他用量。|爲他用義門。成_二神我體_一不_レ歸_二眼等_一故。》  此量所成立有_二 三重_一。一者言陳他用。眼等上所用義也。  二者意許眞他用。眼等上眞他之所用義也。三者能用  我體。本所諍體也。前二重皆成_二眼等上所用義_一。爲_二之  方便_一。展轉成_二能用神我_一。義門成_レ體者是也。初二重比  量所成立也。後重本意所_レ成也。非_二言陳宗_一。非_二意許宗_一。  或以_二初二重_一。爲_三【二点ヵ】今量所諍_一。仍成_レ義量也。神我體全非_二  立量門所諍_一。眞他用意許被_レ帶自顯。故爲_二今量所成_一  也。立量門不_レ爲_レ諍也。若依_二此義_一。必爲他用量義門義  也。 三體門體。《割書:有性非實量。|有性體門。成_二離實有性體_一。歸_二大有體_一故。》 四體門義。《割書:作有緣性量。|有性體門。成_二作有緣性義_一遂歸_二大有_一故。》 【下段】  今依_下有法有性下。帶_二作大有緣性意許_一之義_上。爲_二體門  義_一。意許設雖_レ義。言陳法有法。體義相順。有法有性 ̄ハ  體也。能別非實或作有緣性 ̄ハ是義故。《割書:是一|義》或作大有緣  性其體遂大有故。意許又體也。《割書:是又|一義》  尋云。山處有火量者。上四句中何。  今云。比量門所諍。山處有火義也。不_レ取_二所有火_一。但  資益所_レ成。旣及_二火體_一。故義門體也。 問火體共許。何  爲_レ諍哉。不_レ同_二眞他_一。 答見_二遠山處_一有_二赤色物_一。一人  云_レ火。一人云_レ非_レ火。自_レ此起_レ諍。遂立_二比量_一。而欲_三直  擧_二火體_一。無_二同喩_一。故成_二山處上有_レ火義_一。資益遂成_二火  體_一。豈非_二比量之所諍_一哉。雖_レ非_二意許_一。方便成_レ體。仍所  立及_二 二重_一歟。他方有佛量。亦同_レ之。《割書:此義具|如_二明本_一》  或山處有火量。義門義也。若成_レ體者。此量意許量歟。  以_二所諍法體_一。必置_二第二類意許_一故。若爲_二之一重所立_一  者。無_二同喩_一故。況所諍體。必不極成法也。如_二外道神  我等_一。而火法體。世間共知不_レ諍。何云_レ成_二火體_一哉。依_レ  之可云。以_二山處能有_レ火之義_一爲_二所立_一。不_レ取_二所有火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199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一 【枠外左横下】 五 【上段】  體_一也。故纂云。取_二有火義_一爲_レ法。不_三卽取_二所有火_一也。  《割書:文》爰知此量言顯量也。全不_レ及_二矯立_一。所立只一重也。  諍_二法體_一量。必有_二 二重所立_一。如_二後三相違_一也。  問纂云。不_三卽取_二所有火_一也者。言陳成_二有火義_一。不_レ取_二  所有火體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資益成得火有有法者。諍遂留_二火體_一云  也。又下文云。此門且約_二體義一門_一。爲_二難及釋_一。《割書:文》  《割書:考【※】文二本|作_二云云_一》上下皆爲_二成_レ體之量_一。 答資益成得者。立_二此  量_一了。敵者知_レ有_二火體_一之分也。於_二比量門_一。終有_下《割書:考【※】有|下二》  《割書:本有_二|成字_一》體性_一【二点無】之義_上。【注】《割書:爲言》不_レ可_レ關_二比量所成分_一歟。   已上二義中。前義通途。後義又非_レ無_二道理_一。往年所_二   案得_一也。  尋云。設雖_二法體_一。造_二-成義_一爲_二所立_一。若爾此時。前名旣  改。可_レ云_二得名不定_一。  今云。不_レ造_二-成義_一也。體定體全不_二改反_一。而其體上加_レ  義。傳成_レ體也。彼他用_二眼等_一云時。其他唯自性也。不_三改  爲_二差別_一。其他法體上。加_下用_二眼等_一義_上之時。貫_二-通同喩_一  也。仍體義得名決定不_レ改。前後對者。前在_二所別_一。得_二自 【下段】  性名_一。今置_二能別_一。改_二差別名_一。何故爾者。宗依偏就_二比  量_一定_レ之。宗體指_二法眞實體義_一。仍有_二此不同_一也。  《割書:考【※】二本朱字傍云算院》  有尋云。局通對自性差別者。宗依歟宗體歟。若宗依者。  對法 ̄ノ論軌決擇。瑜伽因明處中。釋_二論依_一。所成立擧_二自  性差別二種_一。能成立分_二立宗辨因等八種_一。比量宗依旣  爲_二能成立_一。知所成立二種非_二法有法宗依_一也。依_レ之義  斷釋_二因明四對_一 中。指_二體義惣別二對_一。且隨所諍不過  此二。《割書:文》。解_二先後對_一。卽辨宗依是。《割書:文》明知體義對所諍  體義。先後對法有法宗依也。又纂要問云。旣言_二所成  有_一_レ 二。爲竝須_レ成。爲成_二隨一_一。《割書:文》 答_レ之隨_二所諍_一成。《割書:文》重  問云。若爾何名_二所成有_一_レ 二。《割書:文》意云。隨_二所諍_一以_二自性差  別隨一_一。爲_二所成立_一者。何瑜伽等。云_三所成立有_二 二  種_一哉《割書:爲言》 答_レ之。所諍之義。不_レ過_二此二_一。《割書:文》其意易_レ知。  又解_下所成立有_二 二種_一文_上云。非_レ欲_三合_レ 二以爲_二宗依_一。  此但所諍之義。或諍_二有法_一。或諍_二於法_一。《割書:文》又三重對。可_レ  盡_二-攝諸自性差別_一。局通對自性差別。若非_二宗體_一者。比 【注 割書の内容から以下の文となるヵ】終有_下成_二體性_一之義_上。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00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一 【枠外右横下】 六 【上段】  量所_レ諍體義。何對攝_レ之哉。若宗體者。疏上卷明_二體義  三名_一。以_二所成立體義_一。如_レ次相_二-配有法及能別_一。以知以_二  比量宗依_一。名_二自性_一名_二差別_一也。 又今疏云。先局後  通。故二差別。《割書:文》先後者。指_二先陳後說宗依_一也。又斷云。  以_三後所說必貫_二於餘_一。《割書:文》又疏上卷云。自性差別。二竝  極成。但是宗依。未_レ成_二所諍_一。《割書:文》答自性差別。但是宗依。  非_二是所立_一。所立之具。《割書:文》此依_二陳那以後因明_一。會_二瑜伽  對法。所成立自性差別_一之文也。《割書:此尋太珍。|可祕可祕。》 疏上卷云。今者陳那。因喩爲_二能立_一。宗爲_二所立_一。自性差別 二竝極成。但是宗依。未_レ成_二所諍_一。合以成_レ宗。不相離性 方爲_二所諍_一。何能成立。○《割書:文》 又云。陳那以後。略有_二 三釋_一。一云宗言所詮義爲_二所立_一。故 瑜伽論第十五云。所成立義有_二 二種_一。一自性二差別。能 成立法有_二 八種_一。其宗能詮之言。及因等言義。皆名_二能立_一。 其宗之言。因喩成故。雖_二前所立_一。○非_二定所立_一。能成_レ義 故。○宗所詮義。定唯所立。獨名_二所成_一。二云○。三云自 性差別。合所依義。名爲_二所立_一。能依合宗。說爲_二能立_一。○ 【下段】 自性差別。但是宗依。非_二是所立_一。所立之具。所_レ望義殊。不_二 相違_一也。不_レ爾慈氏天親。豈不_レ解_二因明_一。說_レ所爲_二能立_一。《割書:文》 《割書:考【※】文二本|作_二云云_一》 義斷云 纂要云。問瑜伽對法。俱以_二自性差別_一爲_二所立_一。宗爲_二能 立_一。何故理門入理。皆共宗爲_二所立_一。耶。 答先敍_二古解_一。次 述_二今明_一。古有解云。○慈恩唯識法師。亦有_二 三釋_一。初後 無_レ違。中釋似_レ過○《割書:有_二難|答_一》故實無_レ過。今又解云。所成立義 有_二 二種_一者。唯理非_レ敎。敎名爲_レ宗。或可立宗之言。立_二彼 敎理_一。敎隨詮_レ理。亦名_二自性及以差別_一。立宗之言。或亦竝 敎。名_レ之爲_レ宗。是所_レ尊故。二謂自性及於差別。非_下唯說_レ 聲爲_二常無常_一。名_中自性差別_上。亦以_二先陳後說言顯意許_一。如_レ 次爲_レ之。非_レ欲_三合_レ 二以爲_二宗依_一。此但所諍之義。或諍_二有 法_一。或諍_二於法_一。或諍_二言顯_一。或諍_二意許_一。或二俱諍。由_レ此 得_レ有_二 四相違因_一。故瑜伽等言。所立自性者。謂有立_レ有。無 立爲_レ無。此直有法爲_二有無_一。不_レ許_三有法之上餘差別。名 爲_二自性_一。如_レ立_二我有。及以非有等_一。所立差別者。謂有上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01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一 【枠外左横下】 七 【上段】 立_二有上_一。無上立_二無上_一。常立爲_レ常。無常立_二無常_一等。此諍_二 有法之上別法_一。如_レ立_二於聲常無常等_一。隨諍_二於此自性差 別_一○《割書:文》  《割書:考【※】二本朱子傍云_二同人_一》  有云。旣云_二 中釋似_一_レ過。第二釋不_レ及_二初後_一歟。雖_レ有_二  轉救_一。猶似_二劬勞_一。初後二釋中。明燈抄以_二第一釋_一爲_二  淨眼師義_一。以_二第三釋_一爲_二疏主自義_一。明詮僧都依_二邑  記_一。初釋爲_レ正。今且依_二明詮_一可_レ存_二初釋_一也。裏書云。  第一釋意。宗能詮言。名爲_二能立_一。所詮不相離性。名爲_二  所立_一。然瑜伽言_三自性差別爲_二所立_一者。不相離性是不_レ  離_二於自性差別_一故。非_レ謂_三有法及法爲_二所立_一也。《割書:文》諸德  多同_レ之。 問初釋雖_レ云_三所詮義爲_二所立_一。忽不_レ見_二宗體_一。  答於_二因喩之所成宗_一。分_二能所詮_一。若宗依者。何云_二所成  立_一哉。明知於_二不相離性宗_一。以_二能詮_一爲_二能立_一。以_二所詮_一  爲_二所立_一也。又初對自性差別。若宗依者。再顯_二先陳後  說自共_一。闕無_二比量眞實所諍_一哉。又斷云。以_三後所說必  貫_二於餘_一。《割書:文》又云。擧_レ瑜證_レ宗。故須_レ通_レ喩。《割書:文》若極成能  別者。何云_レ通_レ喩耶。後說無常不_レ限_二聲上別義_一。惣取_二 【下段】  諸無常義_一。何云_レ貫_レ他哉。宗體無常。不_レ離_レ聲無常故。  貫_二-通瓶上無常_一也。 問若爾處處。如何相_二-配法有法  宗依_一哉。 答自性差別者。有法及法之名也。以_二體義  三名_一。可_レ知_レ之。若爾自性差別。是宗依法有法名也。不  相離性宗。不_レ離_二宗依自性差別_一。故云_二所成立自性所  成立差別_一也。明詮釋此意也。 問纂引_二疏三釋_一。了。述_二  助釋意_一。此但所諍之義。或諍_二有法_一。或諍_二於法_一等。《割書:文》以_二  所諍體義_一。名_二自性差別_一者。纂主助釋也。以知疏三釋  者。皆不_レ云_下以_二所諍宗_一爲_中所立_上歟。 答解_二能所立義_一。  疏有_二 三釋_一。初釋能詮所詮對。第二釋惣聚一分對。第  三釋能依所依對。此外纂主標_二今又解云_一。敎理相對。  又作_二 二釋_一。二謂自性差別以下。還依_二疏初釋_一。以_二所  諍體義_一。爲_二自性差別_二【一点ヵ】也。不_レ爾或諍有法或諍於法等  釋。古來諸德。爲_二常途性相_一。豈爲_二 一相助釋_一哉。  今云。瑜伽等自性差別。或屬_二宗體_一。且如_二聲無常量_一。以_二  聲上無常_一。爲_二所立差別_一故。或屬_二宗依_一。雖_二聲之無常_一。  其無常義。留_二極成無常能別_一。得_二差別名_一。故或通_二宗依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02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一 【枠外右横下】 八 【上段】  宗體_一。合_二前二義_一論_レ之。或又不_レ屬_レ何。本眞體義。非_レ宗  非_二宗依_一故。今三釋者。對_二能立中立宗_一。欲_レ【二点ヵ】辨其不同_一  故。以_二合宗_一。爲_二立宗_一。以屬_二宗依_一。自性差別爲_二所成立_一  也。此釋意。非_レ不_レ許_下屬_二宗體_一之門_上也。仍初後二釋。  不_レ可_二取捨_一。  ○先後對共相義 問付_二先陳後說對_一。分_二-別前陳_一故。後說名_二共相_一。應_二是不 相離性之宗_一。何云_二宗依_一。 答極成宗依者。自他共許之 詞也。是名_二宗依_一如_レ常。但用_二此宗依_一者。爲_下分_二-別先陳_一 令_中不相離_上也。其後說須_レ分_二-別先陳_一之物云事。立敵本自 許_レ之。故名_二共相_一。問今後說能別有_二淺深二重_一。正爲_二宗依_一 之分淺。法有法各別不_二相屬_一故。分_二-別前_一而爲_レ共分深。 敵不_レ許_レ之故。今淺深二重中。正取_二何重_一。爲_二先後對共 相_一哉。若取_レ 一捨_レ 一者。不_レ離_二前難_一。別兼_レ 二者。乖_二道理_一。廢 立可_二決定_一故。 答不_レ棄_二 二義_一。但正爲_二宗依_一之分。極成分也。此用_二法有 【下段】 法極成宗依_一者。遂爲_レ令_二不相離_一云事。立敵互存。是故 今爲_二宗依_一極成之法。可_レ爲_二自相共相_一之物也。《割書:爲言》 問 如_二此義_一者。以_二不相離性邊_一爲_二共相_一。可_レ爲_二實義_一歟。不_レ 爾三重中一重共相闕而止故。何矯兼_二極成分_一哉。 答自 共之門。自_レ元許_三後說通_二有法_一。此後說用_二極成許置之物_一。 不_レ爾敵證驚而不_レ許故。以_二何力_一立_二實所立_一。是其宗依極 成之習也。今此二門。一闕比量不_レ立。若許_レ通_レ 二。豈不_レ 兼_レ之哉。若設雖_レ兼。一邊不_レ攝_二此重_一者。不_レ然。二中取_レ 何爲_二此重_一。棄_レ何爲_二餘對_一哉。又餘對者。是何對哉。 問 不相離邊。可_レ屬_二局通_一。其義易_レ知。 答不_レ爾。局通對本 取_二諸法本眞若體若義_一。爲_二因明所成立之門_一也。法體旣 決。定異_二前後_一。《割書:是一》 設先擧_レ體。次擧_二別義_一。以_レ義分_二-別法 體_一之門。不_レ爲_二局通共相_一。通_二餘法_一。是共義也。《割書:是二》二對 共相。其義大異。不_レ可_レ令_二相濫_一。 問若爾先後對共相。 不_レ通_レ他哉。若云_レ通者。濫_二局通共相_一。若不_レ通者。後陳何 不_レ通_レ喩。如_二無常義通_一_レ瓶。又先後對名_二所成非成對_一。以_二 因喩_一成_二後說_一。故名_二所成_一也。又如縷貫花者。一縷貫_二亦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03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一 【枠外左横下】 九 【上段】 靑諸花_一。衆多花類_二有法同喩_一。又云_二貫通他上_一。他者對_二有 法_一指_二喩依_一也。 答先後對共相。貫_二同喩_一。或不_レ通義。能 可_レ案_レ之。子島釋云。前後向_レ 上。局通流_レ 下。《割書:云云》此義難_レ 知。今且可_レ云。二對共相。俱通_二 上下_一。二對俱雖_レ通_二 上下_一。 其意猶異也。先後對向_レ 上爲_レ本。局通流_レ 下爲_レ本。傍論_レ 之者。先後流_レ 下。局通向_レ 上。 問兩對本意何不_レ同哉。 答局通對。諸法本有體義故。義 自通_二餘法_一。非_三今所_二案立_一。先後對入_二立量門_一。對_レ敵欲_レ令_レ 知_レ義故。前後陳_レ之。以_二後說_一今_二-別前陳_一也。引_レ喩只助 令_レ知_二此義_一也。量意云。局通對義。本來通_レ他故。是爲_二正 意_一。後說義通_二有法體_一。依_二比量門_一所_二案立_一。前後言中。後 陳義欲_レ分_二-別先陳_一故。向_レ 上爲_レ本。二對意。倩可_レ案_レ之。  局通對所成立 ̄ト。先後對後陳所成立。其趣猶異也。第  一對。體義敵者未_レ知。成立令_レ知。爲_二所成_一也。是故體  云_二所成_一也。前後對。有法元不_レ爲_二所成_一。以_レ喩例成_二能  別_一。故後陳云_二所成_一也。今成_二假他力_一。助成義也 ̄ユ【。ヵ】重意云。  前後對約_二在所_一。此置物所_レ成。彼置物不_レ被_レ成之習也。 【下段】  局通對所成。立者前本有。若體若義爲_二我所成_一。若法  此體此義無 ̄ト知 ̄ル之物。幷雖_二本有_一。他共許。已知_レ有之  物。今不_レ成。對_レ之云_二所成_一也。 又局通對。不_下以_二後說_一  分_中-別先陳_上。分別是先後對也。局通對意。義是體上在  故。通_二有法_一也。是故雖_二同向_一_レ 上。二對意異也。  ○言陳意許對自性差別宗依宗體 先案云。宗體也。 問與_二局通_一何別。 答局通先定_二兩宗 所諍體義_一。是宗體也。先後成_二其體義_一。宗依也。言許顯_二所 諍留居之處所_一也。 又今推云。宗依也。意許言下別義也。須_レ擧_二言陳_一之物。言 下意許也。故屬_二宗依_一。 問必爲他用量能別。神我他用 意許。非_二所諍宗_一哉。尤可_レ言_二宗體_一。 答其以_二眼等之神 我他用 ̄ト《割書:云》不相離性宗_一。爲_二宗體_一也。只云_二神我他用_一之 分。更非_二宗體_一。其言下神我他用。屬_二言陳他用_一。爲_二宗依_一 也。宗依表裏。分爲_二言許_一故也。 問纂釋_二比量所諍_一。云_二或諍言顯。或諍意許_一。《割書:文》准_レ之言許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04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一 【枠外右横下】 一〇 【上段】 對。所諍宗體也。不_レ爾豈諍_二宗依_一哉。 答彼釋_二局通對_一 也。局通對。所諍體義。留_二-居四宗_一。不同 ̄ヲ釋 ̄シ分 ̄ツ也。  ○能違宗有_二意許_一哉 若有者。義斷云。卽四相違因。所違者是。《割書:文》若無者。有性 非_二有性_一能違。豈無_二意許_一哉。擧_二共許有_一爲_二言陳_一。非_二離實 有性_一故。 今云。本量旣以_二意許_一。卽_二言陳_一了。牒_レ之擧_二有性_一者。則 是大有性也。只言略也。直擧_二大有_一非_レ之。 問本量又可_レ 爾。有性與_二大有性_一。言廣略也。焉異_二能違_一。 答本量 言許。實二重也。矯立習必帶_二意許_一故。能違是遮詮。直 非_二彼意許_一。何及_二兩重_一哉。若能違有_二違許_一者。非有性能 別。可_レ有_二意許_一哉。若許_レ爾者。意許豈在_二 二處_一哉。 又諸  意許唯成_二其法_一。不_レ可_レ有_二法 ̄トシアル意許_一。  有法自他相能違自他共之次。可_四沙_二-汰定_三之_一。 【下段】  《割書:考【※】弘安本傍云御自筆》   建曆二年八月九日。複審之次記_レ之。同法正覺院   右筆。  《割書:考【※】一乘院相傳本奥書》   貞和五年五月二日交點了。去三月以_二正本_一卽交_二-合   彼御本_一了。何非_二末代重寶_一乎。《割書:于時洛陽|淨菩提寺》                  法印範緣《割書:春秋|六十》  《割書:考【※】大乘院相傳本奥書云》   元德貳年十月廿九日夜半對_二紅燭_一馳_二丹筆_一了            法印權大僧都覺丨《割書:春 秋|廿五歲》   正慶元年九月十四日《割書:未|刻》以_二良算自筆本_一校合訖   二十七歲   觀應二年三月三日夜於_二燈下_一書寫終功畢                 擬講顯意      同十五日寅初於_二寶積院御所_一 一交了 明要鈔卷第一《割書:終》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05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二 【枠外左横下】 一一 【上段】 明要鈔卷第二 法自相敵者《割書:佛弟子傳 通_二 二宗_一義|有二釋義》 第二作法分離事  因喩之法不_レ應_二分別_一事 法差別意許《割書:勝勝勝劣二家大_一【一点衍ヵ】綱  注釋三過|與所立法勝劣差別文 不樂爲與_二能違宗_一同異》 積聚性因違_二法自相_一事 《割書:付臥具上神我|用勝義有無》 神我用勝意許宗義准不顧諍  ○法自相敵者 子島存_二佛弟子義_一。九句因記。改_二古德疎說_一。更加_二今案_一。以 爲_二祕決_一。疏二卷傳。雖_レ云_二勝論_一。其非_二實義_一。只任_二 九句疏_一。 一往擧_レ之。不_レ如_二餘處分明說_一歟。 今案_二此意_一。自宗旣 有_二眞正量_一。何閣_レ之取_二外道疑因_一哉。設以_二衆多理_一。雖_レ成_二 勝論傳_一。恐難_レ對_二此一道理_一。四種相違。前邪後正。其後正 者。皆佛法也。破_二外道邪宗_一。顯_二佛法正理_一。能違定可_二自 宗_一。又二家雖_三同立_二無常理_一。勝論所立。猶異_二佛法_一。豈以_レ 之爲_二至極正理_一哉。 疏對_二 二師_一擧_二 二正_一《割書:文》。佛弟子傳。至 極證也。陳那說_レ 二。俱是正因者。指_二理門於_レ同有及二 【下段】 在_レ異無是因文_一。故演祕域龍何乃斷爲_二正因_一釋。勝論傳 會通不_レ及。又略纂釋。可_レ爲_二明證_一。《割書:此外雖_レ有_二佛弟子文_一。不_レ|及_二此等釋_一。仍不_レ出。》 問聲勝二宗。在_二劫初_一諍_二聲常無常_一。足目取_レ之示_二 九句因_一。 陳那豈不_レ取耶。又因明通_二外宗_一。可_レ先_二 ̄トス外量 ̄ヲ_一。外量中。 聲常無常諍。其相易_レ知。是以九句皆以_二聲諍_一。爲_二其作法_一。 仍不_レ可_レ奇_二他事_一。軌轍自_レ昔有_レ之事也。 答足目仙人。梵王化身。勝論外道之師也。聲論者鵂鶹 之末計。從_二勝宗_一出。如_二此次第_一者。足目出世在_レ前。聲勝 立論在_レ後。足目豈在_レ前。判_二後量邪正_一。《割書:定賓疏等可_レ|見_二-合之_一》仍此道 理未定歟。況九句中。第五所聞因。已對_二佛弟子_一。豈劫初 立敵哉。方知九句眞似。雖_レ始_二劫初_一。僅示_二句句相_一。未_レ指_二 其作法_一。陳那以後。顯_二實正理_一。以_二佛弟子所立_一爲_二 二八正 因_一歟。 問佛弟子義。雖_レ有_二諸文_一。勝論傳會_レ之。無_二殊相違_一。至_下明_二 九句立者_一疏文_上者。慥云_二勝論_一。尤難_レ會歟。 答會_二彼文_一有_二多意_一。一者道詮云。二八句立者有_レ 二。一者 勝論。明_二 九句_一文。二云佛弟子。明_二 二正_一文。約_二 一相義_一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06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二 【枠外右横下】 一二 【上段】 勝論師也。若據_二盡理_一佛弟子也。《割書:已上|取心》今案_二此傳_一。諸行無 常。佛敎所說。勝論所作無常道理同_レ之。而彼師立_二聲性_一 故。遂雖_レ犯_レ過。聲論愚鈍。一時猶不_レ犯_レ過。故一往是正。 暫爲_二正因_一也。然而遂犯_二違決_一。非_二眞實正因_一。佛法永無_レ 過。故爲_二之至極軌轍_一。九句疏文。擧_二 一往正因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二者 勝論者。佛弟子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此傳意者。佛法九十六道中。最 勝論者也。故名_二勝論_一。三者所立同故。從_レ初云_二勝論_一。《割書:後|二》 《割書:傳在_二忠|最私記_一》此三義中。初傳尤好。第三義又有_二深志_一。可_レ受_二口 傳_一。第二頗難_レ信。   纂要問二五句諍 就_二佛弟子傳_一。有_二 二義_一。子島第二句。道詮第五句。二傳皆 叶_レ纂。且依_二子島_一。纂問 ̄ハ見_二 ̄テ二四兩句_一。聲勝二師。旣爲_二 立敵_一。若爾第二句犯_二違決_一。九句何無_二違決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 答意第四句。據_二別立敵_一而說。卽對_二佛弟子_一也。不_レ同_二常 習_一。准_レ何知者。第五句所聞因。對_二佛弟子_一故《割書:爲言》。 問彼記云。長途所_レ定。勝論與_二聲論_一。相對爲_二立敵_一。而理 門頌中。所作因 ̄ハ。不_レ爾者是何義耶。 理門九句外。指_二 【下段】 何處_一云_二長途_一耶。若指_二相違決定處_一者。彼一處也。此又 一處也。以_レ何云_二長途_一。不_レ何云_レ別耶。 答外道因明師。 示_二第二句_一。多取_二勝論量_一。從_二劫初_一來。相承有_レ跡。九句疏。 卽依_二彼常習_一。一往以_レ彼爲_二第二句_一。以_レ之云_二長途_一歟。至_二 陳那_一探_二其實_一。以_二佛弟子量_一。爲_二第二句_一。以_二勝論量_一。爲_二相 違決定作法_一也。不_三只云_二 九句頌_一。云_二理門頌中_一。其意在_レ 之。演祕云。域龍何乃斷爲_二正因_一者。若不_レ指_二 九句頌_一者。 更指_二何處_一哉。以_レ之可_レ推_二纂意_一。 問。理門僅載_二足目頌_一。 全不_レ云_レ改_二立者_一。以_レ何知更取_二佛弟子_一。彼十四過類。卽 依_二足目說_一。可_レ知依_二往古立論_一。 答理門以_二勝論量_一。爲_二 相違決定_一。僅以_二現敎力_一。斷爲_二正因_一。豈以_二 一量_一。爲_二正 因疑因二作法_一哉。是知理門第二句。是佛弟子也。以_二第 五句立敵_一准成_レ之。纂主問答旁有_二深旨_一。但十四過類。多 分依_二足目_一者。以_下分_二-別因喩_一等_上。不_レ爲_二眞過_一。是依_二足目_一 義也。何必付_二勝論量_一示_二過類_一哉。    已上往日愚記 古云。聲論聲常量。有_二 二敵者_一。勝論及佛弟子也。聲勝二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07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二 【枠外左横下】 一三 【上段】 師。同劫初出。諍_二聲常無常_一。對論敵者。勝論非_二佛法_一。而 佛弟子後代出。更朋_二勝宗_一。所立旣同。故兼爲_二敵者_一也。 九句因疏。指_二同時敵者_一。云_二勝論師_一。處處隨_レ宜。擧_二佛弟 子_一也。凡因明通_二内外二道_一。佛法以前。久用_二勝論_一。爲_二 二八 正因_一。設雖_レ取_二佛法所立_一。豈忽捨_二古來正因_一哉。所作無 常道理。内外旣同。不_レ可_二取_レ此嫌_一_レ彼矣。 問纂要問答。 通_二 二敵者_一。解_レ無_二違決_一歟。 答唯就_二佛弟子_一。釋_レ無_二相違 決定_一也。疏爭_二勝論_一。纂加_二 一類_一。或纂問_二-答第五句_一。第二 句立者未_二解釋_一也。  往古大堂。多用_二此義_一。修南院法印《割書:惠曉》。被_レ立_二此義_一。《割書:云云》。  以_二文軌疏_一爲_レ證。如聲者對勝論等者。等_二佛法_一也。二  家互有_二德失_一。勝論傳取_二同時敵者_一德也。一往正因。遂  犯_二違決_一失也。佛弟子義。無_レ疵正因是德也。擬宜爲_レ  敵又失也。陳那載_二足目頌_一。廢_二-立九句_一之時。二八句竊  兼_二 二師_一。勝論古來正因。任_二足目施設_一。佛法眞實正因。  自更所_レ加也。可_レ得_二此意_一歟。《割書:考【※】意一本作_レ|旨。無_二歟字_一》   此義不_レ異_二勝論傳_一。但彼取_二勝論_一。爲_二正敵者_一。佛弟子 【下段】   兼取_レ之。此義竝取_二 二師_一。無_二其兼正_一。仍二義稍異   也。 今又推云。法自相敵者。大有_二 二釋_一。九句疏取_二勝論_一。是 爲_二本義_一。纂要問答等者。取_二佛弟子_一。是疏外別釋也。 問 纂要爲_二別釋_一難_レ用。 答凡製_二纂要_一。可_レ知_二其意趣_一。一者 助_二疏釋_一。開_二其幽旨_一。二者疏外述_二別釋_一。顯_二義多途_一。其中 今就_レ疏取_二勝論_一。問_三何故九句無_二相違決定_一也。 答中理 門頌中據_レ別而說者。改_二疏釋_一據_二別立敵_一而說《割書:爲言》疏上 下多述_二佛弟子_一者。不_三正擧_二敵者_一。只明_二能立正因_一也。臨_二 處處文_一。各可_レ會也○。淄洲釋中_一【一点衍ヵ】。無_二勝論文_一。略纂明云_二 佛法_一。撲揚又同。   學者定不_レ受_二此義_一歟。但有_二大所存_一記_レ之。  ○第二作法分離事 子島九句義私記云  ○因喩之法不應分別事 有云。淸水纂注云。論存_二委曲_一。纂主論外案_二本意_一也。但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08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二 【枠外右横下】 一四 【上段】 不_レ非_二論師_一也。《割書:已上》今推_二此意_一。廣百唯識 ̄ノ因明 ̄ハ異_二理門 正理_一者。禀承之旨也(濟恩上綱口傳也)。准_レ之。廣百論委細分_二-別是無常故 之因_一。非_二域龍天主等軌式_一。論主存_二委曲_一。實分_二-別因_一也。 爰纂主云_二亦不_一_レ應_二分別_一者。論主委細分別乍_レ許_レ之。論外 案_二理門正理本意_一。云_二不分別_一也。因喩之法。不_二分別_一。依_二 惣法_一建_二【-脱ヵ】立比量_一者。因明大綱故也。仍此因亦不_レ可_二分 別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  此義同法算公之所案也。微妙微妙。誠得_二淸水御本意_一。  愚老永歸_二此傳_一了。  ○勝勝勝劣二家大綱 勝劣傳。以_二立者本意_一。爲_二至極道理_一。以_二淄洲處處釋_一。爲_二至 極文證_一。諸差別相違眞實軌式。○不_レ如_二燈釋_一也。《割書:無有別|法與七》 《割書:相|違》難勢所_レ滯者。能違宗在_二不樂爲外_一之一事也。 勝勝傳以_二相違義_一爲_レ本。依_二能違宗_一。成_二不樂爲_一。爲_二至極 理_一。依_レ此見者。諸文皆證據也。立者前無_二不樂爲_一。是遂所_レ 留難也。自_レ此入_二別韻_一。以_二敵者前義_一。爲_二不樂爲_一。違背非_レ 【下段】 一。設以_二同喩卽義等_一。欲_レ成_レ之。根本道理頗弱。所_レ謂二差 別。卽爲_二所違能違_一之義。空失故也。 二他用傳。以_二立者本意_一爲_レ先。大得_二道理_一。但能違作法 之時。用_二勝字_一故。還見者。意許自_レ本。可_レ置_二勝等言_一。 問付_二勝勝勝劣二家_一。料_二-簡衆量_一事。何義猶相順耶。今云 勝勝義者。以_レ之其趣易_レ得。謂_レ順_二衆量_一。而恐猶疎也。以_二 淄洲釋_一爲_二定量_一勘見。勝劣義還順_二衆量_一歟。但衆量之貌。 種種之間。末學輙難_二成敗_一。若不_レ辨_二異門之通塞_一者。拂_レ 過甚難歟。 問疏與所立法勝劣差別之文。順_二何義_一耶。 答勝勝義中 若樂爲兼_レ 二者。似_二巧得_一_レ文。然猶失_二差別相違大綱_一。以_二 勝劣字_一。卽爲_二勝劣證_一。雖_レ似_二淺近_一。還是本也。論疏斷纂。 只有_二此文_一。自餘皆迂廻也。任_レ ̄スト文 ̄ニ與_二 ̄ト廻 ̄レル證_一。優劣可_レ 知。所_レ拘纔與一字。會釋非_レ 一。見_二文本意_一。全無_二相違_一。問 以_二假他用勝_一。乍_レ非_二樂爲_一非_二不樂爲_一云事。雖_レ會未_レ遁_下 於_二勝々義_一無_レ拘之難_上哉。 答爾也。此事非_二今量中一難 義_一。立破淵底也。後三相違。古來所_二諍來_一。皆此類也。淸辯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09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二 【枠外左横下】 一五 【上段】 比量。勝軍比量。唯識比量等。各皆有_二別樣_一也。凡以_レ詞難_レ 盡。以_二此等義_一。須_レ知道之故質。以_二餘常事_一。勿_レ奇_二妙旨_一《割書:矣》。  《割書:考【※】觀應本裏書云已下御自筆歟云云或本有_二此詞_一》  注釋難_二勝劣差別_一付_二 三失_一。今於_二勝勝義_一還付_二 三失_一。  一差別不成失 夫差別者。自相之上所_レ帶別義也。二明自共。雖_レ有_二多重_一。 無_レ不_二體義_一。而假他用勝。非_二立家義_一者。旣殊_二泛爾共相 之義_一。互不_二貫通_一。何名_二差別_一。若云雖_二 一意許_一。通_二言陳_一 故。名_二共相_一者。勝論比量。離實大有。亦有性義。通_二言陳_一 故。可_レ名_二差別_一。何稱_二自相_一。若云_下勝論宗。無_二 二有性_一故_上 者。亦數論宗。亦無_二 二他用勝_一。何名_二差別_一。若云_下兼_二立敵 義_一合爲_中 二差別_上者。師弟二有。宜_レ爲_二 二等_一。若云_下此量同 喩假他用勝。通_二意許_一故。不_上_レ同_二有性量_一者。唯識比量定 離色者。無_レ通_二同喩_一。何爲_二差別_一。如_レ此推徴。相例不_レ遁。 加_レ之二勝之家。以_二差別義_一。卽謂_二相違_一。二義混濫。深雖_二 勝劣_一。差別名義。如_二 上已述_一。言_二相違_一者。以_二因喩力_一。作_二 【下段】 能違_一時。違_二害本宗_一。初得_二其名_一。未_レ作_二能違量_一之前。雖_レ 名_二差別_一。不_レ稱_二相違_一。而以_二遂可_一_レ爲_二能違宗_一。在_レ意之時。固 令_二違返_一。恐不_二正理_一。一自相上。二ケ共相。雖_二義差別_一。不_レ 如_二水火_一。何以_二 一宗之所許_一。稱_二差別不成_一乎。  二文義不順失 勝劣之言。疏有_二誠文_一。二勝之說。都無_二明據_一。捨_レ有取_レ無。 不順之甚也。疏云。此中義說。若數論外道。對_二佛弟子_一。 意欲_レ成_下立我爲_二受者_一受_中用眼等_上《割書:文》。立量本意。無_二如_レ此 文_一。旣以_二神我_一爲_二樂爲宗_一。其餘諸義皆不樂爲。何況假我 受用。敵證皆許。成 ̄スルヿ而 ̄モ何 ̄ノ爲 ̄ソ。金七十論云。聚集爲_レ 他故。異_二 三毒依_一故。食者獨離故。五因立_レ有_レ我《割書:文》。今積 聚性因。必爲他用宗。則聚集爲他故義也。矯立作法。言陳 雖_レ共。立者本爲。全無_二異途_一。故論云。如是亦能成立所 立法差別相違積聚他用《割書:文》。二差別遂分_二能所違_一。可_レ知只 是眞他假他也。疏文云。然眼等根不積聚他實我用勝用 親用_二於此_一受_二 五唯量_一故者。樂爲神我用勝也。云_地由_下依_二 眼等_一方立_中假我_上故積聚我用_二眼等_一劣_天者。不樂爲假我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10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二 【枠外右横下】 一六 【上段】 用劣也。云_下然以_三假我安處所須方受_二床座_一故於_二臥具_一假 他用勝實我用劣_上者。明_三同喩之返爲_二異品_一。云_下今者陳那 卽以_二彼因_一與_二所立法勝劣差別_一而作_中相違_上者。結_二-歸法差 別相違_一也。明知。二差別體者。眞他假他也。眞假如_レ次。樂 爲不樂爲也。樂不樂爲如_レ次。用勝用劣也。若加_二其言_一。唯 云_二勝劣_一。若指_二其體_一。只眞與_レ假也。勝勝之宗。以_二假劣_一從_二 眞勝_一。合爲_二樂爲_一。若爾不樂片差別者。其體何物。數論之 宗。眼等有法上。無_二假我用勝義_一故。若云_二敵者前義_一者。何 纂要云_二 二共許有假他替處_一。不_二只纂要_一。多有_二違文_一。若云 雖_レ不_二所別之義_一。以_二同喩臥具之力_一。言陳之下令_レ有_二假用 勝義_一。不_三是正取_二同喩_一者。具_レ義之物。必有_二其體_一。其體則 或所別或同喩等也。若以_二同喩_一令_レ有_二其義_一者。旣是取_二 同喩_一爲_二片差別_一之傳也。若云_下其體雖_二同喩_一其義通_中宗 下_上者。猶未_レ脫_二無別體之難_一。作_二遮詮能違_一之量。無_二替處 物_一故。設云_二同喩臥具替處_一者。其時又同喩闕。若云_二能 違宗能替處_一。所謂佛弟子所_レ成眼等上假我他用勝義者。 敵者宗替處可_レ然。爲_二義之所依_一。能有_二其言_一之物。立者前 【下段】 無_レ之故。根本旣唐捐。枝末何成辨。可_レ謂立者前眞勝假 劣之中。成_レ假非_レ眞。替處能成。勞求_二他法_一。皆不_レ可_レ得《割書:考【※】|觀》 《割書:應本裏書云已|上御自筆也》古《割書:考【※】觀應本句|首有_二思字_一》 德一義。以_二彼同喩_一爲_二片差別_一。 今不_二直彼義_一。而諂_二 ̄ヘリ其趣 ̄ヲ_一。縱亦雖_レ義《割書:考【※】義一本|作_レ爾》非_二實共 許_一。無_レ體取_レ義燈家所_レ破故。況假我用劣。本在_二立宗_一。何 屬_二之樂爲_一。勞求_二餘義_一。謬入_二異路_一。通塞悉翻。不_レ可_二具 擧_一。   衆量相違失 所_レ擧衆量對比。今量未_レ知。誰違誰亦順乎。二勝家以_二 一 宗所許_一。謂_レ不_二相違_一。所_レ付衆過。皆從_レ此起。若言陳下均 帶故。則衆量差別皆不_二相返_一。若違_二害於本志_一故者。此量 二等亦成_二相違_一。若如_二作有緣性作非有緣性_一。其詞相 違。此量殊_レ彼者。積聚不積聚。眞他假他。亦大相翻。何無_二 違義_一。若不_二立敵相違宗_一者。能成_二假勝_一。能破_二眞勝_一。遂則 立敵之相違也。若論_レ初者。作非有緣性體者。或共許有 或實德等。仙人許_レ之。言陳同帶。相竝而存。何云_二相違_一。 若彼諸比量不樂。亦敵者宗者。自執_二別義_一。不_レ足_レ爲_レ證。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11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二 【枠外左横下】 一七 【上段】 凡此量二等意許。俱爲_二有法眼等上義_一。立者宗計自_レ本 必然。而陳那菩薩。立破之道縱横無礙。共許假他之上。 僅置_二勝一字_一。不_レ失_二本宗之假他_一。又不_レ乖_二佛法之宗旨_一。 然能得_レ破_二立者樂爲神我用勝_一。問答往復。盤石遂摧。旨 趣最妙。誰不_二疑惑_一。若同_二常例_一。還失_二玄旨_一。五蘊和合。假 有_二作業_一。惣爲_二別依_一。似_レ用_二眼等_一。以_二其功能_一。名_二受用勝_一。彼 勝則堪能義也。未_三必對_二別神我用勝_一。以_下同喩臥具等假 用勝非_二眞勝_一之力_上。立者還生_二相違之智_一歟。   與所立法勝劣差別文《割書:考【※】文觀應本|作_二事字_一》 今云。勝劣差別者。二等意許也。所立之宗。法自相下。眞 勝假劣。樂爲不樂爲差別也。與者爲也。是則所破也。作_二 能違_一者。所違能違。和合所成也。以_二不樂宗_一。爲_二能相違_一。 令_二所違眞勝宗_一。成_二相違_一。是皆作_二-法能違_一之事。所_レ令_レ被 也。故論云。如是亦能成立所立法差別相違積聚他用。《割書:文》 疏則釋_二此文_一之中。所_レ述義也。論自_レ本於_二樂爲不樂爲二 差別_一。違_二樂爲_一成_二不樂爲_一。惣指_二此所違能違_一爲_二相違作法 之所由_一也。而學者偏。以_二能違一邊_一。名_二相違_一爲_レ疑。常途 【下段】 雖_レ然。依_レ實亙_レ 二立_二相違_一故。疏上文云。相違義者。謂兩宗 相返《割書:文》。就_レ 中今文本意者。非_二法自相_一。亦非_三法上一切差 別皆作_二相違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其所_レ遮餘差別者。有漏無漏常無常。作 彼緣性非彼緣性等。衆多義。於_二他用_一可_二分別_一。此皆不_二今 所成_一。又或加_二唯字_一。或置_二親字_一等。皆非_二立量所諍_一。唯於_二 眞他用勝假他用劣門_一。可_レ論_レ之《割書:爲言》。約_二解釋本意_一。以_レ 遮_二餘差別_一爲_レ先。然而對_二與言_一。令_レ連_二-續文章_一之義不_レ可_レ 無。仍望_二能所違_一。置_二令被_一也。《割書:考【※】觀應本作_二|並令被之_一》故與字不_レ違《割書:爲言》。   私案非_レ 一。其中此義無_二殊。難_一歟。餘如_二明本_一。   不樂爲與能違宗法同異 尋云。衆量作法。不樂爲意許。與_二能違宗_一。其詞無_レ異。作 非有緣性。及定離眼識色等也。今量何有_二不同_一哉。 今云。不樂爲與_二能違宗_一。體有_二同異_一。其體若同。必改_二其 言_一。如_二必爲他用量_一。體若異者。不_レ改_二其言_一。作非有緣性 等是也。若體同不_レ改_レ言者。立者前二差別。相雙自_レ本有_レ 之。設雖_レ立_二不樂宗_一。樂爲宗何已哉。不_二相違_一故。又立敵 宗義。應_レ無_二差異_一。作非有緣性 ̄ハ。能違 ̄ニ立取 ̄ル之時。卽實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12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二 【枠外右横下】 一八 【上段】 有性也。定離眼識色。心外所執色也。與_二不樂爲_一其體實 異也。不樂爲共許者。言分也。假我用劣。劣字本言陳加 故。改_レ之無_レ過也。 問何有_二同異二類_一。 答有法上義。爲_二 不樂爲_一之時。與_二能違宗_一同體也。假用差別卽其類也。若 不_レ爾者。必以_二前物_一爲_二片差別_一。能違宗法。有法上 ̄ノ義 ̄トシテ 立_レ之。故改_二不樂體_一也。  得_二此旨_一者。以_二敵者宗_一。爲_二不樂爲_一者。決定謬也。  ○積聚性因違法自相事 子島疏記云。眼等必不_下爲_二神我_一受用_上《割書:文》。周記云。非_二我用_一。 平備云。必不_二我所用_一。道詮云。不_二眞他用_一。明詮云。眼等必 爲_二神我_一非_レ用。此等作法詞。雖_二小異_一其意大同。我者神 我也。用者用勝也。具可_レ見_二記文_一。 問能別不成失難_レ遮。 答子島釋云。爲_レ破_二於他_一。就_二他宗_一 立故。無_二不成失_一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准_二纂要云_一。爲_レ破_二於他_一。就_二他宗_一 立。雖_レ有_二所別所依不成_一。而不_レ爲_レ過。可_レ得_二釋意_一。法自 相者。是自 ̄ノ法自相也。故記云。此望_二立者_一。自法自相相 【下段】 違故。能違就_二他宗_一作_レ之《割書:云云》。望_二數論自宗_一犯_レ過。名_二自 法自相_一也。准_二向三四因皆自比違自之釋_一。以_二本立者_一 爲_レ自也。  疏云。若言_二眼等必爲_レ我用_一。能別不成。闕無_二同喩_一。積  聚性因。違_二法自相_一。臥具喩有_二所立不成_一《割書:文》。我若非_二  神我_一者。何付_二能別不成_一哉。用若非_二用勝_一者。豈有_二所  立不成_一哉。旣望_二本量宗_一。有_二所立不成_一。准知爲_二能違  宗_一。能同品也。仍不_レ犯_二所立不成過_一也。   明本所記。聊似_レ有_レ煩。今直得_二疏旨_一歟。子島御傳。   全無_二風情_一此趣也。  尋云。臥具上有_二神我用義_一。設立_二必爲神我用_一。何有_二所  立不成_一。  此有_二多義_一。今成_二 一義_一云。立_レ量之習。共比因喩。必須_二  極成_一。臥具上有_二神我用義_一者。立者宗計也。旣非_二共許_一。  何爲_レ喩哉。假用義立敵同許故。爲_二共同喩_一也。違他順  己之故。能別雖_レ立_二我用_一。同喩須_レ共。故不_レ取_二臥具上  神我用勝義_一也。共許假用。望_二神我用宗_一。非_二同品_一故。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13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二 【枠外左横下】 一九 【上段】  有_二所立不成_一也。   可_レ勘_二見明燈抄_一。  ○神我用勝意許宗。義准不顧諍。 相傳云。不顧論宗傳爲_レ佳。《割書:如_二本|抄_一》 先案云。偏傍義准宗也。《割書:如_二明|本_一》 更云。意許宗者。四宗相攝。頗不定也。若樂爲不樂爲相 對。不顧論宗也。立者正欲_二成立_一之宗故。言陳意許相對。 傍義准宗也。言陳法自相。爲_二正所諍_一。意許後三宗。名_二 傍所諍_一此意也。一切比量。對_レ敵正所_レ諍者。言陳法宗 也。以_レ之爲_二不顧論宗_一。意所_レ諍者。非_二言所陳_一故。名_二傍 義准_一也。重言_レ之者。決定 ̄ノ不顧論宗 ̄ハ。能別言陳也。決定 ̄ノ 義准宗 ̄ハ。無常宗傍成無我宗等也。無我宗非_二言陳_一。又非_二 正樂爲_一故也。意許宗樂爲故。不_レ顧論宗所_レ攝。非_二言所陳_一 故。亦義准攝也。 問疏云。旣於_二因過_一說_二法差別_一等者。 偏攝_二義准_一。不_レ見_レ攝_二不顧論宗_一。 答欲_レ釋_二義准名_レ宗之 義_一。擧_二法差別所違宗_一也。雖_二意許宗二宗不定_一。今論_下攝_二 義准_一之門_上也。無我宗義准雖_レ顯。名_レ宗之義隱。故今不_レ 【下段】 擧_レ之。下文云_下故於_二宗中_一傍有_二義准_一卽四相違所違差別_上 者。言陳意許相對論_二傍正_一也。   度度愚案中。今得_二實義_一歟。 可_レ祕可_レ祕。  《割書:考【※】一乘院相傳本奥書云》   貞和五年五月八日。以_二正本_一書寫交合畢。                  法印 範緣  《割書:考【※】大乘院相傳本奥書云》   元德二年十一月十日子夜雨中馳筆畢                僧正覺丨《割書:春 秋|廿五歲》    正慶元年無射下旬以_二良筭自筆之本_一校合了                  覺丨《割書:行 年|廿七歲》   觀應二年三月九日夜於_二花林院御所_一書寫之畢                 擬講 顯意   同十九日夜於_二寶積院御所_一 一交了 明要鈔卷第二《割書:終》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14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三 【枠外右横下】 二〇 【上段】 明要鈔卷第三 有法自相  矯立事        不立離實有體能別事  以同異性望有性體勘成異品事  所立法二釋事     今量所立法事  所立法異義  ○有性非實量樂爲宗在_二意許_一事 問。今量欲_レ成_下有性離_二實等_一有_レ體之義_上。有法擧_二有性_一。能 別立_二非實_一。見_二其不相離性宗_一。立_二離實大有_一。破_二卽實有性_一。 立者樂爲。旣顯_二于言陳_一。何爲_二矯立量_一哉。 答。師主安_二- 立六句_一。六有句卽其隨一法體也。弟子以_二彼能有_一。卽_二于 實等體_一不_レ許_レ有_二別體_一。仙人欲_レ成_二有性之體_一立_二今量_一也。 若顯成_二此體_一者。有法立_二我有性_一。可_レ用_二別有體能別_一。而 有法無_二簡別_一。擧_二共許有性_一。能別立_二非實_一。不_三顯成_二有體 義_一。可_レ知有法有_二意許_一。所謂離實大有性也。能別有_二表 【下段】 裏_一。言裏矯成_二離實有體義_一也。凡敵者以_二立量言支_一。對_二内 明門爭_一。其義若不_レ窮者。知_二立者矯立_一。勘_二意許_一探_二樂爲_一 也。  ○不_レ立_二離實有體能別_一事 問立量之習。言陳欲_レ盡_二自樂爲_一。同喩力所_レ及之義。必能 別立_二-顯之_一。與_二同喩_一等 ̄シキ義 ̄ハ。非_二不極成_一故。同喩若不_レ及 者。置而不_レ立。而同異性旣具_二離實有體義_一。能別如_レ此 立者。所立可_二滿足_一。何用_二非實言_一。不_レ立_二有體宗_一哉。 答若立_二有體能別_一者。仙人本意可_レ窮哉以否。若立窮者。 未_レ顯_二離實大有名體_一。比量樂爲豈得_二究竟_一哉。若雖_レ立_二 有體 ̄ト_一。爭未_レ窮者。不_レ如_二矯立_一。 問以_二有無能別_一。成_二有 法體_一。比量之一 貌(カタチ)也。如是成立於有法者。是也。仙人立_二 有體能別_一。成_二-立有性體_一者。宗義豈不_二滿足_一哉。 答。比量雖_レ有_二自他共_一。以_二共比_一爲_レ本。仙人爲_レ成_二大有性 體_一。安_二-立共比_一之時。若非_二矯立_一者。必可_レ犯_レ過故。有法 帶_二意許_一。能別置_二矯言_一。 問。大乘所立無性比量。觸別有 體量等。有法擧_レ體。能別立_二有體_一。全無_レ過。 答。彼立敵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15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三 【枠外左横下】 二一 【上段】 二家同佛弟子也。有法直擧_二共敎所說法體_一。故全無_二不 極成_一。不_レ同_下弟子未_レ從_二仙人_一之前。不_上_レ許_二大有體_一。重意云。 擧_二共敎說_一。敵者許_二其體_一故。能別雖_レ爭_二體有無_一。猶是爭_レ 義之類也。《割書:猶可_二問答_一。如_二別卷記_一。|[考【※】觀應本無_二此註_一]》 問。唯識比量。敵者中有_二外道_一。有法色體豈極成哉。 答。 彼擧_二眼所行色_一。是内外共許之法體也。不_レ同_二師弟諍_一。況 彼量矯立作法也。不可爲難。《割書:此事可_レ有_二別義【一点脱ヵ】|[考【※】一本無_レ註]》  ○以_二同異性_一望_二有性體_一勘_二-成異品_一事 問。有法擧_レ體。能別立_二有無言_一之量。亦可_レ爾哉。 答彼以_レ法成_レ法量也。不_レ同_二有性量_一。 問以_二別有體能 別_一。旣成_二-立有法體_一。豈同_二聲無常量_一但成_レ法哉。 答以_二 有無能別_一。成_二有法體_一之量。多是自比量也。有法直擧_二不 極成法體_一。全無_二意許_一。能別云_二別有體_一。不_二矯立_一故。爭留_二 能別_一。不_レ同_二有性量_一。 問。有法擧_レ體。能別立_二有無_一之量。 有_下但由_レ法故成_二其法_一義_上。無_二如是成立於有法義_一歟。 答。可_レ有_二 二門_一。理門論。專明_二正比量相_一。而正比量成_レ體。 多以_二有無能別_一。引_二敵證智_一。因喩力之所_レ及。唯法而非_二 【下段】 有法_一。然而能別宗成立了。有法體自成。是故非_レ無_二如是 成立於有法之義_一。就_二立量門_一論_レ之。唯成_レ法量也。矯_二-成 有法_一之量異_レ之。初重欲_レ兼_レ體故。其義若不_レ立。卽犯_二後 二相違_一也。  ○所立法事 略纂有_二 二釋_一。《割書:明燈|抄同》其中存_二所立之法釋_一。同_二疏惣宗中法 之意_一故。 問所立之法者。極成能別歟。惣宗能別歟。 答。有_二 二義_一。一云。極成能成也。二云。惣宗能別也。 問 以_レ何爲_レ正。 答總宗能別義。叶_二疏釋_一。總宗中法者。簡_二 極成能別_一故。又相似體類者。不_レ離_レ聲之無常也。汎爾無 常。彼此一物。何云_二相似_一哉。《割書:具如_二|明本_一。》或所立卽法之釋。非_レ 無_二其謂_一。凡所立者。局通對所成立也。設法設有法。立者 樂所_レ欲_レ立者。皆得_二所立名_一。其所立必爲_レ法而成_レ之。故 云_二所立法_一。所立謂宗法謂能別者。是意也。 問。若爾何 云_二惣宗中法_一耶。 答。對_二別宗_一以_二惣宗_一云_レ 中也。意者。有_二 二門_一之中。今取_二 此門_一云_レ 中也。不_下於_二惣宗_一更有_中 二分_上。若存_二此釋_一之時。所 【六十行目、六十三行目の[ ]は亀甲括弧】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16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三 【枠外右横下】 二二 【上段】 立卽法也。而成_レ法之量。所立者實屬_二能別_一。故法義顯也。 若成_二有法_一之量。所立雖_二是有法_一。以_二其有法_一猶名_二所立 法_一。以_二方便【一点脱ヵ】爲_レ義成_レ之。令_レ見_二是法_一。此門得_二所立法名_一也。 問。若寄_二能別_一立_二法名_一者。如何乍_レ置_二有法_一。猶名_二所立法_一 哉。答。前於_二法處_一爭故。立_二所立法_一來之物也。仍雖_レ在_二所 別_一猶名_レ法。若見_二所別_一亦名_二有法_一也。   已上惣成_二 二釋_一了。   今量所立法 有性者言陳也。離實大有性者意許也。非實者能別表也。 離實有體者裏也。師主安_二-立今量_一之時。先擧_二有法言_一。意 許_二-置離實有性體_一。是名_二有法意許_一。能別立_二非實_一。欲_レ成_二 離實有體之義_一。是故。今量所立法有_二兩重_一。先有性與_二非 實_一。互相差別。有性之非實名_二所立法_一。《割書:一重》。以_二非實言之 所成。離_レ實有_レ體之義_一。望_二有法_一。名_二不相離性_一。所謂有性 之離實有體也。《割書:二重》。 同異性望_二 二重所立法_一。皆均等也。 故爲_二同品_一。雖_三有性體非_二正所立法_一。立者竊欲_レ屬_レ法。故 勘_二-成異品_一也。 問。其屬_レ法義如何。若依_二所立之法釋_一者。 【下段】 所立設雖_レ攝_二有性_一。法是所立之一分也。唯可_レ限_二離實有 體之義_一。望_二所立法_一剩_二 二品_一之時。豈以_三同異性非_二有性_一。 剩爲_二異品_一哉。若又存_二所立卽法釋_一者。其所立者。能別 法宗也。望_レ法無_二寬狹_一。若所立及法。皆通_二有法_一者。聲無 常量。豈以_レ聲爲_二所立_一爲_レ法。以_レ瓶望_レ彼爲_二同喩_一哉。所 立法雖_レ亙_二 四宗_一。論_二同異品_一。皆望_二其法_一。理門正理本疏 斷纂。大所_レ立也。 答依_二所立之法釋_一。此義不_レ違。爭_レ法 爭_二有法_一。比量貌自_レ本分。皆是正因明中。所_二許來_一也。其 諍_二有法_一之量。雖_二正比量_一。必有_二矯立_一。其矯立者。以_二所立 有法_一。竊欲_レ屬_二其法_一。是不相離性之力也。聲無常量等。本 爭_二無常義_一不_レ爭_二聲體_一。故不相離性惣宗中。爭僅留_レ法。 立者樂爲窮_二能別言_一。不_レ及_二聲體_一。師弟爭者。本在_二有句 體_一。豈同_二彼量_一哉。敵者探_二-得其志_一。以_二同異性_一勘_二-爲異品_一 也。若不_レ許_二此義_一者。矯立有_二何果利_一哉。 問爭_二有法_一爭_レ 法之量。自_レ本所_レ許也。其中成_二有法_一量者。先成_レ法遂令_レ 知_二有法_一。非_三能別處直爭_二有法_一。理門爲_二 二重_一。其意在_レ之。 若爾。設雖_二何量_一。唯望_二所立之法_一判_二 二品_一也。其法唯屬_二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17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三 【枠外左横下】 二三 【上段】 能別_一。有法及法。雖_二不相離性_一。前陳後說。所在全不_レ動。 以_二聲無常量_一。可_レ定_二其軌則_一。 答。凡所立法。雖_レ屬_二宗依之 處_一。非_二正宗依_一。《割書:是一重》。 又就_二惣宗_一。法自相量。二分各定。屬_二 法有法_一。《割書:是二重》。 矯立量爭_二有法_一。以_二意許宗_一望_二惣宗二分_一。 所屬不定。或在_レ 上或在_レ 下。不_レ同_二言陳宗其處決定_一。是 則矯立_二非實_一之故也。其非實言裏。構_二通路_一令_二有法下 ̄ノ 意許 ̄ヲシテ上下遊行_一。其通路者。離實有體義也。彼體者卽 大有性也。離實大有性 ̄ノ體 ̄ハ有體 ̄ノ義 ̄カ之所目也。體義不 思議。互不_二相離_一。若言陳顯立_二有體_一者。言無_二委曲_一故。諍 可_レ留_二能別_一。所立尤幽故。大有性體。或屬_二能別_一得_二法名_一。 或屬_二所別_一名_二有法_一。重重表裏。學者悉_レ之。如是成立於 有法者。論_二至極_一也。以_二同異性_一。勘_二-成異品_一異_レ之。雖_二有 法_一猶令_レ見_レ法。以_二同喩力_一欲_レ成之門也。但由法故成其 法之分也。若不_レ許_二此義_一者。此量爭僅限_二離實有體義_一。不_レ 及_二大有體_一哉。若展轉成者。只是自比量。以_二有無能別_一。 成_二 一重所立_一了 ̄テ。幽 ̄カニ傳 ̄ヘテ令_レ知_二有法_一之分歟。矯立量 決定超_レ彼。以_二有法體_一成_二-下法處_一。欲_レ蒙_二因喩之力_一故也。 【下段】 或於_二所立法_一爭_レ法之量。所立之法也。爭_二有法_一之量。所 立卽法也。爭之所_レ及。有_二寬狹_一故也。有性之體及離實 有體之義。皆是今量所諍_一【二点無】也。云_二所立_一云_レ宗云_二所諍_一。皆 是一物也。有性體若所立惣宗所_レ攝者。何不_レ對_二同異品_一。 問。惣宗皆名_レ法者。何又名_二有法_一。勘_二有法自相相違_一哉。 又如_二此義_一者。因喩所成只可_二 一重_一。何云_二但由法故成 其法如是成立於有法_一耶。 答。有性體者。屬_二有體義_一。 非實能別處諍_レ之。故與_二法名_一。然而遂論_レ所_レ留者。亦得_二 有法名_一也。仍於_二理門二句_一。所攝不定也。旣名_二有法_一 故。因喩之所成有_二 二重_一。是故有_二如是成立於有法之義_一 也。 問不相離性就_二言陳法有法_一論_レ之。何由_二此義_一。意 許離實有性。屬_二有體能別_一哉。 答。爾也。前陳後說。言陳 相望。互相差別。名_二不相離性_一。但言陳惣有性。與_二能別 非實及離實有體義_一。互相差別。爲_二惣宗_一了。有法下所_二 意許_一。離實大有性。則得_二成立_一。而有法爲_レ體擧_レ之。能別 爲_レ義爭_レ之。體不_レ離_レ義故。其體得_二法名_一。是不相離性之 力也。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18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三 【枠外右横下】 二四 【上段】 問。若爾。此所立法。初在_二有法_一。次下_二能別_一。後返留_二有 法_一歟。 答。論_二義次第_一者。設許_レ爾有_二何過_一。然而所立 意許。始終在_二有法_一。以_二方便_一矯立。能別處爭_レ之。實無_二 同喩_一之物。欲_レ令_レ等_二同喩_一之故。如_レ此有_二委曲_一。若有法 無_二意許_一。能別無_二表裏_一者。此事凡難_レ立者歟。 問。所立 卽法故。有性名_レ法者。寄_二能別法名_一歟。 答。爾也。寄_二 能別言_一欲_レ顯。故立_二法名_一。   先年得_二此二推_一。捨_二前義_一取_二後案_一。然今度複審之處。   前案通途可_レ存_レ之。所立卽法之義。猶非_二疏意_一歟可_レ   思_レ之。  所立法異義 《割書:考【※】貞和本傍貼紙云贈僧正又古》 一云。有法有性下。有_二有性離實有性意許量_一。其意許量。 惣宗能別爲_二所立法_一。非實能別顯_二樂爲宗_一。方便所立也。 今量有_二 二重所立法_一。《割書:已上禀承》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寶上二案寶積院上人之略歟》 二云。所立法有_二 二重_一。如_レ前。然言陳有法外。無_二意許量 有法_一。只言陳有性。與_二意許非實有性_一。互相差別不相離 性。名_二意許量_一也。 【下段】 三云。有性言陳。與_二離實有性意許_一名_レ惣。不_レ離_二有性_一離 實有性云_レ宗。如_二相違言_一。《割書:常無常相對云_レ相。|無常違_レ常名_レ違。》有法偏極成所 別也。法有_二 二重_一。別見_レ之極成能別也。不_レ離_二有法_一之方。 是法也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古人》 四云。有法有性下。有_二離實有性意許_一。無_二別意許量_一。今 此意許。雖_レ得_二法名_一。不_レ名_二能別_一。法謂能別者。就_二法自 相等_一論_レ之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上人》 五云。意許離實有性。名_二所立法_一。亦名_二能別_一。體義三名 通_二 三重對_一。言許相對得_二所別能別名_一故也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香雲房》 六云。見_二加言立_一。名_二能別_一也。餘_二如前義_一。 七云。雖_レ無_二意許量_一。擬宜名_二能別_一也。非_三言許相對名_二能 別_一。亦非_下見_二加言應立_一名_中能別_上。直以_二意許離實有性義_一。 准_二餘比量能別_一。立_二其名_一也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寶上》 八云。無_二 二重所立法_一。有法有性下。意_二許離實大有性_一。 以_二非實言_一。欲_二傳成_一_レ之。能別法之所成故。得_二法名_一也。  此義意者。能別處全無_二表裏_一。只以_二非實言_一。成_二有法  有性下離實有體有性_一也。譬如_下以_二指端_一指_中空月_上也。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19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三 【枠外左横下】 二五 【上段】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上》 九云。有法有性下。有_二離實大有性意許_一。非實言裏。有_二 離實有體義_一。如_三作有緣性言裏帶_二非實義_一。表裏俱屬_二言 陳_一。立者意趣。能別處欲_レ成_二有法意許大有_一。與_レ喩異故。 敵者勘成_レ過。其大有非_二正所立法_一。寄_レ法欲_レ成。故得_二法 名_一。  此義。能別分_二表裏_一故與_レ前別。能別裏不_レ名_二意許_一故。  與_二能別意許傳_一異也。以_三離輪光與_二日輪_一。可_レ爲_レ喩也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上》 十云。有性離實有體者。一物也。其中有性在_二有法_一。離 實有體者在_二能別_一。  此義。以_三衣袖中 ̄ヨリ出_二 ̄スヲ下衣 ̄ノ端 ̄ヲ_一。可_レ爲_レ譬。端 ̄ノ出 ̄ツルハ  如_二言陳_一。奧 ̄ノ隱 ̄レタルハ如_二意許_一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上人寶又同》 十一云。所別有_二意許_一。能別言有_レ裏。所別意許者。離實 大有性也。能別裏者。有性離_二實等_一有_レ體義也。同雖_二有 性_一。有法 ̄ニハ爲 ̄シテ_レ體 ̄ト擧_レ之。能別 ̄ニハ爲 ̄シテ_レ義 ̄ト成_レ之。不_二相 離性_一故。互相屬也。成_二有法_一量。異_二聲無常量等_一。若不_レ 爾者。如何能別處。成_二有性體_一哉。若不_レ成_二有性_一者。豈 勘爲_二異品_一哉。是則以_二有性_一爲_レ法也。若成畢留_二有法_一也 【下段】  此義意者。所別體有性也。此有性上。加_レ義云_二離實有  體之有性_一也。是名_二意許_一。能別義離實有體也。此義上。  加_二有法體_一。云_二有性之離實有體_一也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上》 十二云。離實有體者。能別裏也。其體者則有法也。  尋云。大有同異共有_レ體。是均等分也。能別浦何指_二有  性體_一哉。 答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上別義》 十三云。有性者。離_二實等_一之有也。其有者。則體也。重意 云。實等不無。爲_二大有體_一故。此宗云_二有體_一物。則大有性 也。  尋云。同異性又自有體也。豈以_レ云_二有體_一。是大有耶。  答。實等有體。暫通_二大有同異_一。則有一實等。有之類  也。尋_二其至極_一。成_二大有_一也。同異性自體不無。非_二今所_レ  論實等有體義_一故也。今云_レ有者。亦義亦體也。以_二離實  有_一。若爲_レ義者法也。若爲_レ體者有法也。以_二同異性_一。望_レ  義同喩也。望_レ體異喩也。疏云。旣以_二離實有性_一。而爲_二  同品_一。亦是宗中。所立法均等有者。明_二均等邊_一。有性  者。有義也。非_二有體_一也。斷云。是離實等有義爲法者。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20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三 【枠外右横下】 二六 【上段】  此意也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上存。案上人所存義之略歟》 十四云。意許在_二有法_一。諍在_二能別_一。一切比量。所_レ諍必在_二能 別_一。以_レ之爲_二所立法_一。意許所在。隨_レ量不定。有性非實量。 意許在_二有法_一。能別非實言下諍_レ之。  此義。子島御本意歟。後二相違意許宗。俱在_二有法有性  處_一。所立法必在_二能別_一。以_レ之爲_二所諍_一。諍在_二有法_一者。非_二  上綱御志_一歟。算公法花會。令_レ立_二此義_一了。  已上十四義者。皆是有法意許傳也。其中前十三者。  隨_二意許所在_一定_二所諍義_一。後一義者。意許與_二所諍_一其  義異也。前十三中。前七二重所立法也。後六只一重  所立也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常義》 十五云。有法下全無_二意許_一。非實能別下。帶_二離實大有意 許_一。後■_二-著有法有性_一。【注】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古》 十六云。初陳_二有法_一時。有性言下。有_二離實大有性意許_一。 立_二非實言_一。成_二離實義_一。其有性下意許。下 ̄リテ暫在_二能別下_一。 名_二之能別意許_一。遂歸_二有法有性體_一。故云_レ■_二-著有法_一也。【注】十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寶上又同》 七云。離實有體有性。三重之中。離實有體 ̄ハ。言陳 ̄ノ分也。 【下段】 非實言之所_レ顯義故。有性者意許也。望_レ此爲_二異品_一。能別 下意許故。從_レ言得_二法名_一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上》 十八云。離實有體有性。皆意許也。其意許亦有_二表裏二 重_一。有體者表也。有性者裏也。望_レ表爲_二均等_一。望_レ裏爲_二異 品_一。得_二法名_一。如_二前義_一。  尋云。共許體義。擧可_レ爲_二言陳_一。離實有體義。非_二敵者  不_一_レ許。何爲_二意許分_一耶。 答師主矯立甚深。言許及_二  多重_一。意中 ̄ニモ離實有體 ̄ノ義 ̄ヲ令 ̄テ_レ見 ̄セ_レ爲_二 ̄スト所立 ̄ト_一。望_レ  此判_二同品_一。大有體 ̄ヲハ裏 ̄ニ隱_二- ̄シ置 ̄テ之_一。成_レ義其體自成  立 ̄シナント安立 ̄スルナリ也。《割書:望_二意許_一判_二同品_一|義。可_レ勘_二先德釋_一。》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上別義》 十九云。不相離性故。大有性體。雖_三降屬_二離實有體能別 義_一。同喩所_レ及。有體言陳分也。今一重至_二大有性_一者。則 意許也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同人別義》 廿云。能別意許。只離實有體二重也。有性體非_二意許分_一。 能別處成_二離_レ實有_レ體之義_一。資益成_二-得有性體_一也。如_二山 處有火量所有火體_一也。必爲他用量。能用眞他等。亦爾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愚上用之》 廿一云。離實有體有性三重中。前二重。正能別下意許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21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三 【枠外左横下】 二七 【上段】 也。其有體 ̄ト被 ̄ルル_レ云 ̄ハ有性 ̄ハ。卽有法有性也。離實有體 ̄ノ 義 ̄ニ被_レ ̄レテハ引。降屬_二能別_一。是名_二能別意許_一。離實有體二 重。屬_二有性體_一。亦歸_二有法體_一。■_二-著有法_一者。【注】此義門也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上》 廿二云。有性定在_二有法_一。能別下唯意_二-許離實有體義_一。其 有體者。卽有_二有性體_一之義也。故有性體。爲_レ義在_二能別_一 也。爲_二有體義_一在_二能別_一。爲_二有性體_一在_二有法_一故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上》 廿三云。有體者。有_二大有體_一云義也。故能別意_二-許大有 體_一者。卽有體重也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寶上》 廿四云。意許有_二 二種_一。有法有性下。意_二-呼《割書:考【※】觀應本|作_レ許。》離實 大有性_一。《割書:是一》。至_二能別_一卽成_二前離實有體大有性_一。《割書:是一【二ヵ】》。 能成名_二意許_一。在_二能別_一。所成名_二意許_一。在_二有法_一。如_レ次可_レ 名_二能意許所意許_一也。其中以_二能意許_一。名_二意許_一也。   已上十義。皆能別意許傳也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古》 廿五云。意許有_レ 二。一者。言下所_レ帶差別義名_二意許_一。如_レ 云_二言中所申之別義故_一。此偏在_二有法_一。離實有性意許。帶_二 有性言陳_一故也。若依_二成立義_一者。唯在_二能別_一。所《割書:考【※】觀應本|有_二成字_一》 非成對。此義門也。意許有_二 二類_一。處處各談_二 一門_一。 【下段】  此義意者。意許義本有_二 二類_一。隨_レ宜或被_レ云_レ在_二有法_一。  或被_レ云_レ在_二能別_一也。左右可_レ論_二其所在_一也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愚上用_レ之》 廿六云。今量意許宗者。離實有體有性也。離實有體。非 實言下意許也。有性體 ̄モ隨 ̄テ_レ義 ̄ニ亦屬_二能別_一。大有性是有 法下意許也。離實有體義 ̄モ屬 ̄スレハ_レ體 ̄ニ在_二有法_一。體隨_レ義在_二 能別_一。義從_レ體在_二有法_一。一時中隨_レ應在_二 二處_一也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或人》 廿七云。離實有體有性 ̄ノ一ケ意許。有性 ̄ノ體 ̄ノ邊 ̄ハ在_二有法 處_一。離實有體義邊。在_二非實能別下_一。   已上三義意許通_二 二處_一《割書:爲言》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惠曉相傳》 廿八云。不相離性惣宗下。顯_二-得一意許_一。所_レ謂離實大有 性也。不_レ可_レ云_三決定在_二有法_一。亦不_レ可_レ云_三決定在_二能別_一。 又非_下體在_二有法_一義在_中能別_上。亦非_三體義相隨隨_レ應在_二 二 處_一。只不相離性惣宗下。有_二離_レ實有_レ體之大有性 ̄ナレトセル之 一意許_一也。  此義。惣屬_二惣宗_一義也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。愚考之》 廿九云。疏斷意異也。疏意在_二有法_一。斷意在_二能別_一。松室 記見_二此旨_一歟。 【注 ■は彳と亍の間に「ひとやね+?+口」『明本抄十三巻』49コマ等と同じ字ヵ】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22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三 【枠外右横下】 二八 【上段】  此傳。退可_二案立_一。尤微妙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原本傍貼紙云○愚潤色》 三十云。離實有體有性三重中。有性體定在_二有法_一。離實 有體義。所在不定。若從_二其體_一在_二有法處_一。若屬_二能成_一亦 在_二能別_一。若在_二能別_一故。意許通_二 二處_一。若在_二所別_一者。意 許唯在_二有法_一義不定也。隨_二此二門_一。立_二法名_一不定。若在_二 有法_一意許別義。軌生_二物解_一故直名_レ法。若屬_二能別_一。非實 宗法所成義故。得_二法名_一也。疏依_二前義_一。斷依_二後門_一。松室 御傳。不_レ違_二此義_一。  今云。此義有_二深意_一。疏云_下彼說離實有體有性爲_二宗有  法_一等_上。以_二有有法意許離實有性_一。爲_二所立法_一。就_レ之。以_二  與所立法均等義品說名同品文_一。爲_二相違_一。答中會_レ之。  旣以_二離實有性_一而爲_二同法_一亦是宗中所立法均等有故  卽此過無_二違_レ論理_一《割書:文》。問答由來。以_二有法意許_一。爲_二所  立法_一。以_二兩論說_一。爲_二相違_一會_レ之。斷意者異_レ之。言_二非實  等_一者是離_二實等_一有義爲_レ法望_レ此卽爲_二所立_一者。以_二非實  能別之所成離實有體義_一。爲_二所立法_一。次文引_二 二論_一爲_レ  證了。不_下望_二有法_一名_中同異品_上《割書:文》。旣以_二 二論_一爲_レ證。可_レ知 【下段】  異_二疏釋_一也。疏擧_二 二論_一爲_レ違故。此義意者。加言有_二委  曲_一。若依_二疏意_一。有法有性言陳上。加_二離實言_一。具言_レ之者。  可_レ云_二離_レ實有_レ體有性_一。若依_二斷意_一者。能別非實言上。  加_二有性言_一。具可_レ云_二非_レ實有_レ體有性_一。疏斷似_レ異。實是  一ケ比量後說能別也。顯_二立者本意_一具立顯之時。如_レ  此可_レ立也。以_二其具詞_一。相_二-望不加言量法有法言陳_一見_レ  之。有法闕_二離實義_一。故加_レ言立_二離實有性_一。能別不_レ具_二  有性體_一。故加_レ言立_二非實有體有性_一也。合_レ 二見_レ之。只  一盡理之詞也。是名_二加言量_一也。  問。疏斷俱不_レ云_二加言_一。何爲_二 二加言_一哉。 答疏下文  云。實唯成法。《割書:乃至》。難彼意許離實等有而有性故唯  成法《割書:乃至》。理門望諍有法之上意許別義等《割書:文》。纂述_二此意_一  云。理門望爲量成立必須加言如立大有云有離實等  有而非有性故唯成法《割書:文》。准_レ之疏意。以_二有法上別義_一名_二  所立法_一。卽爲_二加言_一。斷云_二言非實等者。《割書:乃至》。不望有法  等_一了。問_二若爾何名有法自相相違因耶_一。答_レ之。望不加  言名有法自相若加言已卽名爲法《割書:文》。准_二此問答_一。上云_二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23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三 【枠外左横下】 二九 【上段】  言非實等_一者。釋_二能別加言義_一也。   已上算公之所_レ集也。所立法三十ケ異說。古來未_レ   聞。仍令_レ記_二-錄之_一。此内多有_二愚案_一。彼此同異。追可_レ   糺_二-分之_一。  《割書:考【※】一乘院相傳本奧書云》   貞和五年五月十五日。以正本書寫校點了。                 因明末學範緣  《割書:考【※】大乘院相傳本奧書云》   元德貳年拾月廿五日。《割書:戌|初》於_二燈下_一染_レ筆畢。   抑受_二生末代_一披_二此妙文_一。若非_二宿善_一何能如_レ此。定   知他生必聞_二此法_一。閑憶_二先賢之恩_一。如何得_二報謝_一。唯   將_二隨喜之淚_一。一灑_二故人之文_一耳。              瑤華遺葉覺丨《割書:春 秋|廿五歲》   正慶元九十三《割書:未》。以_二良算自筆本_一校_レ之。                 丨 丨《割書:春 秋|廿七歲》 【下段】   予昔學_二 三十ケ異說_一以爲_二祕決_一而晩學之後。廣勘_二   古說_一。更得_二數ケ異義_一。今抄猶闕_レ之。 又傳聞。故   額安寺僧正探題難云。有法自相所立法有_二 三十ケ   異說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今案恐非也。三十說雖_二微妙之案立_一。偏   於_二末學之今案_一。未_レ聞_二先賢之所傳_一。大堂之砌。題者   之職事不_二聊爾_一。不_レ可_二稱揚_一者乎。《割書:又故》覺圓僧正云。   第廿九之義。明本所載也。第三十義不當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又   或人云。第十四義。所立在_二 四宗_一。法限_二能別_一《割書:矣》。甚   可_レ咲可_レ咲。   于時貞和四年凉秋九月。以_二披見之次_一。記_レ之矣。                    覺丨   觀應二年三月十五日《割書:已|刻》於_二寶積院御所_一。書寫之畢               擬講顯意《割書:四十六歲》     同日一交了。 明要鈔第三《割書:終》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24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三(異本) 【枠外右横下】 三〇 【上段】 明要鈔《割書:異本   [有法自相]》  問。有性非實量。以_レ何知_二矯立_一哉。擧_二有性_一立_二非實_一。非  實旣遣_二卽實_一。致_二卽實_一。立_二非實_一之時。宗義旣極。可_レ  云_下爭_二法自相_一之量_上也。  答。師主立_二 六句_一。大有句卽六句之一。體▢▢▢▢▢▢  雖_レ許_二能有之義_一。以_二其有_一卽_二于實等體_一。知。師弟爭_二  大有體有無_一。若顯成_二此體_一者。須_下有法云_二我有性_一。能  別云_中應有別體_上。而有法無_二簡別_一。令_レ見_二共許有性_一。知。  有法下。置_二離實大有性意許_一。能別云_二非實_一令▢▢▢  ▢▢▢甚隱立者本意。不_レ顯_二于言_一。知。此能別▢▢  ▢▢立。其矯立者。所_レ謂非實言有_二表裏_一。裏存_二離實  有體_一也。所別有_二意許_一。《割書:對_二言陳_一|名_二意許_一》能別有_二矯立_一。《割書:有_二表裏_一|名_二矯立_一。》  《割書:不_レ名_二正意許_一。言陳意|許相望名_二意許_一故。》凡敵者以_二立量之支_一。對_二前内明門  爭分齊_一。見▢▢▢▢▢▢不滿足。知_二量 ̄ノ矯立。非矯  立_一。於_二于矯立_一。後三相▢▢▢▢有_二▢許_一。     已上又一方問答了。 【下段】  問。仙人何不_レ立_二離實有體能別_一哉。立量之習。實中欲_レ  盡_レ義。其中同喩不_レ及之分。置不_レ立。若同喩力可_レ及  之分。必能別可_二立顯_一。《割書:若等_二於同喩_一之義。能別言|雖_レ立_レ之。不_レ可_レ有_二不極成_一故。》而離  實有體義。同異性旣具_レ之。能別如_レ是立者。可_レ勝_二於  非實言_一。以_レ喩見_レ因。因能具_二 三相_一。因喩力足_三能成_二別  有體宗_一。何置_レ勝立_レ劣。捨_レ顯就_レ隱哉。  答。如_二今難_一者。仙人本意。以_二此量_一若可_二滿足_一哉否。  難_レ云_レ足_三▢顯_二離實大有性名體_一故。若雖_レ立_二有體能  別_一。爭未_レ窮者。不_レ如_レ立_二矯立量_一。《割書:矯立得失如_レ 下。》  問。以_二有無能別_一。成_二有法體_一之中。旣有_二正比量_一。是如  是成立於有法之類者。仙人立_二有體能別_一。宗義何不_二  滿足_一哉。  答。正比量雖_レ有_二自他共_一。以_二共比_一爲_レ本。共比量中成_レ  體。正比量難_レ有。仙人旣存_二此理_一。三支令_レ見_二共比_一故。  若非_二矯立_一者。其量必可_レ犯_レ過。故有法帶_二意許_一。能別  置_二矯言_一。  問。無性比量。能別有體量。是大乘所立之正比量也。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25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三(異本) 【枠外左横下】 三一 【上段】  有法擧_レ體。能別立_二別有體_一何如【ママ】。  答。彼皆立敵二家俱佛弟子也。同依_二-學芳敎_一。有法直  擧_二共敎。所說法體_一。何有_二矯立_一哉。不_レ同_二師弟兩宗未_レ  知不_一_レ許_二大有體_一。重意云。擧_二共敎說_一。旣成_レ許_レ體故。能  別雖_レ爭_二別體_一。又是爭_レ義之類也。《割書:有有相量。別可_二問答_一也。》  問。唯識比量。敵者中攝_二外道_一。有法色體可_レ不_二極成_一。  答。彼擧_二眼所行色_一。是内外共許之體也。如_二本質色_一。實  有_二共許體_一。不_レ同_二師弟諍_一。況彼量矯立作法故。不_レ可_レ  爲_レ難。《割書:淸辨比量。一且難_レ|決上明_レ之。》     已上一方問答了  問。有法擧_レ體。能別立_二有無言_一之量。若云_二如是成立  於有法_一歟。將留_二但由法故成其法_一歟。若云_二但成立法_一  者。▢有體能別_一【二点無】。旣成_二-立有法體_一。豈聲無常等▢▢▢  成_レ法哉。若不_レ成_二有法_一者。其量同喩 ̄ヲハ對_二有法_一哉否。  若不_レ對_二有法_一者。有性之量 ̄ニ以_二別有體義_一。成_二有法有  性_一。其義又可_レ同。何有性量望_二有法_一。勘_二-成異品_一。有無  能別之量。不_レ爲_レ過哉。 【下段】  答。有法擧_レ體。能別立_二有無_一之量。多是自比量也。所  別直擧_二不極成法體_一。無_二意許_一。能別云_二別有_レ體等_一。全  無_二矯立_一。爭留_二能別_一故。以_二同喩_一不_レ能_レ勘_二-成異品_一。有  性量異_レ彼。全非_レ例。《割書:不例之義|如_レ 下。》但別有體量。名_二如是成  立於有法_一哉否事。可_レ有_二 二門_一。其中以_レ名 ̄ルヲ爲_レ本。理  門論本明_二正比量相_一。故正比量成_レ體。多以_二有無能別_一。  引_二敵證智_一故。而因喩力所_レ及。唯成_レ法。重心云。先以_レ  法成_レ法。其義立了。遂住_二有法體_一故。如是成立於有法  者。自成_二別假力_一歟。而矯成_二有法_一之量。初重猶欲_レ兼_レ  體。其義不_レ立故。犯_二後二相違_一也。《割書:具義如_レ 下。》     已上一方問答了。  問。所立名通_二有法_一歟。若不_レ通者。何云_二所立之法_一。知。  所立廣通_二法有法_一。法狹限_二能別_一也。惣宗名又以同_レ之。  其故者。若限_レ法立_二宗名_一者。是別宗非_二惣義_一故。若又  所立名通_二有法_一者。爭_二法自相_一之量。惣宗有法。豈得_二  所立名_一哉。  答。所立之名。廣通_二法有法_一。其義如_二 一片難_一。但聲無常 【十一行目の[ ]は亀甲括弧】 【▢は、個数分の長さの矩形】 【五十七行目の「ママ」 「何如」と「如何」は別の意。但し、本件がどちらなのかは不明。本資料内の事例から、「如何」の誤植と思われる。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26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三(異本) 【枠外右横下】 三二 【上段】  量等。本爭_二能別_一故。正爭不_レ及_二有法_一。然而猶聲又得_二  所立名_一。若偏嫌_レ之者。違_二諸釋文_一故。《割書:已上一方問答了。》   ○今量所立法事  有性者。言陳也。離實大有性者。意許也。非實者。能  別之表也。離_レ實有_レ體者。裏也。如_レ此有_二言陳意許表  裏_一。名_二矯立比量_一。若非_二矯立_一者。須_三自比量 ̄ニ立 ̄テヽ言_二  我所說大有性應_一_レ有_二別體_一。而自他共中。以_二共比_一。爲_レ  本。爭_二法有法_一之中。法宗窮_二所立_一爲_二本意_一故。師主立_二  共比量_一。能別非實言處。欲_レ成_二離實大有性_一故。先擧_二  有法 ̄ノ言_一之時。意許_二-置離實大有性體_一。能別不_レ言_二應  有別體_一。用_二幽 ̄ナル非實言_一。其言裏言_二有性離_レ實有_一_レ體。  其有體者《割書:考【※】者字|不明》有法所_レ擧之有性也。《割書:此門望_二惣有性_一。未_レ|及_二離實大有性_一。》  以_レ何知者。此量 ̄ノ不相離性惣宗者。有法與_二非實_一。互相  差別。有性之非實 ̄ヲ名_二所立法_一。《割書:一重》。而非實之裏。離  實有體故。猶是言陳也。以_レ此望_二有法_一。名_二不相離性_一。  所_レ謂有性之離實有體也。《割書:二重》。爰有性旣惣宗所攝也。  又得_二所立名_一。旣云_レ宗云_二所立_一。立者本意。竊以_二彼惣 【下段】  宗_一。皆有_二所爭_一。而同異性望_二離實有體一分_一。雖_二均等_一  望_二有性_一異品也。《割書:惣合爲_二所立_一。|不_レ及_二 二分_一。》故勘爲_二有法自相相違_一。  若以_二有性_一不_レ攝_二所立_一者。宗義何得_二滿足_一。又何望_レ彼  論_二同異品_一。本疏問答。義斷等釋。若不_レ許_二此義_一者。恐  皆不_レ會_二兩論相違_一。以_レ何爲_二所詮_一哉。  問。有法言陳意許義幷能別表裏義。皆雖_レ有_レ疑▢許  也。寄_二不相離性_一。望_二有法有性_一。斷_二同異品_一之義。甚不_レ  可_レ然。今所_レ成所立法者。若所立之法歟。將所立卽法  歟。於_二其二義_一。設雖_レ存_二何釋_一。此義皆不_レ立。若存_二所立  之法釋_一者。所立設雖_レ攝_二有性_一。法是所立之一分也。唯  可_レ限_二離實有體之義_一。望_二所立之法_一。判_二 二品_一之時。豈  以_三同異性非_二有性_一。判爲_二異品_一哉。若存_二所立卽法義_一  者。其所立者。能別所顯。還同_二前義法分齊_一。望_レ此可_レ  論_二 二品_一。二義寬狹遂同故。今所_レ成皆非_二釋《割書:考【※】釋字|不明》本 ̄ノ  意_一。若夫所立寬通_二法有法_一故。對_二 二品_一者。聲無常量。  豈以_レ聲爲_二所立_一。以_レ瓶望_レ彼。爲_二同喩_一哉。所立法雖_レ亙_二  四宗_一。論_二同異品_一。皆望_二其法_一。理門。正理。本疏。斷纂。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27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三(異本) 【枠外左横下】 三三 【上段】  全無_二異義_一。若爾今義勢大似_レ失_二因明大綱_一。 答。尋 ̄ノ  趣大旨可_レ爾。但爭_レ法爭_二有法_一。皆正因明道理也。其量  之貌。種種差別也。若偏以_二法自相_一定_二 一切_一者。所立  法何亙_二 四宗_一。後三相違。依_レ何出來。依_レ之何_レ知。於_二所  立法_一爭_レ法之量。所立之法也。爭_二有法_一之量。所立卽  法也。是卽爭之所_レ及有_二寬狹_一之故也。是以有性 ̄ノ離_レ  實有_レ體之義無_レ所_レ殘皆可_二今量 ̄ノ所爭_一。云_二所立_一。云_レ  宗云_二所爭_一者。皆是一物也。若所立惣宗所_レ攝者。何  不_レ對_二同異品_一。  問。今惣宗皆名_レ法者。何又名_二有法_一。勘_二有法自相相  違_一哉。爰知。正爭_二離實有體義_一。遂顯_二有性體_一。理門云_二  但由法故成其法_一者。初重也。因喩正所_レ及也。如是成  立於有法者。第二重也。以_二所立能別_一。遂探_二其義_一。是  有性之有體也。《割書:爲言》。若如_二今義_一者。只有_二初重_一。不_レ及_レ  云_二資益有法_一歟。  答。所立有性者。若望_二立者所樂_一者。可_レ名_レ法。不相離  性故。以_二有性_一屬_二有體_一。皆非實能別處 ̄ニ爭_レ之故。若 【下段】  守_二量之處_一。論_二遂所_一_レ留者。可_レ名_二有法_一。是故今所立法。  於_二理門論二句_一。所攝不定也。 問。不相離性之時。唯  云_二有性_一不_レ釋_二離實有性_一者。是言陳非_二意許_一歟。 答。  不相離性之義。本前陳後說言陳相望。互相差別故。有  性惣有性也。若爲_二惣宗_一所成了時。顧_二其有法_一者。卽  先所_二意許_一離實大有性。能被_二成立_一。而有法之時爲_レ體  擧_レ之。能別之下。爲_レ義爭_レ之。義者。不相離也。不相離  之時。體先被_レ呼。有體之義在_レ 下。意是一物也。 問。  若爾者。此所立法。初有_二有法_一。次下_二能別_一。後返留_二有  法_一歟。 答。若論_二義次第_一者。設許_レ爾有_二何過_一。然而只  所立意許。始終在_二有法_一。以_二方便_一矯能別處爭_レ之。實  無_二同喩_一之物。欲_レ令_レ等_二同喩_一之故。如_レ此有_二委曲_一。若  有法無_二意許_一。能別無_二表裏_一者。通局自在之義。惣不可  得也。 問。所立卽法故。有性名_レ法者。寄_二能別法名_一  哉否。 答。然也。寄_二非實 ̄ノ言_一欲_レ顯。故立_二法名_一。  又案。一義云。大旨皆如_レ前。但後二相違猶所立法也。  互相差別之義。必然故也。是以有性者。在_レ前。離實有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28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三(異本) 【枠外右横下】 三四 【上段】  體者。在_レ後。依_二此二量_一言_レ之者。以_二離實有體_一名_レ法。如_レ  此定_二所立法義_一了。其有體之體。卽顯_二有性_一。是立者矯  立也。前爲_二惣宗之一分_一。未_レ得_二法名_一之物。實寄_二有體  處_一爲_レ法。欲_レ蒙_二同喩之力_一故攝_二法名_一。子島釋中。別云_二  有體_一者。若此意歟。  問。此義猶不_レ遁_レ難。立_二法名_一之時。旣無_二殘物_一對_レ何  云_二有法_一哉。 答。惣相 ̄ヲ定置之時。旣所立之法義也。  不_レ改_二其門_一。而有性尚引_二-寄有體處_一者。是責 ̄メテ欲_レ攝_二  法中_一之志也。法門如_レ此。委曲非_レ無。彼淸辨擧_二有爲_一  立_レ空之時。又空非_二有爲_一。然而實是一物也。豈能別云_レ  空之時。成_レ非_二有爲_一。成 ̄トヤハ_レ無_二有法_一可_レ難。重意。初且  爲_二 ̄メ所別_一被_レ言_二有爲_一。後其體卽空。有爲名體失。如_レ  此有性與_二有體_一。且有_二前後_一爲_二 二分_一。其一分言 ̄トモ_レ法。  實其有性卽有體 ̄ト言 ̄フ體 ̄ナレハ法 ̄ニシテ上 ̄ニハ無_二殘物_一。  有_二何失_一哉。 此量矯立幷勘_レ過之樣頗得_二其旨_一。於_二  所立法_一。卽法有法二義。隨_二 人心_一可_レ用_レ之。此事小事  也。努力勿_レ𤘽_レ之。 【下段】  《割書:已下問答被止了》  問。付_二有性非實量_一。所立法者。若離實有體義歟。爲  當及_二有性體_一哉。 答。所立者。不相離性也。有性  與_二離實有體_一。不_二相離_一。惣名_二所立宗_一。其中言_レ法者  有_二表裏_一。立者本意 ̄ヲ欲_レ兼_二有性_一。三支顯 ̄ルヽ相 ̄ハ非實  也。非實裏雖_二離實有體_一。未_レ及_二有性_一。然者付_二常途_一  言_レ之者。有性不_レ得_二所立法之名_一。亦是宗中所立法  均等有者是也。付_二實義_一言_レ之者。非_二只有體_一。竊兼_二有  性_一。爲_二所立之法_一故。卽此過者《割書:考【※】者字|不明》是也。若不_レ兼_二  後義_一者。惣難_レ有_二後二相違_一。 問。所立者通_二法有法_一  云事。本有_二 二義_一。設雖_レ用所立之法 ̄ノ義。其有法立_二所  立名_一事。非_二立量正所立_一。只對_二宗依_一論_二不相離性之  門_一也。若以_二惣宗所立之名_一。爲_二此義證_一者。聲無常量 ̄ノ  惣宗聲。是所爭分哉。彼旣不_レ然。知。有法雖_レ攝_二惣宗_一。  全非_レ爭故。又不_レ對_二同品_一。本不_レ對故。無_下勘_二-成異品_一之  儀_上。是以以_下與_二所立法_一均等義品_上。對_レ法論_二均等_一。今義  若許_二所立之法_一者。何以_二所立二法_一《割書:考【※】二法二|字不明》爲_レ故。望_二  有法_一勘_二異品_一哉。 答。名_二惣宗_一之時立_二宗名_一。稱_二所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29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三(異本) 【枠外左横下】 三五 【上段】  立_一之日。許_二所爭_一。如_二難勢_一者似_二無用_一。必可_レ有_二深由_一。  但今所_レ述。又望_レ法判_二 二品_一。非_三直望_二有法_一。其故者。爭_二  能別_一。爭_二有法_一事。比量形自_レ本分。正因明道理之中。  皆所_二許來_一也。其諍_二有法_一之量。雖_二正比量_一。非_レ無_二矯立_一。  其矯立者。以_二所立有法_一。竊欲_レ屬_二于法_一。是不相離性  之力也。但聲無常量等者。本爭_二無常義_一。聲體非_レ爭故。  不相離性惣宗中。僅爭_レ法。宗義窮故。不_レ及_二聲體_一。判_二  二品_一事。本限_二無常_一。所立易_レ成。故所別能別無_二意許_一。  無_二矯立_一。何及_二異義_一。師弟擧_二本有々句體_一。有性非實量。  言勢隱密。矯立必然故。立者意趣。寄_二能別法_一。欲_レ成_二  所別體_一。不相離性中。爭留_レ體。其體豈非_二所立_一哉。但  法義雖_レ隱。猶欲_レ爲_レ法。敵者探_二其志_一。勘_二-成異品_一也。若  不_レ許_二此義_一者。矯立有_二何果利_一哉。  問。爭_二有法_一爭_レ法之量。自_レ元所_レ許也。其中先成_レ法。遂  令_レ知_二有法_一。非_三能別處直擧_二有法_一。理門論爲_二 二重_一  說_レ之。其旨明也。然者唯望_二所立之法_一判_二 二品_一。其法  唯屬_二能別_一。有法定屬_二所別_一。雖_二不相離性_一。所在全不_レ動。 【下段】  以_二聲無常量_一。可_二定軌則_一。設量勢異故。矯立量之習。成_二  有法_一者。自_レ本須_レ不_レ言_レ成_二所立之法_一。何寄_二義於二邊_一。  返失_二 二門_一哉。不相離性之義。全非_レ證。以_二聲量_一可_レ知  也。 答。所立法。雖_レ屬_二宗依之處_一。非_二正宗依_一。《割書:是一重》。  其中法自相量。惣宗二分。各定屬_二法有法_一。《割書:是一重》。矯  立量爭_二有法_一。其惣宗自在。一門屬_レ 下。一門屬_レ 上。  《割書:初在_レ 上。次在_レ 下【。脱ヵ】 後返在_レ 上。此|初中後者。非_二時前後_一。義次第也。》其所屬不定故者。在_二言  下_一。非_二正言陳_一之故也。能別須_レ立_二離實有體_一。矯立_二  非實_一者。則其裏構_二通路_一。爲_レ令_レ遊_二-行有法意許_一也。是  以離_レ實有_レ體。其體卽大有性也。離實大有性體。有體  之義 ̄カ所目也。不思議不_二相離_一。若言陳顯立_二別有體_一  者。其言無_二委曲_一。其處惣宗。唯可_レ留_二能別_一。旣所言分  明故。離實大有性。無_レ由_二于屬_一_レ之。今量有_二重々表裏_一。  全非_二相例_一。但理門云_二如是成立於有法_一者。論_二其至極_一  擧_レ之之時。所_二意許_一大有性。遂名_二所立_一也。以_二同異性_一  勘_二-成異品_一之門。少_二-異前重_一也。雖_二所立有法_一。猶令_レ見_レ  法 ̄ト。以_二同喩力_一欲_レ成之門也。但由_レ法故成_二其法之分_一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30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四 【枠外右横下】 三六 【上段】  也。若非_二後重_一者。此量爭 ̄ハ僅限_二離實有體義_一了。以_二  何力_一成_二有法_一哉。只是自比量。以_二有無能別_一。成_二 一重_一  了 幽(カスカニ)傳 ̄ヘテ令_レ知_二有法_一之分歟。矯立量超_レ ̄タリ彼。以_二因  喩力_一。法處直欲_レ成_二有法_一之故也。《割書:已上被留了。》   ○所立卽法釋意  所立者。局通對所成立也。設法。設有法。立者樂所_レ  欲_レ立者。皆得_二所立名_一。其所立必爲_レ法而成_レ之。故云_二  所立法_一。所立謂宗。法謂能別者。是意也。 問。若爾  何云_二惣宗中法_一乎。 答。對_二別宗_一以_二惣宗_一言_レ 中也。意  者。有_二 二門_一之中。今取_二此門_一云_レ 中也。不_下於_二惣宗_一更  有_中 二分_上。若存_二此釋_一之時。所立卽法也。而成_レ法之量  所立者。實屬_二能別_一故。此義顯也。若成_二有法_一之量所  立。雖_二是有法_一。以_二其有法_一。猶名_二所立法_一。以_二方便_一爲_レ  義。成_レ之令_レ見_二是法_一。此門得_二所立法名_一也。 問。若寄_二  能別_一立_二法名_一者。如何乍_レ置_二有法_一。猶名_二所立法_一哉。  答。前於_二法處_一爭故。立_二所立法_一來之者也。雖_レ有_二所別_一。  猶名_レ法。若見_二所別_一。亦名_二有法_一也。 明要鈔《割書:異本 終》 【下段】 明要鈔卷第四 有法差別作法  本作法義以_二非實言_一尋_二作有緣性意許_一事  作有緣性意許帶_二有性言_一哉  子島疏記斷噵同異  明燈抄料簡   義斷料簡  子島傳作有緣性量有法有_二意許_一哉  作有緣性事   違三量因簡別事  違四量《割書:有法自相有_レ|無_二意許_一哉》  後二相違幷違三違四量意趣不同事  ○有法差別作法 一云。有性非實量。有法有性下。有_二有性作有緣性云意 許量_一。其意許量。作有緣性能別之下。帶_二作大有作非大 有二差別_一。望_二樂爲作大有緣性意許宗_一。同喩同異性。勘_二-【注①】 成異品_一。付_二有法差別相違過_一也。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31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四 【枠外左横下】 三七 【上段】 二云。無_二意許量_一。只有性下。有_二作有緣性意許_一。其意許 下。重安_二作大有作非大有意許_一也。 三云。有法有性下。直帶_二作有作非意許_一。《割書:右人多用_二此義_一》 四云。兩重一重義不定也。立者有法有性下。安_二作有緣 性意許_一。謂_三直擧_二作大有緣_一。而作有緣性義。自通_二作非 差別_一故。其義延及_二兩重_一也。論_二意許體_一只一重也。言貫 通故成_二兩重_一也。   已上本作法 五云。以_二有性作有緣性別量_一。爲_二今作法_一。能別下意_二-許 作大有緣性_一。遂■_二-著有法_一。【注②】故成_二有法自相相違_一也。 六云。別作法家。猶意許在_二有法_一。 七云。意許在_二兩處_一。其中在_二有法_一爲_レ本。 八云。在_二能別_一爲_レ本。   已上別作法。 九云。竝用_二 二作法_一。《割書:古人立_二此義_一。以_二仁覺等傳_一|爲_二規模_一。可_二勘見_一。》 十云。論用_二本作法_一。疏斷取_二別作法_一。《割書:斷噵傳》  今云。本作法兩重意許義。禀承之傳也。但一重兩重 【下段】  不定義爲_レ好。別作法多義中。意許在_二 二處_一。有法爲_レ  本。當_二子島御本志_一歟。以_二斷噵傳_一可_レ得_二文理_一耳。算公  法花會竪義。令_レ立_二此義_一了。諸義大旨如_二明本記_一。  本作法義 尋云。以_二非實言_一。難_レ見_二作有緣性意許_一。 今云。此有_二多義_一。一云此_二能別言_一。尋_二-見樂爲意許_一者。別 作法家所_レ立之道理也。本作法義異_レ之。只以_二立者宗計_一。 推知_二法有法言下意許_一也。若必以_二能別言_一。探_二-得有法下 意許_一者。外人對_二佛法_一立_レ量云。我我常無_二初後_一故如_二太 虛空_一《割書:云云》有法我言下。勘_二隨身造業受苦樂我。不隨身造 業受苦樂我差別_一。豈以_二常能別言_一。知_二彼差別_一哉。又我 所執我應_レ非_二是一_一之量。勘_二假我實我差別_一。亦爾也。准_レ 之。有性非實量。直有法有性下。勘_二作有作非意許_一。有_二何 所_一_レ違。 二云。以_二非實言_一尋知也。非實言帶_二作有緣性義_一故。成_二 有法下作大有緣性意許_一也。故子嶋依_二本作法義_一。釋_二勝 論此因旣成有性遮非實等而作有緣性文_一云。先有法自 【注① 二点は右側に有る。「二-」の活字を上下反転した誤植と思われる。】 【注② ■は彳と亍の間に「ひとやね+?+口」。?の部分は「エ」ヵ「𡭕」ヵ。■は「𬡀」ヵ。14コマと同じ字ヵ。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32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四 【枠外右横下】 三八 【上段】 相之時。有性之非實等 ̄ト《割書:云》之時。卽顯_二作有緣性義_一。故云_二 旣成有性等_一也。《割書:云云》本院私記。幷同學記等。非實言含_二 作有緣性義_一者。同_二此意_一也。 三云。以_二有性非實一重不相離性宗_一。知_二有性下作大有 緣性意許_一也。《割書:此義明本廣記_レ之》  今云。不_下以_二非實言_一定探_中-窮有法意許_上。又非_レ無_下助_二-成  彼_一之義_上。勝論本意立_二有性非實量_一。成_二離實有性體  及作有緣性別義_一。能別言能順_二彼意許宗_一。其詞包含  無_レ所_レ遮故。若不_二詳成_一故難_レ顯_二作大有緣性意許_一者。  非實僅顯_二離實義_一。就_二自相量_一未_レ及_二大有體_一。何偏責_二  差別之門_一哉。可_レ知。能別言以_レ順_二樂爲_一爲_二其功_一。過_レ之  求_二成立義_一。恐別作法家之加增也。以_二唯識比量_一爲_二此  義證_一。不離眼識能別言。焉及_二色體_一哉。只有法無_レ有_二  此意許_一故。能別順成_レ之《割書:爲言》。問。有性處必可_レ有_二作有  緣性意許_一云事。以_レ何知耶。 答。不_レ ̄ンハ爾樂爲不_二究  竟_一故。 問。設此量下。雖_レ不_二究竟_一。有_二何失_一。 答。師主  不_三別立_二作有緣性量_一。此量下樂爲不_二究竟_一者。立者不_レ 【下段】  窮_二宗義_一而止。 問。別立_二作有緣性量_一。可_レ究_二其義_一。  以_レ何知_レ不_レ立。 答。論家中無_二此證_一。疏云。仙人旣陳_二  三比量_一已。《割書:乃至》。勝論宗義由_レ此悉行。非實等三量外。  不_レ見_レ立_二作有緣性量_一。 問。疏斷許_二作有緣性作法_一。  可_レ勘_二處處_一。 答。其爲_レ顯_二立者意許_一。以_レ義推示_二其作  法_一也。以_レ之返知。師主決定意_二-許作有緣性_一。其意許  豈非實量不_レ帶_レ之哉。又以_二加言量_一。返知_二不加言量意  許_一也。   重成云。勝論唯立_二非實等三比量_一。不_三別立_二作有緣   性量_一。而彼宗義欲_レ成_二作有緣性別義_一故。可_レ意_二-許作   大有緣性_一義又必然也。以_二此二事_一。寄合責_レ之。有   性非實量。有法有性處。有_二作有緣性意許_一。以_二非實   能別_一助成_レ之也。其助成義者。順而不_レ違之分也。必   以_二能別言_一。探_二得意許_一者。別作法家加增義也。若   樂爲不_レ過_二法宗所成分_一者。自相量非實宗之所_レ成。   僅離實等義。不_レ及_二大有體_一。是偏以_二離實義_一。爲_二所   諍_一哉。彼旣立者所立 欲有之(アラマホシキ)分。令_レ有_二此量中_一。及_二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33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四 【枠外左横下】 三九 【上段】   大有體_一。此又可_レ然。非實法宗。顯_二意許_一不足者。自   相差別只同事也。  ○作有緣性意許帶有性言哉 相傳云。作有緣性意許 ̄ハ。有性 ̄ノ有義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 有云。作有緣性有性性言下勘_二-置之_一。性者法體也。有_二實 體_一法必有_二能緣_一故。其性處有_下有_二能緣_一義_上。有緣性者是性 也。 問。勝宗意。大有同異外。全無_下得_二性名_一之法_上。何 性下以_二實等_一爲_二片差別_一耶。 答。設雖_二實等_一。旣有_二其體_一。 性言下豈不_レ帶_レ之耶。例如_下佛法事理爲_二相性_一時。性偏 圓成也。然而指_二依他體性_一。亦名爲_上_レ性。事亦性故也。 問聲無常量。勘_二作-聲有-緣-性。非-作-聲-有-緣性意許_一。 帶_二何言_一哉。 答。 有云。有性下義也。 問。有性者指_二有性體_一。作有緣性者。 有_二能緣_一之性《割書:爲言》。其義遙異也。何關帶哉。 答。有法差別之時。有性言有_二能緣_一性云事《割書:曾登》見天。其 有縁性下。勘_二 二等_一也。 問。此義違_レ疏。疏云。彼鵂鶹仙 【下段】 以_二 五頂不_一_レ信_下離_二實德業_一別有_上_レ有故。《割書:文》如_二此文_一者。有法 差別之時 ̄モ。有法 ̄ノ有性 ̄ハ離實有性也。 答。 有云。作有緣性作字。有_二何由_一哉。 有人云。論云_二作有 緣性_一故。不_レ失_二其詞_一云_レ爾也。此義爾也。論置_二作言_一。亦有_二 何意_一哉。先疑未_レ除。今推云。有緣性意許。不_レ帶_二有性言 陳_一故。置_二此詞_一也。意云。有法有性。是有性體也。其體上 有_下有_二能緣_一義_上。仍指_二有性體_一。此體作_下有_二能緣_一之物_上《割書:爲言》。 不_二直帶_一_レ言故。置_二作言_一也。余意許無_二作言_一。作聲有緣性 等。倣_二于今作有作非意許_一。一往所_レ勘也。依_レ之。可云有 性下作有緣性別義。不_レ帶_二言陳_一。是名_二惣意許_一。作大作 非大。二差別乍_レ在_二有性下_一。帶_二作有緣性言_一也。惣意許 望_二作大作非差別_一爲_レ言也。違三違四可_レ准_レ之。 問。疏云。有性言陳有法自相作有緣性作非有緣性是自 相上意許差別《割書:文》。作有作非差別。帶_二有性言陳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 答。不_レ爾。言陳下有_二 二差別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不_レ云_三正帶_二言陳_一也。非 實言下。無_二此二等_一。對_レ之有性言陳下有_レ之《割書:爲言》。  兩重意許相承雖_レ舊。作字潤色未曾有也。意許及_二 二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34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四 【枠外右横下】 四〇 【上段】  重_一。尤有_二其由_一歟。此義可_レ信。  ○子嶋疏記斷噵同異 一云。噵記意同用_二別作法_一。疏記竝擧_二本別二傳_一。取_二別 作法_一爲_二自實義_一。噵又分明。但至_二異文_一者。論指_二前有法 自相作法_一。云_二卽於前宗_一。略不_レ擧_二作有緣性量_一。而敵者 進撿_二於立者之意許_一。作有緣性爲_二能別言_一。付_二今過_一也。 疏斷顯_二其本意_一。可_レ有_二作有緣性量_一云也。重意。論略就_二 非實量_一。遠示_二作法_一。實可_レ有_二作有緣性量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。 二云。兩處同云_二論 ̄ハ本作法疏斷 ̄ハ別作法_一也。噵終文明 故。旣云_二若依_レ此者唯前有性非實之量也《割書:登》_一。用_二前量_一爲_二 今作法_一。 問。本作法傳。付_二違論失_一。論作有緣性者。言 陳宗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如何可_レ會。 答【。脱ヵ】論有_二 二趣_一。用_二前量_一爲_二今 作法_一。是正意也。作有緣性卽意許作大有緣性也。而以_二 共許詞_一。說_二作有緣性_一者。遠顯_二別作法能別言陳_一也。疏 主得_二此意_一。云_二此言有者有無之有_一也。論無_二此密意_一者。疏 斷何忽用_二別作法_一。上綱對_二本作法家都不_一_レ許_二作有緣性 量_一。必可_レ有_下改_二能別_一之量_上。論云_二作有緣性_一者。卽言陳宗 【下段】 云也。非_レ不_レ存_下前量爲_二今作法_一之義_上也。疏記標_二別作法 義_一。云_二必有別量_一者。必可_レ有_下改_二能別_一別作法_上。不_レ可_三唯 取_二本作法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 問。記下文云。論云_二如卽此因《割書:乃至》作有 緣性_一者。是非_二作大有緣性_一。是共許作有緣性也。疏云_二 此言有者有無之有_一者。釋_二此論文_一也。《割書:已上》作有緣性之言。 正說_二作大有緣性意許_一。遠令_レ知_二言陳作有緣性_一者。何嫌_二 作大有緣性_一哉。明知。子嶋御意。偏云_二言陳作有緣性_一 也。 答。不_レ越_二前違論失_一。許_レ有_二別作法_一之日。論作有 緣性共許言陳。非_二作大有緣性_一云也。若用_二前量_一時。意 許作大有緣性也。非_二作大有緣性_一者。爲_レ異_下璧公云_二論 作有緣性卽作大有緣性_一之義_上。言陳作有緣性。非【二点脱ヵ】作大有 緣性_一言也。記嫌_二璧公_一之旨明見。可_レ勘_二-知文次_一。 三云。疏記廣成_二前別作法義_一。噵初文亦同。奧文云。然 論據立者等者。論據_二本作法_一。疏斷示_二別作法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此改_二 二卷傳_一。始立_二此義_一也。 問。然論據立者。以下述_二別義_一 云事難_レ信。成_二別法義_一了。惣_二-結論及疏斷意_一也。何爲_二 別意_一。 答。上成_二唯別作法義_一畢。可祕而已《割書:文》。此結_二別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35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四 【枠外左横下】 四一 【上段】 作法傳_一也。然論以下。改_二 一向別作法義_一。論據_二本作法_一。 《割書:爲言》大旨同_レ前得_二論意_一。與_レ前別故。安_二然字_一也。此解優也 者。又結_二此義_一。旣二重有_二結文_一。可_レ知別々釋也。以_二此結 文_一。可_レ爲_二至極實義_一。  三義中以_レ後爲_レ好。上綱初密立_二別作法義_一以_二多文  理_一成_レ之。後能案_二-得論疏斷本意_一。論本作法。疏斷別  作法云也。  尋云。斷_レ噵安和元年注_レ之《割書:云云》。其後經_二 八箇年_一。至_二 天  延三年_一。製_二 二卷記_一。《割書:各奧曰|記分明》斷噵改_二 二卷傳_一者。時代大  相違。 答。噵先書也。枇(ヲクガキ)文顯然故。然論據立者以下  二行文。後被_二書加_一歟。書籍再治之間。度度副_二-入別  義_一者。常習也。卽被噵有_レ例。二卷記以_二共許有性_一。爲_二  作非有緣性體_一。而噵改_レ之取_二實等_一。准_レ之。疏記之後再_二-  治噵_一。多被_レ加_二-入別義_一歟。   此義具如_二明本_一。於_二兩處同異_一者。殘而不_レ記。今三   義豈不_レ爲_二祕決_一哉。此詞過分。可_レ恐可_レ傷。 私記下文云。 【下段】  依_レ疏見_二論文_一。聊簡不同。所謂疏上段。依_二別作法_一解_レ  之。此時論作有緣性。是共許作有緣性也。作非有緣  性略_二大字_一。又與此相違之所相違。論闕無_レ之。記云。  論中闕無_二作大有緣性之言_一者。是此意也。疏下段依_二  本作法_一解。作有緣性者。作大有緣性也。又是當_二 下句  所_レ指之所相違體_一。故付_二論文_一。上作有緣性文。及下作  非有緣性文。上下闕_二大字_一《割書:爲言》   依_二此推_一者。疏私記同_レ噵。論爲_二本作法_一。又無_二殊相   違_一。歟。 明燈抄云。○何妨大有雖_レ非_二實等_一。與_二其實等法門_一。是別 亦容_二無體_一。不_レ能_三定立_二大有是有_一故。前立_レ量慮_二恐未_一_レ了。 勝論意云。今應_三成立令_二義盡理究竟顯了_一。故寄_二前門言 顯比量_一以_レ未_レ了故。是不樂宗。於_レ 中前立_二意内所許差 別法門_一。大有是有。非_二是同異_一。以爲_二所樂_一。則是寄_二於言 顯比量_一。一類宗中。矯立_二意許第三類宗_一。於_二 一量中_一。雙 成_二如_レ是兩類宗_一故。故犯_二相違_一《割書:文》。  尋云。今云_二未了_一。云_二究竟_一者。若不_レ立_二作有緣性量_一者。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36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四 【枠外右横下】 四二 【上段】  勝論宗義惣不_二究竟_一云歟。若又成_二作大有緣性意許_一。  非實言未了也云歟。若又付_二有性非實一量_一。勘_二有法  自相_一未了也。勘_二有法差別_一。知_二彼宗_一究竟也云歟。  私云。仙人對_二弟子_一。欲_レ成_二自宗_一。若唯立_二非實量_一者。顯_二  自宗義_一可_レ未_二究竟_一。《割書:爲言》。 問。以_二非實量_一。成_二有性離  實大有性_一。大有名體能顯。勝論宗義悉窮。何云_レ不_二究  竟_一哉。加之。作有緣性量。自_レ義傳僅顯_レ體。難_レ及_二前  量_一。何剩如_レ此云哉。 答。前意許未_レ顯_二其體_一。後意許  大有指_二名體_一。有緣性顯_二有體_一。前意許上更兼_二有體之  義_一。故燈抄云。亦容無體不能定立大有是有《割書:等文》。又  案。今云_二未了_一者。不_レ云_三勝論宗義不_二究竟_一付_レ成_二作大  有緣性意許_一。非實言未了也。以_二作有緣性言_一。能顯_二彼  意許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  又案。付_二有法差別作法_一。言陳意許相對。非實言未了  也。以_二作大有緣性意許_一爲_二究竟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此付_二本作法_一所_二  料簡_一也。   已上三義。對_二子嶋御意_一。同異可_レ思_レ之。但子嶋記 【下段】   立理之中。勝論俱義未_二究竟_一云事不_レ見歟。以_レ彼推_レ   之。第二義無_レ過歟。 斷云。  今云。見_二此問答_一。以_二加言量_一。名_二有法差別_一。有_二 二義_一  之中。初義者。以_二後量_一望_二前量_一立_二有法名_一。後義者。直  此量處。亦有_下可_レ名_二有法_一之義_上《割書:爲言》。  問。初義者。釋_二不加言量_一也。不_三後量望_レ前猶名_二有法_一。  若不_レ爾斷中豈不_レ明_二前作法_一耶。 答。斷旣付_二作有  緣性量_一起_レ問。其答文尤付_二所問_一。可_レ答_二加言量有法  義_一。又望字其意分明也。但斷雖_レ不_レ釋_二前量事_一。明_二後  量源_一之中。前量爲_二有法差別_一之旨顯歟。 ○子嶋御傳。作有緣性量有法。有_二意許_一哉否。 《割書:考【※】一本傍註云存》 今云。後量有法可_レ有_二 二等意許_一。立者爲_レ成_二有性作大有 緣性_一。所_三別擧_二有法_一之時。豈不_レ思_二此有性作大有緣性 也 ̄ト_一。何況前量有法帶_二 二等_一義。上綱自許_レ之。至_二後量_一 何可_レ廢_レ之哉。若有法無_二意許_一者。何爲_二有法差別作法_一。然 成法意成有法者。成_二何物_一耶。故知。前量《割書:考【※】觀應本裏|校云後量歟》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37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四 【枠外左横下】 四三 【上段】 有法必可_レ有_二意許_一也。 問。一箇量中。二處置_二同意許_一。 甚不_レ應_二道理_一。違三違四量不_レ例。彼者有法意許。與_二能 別意許_一。其相異故。此者同作大有緣性作非大有緣性差 別也。若在_二有法_一者。何再安_二法宗_一。若能別言陳。帶_二作有 作非_一之義顯者。可_レ謂限_二能別_一。可_レ非_二有法意許_一。 答。有 性與_二有緣性_一。一法體與_レ義也。所別時任_二本意_一雖_レ帶_レ之。 能別詳云_二作有緣性_一。不_レ可_レ不_レ帶。如_レ此二處。重疊擧_二同 義_一之量。其例甚難_レ有。故二等亙_二 二處_一之例。又難_レ有。何 强疑_レ之哉。 問。前在_二所別_一。後下_二能別_一歟。將一時在_二 二處_一歟。 答。一 時在也。具如_二有法自相所立法中記_一_レ之。 或可_レ云。此量偏能別下有_二意許_一。隨_レ勝可_レ論_二所在_一故。但 以_二能別_一成_二有法_一。有法自爲_二作大有緣性_一。若以_二能違_一破_レ 之。又爲_二作非有緣性_一。未_二必所違時二等意許 ̄トシテ有_一_レ之。 問。若爾前後二時不同歟。若爾者前旣無_二意許_一。後何始 出來耶。 答。有法若決定不_レ應_二作有作非_一者。設雖_レ成_二 能別_一。其爭留_二能別_一。可_レ不_レ成_二有法_一。而有性本可_レ爲_二 【下段】 有緣性_一故。能別成畢之時。還見_二有法_一。作大有緣性物 也 ̄ケリト被_レ知也。猶如_二隱顯義_一。若夫於_二如_レ此義_一。强難不_レ許_レ 之者。於_二差別相違_一。作_二能違_一時。如何言陳下。始破_二樂爲_一。 替_二-處不樂爲 ̄ヲ_一耶。 問。此例猶不_レ例。彼本有_二 二等_一之時。意先樂爲在_二 一邊_一。 爲_レ之引_二因喩_一。敵者作_二能違_一之時。彼本有_二 二等_一之中。不 樂爲邊能被_二成立_一。成立之時。不_二始出來_一。云_二替處_一者。能 違有法也。不_二所違中前後差別_一。 答。二等意許自_レ本雖_二 相竝_一。其言陳實所_レ目之體。前後有_レ異。本量時。立者以_二 眞他用_一爲_二他言所目_一。言陳自雖_レ似_レ亙_二假他_一。意中竊差_二【一点無】- 別此 ̄ノ他 ̄ハ者眞他 ̄ナリ也不_二 ̄スト假他_一 ̄ニハ之故也。而敵者作_二能 違_一之時。以_二因喩力_一。令_三彼 ̄ノ他 ̄ノ體 ̄ヲ卽爲_二假他 ̄ト_一。一言陳 雖_レ不_レ改。前後所_レ目旣異也。前後雖_レ異。不_二 一向改反_一。自_レ 本彼言陳宜_レ如_レ此之故也。今量又爾。有性本或可_二作大 有緣性_一。或可_二作非大有緣性_一。而能別言陳。分明帶_二其意 許_一故。雖_レ不_レ名_二正有法意許_一。義之所_レ至。不_レ可_レ遮_レ之。以_二 不可言量_一。爲_レ例。不_レ可_二偏奪_一故也。 問。前唯成_二有緣性_一。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38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四 【枠外右横下】 四四 【上段】 後唯成_二作非有緣性_一。一時不_二相竝_一。何異_二常例_一耶。 答。 云_レ竝云_レ不_レ竝。俱無_レ失。必爲他用之例。如_二前出_一_レ之。  ○有緣性事 問。實德業之能詮言。能緣智者。若只詮_レ 三緣_レ 三歟。將詮 緣爲_レ有歟。 答。或時雖_レ爲_レ有。不_二必爾_一。以_レ 三爲_レ境義者。 只知_レ實知_レ德等也。心緣_レ境者。何異_二佛法所說_一哉。問。若 爾何疏。云_下同起_二詮言_一詮_レ 三爲_レ有同起_二緣智_一緣_レ 三爲_上_レ有。 詮緣共置_二有言_一。明知取_二爲_レ有之義_一。爲_二此量所立_一也。答。 汎爾詮緣。則有_二所詮所緣_一之故也。今尋_二 ̄カ有 ̄ノ源 ̄ヲ_一故。殊 云_二爲有_一也。 問。有緣性者。若有_二實德業之能緣_一歟。將 有_二大有能緣_一歟。 答。二義遂歸_レ 一也。先付_二實等詮緣_一解_レ 之。故云_二詮三緣三_一。私記云_二是實是德等_一。但實等不無。卽 大有故。能尋_二其源_一。還大有之能緣也。 問。若爾有_二同 異性能緣_一。不_二大有能緣_一。何爲_二同喩_一耶。 答。直緣_二大 有_一直緣_二同異性_一之能緣雖_レ異。不_レ取_レ彼。今自_二 三句_一論_レ 之。而緣_二 三句_一之能緣轉_二 二境_一。一轉_二大有_一。一轉_二同異_一。所 【下段】 謂爲_レ有之方轉_二大有_一。爲_レ實爲_レ德等轉_二同異_一。大有者惣 有性也。同異者別性。若無_二大有_一。實等不_レ可_レ有。旣實等 有。故有_二能緣_一。其實等有者。則大有故。有_二能緣_一之因。是大 有也。若無_二同異_一者。可_レ非_二是實是德是業_一。其爲_二實德業_一 之邊。同異爲_レ因。是以詮_レ 三緣_レ 三之因者同異也。爲_レ有之 因大有也。 問。若爾如何以_二同異性_一爲_レ喩。立_二作有緣 性_一之時。爲_二能同品_一。不_レ犯_二所立不成_一耶。 答。彼一往 許_二不無有_一時似_二同品_一。依_レ實論_レ之者。不無有遂歸_二大有_一。 故作有緣性有。成_二大有_一之時。不_二同品_一。於_二作有緣能別_一。 有_二 二等意許_一。立者 差別(サシワケテ)爲(スルハ)_二是作大有緣性_一。其有者實大 有。非大有非_レ有之故也。 問。有緣性者。有緣卽性歟。有緣之性歟。 答。先名_二 三 句能緣_一。依主故云_二有緣性_一。遂是大有之能緣也。有緣卽 性也。 問。如_二此義_一者。實等是無法歟。若爾大背_二彼宗_一。 實卽常住眞實法。德業又各有_二功能_一故。若非_二無法_一者。如 何偏以_二 三句上所有事_一。悉歸_二大有同異_一哉。 答。三句非_二 無法_一。是大有同異之所有也。但今所_レ論者。成_二-立大有句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39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四 【枠外左横下】 四五 【上段】 義_一。以_二諸有_一爲_二大有_一之門也。喩如_二佛法四出體中。性用別 論攝相歸性之二門_一歟。  大有實等合緣_レ之。離_二大有_一獨緣_二實等_一之時無_レ之歟。但  於_二大有_一者。獨有_二緣_レ之時_一歟。案_二立大有法門_一之時也。  可_レ思_レ之。 或可_レ云。實德業三。有_二詮緣_一之時也。直有_二詮緣_一者三句 也。其因故以_二大有_一。云_二有緣之性_一。同異性亦有_二此義_一。其 有云分者。不_レ及_二大有_一。 又有_レ緣者。有_二大有自能緣_一也。凡實等與_二大有_一。和合之 時起_二詮緣_一。其能詮言能緣智。通轉_二實等及大有上_一。不_三各 別詮_二-緣之_一。顯論者。只似_レ詮_二-緣實等_一。以_レ實言_レ之。兼詮_二-緣 大有_一。其有_二大有之能緣_一之邊。爲_二今宗_一也。  此義中又有_二 一義_一。有緣者緣而爲_レ有義也。顯_二心行解_一  也。不_下境體有_二能緣_一之義_上。  ○違三量 尋云。因云_二除四大種_一者。簡別言歟。 答。爾也。故子 【下段】 島引_二周記_一。不言除四大。便有不定。《割書:乃至》。爲簡是過。故 因云。除四大種。《割書:云云》。問。明燈抄引_二疏中卷。以除四大。 及有性外。竝爲同品。之文_一。非四大種旣是能別也。豈以_二 能別【一点脱ヵ】。作_二不定過_一哉。故因除四大之言。顯_二 四大外體非無_一 《割書:云云》。又太賢師作_二此量因_一云許除四大外體非無《割書:云云》。《割書:考【※】|又》 《割書:太賢已下重出。|觀應本無。好》又太賢師。作_二此量因_一。云_二許除四大外體非 無故_一。故知非_二簡別言_一。 答。不_レ置_二除四大言_一。四大種來 可_レ成_二不定敵_一。欲_レ簡_二此過_一故置_二此言_一。以_二周記_一可_レ爲_二定 量_一。但明燈抄釋者。子島難云。以_二非四大種_一爲_二能別_一。四 大種卽成_二異品_一。而何得_レ云_下豈取_二能別_一作_中不定過_上。一切 比量作_二不定_一。皆如_レ此也。故此抄意。甚以難_レ得也《割書:乃至》。此 難尤有_レ謂。仍且不_レ存_レ之。太賢師云_二 四大之外_一。亦是簡別 也。故子島云。又云_二 四大之外_一。云_二除四大_一。義意無_レ殊。俱 簡_二不定_一之詞也《割書:云云》。  有人云。今推_二善殊《割書:考【※】殊字觀|應本作_レ珠》御意_一。非四大種能別也。色  聲等望_レ此爲_二宗同品_一。以_二 四大種_一爲_二異品_一。望_二是四大  種宗_一同品也。若爾豈作_下如_二 ̄クヤ四大種_一是四大種 ̄ナラント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40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四 【枠外右横下】 四六 【上段】  云 ̄フ不定_上哉。燈抄云。非四大種旣有能別豈取_二能別_一作_二  不定過_一者。非四大種能別 ̄ヲ立返者(タチカヘセバ)。卽是四大種能別  也。四大旣能別也。豈以_二能別_一卽爲_二異品_一哉《割書:爲言》。意云。  宗喩必可_二別物_一。不_レ可_下以_二 四大種_一成_中是四大種宗_上云  也。非_レ云_下非四大種 ̄ノ能別 ̄ヲ。卽見_二 ̄テ異品 ̄ノ四大種_一 ̄ト無 ̄ト_中  不定過_上也。擧_二非四大種能別宗_一。返顯_二是四大種宗_一也。  就_二燈抄顯文_一者。子島難勢誠似_レ難_レ遁。能探_二其旨_一非_レ  無_二深志_一。不_レ爾善殊《割書:考【※】觀應|本作_レ珠》豈。不_レ達_二立破輙則_一。謬  作_二此釋_一乎。  今尋云。唯識比量能別。立_二不離眼識_一。以_二眼識_一爲_二同  喩_一。全同_レ此。  有人會_二愚難_一云。離不離是體上義也。色 ̄ノ不_レ離_二眼識_一  義 ̄ト。眼識 ̄ノ不_レ離_二眼識_一義 ̄ト異故也。此指_二 四大種體_一。  如_二 ̄ヤ四大種_一是四大種 ̄ナラント云。故不_レ同_二彼比量_一也。  重難云。此又爾也。大有 ̄ハ卽四大種 ̄ナルヘシ如_二 四大種 ̄ノ  卽四大 ̄ナルカ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焉異_二離不離_一哉。  有人會云。不離者二物各別。此不_レ離_レ彼云也。今就_二卽 【下段】  體_一。彼卽可_二此法_一。如_二此法_一云故。宗喩一物之妨。難_レ遁  者也。況唯識比量。宗云_二不離眼識_一者。自體分也。相分  色不_レ離_二能反自體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同喩眼識者。見分也。如_二見分  不_一_レ離_二自體分_一《割書:爲言》。三分雖_二不離_一。猶立_二別分_一故。異_三卽  體_二宗喩_一也。   先年。於_二洛陽梅小路室町之亭_一。一因違三量沙汰   之次。因除四大言簡別歟事。旁有_二不審_一。予就_二子島_一   粗成_二其意_一。算公大朋_二燈抄_一。子島之難不_レ留_二秋篠之   御本旨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。其間問答多重。廣載_二別紙_一。今記_二梗槪_一   後學悉_レ之。  有人又云。後見_二淸水裏書_一。子島 ̄ノ釋上 ̄ニ問云。與_二能別  法_一同體之物成_二謂喩_一。以_レ其作_二不定_一。甚可_レ難也。《割書:已上》。  此問意當_二善珠之釋_一。解釋雖_レ幽。同體之物者。是四大  種 ̄ノ宗 ̄ト。四大種 ̄ノ異喩 ̄ト。同體 ̄ナリト云歟。不 ̄ムハ_レ爾豈非四  大種 ̄ノ能別 ̄ト。四大種 ̄ノ異品 ̄ト。同體之物 ̄ナランヤ乎。   此釋誠可_レ爾。難決難決。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41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四 【枠外左横下】 四七 【上段】  ○違四量法差別所離實等三句五句事 不_レ可_レ及_二異義_一 三句也。所違量共不定事。難義歟。今一義 云。勘_レ過事者。敵者進止也。《割書:先德|傳》勘_二法差別_一之日。言陳不_レ 付_レ過。所諍樂爲在_二意許_一故。若勘_二共不定_一者。又不_レ可_レ 付_二法差別過_一。言陳旣破故。不_レ及_レ求_二意許過_一歟。此義勢 處處記_レ之。 問。《割書:考【※】問以下一行餘|觀應本裏有_レ之。》若爾何唯勘_二法差別_一哉。 答。疏主欲_レ 示_二 一因通違_レ 三之義_一。何相違因外。顯_レ有_二餘過_一哉。  ○有法自相無_二意許_一猶可_レ爲_二相違_一 一義有_二此類_一。三違四量等也。問。後三相違有_二意許_一。若無_二 意許_一者。如何傳成_二有法_一耶。若云_二直成_一者。違_下兩論判_二同 異品_一之文_上。 答。有法直擧_二不極成法體_一。能別以_二有無或 非實非四大等言_一立之時。一重雖_レ成_二法宗_一。資益成_二有法_一。 故樂爲留_二有法_一。敵者尋_二其遂所成_一。勘_二有法自相_一也。先 望_二能別_一判_二同異二品_一故。不_レ違_二兩論_一也。問。設所別擧_二法 體_一。能別立_二有無等言_一量。可_レ勘_二有法自相_一耶。答。爾也。則 【下段】 局通對所成立自性者。謂我自性法自性。若有若無《割書:文》。是 成_二有法_一量也。旣有_二如是成立於有法之義_一。敵者何乍_レ知_レ 之。不_レ付_二有法自相_一耶。是以子島御意。有性非實量非 實言。非實爲_二 一重_一。離_二實等_一有爲_二第二重_一。是表裏也。同異 性成_二其二重_一。是均等有義也。《割書:已上|意。》是仙人量。有性離_レ實 有 ̄ナレト立也。有言卽《割書:考【※】卽下觀應本|有_二同字_一。好》常 ̄ノ有無 ̄ノ能別_一。【一点衍ヵ】然者雖_レ 無_二意許_一。何不_レ付_レ《割書:考【※】付觀應|本作_レ許》之。是以。子島有性有法無_二 意許_一。直擧_二大有性_一。又釋_二能違自他共_一。所違自比也。能 違他比也。以_レ之爲_二實義_一。言同意別故無諸過者。是也。 若爾無_二意許_一量。何不_レ付_二《割書:考【※】觀應本|無_二付字_一》此過_一耶。  ○後二相違幷違三違四量意趣不同事 師主欲_レ成_二大有句_一。矯立_二比量_一。或直諍_二卽離_一。或惣立_二 六 句_一。別成_二大有_一。直諍_二 ̄フニ卽離_一又有_二 二類_一。一者惣對_二【三点ヵ】實 等三句立_二 三比量_一。如_二有性非實等量_一。二者就_二實等三句 中別別法門_一成_レ之。如_三違三量立_二非四大種_一。且擧_二實句中 地等四_一。亦可_レ云_レ非_二 ̄ヘシトモ空時等_一【注】望_二廿四德句五業句_一。皆 【注 。有ヵ △に見える】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42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四 【枠外右横下】 四八 【上段】 一一可_レ立故。違三量同喩云_二色聲等_一。不_レ取_二惣句_一也。違 四量惣建_二-立六句別體旨_一。顯_二 三句之能有所有實等外別 有_一_レ體也。以_二能別言陳_一。可_レ知_二其意_一。依_レ之可_レ云。非實等 三量。對_二所有實等_一。成_二能有義_一。故唯限_二 三句_一違四量所 離實等之等言有_二委曲_一。通局 甚矯(カタマシ)。合違自_レ此而起者也。 能可_レ辨_レ之。  《割書:考【※】一乘院相傳本奧云》   貞和五年五月廿四日。以_二正本_一書寫交點訖。                  法印範緣  《割書:考【※】大乘院相傳本奧云》   《割書:寫本云》   元德二年十月廿二日《割書:辰|刻》馳毫畢。   本字不分明。以_二證本_一可_レ校_二合之_一而已。【注】            法印大僧都覺丨《割書:春秋廿五|夏﨟十一》   正慶元年九月十三日《割書:巳|刻》以_二良算自筆本_一校_二合之_一畢。【注】                 覺丨《割書:春秋廿七歲|夏﨟十三》 【下段】   觀應二年二月十三日夜《割書:戌|刻》以_二御本_一書_二寫之_一畢。【注】                擬講顯意《割書:春 秋|四十六》        三月十五夜於_二燈下_一 一校了。 【下段枠内左上】 明要鈔卷第四《割書:終》 【注 「校_二合之_一」及び「書_二寫之_一畢」の二点に「-」脱ヵ】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43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五 【枠外左横下】 四九 【上段】 明要鈔卷第五  立量勘過事      矯立量能別事  成法有法量勘同異品事  唯識比量所諍宗事   意許三重事         ┌─作非有緣性體  不樂爲片差別事┼─不樂爲必有法上義歟         └─違三違四法差別不樂爲體  自比量生敵證智事  ○立量勘過事 先内明門諍_二宗義_一。次敵者徴_二量意_一。決_二諍所_一_レ留。立者許_二 其義_一了。後正示_二過相_一。量形種種也。大論有_レ 二。一諍_レ體。 二諍_レ義。諍_レ體又有_レ 二。一全不_二共許_一。如_三内外道諍_二神我_一 也。二有_二許不許二門_一。立敵共禀_二 一敎_一。於_二其所說_一。諍_二體 有無_一。如_二成觸生觸及有爲相_一也。然諍_レ體。多用_二有無言_一 爲_二能別_一。或以_二方便言_一有_二矯成_一。若以_二有無言_一。立_二自比他 【下段】 比_一。以_二不極成體_一。直擧_二 ̄レハ有法 ̄ニ_一。無_二矯立_一。若以_二方便言_一 立 ̄ツルニハ。有法有_二意許_一。如_二有性非實量_一也。《割書:已上二門|全不共許。》若承_二 共敎_一諍_レ體又有_レ 二。一用_二有無言_一。成觸及有爲相量等也。 二以_二方便言_一成。唯識比量等也。《割書:淸辯比量 ̄ハ有無類歟。|或方便言歟。可有二義。》但於_二 共敎_一諍_レ體。設雖_レ有_二有無言_一。尚還有_二屬_レ義之門_一。約_レ體者 互信故。《割書:勝論五頂有性言。猶非_二共敎【一点脱ヵ】。有無之有雖_レ|似共。遂成 ̄シ畢 ̄ナハ其體不_二共許_一。可_レ思_レ之。》 若成_レ義 量。宗依多共許。無_二矯立義_一歟。但似_レ ̄レトモ諍_レ義。實 ̄ニハ及_二 體諍_一者。有_二矯立_一歟。《割書:已上大|意也。》  ○矯立量必能別有曲事 子島御意。非實言有_二離實有體義_一。又設用_二本作法_一之時。 猶非實之裏有_二作有緣性義_一《割書:云云》《割書:有爲相有法自相。燈|釋有_レ曲。此例也。》若不_レ然 者。勘_二有法意許_一無_二通 ̄スル路_一。豈直望_二有法_一判_二 二品_一哉。其 正意許。竊雖_レ帶_二有法言_一。以_二能別_一尋_二-見之_一。有法法其詞 俱不_レ窮。以_二内外宗_一對_二量言勢_一。隨_二義盡不盡_一。可_レ定_二矯立 有無_一也。其中若用_二有無能別_一之時。大旨法有法。俱無_二矯 立_一。如_二觸別有體量_一也。然有爲相量。初就_二常相_一。見_三諍在_二 能別言_一。著_二法自相 ̄ノ比量相違等_一。設若立者。爲_レ避_二此過_一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44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五 【枠外右横下】 五〇 【上段】 云_レ非_三諍在_二能別_一者。其時始知_二別有體言有_一_レ曲《割書:如_二燈|釋_一也》有 法勘_二意許_一。爲_二有法自相_一。通途無_二此例_一。觸別有體量。諍 窮_二于能別言_一。設敵者雖_レ勘_二有法意許_一。不_レ伏_二其過_一。《割書:就_二觸量_一|法自相比》 《割書:量相違有哉|別可論之。》問。依_二能別曲_一勘_二意許_一者。法差別相違量。必有_二 言陳曲_一哉。 答。必有。所_レ謂若諍在_二言陳_一者。可_レ犯_二相符_一 等也。《割書:必爲他用作有緣性|量等。皆此類也。》  ○成_レ法成_二有法_一量勘_二同異品_一義 問。子島御意。非實言處。離_レ實有_レ體之義 ̄ハ。同品 ̄ト均等 ̄ニシテ 有_レ體之有性。非_二均等_一者。若非實之意許故。對_二同異_一歟。 答。爾也。 問。若爾。有性非_二有法意許_一歟。 答。有法 意許也。本有法擧_二離實大有性_一。至_二能別_一令_レ知_二其意_一。 但能別下。顯_二有性離實有體_一爲_レ義。非_二有性體_一。有法又 離實有體之有性 ̄トシテ非_レ義。體義雖_二互不_一_レ離。法有法義 稍異也。問。若然者。能別正所顯者。但有體義也。何勘_二-成 異品_一耶。若不_レ捨_二有性_一。而令_二相屬_一故異品者。是不相離 性義勢歟。若爾聲無常量。又可_レ有_二此過_一。 答。成_レ法量。 【下段】 諍留_二能別_一。故雖_レ不_レ雖_レ聲。以_二無常義_一。爲_二正所立_一。故有_二 同品_一。成_二有法_一量。諍不_レ留_二能別_一。及_二有法義_一。故無_二同品_一。 所謂有性之離實有體。皆爲_レ諍。然引_二同喩_一之時。單令_レ 見_レ成_二非實義_一。正本意 ̄ハ非實 ̄ノ裏 ̄ニ立_二有體_一。自_二有體_一傳及_二 有性_一也。 問。敵者勘_レ過之時。以_レ何知_三此量成_二有法_一。若能 別非實。定有_二委曲_一者。其理不_レ爾。於_二有性_一成_二非實_一了。能 違_二弟子_一。諍窮_二能別_一哉。 答。師弟不_レ承_二共敎_一。大有句旣 全不共許法體也。若非_二矯立_一。分明欲_レ立者。須_下立_二自比_一 用_中有體能別_上。而共比 ̄トシテ。假_二 ̄テ不無之有_一。呼_二大有性_一。能別 又云_二非實_一。不_レ云_二有體_一。比量言勢。不_レ窮_二内明所立_一。而令_レ 見_二共比_一。故有法能別必有_二委曲_一責也。若又就_二此矯立_一。非 實 ̄ノ裏 ̄ハ作有緣性 ̄ナリト見 ̄ル時 ̄ハ。爲_二有法差別_一也。 問。子島 用_二本作法_一之時。能別作有緣性義下。勘_二 二差別_一歟。若 云_レ爾者。豈無_二作有緣性言陳_一。勘_二 二差別_一哉。若所別下 有_二 二等_一者。作有緣性義。旣在_二能別_一。可_レ同_二別作法_一。何閣_二 能別 ̄ヲ_一。有法下勘_レ之哉。 答。上綱御意。本作法時。有法 下勘_レ之歟。凡有法差別二等。自_レ元在_二有法下_一。而立_二作有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45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五 【枠外左横下】 五一 【上段】 緣性言_一之時。其詞分明故。意許自兼在_二能別處_一。雖_レ然在_二 能別_一者。非_二後二相違本軌式_一。仍本作法時。定可_レ在_二有 法下_一歟。  自相量意許。自_レ言傳求_レ曲探_レ之。差別見_レ有_二 二差別_一。  以_二不樂爲自他相許_一。有_二對_レ之物_一《割書:登》知也。不樂爲言陳  也。此 ̄ハ敵 ̄モ知 ̄レル分也。若限_二此分_一者。可_レ有_二相符_一。故決  定又可 ̄シト_レ有_二深樂爲_一知也。   建永二年七月之比。於_二南都新藥師寺但州禪門草   菴_一。對_二兩三同法_一。奉_レ談_二《割書:考【※】談弘安本|作_二讀字_一。》子島二卷私記_一之   次。得_二此案_一了。  ○唯識比量所諍宗事 問。唯識比量。以_レ何爲_二樂爲宗_一耶。 答。依_二大疏等_一。以_二 有法色下非定離眼識色_一。爲_二樂爲_一歟。 問。今量爲_レ破_三外 人離_レ心有_二實境_一。有法擧_レ色。立_二不離於眼識_一。不離言遮_二 別體_一。何剩成_レ有_二色體_一哉。離不離二門之中。離者彼此相 望顯_レ有_二別體_一。不離言翻_レ之。旣相從門也。豈順_二彼意許_一 【下段】 哉。爰知。此量不_レ爭_二色體_一。極成眼所行色故也。於_二其色_一 成_下不_レ離_二能緣心_一之義_上。破_二外人離_レ識實境_一也。 答。非定 離眼識色者。心中色也。四分殊故不_レ卽。一心同故不_レ離。 非卽非離。是中道理也。竝遮_二增益損減_一。若專成_二色體_一者 何云_二不離於眼識_一。若偏破_二色體_一者。何有法言陳帶而成_レ 之。當_レ知。此樂爲不_レ同_二汎爾成_レ體之量_一。又不_三偏破_二色體_一。 重意云。外人以爲。色對_レ心執_三心外有_二別體_一。大乘唯識 宗。遮_二其增益執_一。外人聞_レ之。亦謬謂_下大乘宗。唯有_二 一心_一。 心外無_レ物。眼識所緣。卽眼識體。非_レ色非_上_レ境。今量破_二 二 邊執_一也。是故有法意許。爲_二非定離眼識色_一。色故不_二無體_一。 不離故不_レ有_二別體_一。能別言陳。云_二不離於眼識_一。雖_レ破_二相 離_一。不_三 一向廢_二色處_一。不離之言。自_レ本不_レ捨_二 二門_一之義 也。但如_二疑難_一者。偏諍_二能別_一歟。若爾何三藏大師。恐_二有 法差別_一。因上豫置_二自許簡別_一哉。疏主解釋。擧_レ 人所_レ知 也。況外人執_レ境爲_レ實。其所執實境者。當情現遍計所執 無法也。未_レ知_二心中現依他相分_一。大乘破_レ之。何不_レ兼_二 三 門_一。眼所行色雖_二極成_一。其色之中本質影像等。亦有_二種類_一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46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五 【枠外右横下】 五二 【上段】 也。閑可_レ思_レ之。《割書:有_二別愚推_一。如_二餘處記_一。今|義不_レ同_二學者偏成_一_レ體。》  ○意許三重事 言陳下等帶_二 二意許_一。《割書:是一重》。差_二-別此也非_一_レ彼。《割書:是二重》。 此 樂爲遂領_二言陳_一。《割書:是三重》。且如_二唯識比量_一。立者意中。許_三-置 色言下有_二定離非定離二差別_一。差_二-別惣言_一。以爲_二 二類_一。故 名_二差別_一。意中所_レ許。故名_二意許_一。《割書:一重》。 此二類意許相對。 差_二-別此也非_一_レ彼。故名_二差別_一。意許_二取_レ此嫌_レ彼之志_一。故名_二 意許_一。差別有_二能差別所差別_一。意許有_二樂爲不樂爲_一。《割書:二重》。 此二差別中。取_レ 一爲_二樂爲_一。惣言關_二此意許_一。能詮言雖_レ 通_二彼此_一。意差_二-別之_一。屬_二樂爲_一故名_二差別_一。意中許_二惣言陳 此也非_一_レ彼。故名_二意許_一。《割書:三重》。譬如_下 一室内有_二 二人_一。互諍_二其 主_一。《割書:如_二 二等|差別_一》傍人判_レ之。差_二-別此室主此也非_一_レ彼。《割書:是如_二樂爲|不樂爲_一》 遂此人領_中此室_上。《割書:是意屬|言譬也》  ○不樂爲片差別 一云。卽義相違。《割書:雖_レ无_二別體_一。成_二樂爲宗_一之時。翻對|而來。相違別義。爲_二不樂爲差別_一也。》 【下段】 二云。敵者所許法。 三云。同喩上義。《割書:喩義貫在_二能別_一。故爲_二|不樂_一。不_レ取_二其體_一。》 四云。以_二同喩_一爲_二片差別_一。  勘_二 二差別_一之時。且取_二-上同喩_一。爲_二不樂爲_一。正作_二能違_一  之時。其義轉成_二有法上義_一了。故片差別體。又下爲_二同  喩_一 ̄ト也。是又一樣也。 五云。取_二同喩中一法_一。爲_二片差別_一。  同喩有_二多法_一 中。一 ̄ヲハ取 ̄リ分 ̄ケテ爲_二片差別_一。餘 ̄ハ留 ̄リテ皆  同喩也。同喩有_二多物_一量。皆以爾也。 六云。翻_レ前。《割書:同喩有_二多類_一。一殘爲_二|同喩【一点脱ヵ】餘皆爲_二片差別_一。》 七云。同喩中與_二有法【一点有ヵ】體類相似爲【二点有ヵ】片差別_一。餘同喩也。 八云。眞軌轍。必有法上義。不_レ爾差別相違之種也。 九云。必有_二別體_一。但不_二必有法上義_一。  已上九重。古今義相交。學者之案。恐不_レ出_二此等義門_一  歟。猶披_二諸家記_一。可_レ錄_二異說_一也。  大作法有法差別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47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五 【枠外左横下】 五三 【上段】   作非有緣性 一云。卽實有性。《割書:此又有_二 二義_一。一云。立者所許卽實有。《割書:三松》。二云|以_二敵者邊所_レ成卽實有性_一爲_レ體。《割書:明詮》》 二云。同喩同異性。 三云。卽義相違。《割書:淸水|取_レ之》 四云。有法有性。若望_二立者_一。爲_二作有緣性_一。若望_二敵者_一。非  有緣性也。《割書:藥師寺|貞朗》 五云。離實有性上別義。《割書:松室|口決》 六云。共許有性。《割書:子島|疏記》 七云。實等五句。《割書:春穩》  噵云_二實等_一無_二 五句詞_一。春穩云_二實等五句_一。恐謬得_二子  島意_一歟。春穩私記載_二 五傳_一。前四者二卷傳在_レ之。第五  噵意也。噵意三句 ̄ト可_レ云也。同異性是同喩也。其外取_二  實等三句_一。爲_二不樂爲差別_一也。   違三違四有法差別。作非有性有緣性體。准_レ此 ̄ノ可_レ   知。唯識比量有法差別。定離眼識色差別有_二多傳_一。   如_二故僧都問答。幷尋思記_一。 【下段】  尋云。作非有緣性體。若是實等者。有法有性下。不_レ可_レ  勘_二-置之_一。與_二非實能別_一。互相差別。不_二相離_一故。  今云。此難尤非也。諸意許必法有法 ̄ノ宗依 ̄ニ勘_レ之故也。  若不_レ然者。唯識比量能別。旣立_二不離眼識_一。豈有法下。  帶_二定離眼識色片差別_一耶。又立_三聲屈曲非_二能詮_一之時。  有法聲處。不_レ可_レ有_二所生屈曲差別_一。所生屈曲 ̄ハ。能詮  名等故也。方知極成宗依 ̄ニ勘_レ之。不_レ顧_二不相離性方_一     《割書:考【※】貞和本朱傍云。此問答可_レ思》  也。 問。法差別勝劣意許。見_二有法眼等_一勘_レ之。不_レ爾  由_レ何分_二勝劣_一耶。 答。彼二差別 ̄ハ。他用能別下勘_レ之。  非_下見_二-合有法眼等_一置_中勝劣言_上。彼宗許_二眞勝假劣義_一故  也。《割書:此事猶|可_レ思。》  不樂爲必有法上義歟 不_二必然_一。違三違四法差別。以_二同異和合_一爲_二片差別_一。大 作法有法差別不樂爲意許。實等也。《割書:如_レ前》。是等皆有法 外有_二其體_一。凡不樂爲惣有_二 三類_一。如_二明本_一。《割書:已上|一案。》更云一切 差別相違。皆取_二有法上義_一爲_二 二差別_一。不_レ爾非_二眞軌轍_一。 問。違三違四等如何。答。子島意者。以_二同異和合_一爲_二有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48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五 【枠外右横下】 五四 【上段】 性_一。擬_二-宜有法_一歟。同異性有_二 一實_一。和合句有無實故。假 名_二有性_一。體上不無能有_二自體_一故也。然非_二實等能有之 性_一故。云_二不能有四大_一。云_二不能有實德業_一也。  若依_二此義_一者。勝勝傳。以_二臥具外舍宅等_一爲_二片差別_一  者。猶非也。舍宅等上。假我所用義。非_二有法眼等上義_一  故也。諸與_二有法_一類異之物。皆非_二不樂爲_一。   承元三年五月十日。於_二笠置寺般若房_一。案_二此義_一了。   聊得_二子島御意_一歟。 子島斷記云。 ○問。且第【弟ヵ】子不_レ云_三實德業上能有之有 有_二和合無實_一。云_三和合句上不無有有_二和合句無實_一之人 也。故猶可_レ成_二有無實故因_一耶。 答。此義不_レ然。今言_二有 性_一者。加_二和合句上能有之性_一云_二有性_一者。可_レ如_二所責_一。然 而。立敵本意。只諍_二實德業三上能有之性別有別無_一。故 只擧_二實德業三上之能有_一云_二有性_一也。不_レ諍_二同異和合上 能有之性別有別無_一。故非_下加_二彼和合上能有之性_一云_中有 性_上。故弟子雖_レ云_三和合句上不無有有_二和合句_一。有法加_二其 和合上能有_一不_レ擧。云_レ有_二和合無實_一之言。不_レ可_レ遍_二有法_一 【下段】 故。猶有無實故因。弟子不_レ成也。《割書:此義可_レ|祕_レ之》  准_二此釋_一。和合上不無有。有_二和合自體_一故。是能有之性  也。仍得_二有性名_一。有性非實量。正有法之體。唯取_二 三  句之能有性_一。不_レ通_二後二句_一。然有性言。其義亙_二彼不無_一  故。横來爲_二不樂爲_一也。 問。和合句轉_二有一實因_一哉。  答。不_レ轉。若許_レ轉者。何云_二卽九句中第六句也_一哉。  《割書:別可_レ有_二|沙汰_一》  違三量法差別   不能有四大非大種片差別 一云卽實有性 《割書:觀理明詮等古|德多用_二此義_一》 二云同喩色聲等 《割書:隆光|律師》 三云卽義相違 《割書:大安寺仁|覺僧都等》 四云實等五句 《割書:同》 五云共許有性 六云同異和合二句 《割書:子島》 七云德業同異和合及空時方我意《割書:注釋|法務權僧正》  多傳中且取_二子島傳_一同喩有_二衆多法_一 中取_下與_二有法_一其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49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五 【枠外左横下】 五五 【上段】  義相似之法_上爲_二不樂爲片差別_一實等三句 ̄ハ法體也大  有 ̄ハ實等能有性也擧_レ之爲_二有法_一同異性和合 ̄ハ實等之  能同異能和合性也故取分爲_二不樂爲差別_一也《割書:如_二明|本【一点脱ヵ】》  或同喩色聲等唯德業兩句也以_レ何知者有性非實量  就_二惣句_一立今量望_二實等三句中細分法門_一立_二非四大  種_一也故同喩又取_二德業兩句中色聲等細分法_一也同異  和合不_レ分_二別 ̄ノ法數_一何取_レ之哉 問若爾同異和合二  句同異二品不_レ攝歟豈許_二第三雙非之物_一哉 答一列  法中有_二 二品不_レ攝之物_一爲_二第三雙非_一同異和合惣句  非_二細分法_一何爲_二今量雙非_一哉 問餘義有_二何失_一 答  卽實有性義中又有_二 二說_一 一者敵者所許法二者立者  所許卽實有前義難_レ依敵者所許法立者言中難_レ帶《割書:是一》  又有法自相所違量可_レ有_二有法差別過_一以_二卽實有_一可_レ  爲_二片差別_一故《割書:是二》聲無常量以_二敵者所許非識反無常_一  爲_二不樂爲_一可_レ付_二法差別相違過_一《割書:是三》後義一往有_レ謂遂  不_レ立 問彼傳意何 答師主說_二實等三句_一了陳_二第四  有句_一弟子不_レ許立_二卽實有_一師主暫許_レ之越說_二同異性_一 【下段】  終成_二離實有性_一其中間所_レ許卽實有爲_二不樂爲差別_一  《割書:爲言》問此理可_レ然何不_レ用 答師主中間縱_二卽實有性_一  者非_二承伏_一只止_二諍論_一遂立_二同異性_一了欲_レ成_二離實有  性_一也。豈爲_二立者所許_一哉 又有法自相所違可_レ有_二有  法差別過_一如_二先傳_一。又無_二其證_一  卽義相違幷同喩色聲等傳如_二常難_一也實等五句義幷  注家傳不_レ遁_下同喩爲_二不樂爲_一之失_上  共許有義恐又不_レ爾疏云實德業上能非無性故成_二所  別_一《割書:文》旣能有法也何云_二不能有四大_一哉又有性非實量  非_二意許離實有_一言陳不無隨亡准_レ彼非_二能有四大非四  大種樂爲宗_一共許有性亦隨可_レ亡誰替_二-處言陳_一哉   諸義是非殊恐_二外覽_一可_レ有_レ用_二意之_一  違四量法差別   不能有實德業離實等有法 一云和合句《割書:子島》  二云共許有 三云卽實有性   四云卽義相違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50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五 【枠外右横下】 五六 【上段】  亦依_二子島_一 問何故以_二和合句_一不_レ爲_二本量同喩_一 答  無_二離實等有性義_一故子島云_下離_二所和合_一無_中別體_上故也  問若爾許非無故之因何得_レ轉 答非_二都無_一故 問若  爾如何爲_二不樂爲_一不樂爲者離實等有性下帶_二言陳_一和  合句無_二離實等有性義_一者難_レ帶_レ言答上文云和合句  離_二實等_一有_二別性_一《割書:云云》問若爾何又不_レ爲_二本量同喩_一 答  ○自比量生_二敵證智_一事 立者所立法門雖_二敵不_一_レ許以_二自所許法門_一案_二-立三支_一之 時敵者又入_二彼宗義_一探_二其三支_一立者若於_二自宗_一能立_二 三 支_一非_レ無_下敵生_二決智_一之義_上也但非_二敵者自宗所許義_一故 非_二眞决智_一 問若爾立_二自比量_一有_二何果利_一答且以_二自所 許法門_一立_二自比量_一先令_レ信_二所立宗義_一了又以_二別道理_一 成_二-立自許法門_一之時敵者信_二彼法門_一之時返先所立量生_二 眞決智_一也。譬如_下證_二第八識_一引_中大乘經_上此時小乘任_二彼 所說_一且許_二第八識_一然而惣不_レ信_二大乘經佛說義_一故說_二第 八識_一之文非_二至敎_一故不_レ爲_二定量_一也以_二 七因等_一成_二-立大 【下段】 乘經佛說義_一了於_二彼所說第八識_一能生_二信解_一此義可_レ爾 問立_二他比量_一。立者自悟智生哉 答入_二他法門_一生_二悟解_一 故自悟智亦生不_レ如_二共自_一  陳那菩薩者賢劫之一佛也於_二慈尊因明處_一弘宣旣重。  望_二内院_一待_二 下生_一之者誰不_二結緣_一乎爰諸師盛《割書:考【※】盛下弘|安觀應》  《割書:二本。有_二|翫字_一。好》異說太繁一義之首尾難_レ續。正路之通塞易_レ  迷。須_レ仰_二師說_一不_レ可_二自由_一但命世碩德誰無_二相承_一然  猶返覆而瀝_レ思未_三必守_二其杭_一至_二于予_一者偏依_二-憑子島  御說_一時世遙隔血脈雖_レ絕志之所_レ之指南無_レ貳將來引  接深思_二機緣_一之故也仍普通名事就_二彼本旨_一粗加_二潤色_一  其中前後製作非_レ無_二參差_一還彌可_レ推_二雅意_一予憖廻_二學  窓_一之昔素飡《割書:考【※】飡弘安觀應|二本作_レ冷。》過_レ 人永就_二閑居_一之後丹底大  改因明之事都非_二涯分_一而往日知己邂逅入來之時  合《割書:考【※】合弘安觀|應二本作_レ令》談自有_レ及_二法門_一若暗推在_レ胸任_レ口言_レ之。  言而去去而忘殆似_二空鳥之跡_一今年秋比聊加_二覆審_一老  眼病力不_レ堪_二自記_一仍誂_二筭公_一綴_二其新舊_一合十八卷分 【左頁】 【枠外左上】 251 【枠外左横上】 明要鈔第五 【枠外左横下】 五七 【上段】  爲_二 二部_一初十三卷號_二明本鈔_一相承本義先後愚案等自  他異義廣記_二-錄之_一後五卷者名_二明要抄_一傍論別推同法  潤色等明本之殘略注_二-載之_一遺漏尚多何足_二後悔_一于時  建曆壬申歲冬十一月一日於_二海住山老宿坊_一終_二其篇_一  矣。                 沙門釋貞慶  《割書:考【※】此奧書一乘院貞和本無_レ之。大乘院弘安觀應二本有_レ之》   批者以_二御口筆_一愚僧記_レ之或消或入前後散々仍後   日書_二改之_一            良筭  《割書:考【※】一乘院相傳本奧云》   貞和五年五月廿五日以_二正本_一 一時書寫校點終功   了  《割書:考【※】大乘院相傳弘安本奧云》   弘安(寫本云 )元年十月十一日書寫畢同日一校畢                 執筆釋乘信   《割書:先師故竹林因權別當乘 丨(範)被_二校合_一畢》 【下段】   同二 六 十五日以正本校之畢   在判   此抄者因明之奧藏立破之淵源也携_二于道_一之輩誰   不_二欣求_一哉然而學疎位淺之族不_レ及_レ聞_二其名字_一爰   先師兩法印《割書:乘範|實寬》者共爲_二 一宗之棟梁_一同爲_二 二明之   獨步_一各帶_二此書_一以爲_二祕決_一而予自_二入學之當初_一常   隨_二于實寬法印_一承_二傳二明之大義_一之間於_二此等重   書_一者須_二相傳_一之處彼法印被_レ離_二 一乘院家_一之刻予   猶爲_二祇候身_一之際不慮止_二音信儀_一之上者自他本   意相畢其後依_二-附竹林院法印《割書:乘範》_一兩三年或讀_二大   疏幷二卷私記_一或不_レ廁_二餘人_一校_二合明本抄_一如_レ此   連連傳_二習因明奧旨_一而弘安七年九月比上綱臥_二病   席_一之時此書有_二 一見志_一之由出_二微望_一之處返答云   求法之志尤切也師資之儀是深之上者更雖_レ非_二慳   惜之限_一年齡猶淺有_レ憚_二于校_一仍進_二-置此書於一乘   院僧都御房_一若至_二探題位_一者可。被_レ許_二 一見_一之由所_二   申置_一也《割書:云云》其後無_レ程入滅哀歎難_レ休於_レ是同八年   十月一日蒙_二探題仰_一之間申_二-入子細於一乘院僧都 【以下、最終頁を『因明鈔五巻』1コマ右頁から転記】 【本文二段構成】 【右頁】 【枠外右上】 252 【枠外右横上】 明要鈔第五 【枠外右横下】 五八 【上段】   御房_一之處任_二申置旨_一無_二相違_一被_レ借_二-下之_一畢仍一部   五卷一見之次相_二-語或人_一令_二馳筆_一畢於戲鑽仰日淺   雖_レ憚_レ備_二探題之重職_一稽古時至遂悦_レ見_二掌中之祕   要_一是則權現冥助之感應先人提耳之遺德也感淚   難_レ抑歡喜餘_レ身矣   于時弘安八年十月廿一日法印權大僧都印寬《割書:年四|十四》   《割書:戒三|十五》   弘安十年六月日以_二 中南院之本_一重交合畢云_二或本_一   者是也 法印權大僧都印寬《割書:生年四|十九》   《割書:考【※】大乘院相傳觀應本奧云》   元德第二之冬子月中旬之天至_二鷄鳴_一走_二兎毫_一畢願   以_二鳥跡之功_一飜考_二龍花之緣_一矣                僧正覺丨《割書:春秋廿|五歲》   正慶元年十月二日《割書:亥刻》以_二良筭自筆本_一校_二合之_一畢   尚可_二覆審_一耳         丨丨《割書:廿七歲》   貞和四年冬對_二盛曉僧都_一口決精談了現在傳授四   人之内《割書:考【※】内恐|外字歟》餘人未許可矣 【下段】   同五年六月一部一見之次記之耳              前大僧正御判《割書:四十三》   觀應二年三月十三日《割書:巳刻》於_二花林院御所_一書_二-寫之_一   畢             擬講顯意《割書:四十|六歲》     同十九日夜於_二寶積院御所_一 一校畢 【下段枠内左上】 明要鈔卷第五《割書:終》 【百十七行七字目「考」の二点は三点に見える】 【※ 「考」は四角囲み文字】